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我国居民就业的总体形势和促进就业的对策
(一)目前我国居民就业的总体形势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政府引导,完善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加强就业观念教育,使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要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培训。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完善和落实国家对农民工的政策,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
当前,我国面临十分严峻的就业形势。主要表现为:第一,劳动力供给持续增加,就业总量压力不断加大。2001年以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每年都以1~2个百分点增加。2000年末为595万人,2001年末为681万人,失业率由3.1%提高至3.6%。2002年上半年城镇失业人员又增至733万人,失业率再增加到3.8%。2004年末全国城乡就业人员共75200万人,其中城镇新增就业980万人,比预期多80万人,但年末城镇失业率仍达到4.2%。农村富余劳动力估计在1.5~1.7亿人之间,此外每年还会有约1000万的新增农村劳动力需要就业。第二,新增就业岗位相对减少。由于经济增长速度稳定趋缓和经济结构调整、技术进步等原因,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作用在不断减小,经济增长创造的就业岗位相对在减少。资料显示,从1978—2003年的25年间,经济增长平均每年增加的工作岗位虽达1370万个之多,但近年来由于我国经济增长方式正逐步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每年新增就业岗位仅800万个左右,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能力明显减弱。第三,求职者年龄结构发生了变化,青年失业人员持续增多。在35岁以上大龄群体失业者再就业困难的同时,近年来青年失业者也趋于增加。2001年劳动保障部的一项调查显示,35岁以下求职者已占求职者总数的70%,成为求职人员的主体,且总体文化程度较高。高中文化程度的求职者占求职者总数的一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3。近年来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情况最好时也只有70%,其他两类更低。第四,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就业的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供求总量的巨大缺口远不是我国就业问题的唯一挑战,近年来劳动力素质与岗位需求的矛盾也日益成为突出的问题。在劳动力供求结构上,一方面传统行业和产业出现了大量的下岗失业人员,另一方面那些新兴产业和技术性行业中专业职业人员却大量短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普通技工的短缺,已对制造业较为发达和较为集中经济区域的经济发展形成了较大的制约。
从就业的总体趋势上说,我国居民的就业将随着市场机制的成熟和市场体系的完善,更多地依靠市场渠道形成劳动力要素的自由流动和自主就业。今后就业的扩大将主要依赖吸纳就业能力较强的第三产业和其他劳动密集型行业。其中,民营经济和民营投资在当前已成为缓解就业压力,吸纳剩余劳动力的主力军,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此,除了政府要加强宏观调控,提供真实的就业信息引导,确立劳动力市场秩序和规则,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外,还要借助经济政策措施鼓励私营企业的发展和民间投资的增长。此外,劳动者本身也要适应新的就业形势需要,转变择业观念,以灵活多样的小时工、季节工和弹性工作制等方式面对就业。地方政府应出台具体措施为下岗及失业人员提供创业机会和公益性岗位,最大限度地减少失业。
(二)促进我国居民就业的对策措施
1.全社会要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重视就业。劳动者就业并不是单纯的个人行为,而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社会秩序,提高人民整体生活水平的大事。因而在宏观经济战略和经济政策制定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充分就业目标,使国民经济发展转移到以创造就业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方向上来。要适时制定《就业促进法》,使就业政策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和稳定化。
2.广开就业门路,增加就业岗位。要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和服务业,尤其是社区居民服务业,促进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同时,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利用社会分化出的新行业和新职业更快地吸纳就业人员。
3.建立和完善市场就业导向机制,增强劳动力的流动性。要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形成与市场机制相适应的工资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等社会服务体系,推进劳动力市场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建设,为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创造条件,在流动中创造新的就业机会。
4.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化解结构性失业矛盾。社会要适应技术进步的要求,加大普及义务教育的力度,提高义务教育的程度和质量。鼓励发展中等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积极引导高等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形成立体性的教育体系,提高劳动者素质。要重视通过教育把人力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本,提高劳动者劳动能力,解决结构性失业矛盾。
5.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配套实施各种经济发展战略,为解决就业问题创造条件。我国经济持续快速的发展,财政收入的不断增加,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及第三产业发展的加快等都为就业形成了有力的拉动。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地区崛起、东部地区加快发展等战略,及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新农村战略和城镇化战略的综合配套实施,将为解决我国就业问题带来新的机遇。
6.实行针对性的就业政策,促进下岗职工和长期失业者再就业。鼓励失业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在税收、信贷、经营场地、工商管理费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鼓励用人单位挖掘潜力,充分运用存量资本安置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政府创造和购买公益性就业岗位,托底安置再就业困难群体,特别是零就业家庭;加强职业指导,建设延伸至社区的职业介绍服务网络,通过职业指导员队伍建设和社会职业服务网络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合理定位和选择职业。
7.完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保证失业者的基本生存权利。目前,我国在城镇中已建立起了城镇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城镇居民最低生活费和失业保险费等三条保障线,为城镇失业下岗人员提供了较大的物质帮助。今后还应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物价涨幅适当提高其保障标准,并将保障内容扩大到困难家庭的医疗、子女教育、住房等福利领域。在条件具备时,还应将范围扩展到农村就业人员和城镇流动人口中,满足全社会失业者和贫困人口多层次的保障需要。
注释:
【1】马克思:《资本论》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412页。
【2】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我国城镇化体制机制问题及若干政策建议》,《改革》2007年第11期。
【3】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2000年。
【4】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