在素以残杀中国人著称的日军第16师中,有2个少尉军官向井敏明和野田毅,在其长官鼓励下,进行所谓杀人比赛。约定在占领南京时,看谁先杀满100人,谁就是胜利者。他们从句容杀到汤山,向井杀了89人,野田杀了78人,因未满100人,“竞赛”继续进行。12月10日,两人相遇在紫金山下,野田说:“我杀了105人”,向井说:“我杀了106人。”由于确定不了是谁先杀满百人之数,于是决定再赌看谁先杀满150名中国人。12月11日,比赛继续进行。对这些杀人魔王的暴行,日本报刊不仅不予谴责,反而以“百人斩大接战”,“百人斩超记录”的标题予以宣扬。日本侵略军不顾国际公法和国际正义,竟灭绝人性地以南京市民作其射击、刺杀的靶子,传授杀人技术。他们或将被害者绑悬树梢、电杆上,以枪瞄准射击;或者迫使被害者排成一行,然后由一个或数个日本兵端着上了刺刀的步枪,一齐朝他们身上刺去,其余日本兵则在一旁观看;或者将被害者绑在木柱上,一个日本兵用军刀劈杀,其余均在旁观看、效法。日军第114师重机枪分队一等兵田所耕三就曾对人说过:“我在城里扫荡过‘残敌’,把俘虏绑在树上,军官们一面教导我们怎样枪杀和刺杀的方法,一面把他们弄死。军官和下士官把蹲在挖好的坑前的俘虏脑袋砍下来。我吗,那时是二等兵,只让我用刺刀刺……这样的屠杀在城内外一连进行了十天左右。”
3.日寇犯下的滔天大罪
除了最残忍的大屠杀外,就是对无辜的妇女进行野兽般的奸淫蹂躏。一位曾参加过攻打南京的日本兵田所更三揭露说:“受害最深的还是女性。不管老太婆也罢,什么也罢,谁也逃不过去。我们从下关派出木炭卡车,到各村落、各街坊掳来许多女人,分配给士兵们,大致15~20人分配到一个,找到仓库等墙边挡太阳的地方,拿些树枝树叶遮一下,当做强奸场所。中队长用图章盖在纸上,叫做‘红卷’,大家拿着这个东西轮流入场……奸过之后,还要把她们杀死。”一位目睹日军这一兽行的原鼓楼医院外侨麦加伦牧师,在12月19日的日记中写道:“一周过去了,这里成了世上的地狱……我是有生以来第一次闻知有如此残忍之事。强奸、强奸、又是强奸,我们计算一夜至少有1000多起,连白天也有好多这样的事。如果有抵抗或者不答应的话,就用刺刀刺死,或者用枪打死。我们能够在一天内写上数百件。民众在绝境中呻吟着。”
横行无忌的日军不管在什么地方,只要见到妇女就强奸。金陵女子文理学院收容妇孺9000多人。数日内,“被其奸淫之妇女约占半数”。南京国际委员会致日本大使馆的公函中称:“难民区每天有许多妇女横遭蹂躏,其中有牧师的妻子,有青年会工作人员的妻子,有大学教授的妻子,他们平时都洁身自爱,清白无瑕。”淫虐成性的日军即使对年逾古稀的老妇和尚未成年的幼女也不放过。一天,3个日本兵闯入三牌楼郑姓家中,轮奸了一位已经60多岁的老妇,其孙哭泣不已,被刺两刀。水西门外,某寡妇有女3人,长女18岁,次女13岁,小女9岁,均被日军轮奸。小女儿当场死去,长女、次女亦不省人事。残暴的日军对孕妇和刚分娩的妇女也进行凌辱。12月19日,一名孕妇被日军拉着要强奸,婆婆前去阻拦,被一脚踢开,用刀剖开腹部,胎儿流出,两条性命俱丧。赛虹桥北村55号张孟氏,分娩不久,即遭日本兵强奸,因伤势过重死去。在被日本兵强奸的妇女中,还有出家的尼姑。一位名叫松泉的女尼,于五福横首24号,被日本兵强奸致死。
