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吉尼亚·伍尔夫
刘慧宁 译
奥利弗·培根住在一座俯瞰格林公园[1]的楼房顶楼。他这间公寓里:椅子——全皮的椅子,以最佳的角度居高临下;沙发——盖着花毯的沙发,栖身于窗户边的突出空间;窗户,那三扇长窗,饰以浓淡相宜的朴素纱网和花锻帘子;红木餐具柜并不显眼,却放满了该有的白兰地、威士忌和甜酒。他从中间那扇窗子向下俯视,皮卡迪利[2]狭窄的街道里塞满时髦的汽车,汽车顶闪闪发光。这是市里最中心的位置。早晨8点,他的早餐会由一位男仆用托盘送进房间;男仆会展开他的猩红色晨衣;他会用长指甲划开信封,取出厚厚的白色请柬,请柬上的名头上至公爵夫人、伯爵夫人、子爵夫人,下至其他贵族女士。然后他会梳洗;他会吃吐司;他会在电煤灯[3]熊熊的灯光下读报。
“看呀,奥利弗,”他会这么对自己说,“你,一个从破烂小巷里出来的,一个……”接着他会看看自己的腿,在剪裁完美的裤子下显得那么匀称;再看看靴子;再看看鞋罩。一切都那么有质感,熠熠发光;由萨维尔街[4]最好的裁缝用最好的布料裁制而成。但是他经常回归自己的内心,重又变回那个黢黑小巷里的小男孩。他曾经最远大的抱负不过是——把偷来的狗卖给白教堂[5]赶时髦的女人。有一次他被人骗了。“噢,奥利弗,”他妈妈哀号道,“噢,奥利弗!你什么时候才能学聪明点,我的儿子!”……之后他去站过柜台;卖过廉价手表;再之后他偷到一个钱包去了阿姆斯特丹……想到这儿他会笑出声——老奥利弗在回想着小奥利弗。是的,他那三颗钻石处理得很好;还有那次绿宝石任务。在那之后他搬入了哈顿公园店铺最里面的私人房间,放着天秤、保险箱和厚厚放大镜的那间房间。然后……再然后……他笑了。夏日炎热的傍晚,珠宝商集会交流价格、金矿和钻石的行情,以及南非的情报。当他经过人群时,总会有人指扶鼻翼,低声哼着,“嗯……”。不过是轻声的哼哼;不过是轻碰肩膀的示意,不过是扶着鼻子的掩饰,不过是哈顿公园炎热下午珠宝商间的一阵骚动——嗯,多少年前了呀!但是奥利弗仍能感觉到那沿脊椎窜流而下,那碰肩,那哼哼,仿佛在说,“看他——年轻的奥利弗,年轻的珠宝商——他走过去了。”他那时的确年轻。之后他穿得越来越好;先买了辆双轮马车;又买了辆汽车;他先是坐进了剧院楼上的特等包厢,接着坐到了底下正厅的前排。他在里士满有一处河边别墅,别墅周围栽满了红玫瑰;曾有位小姐每天清晨摘取一朵,插在他的扣眼中。
“好吧,”奥利弗·培根说着,站起身,伸伸腿,“好吧……”
他站在壁炉上方一张老妇人的相片前,举起手。“我遵守了诺言。”他说,将两手贴合,掌心对掌心,仿佛在向她行礼。“我赢了。”的确是这样;他成了英格兰最富有的珠宝商;但他那象鼻一般长而灵活的鼻子仿佛在借由鼻孔奇特的抽动(看起来似乎整个鼻子都在抽动,不只是鼻孔)说明他还并不满足;他仍能嗅出地下不远处的宝藏。想象一下,一头大肥猪生活在一片长满松露[6]的草原上;拱出了一棵又一棵松露,却仍嗅着地下不远处更大更黑的松露。奥利弗在伦敦上流社会这片肥沃的土壤中就总嗅着另一棵松露,远处一棵更大更黑的松露。
