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大餐吃扁了莫愁的钱包,这个家伙居然还赖在家里不肯出门,莫愁只好预支了两个月的零用钱,自己上街给他买衣服。平时还有人说一起买衣服,怎么今天给那帮人打电话没有一个有空的,真没义气。
莫愁一个人在商场转来转去,也不知道该买些什么,他来的时候居然连袜子都没有带,起码带一件让自己作参考也好,真没有见过他这样的人,还不肯陪自己一起来,要不是怕爸妈回来不好交待,早一脚把他踹出去了。
莫愁嘀咕过来,嘀咕过去还是没有什么办法,只好找差不多的号码,按自己喜欢的颜色,给他买了回去。虽说莫愁不大了解该买什么,但是照着自己穿的给他买了几套,从外套到体恤,从裤子到内裤,连鞋子袜子都买了。
莫愁掂着好几袋子东西,手都要勒断了。回到家中居然看不到这个远道而来的玩伴,真是奇怪,这个路痴跑到哪里了,不管他,自己先睡饱了再说。几袋子衣服随手一扔,莫愁就倒在沙发上睡着了。
“不要走,不要走,不要把我一个人留在黑暗里,没有你,无尽的生命又有什么意义呢。”一个女子凄厉的哭喊着。四周雾蒙蒙的,一切都看不真切,但是那声音却一声声的传进莫愁的耳中,莫愁努力的挣大眼睛,可惜还是什么有看不清楚,她努力的寻找声音的来源,可惜依然是一无所获。她感到窒息,她想走出迷雾,可是没有尽头,看不到出路,她努力的走着。她很害怕,莫愁想呼喊,想求救,可是她发不出声音。她只能无奈的向前走,突然一道闪电像利剑一样,划破长空,光明随之而来。不是闪电,是剑光,那把剑直刺自己的心脏,莫愁可以感觉到皮肤划破,血液流淌的感觉。还有握剑人残酷的笑声,一个背对着自己的人,居然反手把剑刺入自己的心脏。莫愁感觉到生命的流逝--------
“小姐,小姐,快醒醒。”保姆边呼喊边摇晃着莫愁。看着莫愁,满脸的汗水,就知道她又做恶梦了。
莫愁终于睁开眼睛了,呆呆的看着保姆,过了好一会才问道:“五姐,我还活着?”
“小姐啊,你又做梦了!”五姐怜爱的说:“晚饭做好了,楚先生到现在还没有回来,要不要等他回来再开饭呢?”
“不用了,我们先吃吧,给他留点就可以了。”莫愁说完,才从沙发上爬起来,准备吃饭。
当莫愁收拾完毕准备睡觉的时候,才发现楚凌锋还没有回来,心中不由得着急了。这个家伙,怎么能还不回来,他不是迷路了吧。他本来就没有方向感,又是自己一个人在这个陌生的地方,真不该把他一个人留在家里。早知道就去哪里都带着他。看他还敢不敢乱跑。
莫愁看着窗外越来越暗的夜色,终于决定,还是出去找找这个该死的大师鬼。
“过了午夜的时候,你一定不要出门。”莫愁突然想到楚凌锋的这句话,可是不出去,怎么找他回来。莫愁虽然知道现在出门很不理智,但是权衡再三,还是决定出去。在临出门的时候,突然想到,小时候他们兄弟送的护身符,就顺便也戴上了。
莫愁已经走遍了整个的别墅区,但是还是没有楚凌锋的踪影,也是自己出去半天,这个家伙不可能只走这么远的路,莫愁不由得走出了别墅区,凭着自己的感觉放任自己的脚步,希望能找到楚凌锋。
莫愁越走越远,但是对楚凌锋的感觉却是越来越微弱。怎么会这样呢?
