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脱离土地、进入城市,从事更为轻松、收入更高的城市工作,是大多数农村人口的梦想。然而,本次调查表明,农民工的工作状况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轻松。
一、工作状况:强度大、时间长
农民工工作强度一直是人们所关心的问题,他们工作辛劳也为社会各界公认。本次调查统计结果表明,农民工工作时间普遍长于城市职工。
67.2%的农民工每周工作7天,23.0%的人工作6天,仅有9.8%的人每周工作5天及以下,与城市职工每周5天的工作时间相比,农民工平均每周工作6.56天,比城市职工高出1.56天。
与城市职工每天8小时工作制相比,农民工每天工作时间普遍更长。统计显示,农民工每天平均工作10.11小时,比城市职工超出2.11小时,且大多没有加班费,就连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也得不到加班费。农民进城之前所从事的农业生产具有季节性、周期性的特点,有农忙与农闲之分,农闲时有大量休息时间,而进城以后,休息时间骤减,显然,从工作时间上看,农民工作强度增大了。
另一个直接反映工作强度的指标是农民工的心理感受,我们以“在城市工作比农村工作辛苦还是轻松”为题进行了调查。
无论从整体水平还是各行业水平,农民工的工作强度并没有降低,更辛苦的占35.0%,差不多占44.3%,即79.3%的农民工感受城市工作强度不比农村低,即使是职类层次较高的管理和销售行业,也仅有22%的人感觉到轻松了。因此,综合来看,农民工并未因为职业的改变而使工作强度得到降低。
二、职业技能分析
从前面的职业分布调查情况看,农民工主要从事技术简单、重体力、少技术的工作。工作技能的劣势降低了农民工的职业地位,减少了进入高技术、高收入行业的机会。
良好的技能水平来源于正规的职业培训,在对705名农民工被调查对象的调查中,仅有195名农民工接受过培训,占27.7%,可见受培训的比例是非常低的。而农民工的受教育水平大多为初中以下,知识文化水平也较低,这就造成了农民工的双重弱势。
影响农民工技能水平的因素有两个,一是培训愿望,二是培训机会。调查显示,就培训愿望而言,希望得到培训的人数占总比例的76.7%,不希望的占7.2%,持无所谓态度的占16%。总体而言,农民工希望得到培训的愿望比较强烈,有学习技能的主观需求。但在现实中,能得到培训机会的有45.2%,54.8%的人没有得到培训机会。可见,多数人希望得到培训而仅有少数人得到培训机会,部分人有培训机会却未能参加培训。对此,我们可以从交叉分析中看出愿望实现情况。
仅有40.9%的人希望得到培训且有机会培训,愿望实现率很低,有培训意愿且能得到培训的比例仅为23.7%,对培训愿望、培训机会、是否培训的交叉分析来看,仅有17.6%的人有培训愿望,也有机会得到培训,值得注意的是,表现出了一个奇怪现象,23.1%的人有培训机会但最终没有参加培训,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三:一是培训项目对调查对象有难度,担心学不会,不愿参与,根本原因在于文化水平太低。二是培训时间与农民工经营业务有冲突,他们不愿意放弃工作参加培训。三是无法支付高昂的培训费用。可以看出,有培训机会而没有参加培训的原因都是客观条件受到限制,一是文化水平的限制,二是经济能力的限制。由此看来,对农民工的培训应该加强。
那么,究竟应由谁来担此责任,负责对农民工的培训呢?
在本次对705名农民工的调查中,310人认为应由用人单位进行培训,占总人数的44%;123人认为应由工作地政府负责培训,占总人数的17.4%;119人认为应由自己参加,占总人数的16.9%;37人认为应由来源地政府组织培训,占总人数的5.2%;有116人持不确定态度,占总人数的16.5%。总的来看,多数倾向由用人单位负责培训,其次是由政府组织。这两种倾向反映出了用人单位作为培训的受益者和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在农民工培训中的基本责任。
当前,我国许多企业因发展需要急需扩大招工规模,然而,由于劳动力市场出现结构性紧缺,一方面高技能劳动力供给不足,而另一方面,低技能或无技能的农民工却相对过剩。这种结构性供求矛盾对进城务工者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提出了迫切的需求。这方面,我们已经积累了一些经验,有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很注重对农民工的培训,比如重庆天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在垫江县招收了200多名农村残疾人,企业首先抓的不是用人,不是让他(她)们去做最苦最累的工作,而是培训人,使他们掌握技能。公司不惜花钱,请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药技知识,请手语、唇语教师对聋哑人进行语言训练。现在,这批残疾农民工已成为企业的技术工人。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为解决该问题于1962年实施了《人力发展与培训法》,1964年颁布《经济机会法》,1966年通过了《人力发展与培训法》修正案。该法律体系确立了以政府和企业为主体的培训体系,解决了当时的一些用工困难。当然,我们国家更应该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在城市举办各类型的培训班,免费让农民工学习。近来,有地方政府已经开始这样做了。有的将农民工培训后再送出,有的做得更好,政府派人先与用人单位签合同,然后针对性地培训后再送出去,这些做法是值得推广借鉴的。
三、职业技能与工作强度的关系
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势必相应提高生产效率,一般而言,职业技术水平的提高会降低工作人员的工作强度。但对农民工而言,这种规律并没有发挥多大作用。
经过培训提高了工作技能,但感觉辛苦程度降低即感觉更轻松的人占参加过培训人数的20.5%,仅占总人数的5.7%。而79.5%的人并没有感到工作强度降低了。
相关性分析表明,农民工作辛苦程度与是否经过培训关系不大。那么,对这种生产力的提高并未缓解农民工作辛苦程度的现象作何解释呢?笔者以为,原因有二:
一是农民工职业层次低。从前面的职业分布可以看出,农民工大都从事着简单的体力劳动,在更注重技术水平、生产效率的高端行业分布很少。而他们所处的职业正是工作时间长、强度大、辛苦程度高的行业。
二是技术培训并未促进职业层次提升。由于农民工从事职业层次较低,接受的技术培训也是简单粗糙的,是在原始、简单的生产手段上的一种改造。简单的技术培训一时难以提升他们的职业层次,最根本的还是要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
由此可见,降低农民工工作强度还需要寻找多种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