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是推进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现阶段农民工面临的问题引起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关注,提出了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地方政府根据区域实际制定解决农民工问题具体方案,并加大落实力度。农民工自身也在转移中不断提高素质,发扬中国农民朴实勤劳的优良传统,主动与城市人口融为一体。
一、农民工勤劳朴实,不择职业,不计报酬
农民工是一个被身份遮蔽了的另类工作阶层,所以我们称之为新工作阶层。从职业上看,他们从事的与城镇工作相似的职业,由于社会身份的原因,农民工在就业上不能享受与城镇工人同等的制度性政策地位,既不能获得稳定的职业,又不能享受到失业政策,乃至决定了他们在劳资关系中处于比较弱势的地位,因此,这就决定了他们的职业地位比城镇工人更低,他们的就业环境普遍比较恶劣,被人们称之为“工作中的贫穷者”,他们也是工伤事故的主要受害者。他们的职业地位低,表现为:一是他们大多从事的是非正规化就业,而城镇工人则大多从事正规就业;二是他们的职业收入比城镇职工低很多;三是农民工在城市做的是最苦、最累的工作,特别是在煤矿、建筑等行业部门更是如此。
农民工从事的非正规劳动,主要集中在服务业、建筑业、零售、餐饮、制造业、交通运输等等劳动密集、低技术水平的行业,原因不完全在于这些行业,而在于农民工的身份,农村户口身份的人就不容易进入正规就业领域,即使在正规部门工作,也不属于正规就业,而是非正规就业。换句话说,不论是正规部门还是非正规部门,农民工从事的大部分属于非正规就业。他们的非正规就业具有以下特点:
(一)农民工缺少法律、制度保护
农民工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正常的休息得不到保证,更享受不到法定的节假日休息。虽然我国《劳动法》同样适用于农民工的就业活动,但是,在落实上却不能保护他们的就业权益,不管他们是否与企业、雇佣者签有合同,他们的基本状况相差不大,甚至根据我国《劳动法》,他们从事的一些职业(比如保姆)还不能进入劳动部门监察监督和维权范围。
农民工在城市里干着最苦、最累、最脏的活,工作时间随意延长,他们却难以得到《劳动法》的保护。由于农民工的工资由企业老板、用人单位自行决定,一般收入都比较低。因此,农民工只好用大量延长工作时间,不断加班去多赚钱。这样一来,农民工的权益就难以保障。
(二)农民工的职业收入普遍偏低
有对深圳的调查显示,大部分农民工的月工资在600元到800元之间,早在10年前就是这个水平,至今仍然未动。
(三)农民工就业缺乏保障
农民工普遍面临着就业不稳定的问题,他们无法预计自己的工作能干多长时间,随时有可能被解雇。全国性抽样调查显示,与非农民工相比,农民工的职业变换更频繁些:农民工中只有29.87%没有调换过工作,非农民工中则有高达46.18%的人没有调换过工作,而非农民工中只有27.53%的人调换过一次工作,有25.86%的人调换工作少于7次,0.43%的人调换工作多于7次,相比较而言,农民工在这三方面的比例都高于前者,分别为35.71%、33.77%和0.65%,两者相差百分比还是比较大的。农民工调换工作比较频繁,并不意味着他们有更多的择业机会,恰恰相反,是意味着他们在就业方面缺乏保证,缺乏稳定性。而且他们变换一次工作,意味着他们需要重新开始,先前的工作虽然对他们有一定的磨炼作用,使他们有更多的工作经验,但是并不能被雇主用来作为对他们晋升、向上流动的考核指标,事实却相反,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们在就业竞争中很快就失去了优势。资历在正规就业竞争中的重要性在农民工身上体现不出来。
二、农民工的突出贡献
农民工是继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乡镇企业崛起之后,中国农民的又一伟大创造,是解放农村生产力的又一伟大创举。农民工一头连着城市和发达地区,一头连着农村和落后地区,带动城乡之间劳动力资源和生产力布局优化配置,创造性地把解决“三农”问题和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在城乡二元结构尚未根本突破的时代背景下,闯出了一条城乡融合发展的新路子。农民工为工业增加了竞争力,为城市增加了活力,为改革开放增添了动力。农民工不仅实现了增加收入、回馈农村的目标,而且为中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作出了特殊的贡献。
(一)农民工是农村人力资本财富
我国农村土地资源太少、农业劳动力太多,是农民增收难和农村贫困的主要根源。农民外出务工,拓宽了农民就业的渠道,已成为农民增加收入的重要来源,农民工是农村人力资本财富。农民工规模持续扩大,是近年来农民增收和脱贫致富的主要途径。事实充分证明,“输出一个,脱贫一个;输出百个,脱贫一村”。据统计,2004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2936元,比1997年提高了846元;其中工资性收入998元,比1997年提高了483元。1997年到2004年,工资性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由25%提高到了34%。大量农民外出务工,使农村富余劳动力变成了人力资本财富。
(二)农民工是我国产业化的重要力量