日军不仅肆无忌惮地强奸、轮奸妇女,更为凶残的是许多日军在奸淫妇女后,又用种种残暴手段将其杀死。据当时目睹这一惨状者记述:“有时用刺刀将奶子割下来,露出惨白的肋骨;有时用刺刀戳穿下部,摔在路旁,让她惨痛呼号;有时用木棍、芦管、萝卜塞入阴部,横被捣死,日寇则在一旁拍手大笑。”一些残暴的日军在蹂躏妇女之后,还灭绝人性地强迫公奸其媳,父奸其女,子奸其母,僧奸少女,以供取乐。据一目睹者说:日军进城第四天,一伙日军闯入水西门的刘姓家中,见—少女,“强令脱去衣服,迫其父母各执一足,然后轮流强奸”。继之强令其父强奸其女,父不允,日兵则以刺刀猛刺,父女同时毙命。一天,一个十八九岁的姑娘,扮成男子出城寻找父母,不料在中华门被守城日本兵识破,当即被拖入卫兵室轮奸了。这时,正好一个和尚走过来,日兵即令其续与行奸,僧拒不从,被处宫刑致死。
日军在南京大规模的兽行,延续达6周之久,涉及地域之广,强奸人数之多,其手段之毒辣,在人类历史上实属罕见。据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认定:“在占领后的一个月中,在南京市内发生了2万起左右的强奸事件。”日军的种种兽行表明,其人性已经泯灭殆尽。就连日本的盟友、德国政府也从它派出的代表得到报告说:“这不是个人的而是整个陆军,即日军本身的残暴和犯罪行为。”该报告最后把制造这种暴行的日军称为“兽类的集团”。
日军在侵战南京后的所作所为,在中国人的心里留下了永远也磨不掉的阴影,中国人应时刻谨记。除此,还要对此进行社会学、人类学乃至心理学的科学分析,因为有史以来的侵略战争还不曾有此记录,说明了日本人的残暴和心理畸形。
4.公然的强盗
日军在南京的另一暴行是对一切财物的掠夺。从城外到城内,从城内各个角落到难民区,无时无处不抢。全城所有私人住宅,不论是中国人的还是外侨的,都遭日军“光顾”,劫掠一空。抢劫的时间,长达2个月。特别令人气愤的是,抢劫、强奸、纵火往往是同时进行,有时还要杀人灭口,搞得不少市民人财两空,家破人亡。一位外侨在信中说,“城内几乎每所房子都遭到了日本兵掠夺,即使美国、英国、德国使馆和大使官邸及外侨住宅,也未能幸免。各种车辆、衣服、被褥、毛毯、钟表、字画、食物、现金,以及其他稍有价值的物品,都是他们掠夺的对象。”
日军大规模的抢劫是在其既定的掠夺政策指导下,有组织地由各部队进行的。南京金陵大学教授贝德斯博士在远东军事法庭作证说:“这种抢劫是非常有组织的,使用了许多军用卡车,并且在军官的指挥下进行。”日军有组织掠夺的主要对象是机关、学校、工厂、仓库和商店。一位留在南京的美国公民在信中写道:“南京的店铺尚未遭到袭击的,只有国际委员会的米店和军用仓库。大多数的店铺,日本兵一来,先把明显的东西抢走。接着在军官的指挥下,有计划地把一切物品用军车拉走,尔后付之一炬。”根据战后南京市临时议会不完全调查统计,在南京事件中,日军共抢劫各种器具30.9万多件,衣服590多万件,金银首饰1.42万两,书籍14.86万册,古字画2.84万件,古玩7300件,牲畜6200头,粮食1200万石。所抢劫的其他财物,如工厂设备、原料、车辆、铁器等尚未统计。
纵火是日军摧毁古都南京的主要手段,也是其重要的暴行之一。日军占领南京之初,就在其军官指挥下,士兵手执火把在大街小巷横冲直撞,到处随意放火。12月20日,一位外侨在日记中写道:暴行继续发生。全城大火蔓延。下午5时,我和史密斯乘车外出,城内最繁荣的商业区太平路一带,火焰冲天。向南行,我们目睹日本兵在店铺内放火,再向南行,看见日本兵忙于把东西装入军用卡车。夜间,我从窗口眺望,14处火舌正向天空飞腾。日军不仅在城里纵火,而且郊区农村也没有逃脱日军的洗劫。
