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关于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的建议
一、关于认识问题
贯彻《关于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首要的是解决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别干部和人民群众的认识问题。这不同于一般认识问题,而是具有宏观运筹、整体把握的战略性考虑。也不仅仅是理论问题,更重要的是实践问题。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作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大决策,是我国新阶段总体发展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因此,我们必须认真回答中部崛起山西怎么办的问题。山西如何崛起是事关全局的大文章。应当指出,我们正在执行的“十一五”规划为山西崛起绘制了蓝图,奠定了基础,但是我们必须在实施中不断完善和提高,以适应崛起的新要求,更何况山西崛起绝非一个五年计划就可实现。但目前是关键时期,正因为如此,针对我省的实际,我们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紧机遇抢时间,踏实干,见实效。近期我省地市领导班子普遍作了调整,为我省崛起作了组织上的准备。但还需要各级领导充分认识到崛起必须振奋精神,奋发图强;崛起必须开拓创新,敢于突破;崛起必须抓住机遇,乘势而行;崛起必须运筹帷幄,善于布阵。
二、关于领导和工作机构问题
成立领导组,发改委牵头,但要有一个工作机构,机构应当有工作人员和专家两部分人组成。设办公室、专家论证组、政策研究组。一部分由各有关部门借调,一部分社会聘请。
三、研究制订山西崛起的实施方案
方案应和我省十年发展纲要结合起来考虑,方案应详尽分析省情,区位优劣势,提出崛起战略方针、指导思想、任务、原则要求、实施措施和步骤。崛起目标确定的原则是,经过努力可以达到的。强调快、好、省、环保、重点突出。
四、专门研究中部六省互动互补问题
明显加强六省的相互联系和交往,开展重大项目的合作和加大贸易份额。组织参观展览,建立六省高峰论坛制度和政府间的办事机构。
五、专门组织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编制新项目
尤其是关系崛起的大型项目、特色项目,并加紧勘探和可行性论证。尽可能简化审批手续,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环保项目、防止自然灾害的项目和整治河道、交通运输项目尤为重要,煤、电、化工项目应加固和提升。同时,应重视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六、农业重点:粮食生产、改变增长方式、天灾预防
要突出重视、举债发展、劳务输出、调庄移民、引进人才,农业保险研究试点。保护土地(折旧盖新)新农村建设。文化遗产的开发、保护、利用。旅游业的开发。
七、国有企业的资产重组、参股,改变继续吃大锅饭的状态
国有企业的改革应当放到突出位置,这一块只有搞活才会有更大效益。并适当注意部门利益分配不公,行业矛盾日益突出的问题,这也是影响社会不和谐的一个重要方面。
八、专门组织研究国家对中部崛起的政策、资金的支持和转移支付的问题
专门研究东北、西部一些优惠政策的执行问题。这两方面的专门研究至关重要。当然我们一定要坚持立足现有基础,自力更生,着力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但争取国家给予的必要支持是十分重要的。
九、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功能,促进城市群和县域发展
这既是一个战略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现实问题,只有发挥人口的聚集优势,才能更大程度地解放生产力,这是篇大文章,要组织专门研究、统一部署、尽快行动,才能尽快见效。但对一些具体问题又要稳步实施,切忌急于求成,重要的是做好统筹协调。
十、要构建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
对于省市县乡各级领导干部要建立与崛起有关的责任,政绩评价体系和奖惩激励机制。组织部和人事厅也要再行研究,补充完善,继续创新。人的能动性直接事关成败。这正是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的时候,要构建崛起的舆论氛围,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保障。
200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