莫愁不知道走了多久,一股熟悉的感觉突然升起,莫愁明白楚凌锋就在附近,但是这里乌漆麻黑什么都看不到,没有想到在台湾这么发达的城市居然还有没有路灯的地方。莫愁依照心中的感觉,继续向前走着。恍惚前面有一个熟悉的人影也在漫无目的的走着。
莫愁拍着酸软的腿,心中想道:“应该是楚哥哥吧?我要吓吓他,坏蛋?敢自己跑出来。”
莫愁轻手轻脚地走近那个人,个头,衣服,连头发都很像。
“哈哈,楚哥哥!”莫愁一边喊一边拍了那人一下。不见那人回头。莫愁很奇怪的又拽人家的手。那人突然回头。
“啊!”莫愁吓得瘫坐在地上,呆呆的望着面前慢慢逼近她的怪物,她已经没有逃生的意识了。
这个看不到脸,头发蓬乱的不知是人是鬼的东西,伸出它肮脏的长着长长指甲的手臂,撩开了莫愁额前的头发,一个亮点出现在莫愁的眉心之间。
一种奇怪的咕噜声响起,看来我们可爱的莫愁马上就要成为别人的夜宵了。
就在这个时候,一只大蝙蝠从天而降,在那东西还没有反应过来时,已经抱起莫愁飞走了,那怪物愣了一下,怪叫一声,也飞快地跑得见了。
只是一瞬间的功夫,这里就恢复了平静,稀稀疏疏的灯光也跟着亮了起来。
这时候的莫愁,已经不是那个惊呆的不知道逃跑的小可怜了,她现在又在显示自己的大眼睛了,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的眨着,好奇的盯着灯光璀璨的城市,不时的发出咿咿呀呀的感叹声。可惜始终忘了看一眼自己的救命恩人——卡休斯。
“你的眼睛可以不眨吗?”卡休斯突然问道。
这时候莫愁才抬头看了看卡休斯说道:“你的眼睛可以不眨吗?”
“你曾着我的脸了,很痒的。”卡休斯解释。
“你好厉害,早知道你可以飞,我们昨天就让你这样送我回家。”莫愁感叹地说道:“我要是能飞就好了,就找到楚哥哥了。”
“你还是管好你自己吧,他不会有事的。我们先回我住的地方,我要休息一下,才能送你回家。”卡休斯的脸色比昨天苍白了许多。
“你累了,那我们走回去好了!”莫愁很是体贴地说。
“现在放你下去,我们都得死。”卡休斯没好气地说道。
经历了一番空中旅行的莫愁和卡休斯来到了卡休斯的“城堡”。原来卡休斯就住在教堂的塔楼里。
莫愁的脚刚踩到底板,就又趴地上了。
“莫愁,你怎么了?”卡休斯扶她做到了沙发上。
“我的腿不舒服。”莫愁一边揉自己的脚踝一边说。
卡休斯蹲下身子,撩起了莫愁的裙子,雪白的裙摆上有很多的污点,连小腿上都有。****的脚已经被凉鞋的带子勒出了深深的痕迹。
“我这里没有水,也没有药膏,你只是走的路太多了,可能是肌肉损伤了。不过不要紧,休息一下就好了。一会我送你回去,你洗个澡,睡一觉,就什么事情都没有。”说完,卡休斯起身,递给莫愁一杯红色的液体。那液体很浓,颜色鲜红犹如血液般,只是没有温度和血腥味。
莫愁看着手中的杯子,不知道该怎么做。
卡休斯一边抱扎手臂上的伤口,一边说:“没事的,是葡萄酒的原浆,不是血液。可以缓解你的疲劳”
莫愁添了一口,不好意思笑了。
“你能飞?”莫愁还是不太相信刚才的经历。
“你也能!”反正骗死人是不用偿命的,卡休斯随口说道。
“我也能?你当我白痴?”莫愁白了卡休斯一眼又不说话了。
卡休斯笑笑,就到一边去了。一杯酒下肚,莫愁就到在沙发上睡着了。看来她太累了。
眼睛微微闭着,长长的睫毛上翘,在眼睛上留下了一道阴影,鼻子不漂亮,嘴唇太厚,皮肤还可以,就是痘痘多了点。头发有些零乱了,也许是刚刚喝酒的原因,小脸红扑扑的。你真的不漂亮,卡休斯再次对莫愁的外貌作了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