农民工在传统体制之外开辟了一条工农之间、城乡之间生产要素流动的新通道,为城市第二、三产业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低成本劳动力,满足了加快工业化进程对劳动力的需求。农民工的大量进入,填补了制造业、建筑业、餐饮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岗位空缺,使城市特别是东部地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了整体的竞争力。这不仅为东部地区吸引外资和发展出口贸易创造了条件,也为其把握机遇承接国际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创造了条件,使中国迅速发展成为“世界加工厂”。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从业人员中占58%,在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中占52%;在加工制造业从业人员中占68%,在建筑业从业人员中占80%。农民工已是我国产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农民工是城市建设的生力军
今天的城市,一座座高楼拔地而起,一条条马路不断延伸,一个个市场不断扩大,无不凝结着农民工辛勤劳动的汗水。城市中脏、累、苦、险的工作岗位都是农民工在干,他们为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而默默无闻地奉献着。据调查,城市环卫工人、家政从业人员、餐饮服务人员绝大多数都是农民工,有些城市离开农民工可能就会陷于瘫痪。在北京等大城市,一到春节农民工返乡,就会出现家政服务人员严重短缺的现象,城市运行功能和居民生活都受到较严重的影响。可以说,目前的城市已离不开农民工。农民工不仅是城市化要吸纳的主要群体,也是城市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四)农民工带动了农村产业化的发展
农民外出务工已成为工业带动农业、城市带动农村、发达地区带动落后地区的有效实现形式。农民工在城市和发达地区获得的收入,除用于必需的生活消费支出外,大部分带回了农村,农民工挣来的这些钱,带动了农村产业化的发展。农民工的月平均收入为800元(按年平均就业10个月计,年收入为8000元左右),月平均生活消费支出为300元,平均全年结余5000元左右。农民工群体每年带回家的数以千亿计的现金,一部分用来发展农业产业化,一部分用来成为农业生产资料和改善生活条件,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促进作用是国家各项财政支农资金所不能比拟和替代的。城市也是农民工的“大学堂”,他们在城市务工增长了非农产业生活经营的本领,转变了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丰富了社会关系网络,使人力资源的价值得到提升。据专家估计,目前每100个外出农民工就有4人走上了回乡创业的道路,带回了资金、技术、市场经营观念和现代管理方式,带动了农村各行各业的繁荣和发展。这种“劳务东进,资金西流”现象是一种必然趋势。在一些地区,农民工带回的资金总量超过了当地政府的财政收入,而且这批在发达地区经过市场经济洗礼的农民工返乡后,使落后地区获得了发展的外源力量和造血功能。
(五)农民工是改革开放的推动力
农民工跨地区流动就业蕴涵着深刻的体制变革因素,实际上,他们已经成为开放型的农村人力资本,是推动改革和制度创新的重要力量。农民工的巨大浪潮冲破了劳动力市场的城乡界限、地域界限和部门界限,使市场导向、自主择业、竞争就业的机制成为现实,促进了中国劳动力市场的发育,促进了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促进了通过市场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机制的形成。同时,也极大地推动了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农民工这一庞大的社会群体冲开城门,大规模、大范围跨区域流动,增强了整个社会的生机和活力,对城市社会管理体制提出挑战。在解决农民工问题中,各级政府的职能定位、管理理念、行为方式也都悄然发生变化,传统的户籍制度、劳动就业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正在发生变革。
三、农民工融入城市的心理调适
农民工问题日益突出,备受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农民工问题的形成是个长期的复杂的历史过程,是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的特殊产物,尽管农民工对城市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他们在城市中仍然遭受着许多不公正的待遇,诸如在就业方面,一些城市部门以及有关用人单位实行用工歧视政策;在户籍方面,农民工难以取得市民的身份;在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方面,农民工几乎无法享受;在文化方面,农民工在其家乡所承袭的文化传统、价值观念、风俗习惯被视为愚昧、无知,农民工的子女教育在城市也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在人格尊严方面,农民工往往被视为“泥腿子”、“二等公民”……这些问题,在当前社会转型时期还难以得到根本解决。但是,必须引起人们足够重视的是,由种种歧视和偏见所引发的农民工社会心理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恰当的引导的话,可能逐渐演变成种种不良的社会情绪,将对整个社会造成负面影响,将不利于我国的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
(一)农民工的心理特征
农民工对城市有着极为复杂的心理情绪:一方面,他们羡慕着城市的繁荣,向往着文明的城市生活,因而纷纷来到城市赚钱谋生;另一方面,他们又认为城市的繁华与他们无缘,这里的一切都不是自己的,自己只是这座陌生城市的过客而已。因此,他们在城市中有着一种深深的自卑感,对城市缺乏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在潜意识中甚至对城市产生着疏离和反城市化的心理倾向。正是这种心理,成为农民工无法真正融入城市生活的主流,阻碍着农民工“再社会化”,客观上延长了我国城市化的进程,不利于我国早日实现现代化。