他理了理领带上的珍珠,套上时髦的蓝色大衣;拿上黄色手套和手杖;晃晃悠悠地下了台阶,他那长而尖的鼻子一边吸嗅着一边哼哼着,就这样他走进了皮卡迪利大街。他难道不是一个可悲的人么?一个永远不满足的人,一个永远在寻觅宝藏的人,虽然他已经赢了。
他走路时有些摇晃,就像动物园里的骆驼;动物园里的骆驼,在走过挤满杂货商夫妇的沥青路时,也那样左右摇晃,因为那些杂货商夫妇从纸袋里拿东西出来吃时,会随手把锡箔纸屑扔到路上。骆驼瞧不起杂货商;骆驼对自己的命运不满;骆驼向往的是前方碧蓝的湖泊和湖边成排的棕榈树。所以这位了不起的珠宝商,全世界最了不起的珠宝商,衣着高雅,戴着手套,拿着手杖,晃晃悠悠地走下皮卡迪利大街时,却依旧心怀不满。怀着此种心情,他步入了那间又暗又小的店铺,那间在法国、德国、奥地利、意大利和全美都闻名的店铺——邦德街[7]拐角小巷里那间又暗又小的店铺。
如往常一样,他大步地穿过店铺,没有说一句话,虽然店里的四人,年长的马歇尔和斯潘塞以及年轻的哈蒙德和威克斯,都站直了身,看着他;他们都嫉妒他。他只是竖起一根戴着琥珀色手套的手指挥动了一下,以表明看见他们,便走进他的私人房间,关上了门。
他打开窗户的格栅。邦德街的吵闹声夹杂着远处的交通噪音涌了进来。光线经店铺后面的反光镜向上反射。因为是六月,树上有六片叶子在风中摇摆。但是从前那位小姐已嫁给当地啤酒厂的佩德先生——现在再没有人会在他的扣眼里插上玫瑰。
“好吧,”他半是叹息,半是哼哼,“好吧……”
他按下墙上的弹簧,墙板慢慢滑下,里面装着五个,哦不,六个亮闪闪的钢制保险箱。他转动钥匙;打开一个保险箱;再打开另一个。每个箱子内都铺着深红色丝绒垫,每一个里面都陈放着各种珠宝——手镯,项链,戒指,冕状头饰,公爵冠冕;贝壳形玻璃容器里装着碎宝石;红宝石,绿宝石,珍珠,钻石。它们都很安全;都闪耀着光芒,冷峻的光芒;却又因蕴藏的光芒燃烧,永恒地燃烧。
“泪珠!”奥利弗注视着珍珠说。
“心之血!”他注视着红宝石说。
“火药!”他继续说着,手里摆弄得那些钻石喀喀直响,光芒四射。
“这些火药足以炸得伦敦上流社会——飞上天,飞上天,飞上天!”说着他头往后一仰,嘴里发出马嘶一般的声音。
这时,他桌上的电话嗡嗡地响了起来,仿佛在讨好谁似的。他关上保险箱。
“十分钟后,”他说,“不能提前。”于是他在书桌前坐下,看了看袖扣上镌刻的罗马皇帝头像。他又一次回到自己的内心世界,又一次变回在小巷里玩石子的小男孩(星期天他们会在那巷子里卖偷来的狗)。他变回那个狡猾精明的小男孩,嘴唇如湿润的樱桃。他把手指伸入牛肚盆里;伸进煎鱼锅;他在人群里躲躲闪闪。他身材高挑,身手矫健,眼睛如擦亮的石头。而现在——现在——时钟的指针滴滴答答地转动着,一,二,三,四……兰伯恩公爵夫人得看他脸色,兰伯恩公爵夫人,出身高贵的宫廷贵妇。她得坐在柜台的椅子上等个十分钟。她得看他脸色。他愿意见她之前,她要一直等。他看了看鲨皮匣子里的钟。指针仍在跳动。指针每跳动一下,仿佛都赐予他一种美味的享受——一碟鹅肝酱;一杯香槟;一杯醇美的白兰地;一根值一几尼[8]的雪茄。这十分钟内,时钟将这些一一放在了桌上。接着他听见有轻缓的脚步声走近;走廊里一阵窸窣。门开了。哈蒙德先生紧贴墙壁而站。
“公爵夫人到!”他通报道。
他紧贴墙壁等候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