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发现,你到过的很多地方,与陌生人打招呼的时候,会刻意回避两个字:小姐。这个曾经在官府里作为尊称的说法,怎么在如今的社会就成了贬义词呢?
小姐一词出现于宋元时代,当时是对官宦富家未婚少女的敬称。元代王实甫在《西厢记》中有这样的笔触:“只生得个小姐,小字莺莺。”《红楼梦》中对于林黛玉等也称为小姐。
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对年轻女性均称为小姐,因为三陪女等也是年轻女性,因此也称其为小姐。随着三陪女的增多,小姐越来越多地用于指称三陪女或者妓女,甚至在百度百科中对于“小姐”一词的注释也有一条:当今这个词还指利用青春及肉体从事色情行业的女性,不分年龄、婚否。
本来好端端一个女性的称呼,在“劣币驱逐良币”的作用下,小姐的贬义正在赶走其原来的褒义。
与“小姐”类似的还有“诽谤”、“青楼”等词。诽谤原无诋毁之意,现代“诽谤”一词是指无中生有、毁人名誉的行为,古时却并非如此。在古代,诽与谤同义,诽谤最初是指议论或批评、建议,并无诋毁的意思。《淮南子·主术训》记载:“尧置敢谏之鼓,舜立诽谤之木。”意思是说,尧时设置敢于进谏者所击的鼓,舜时竖立由批评建议者书写的木桩。这种木桩也就是最早的“华表”,它起着当今意见箱的作用。古代的诽谤是帝王提倡的行为。
汉代以后,由于封建专制制度的完善,“诽谤”一词由批评建议变成了诬蔑中伤。
“青楼”一词,最早是指帝王的住所。清代学者袁枚《随园诗话》中说:“齐武帝于兴光楼上施青漆,谓之青楼。”并指出,“今以妓院为青楼,实是误矣”。可见,“青楼”原先乃是帝王之所。故三国时曹植有诗曰:“青楼临大路,高门结,重关。”
最早称妓院为青楼的是南梁的刘邈,他在《万山采桑人》一诗中写道:“娼女不胜愁,结束下青楼。”唐宋以后,青楼便成了妓院的代名词了。
“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不仅存在于经济领域中,也广泛地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历史文化同样逃不出“劣币驱逐良币”的魔咒——低俗却又通俗的特指意义往往能够被轻易地记住,而它的原本释义也就渐渐为人们所淡忘了。随着网络文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词语也被网友们赋予了特定的意义。“恐龙”形容丑女,“青蛙”形容丑男,还有许多被新闻事件赋予特定意义的“打酱油”、“俯卧撑”、“70码(欺实马)”等网络新词,都不知不觉中遭遇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文化苦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