日军纵火时间长达数月。德国驻华使馆外交官罗森,1938年1月15日在给德国外交部的报告中说:“日本军队放的大火在日军占领一个多月之后至今还在燃烧”。这次日军纵火破坏究竟有多大?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认定:“市内的商业区一块一块的,一个接一个的被烧掉,……全市约1/3被毁了。”至于郊区,则“在南京四周200华里(约66英里)以内所有村庄,大体上都处于同样的状态。”另据战后南京市临时议会1946年公布的《抗战损失调查》表明,全市共损坏高大华丽房屋748幢和3.1万多间。
5.南京大屠杀是有预谋的行动
南京大屠杀事件决不是偶然的,它是日本法西斯一次有计划、有组织、有预谋的行动。
进攻南京,妄图用恐怖手段迫使中国政府投降,是由日本最高当局一手阴谋策划的,松井石根则是这一阴谋计划的具体组织者和执行者。
1937年8月15日,日本政府发表了“膺惩暴支”的声明。9月5日,日本外相广田弘毅在议会宣称:“我国为了使这种国家反省他的错误,而决心予以决定性的打击。”对于这些,松井石根是心领神会的。他在接受上海派遣军司令官一职时,曾对陆相杉山元说:无论如何要攻打南京,并且声言:降魔的利剑现在已经出鞘,正将发挥它的神威。他笃信只有武威,才能迫使中国人民畏服。在他亲自起草的《攻克南京城纲要》中,规定了占领南京后,由各部队“分区对城内进行扫荡”的任务。
战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也认定:“对都市或村庄居民实行屠杀……这就是日方所谓的‘膺惩’行为。这些行为在中日战争中一直未停过,其中最坏的例证就是1937年12月对南京居民的大屠杀。”
日军在南京有组织的大屠杀,显然是得到了指挥官的许可而实行的。日军上海派遣军司令官朝香宫鸠彦,曾向所部下达了“机密,阅后销毁”的命令:“杀掉全部俘虏。”该军第16师师长中岛今吾和第13师第103旅长山田旃二在日记或笔记中,都记载了执行虐杀俘虏的命令和残杀俘虏的情况。隶属于上海派遣军的两个师是这样,归第10集团军统辖的第114师也不例外。该师第66团第1营在其战斗详报中也记载有“根据旅团命令:俘虏全部杀掉,其方法可以10多名为一组枪杀。”
由此可见,不保存俘虏的方针绝非那一个部队的发明,至少是来自日华中方面军的指令。此外,日第10集团军所属第6师随军摄影记者河野公辉,到该师司令部采访时,看到一份关于屠杀平民的命令文件。内容是:“不容许共产主义的暴虐,为粉碎共匪的猖獗活动,农民、工人自不待言,直至妇女儿童皆应杀戮之。”正是在这一方针和命令下,侵华日军制造了一个又一个大屠杀事件。
至于日军在南京奸淫、纵火和破坏的暴行,也是在日本当局和军官的纵容下进行的。对于日军强奸妇女的暴行,师长中岛今朝吾曾若无其事地说什么“强奸妇女在战争中是不得已的。”一位曾参加过侵华战争的日本“志愿兵”在手记中写道:“上级号召士兵们要去养精蓄锐(搞女人)”,并挑唆说,“没有接触过女人的人,就打不了仗。”日本兵在南京的劫掠和破坏,是在日军下达“在当地征收粮食,自谋自活”的征收令的幌子下干的。一位曾参加过这一暴行的日本兵追述说:正是这个征收命令,使“军人们变成了到处偷袭抢夺谷物、家畜来充饥的匪徒”,“使下级军官发狂,不但抢夺粮食,而且强暴了中国妇女。”
日军在南京所犯的种种罪行,还得到了日本当局的默许和支持。南京国际委员会自1937年12月14日至21日,先后12次向日本大使馆提出抗议,并在照会中附录烧、杀、淫、掠罪行计113案,促请日本当局注意约束部属,防止暴行扩大。但是,日本当局对抗议信函一概置之不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