农民工的心理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被排斥的心理
农民工来到城市,努力为城市建设出力、流汗,为城市居民提供廉价的劳动力,本应受到城市的欢迎和尊重,但与之相反他们却被拒之于城市之外。长期以来生活在城市“福利城堡”中的市民,占据着天然的社会资源和竞争优势,养成了“一等公民”的身份优势意识,他们无意识地按“刻板印象”评判事物,将农民视作“外来人”、“二等公民”,并在认识上表现出偏心,在心理上将他们视为异类,在行动上表现出歧视,在思想上、情感上对农民工产生强烈的排斥感。因此,城市农民工在心理上有一种逆反心理和相对剥夺感。
2.急于求富心理
农村与城市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水平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农村虽然幅员辽阔、资源丰富,但农民的收入一直很低,有的甚至连温饱问题都无法解决。有的农民也逐渐认识到,单单守着几亩地是不会有出息的。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的思想观念也得到了解放,生存意识也越来越强烈,发财致富奔小康成为农民最迫切的愿望。
3.恋土恋乡心理
对于生活在城市各个角落的农民工来说,一方面,由于户籍制度的壁垒,多数人无法在城市定居,即使在城市里买了房子,由于各种原因也无法使他们从“农村人”变成“城市人”;另一方面,由于土地承包制的实行,他们又无法剪断与土地的脐带。他们生活在城市,身上贴的是农民的标签;他们远离了农村,又得不到城市的认同。他们确确实实成了摇摆于农村与城市之间的边缘群体。在土地牵制效应和边缘人心态的影响下,一部分农民工始终认为自己的归宿是家乡,城市只是挣钱的地方,这在农民工的心中深深地扎下了离乡与恋土的矛盾情结。
4.弱势自卑心理
农民工在社会上处于弱势地位,因各种原因始终无法融入城市的主流社会。但他们毕竟生活于城市当中。城市的文明与繁华和农村的落后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也给他们的心理造成了强烈的抬头反差,形成自卑和封闭心理。
(二)调适农民工心理的思路
农民工问题的形成是个长期的复杂的历史过程,它不可能在短期内解决,农民工在这种环境下所形成的复杂的社会心理也不可能在短期内得到消除。但是,如果对这种已经日益凸显的社会心理问题不加以妥善解决的话,那必将影响我国的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那么,该如何调适农民工的社会心理,使其和我们的现代化建设进程相一致呢?
1.改革现有的户籍制度,这是转变农民工身份进而改善其社会心理的关键所在
户籍制度改革的终极目标就是要使居民可以自由迁徙,实现宪法所赋予的公民权的平等,减少户籍的“先赋”制约因素,加强产权、文凭、技术证书等方面的作用,强调根据人们的后天活动的“自致因素”来确定人们的地位,这将有效克服农民工因先天的身份制约因素而产生的自卑心理。解决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等问题,进而促使农民工为城市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2.改善社会风气,创建平等的竞争环境
社会风气,尤其是城市中的社会风气,对农民工的心理影响是相当大的。长期以来,城市的居民形成了“养尊处优”的习惯,以“一等公民”自居,对乡下来的农民工不屑一顾,对农民工形成了肮脏和落后的刻板印象。这种偏见严重地打击了农民工的正常心理,并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两类人”的隔膜。同时,城市里一些不良风气,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浪费主义等都对农民工的社会心理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我们必须下大力气改善城市社会风气,让农民工尽快融入城市生活。
3.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增强农民工的安全感
城市农民工,作为弱势群体,他们生活在无依无靠的城市中,最为需要的就是社会保障了。农民在缺乏社会保障的前提下在城市拼命工作,一旦出现伤亡事故,便陷入了十分危险和困难的境地,所遭受的心理创伤更是可想而知。所以,要调整农民工的社会心理,增强农民工的安全感,就必须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工作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健康保险制度以及有条件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使农民工的人身权益能够得到切实和有效保障。
4.提高农民工自身素质,增强农民工的心理承受能力
我们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那就是尽管大多数农民工是来自农村的“精英分子”,但其总体素质还是普遍落后于城市居民。城市农民工的弱势地位与他们自身的素质普遍较低紧密相关。普遍较低的文化程度和较低的劳动技能是造成他们在就业过程中缺乏竞争力的重要因素。许多例子表明,农民工之所以在城市中受到歧视和偏见与他们素质低下有关。同时,也有许多例子证明,有的农民工在城市生活中自强不息、勤奋苦干、白手起家得到社会各界的赞扬。因此,提高农民工的自身素质,包括技能的培训、法律意识的提升和心理承受能力的增强,对于调适农民工社会心理,让其在更大范围内参与城市建设,逐步改变农民工的弱势地位和消极的社会心理能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