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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留学美国(2)

倪徵通过邬炳荣父亲认识了一位开公司的朋友汪老先生,低利借到了一笔为数不多的款子。按照当时上海的民间借贷规矩,贷款必须要有抵押品,而且必须是租界内的地产的所谓“道契”和“权柄单”。因为邬父的关系,汪老先生接受了倪徵在家乡的“田单”。后来倪徵才听说,汪老先生对邬父说,这是他开业以来的第一次。

在美国取得博士论文后,倪徵没有立即回国,而他留在美国的费用,是由徐焕明通过他的父亲向一位叶姓老先生借的无息款。

倪徵是个记恩又重情义的人。对这两个同学的帮助,他感激终身,不但在女儿面前时常提起,念念不忘,更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他的生活情况比他们稍好一些时,几乎年年都资助他们,一直到他们去世。

就这样,倪徵于1928年8月登船去美。若不是斯坦福大学法学院是学习法律的好地方,相信倪徵一定也会选择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因为张凤桢在那里。但不管怎么说,他跟着女友的脚步,也来到了美国。

3.在华盛顿结婚

与倪徵同行的绝大多数是清华留美预备班及专业考试录取的公费生,东吴应届毕业的自费生除了倪徵,还有鄂森、章任堪和姚启胤,而前往斯坦福的自费生也只有他和鄂森,以及原沪江同学孙瑞麟。相对来说,他与鄂森的关系最为密切。他俩原是沪江同学,一起转学东吴,又共同选择斯坦福,后来(30年代初),他俩又同在上海的一间律师事务所共事。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期间,作为首席检察顾问的倪徵,点名要鄂森也加入检察组。

真正置身于气势雄伟的斯坦福大学校园里,当一座座西班牙式淡黄色墙、红屋顶的大厦,山上树林内一所所精舍雅屋,以及一塔楼式教堂映入眼帘时,倪徵想起了“海上大学”的那位学生会主席的话,“果不虚言啊。”他暗自感慨。让他惊奇的是,有一次他在一个阶梯教室里,意外地与那位学生会主席相遇了。两人高兴极了,特别是学生会主席,因为倪徵是听了他的介绍才到这里来的。从此以后,他俩一直有来往。他自斯坦福大学毕业后,曾到上海美丰银行当信托部主任,还委托倪徵介绍助手。倪徵便将他在持志大学时的同学李祖祺介绍了过去。

留学生活紧张、辛苦但又有趣。初到斯坦福时,正值美国经济大萧条,倪徵和鄂森、孙瑞麟三人合伙,居然只花了45美元的超低价,就从一家汽车拍卖行里买到一辆旧汽车。当时油价因竞争激烈,也相当便宜。孙瑞麟在国内时学过驾驶,就义务当起了倪徵和鄂森的汽车教练。学了不到半个月,两个人都学会了,很顺利地拿到了驾驶执照。这样,他们去上学,就不用劳动双脚,而是直接将汽车开到教室门口。

这辆老爷车陪伴了倪徵到美国后的最初一段时期。后来,他们三人因各自在不同的地方打工,上课时间又常常不一致,课堂也在不同的地点,便又各买了廉价的旧车。倪徵花了100美元买了一辆旧的Overland牌小敞篷车。这样,那辆三人共有的老爷车就一直闲置在他们住处门前的路边。有一天,警察上了门,问谁是车主,他们三人齐声回答:“三人共有。”他们都是学法律的,在生活中也常常不由自主地使用法律语言。警察说这车长时间放在路边,有碍交通,也不利于清洁,让他们快点处理掉。四处打听后,他们将车子送到了附近的废车收购站,回收了5美元。

倪徵的打工经历非常有趣,他打工的地点在斯坦福校园内的圣璜山上,雇主是已经当选但尚未就职的美国总统胡佛。他的工作是在胡佛家的花园里割草剪枝,也就是“学习园丁”,即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园丁。这个工作是学校内的雇工办公室介绍的。倪徵对胡佛有所了解,知道他们夫妇到过中国。果然,胡佛夫人知道新来的学生“园丁”来自中国,就时常到花园里走走看看,与倪徵聊聊中国的事情。所以,他的打工生活比其他同学要有意思多了,既能挣钱,还能时常见到美国总统和第一夫人。

虽然倪徵比张凤桢晚一年到美国,却比张凤桢早一年拿到博士学位。在美国,一般情况下只要一至两年就可以获得博士学位。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大部分课程,倪徵在东吴都已经学过了,因为东吴本就是按照美国的课程模式设置的。按照规定,他只挑了几门没有念过的,比如衡平法和法院组织法,又选读了宪法、国际私法和国际公法。

从倪徵选读的课程来看,他此时的专攻方向似乎已经偏向国际法。其实这也不奇怪,相比朝阳法学院,东吴法学院的课程侧重比较法,既有中国法的前后比较,更有中外法的比较。也正因为如此,在经过教务长的核准后,他将博士论文的内容确定为以法律进化的过程来看待东西方法律的异同。

获得博士学位的倪徵

不知是不是巧合,抑或是受倪徵的启发,或者说倪徵的博士论文选题本就是与张凤桢商量后所定的。总之,张凤桢的博士论文取名“1898年以来中德外交史”,也属于比较学范畴。在她做博士论文时,倪徵已经从斯坦福大学结业了,那是1929年。离开斯坦福大学后,倪徵是可以回国的。早在他出国前,就已经将东吴的毕业证书交由同学向南京司法行政部申请律师证书。如今,律师证书已经办好,回国后,找个工作是不成问题的。然而,他怎么可能就这样回去呢?张凤桢还在这里啊。

斯坦福大学位于加利福尼亚州,在美国西岸;约翰·霍普金斯大学位于马里兰州,在美国东岸。从斯坦福大学法学院走出来的倪徵横跨美国,从西岸一路风尘仆仆来到东岸,一脚迈进了约翰·霍普金斯大学。选择这里作为落脚点,不仅仅是因为学校里面有法学研究所和国际关系研究所,更是因为“爱人”张凤桢在这里。

不过,在许多年以后,倪徵回忆起这段经历时,只说他之所以从西岸到东岸是为了“想更多地看看美国”,他隐藏了他心中甜蜜的秘密。当然,“更多地看看美国”的想法也是存在的。为此,他不坐飞机(实际上那时也没有“民航”,飞机只供军用或公务),也不坐火车,而是坐公共汽车。当时从西岸到东岸的公共汽车名叫“灰狗”,长短途都有,座位舒适,几十美元的一张通票,可以在汽车停靠市区车站时自由下车活动,不受限制。如果想继续往前走,搭乘下一班“灰狗”。当时,“灰狗”一天有两三个班次,很方便,特别适合像倪徵这样一路走一路看的旅行者。

在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法学研究所,倪徵做了一名荣誉研究员。“就是有点像现在的助教。”他这样解释。研究所的主要成员是退休的教授,已取得博士或硕士学位的年轻研究员做一些具体的工作,协助教授以外,自己也有一定的教学工作,目的是培养独立思考、独立调研的能力。因为研究员都是不获报酬的,所以被称为“荣誉研究员”。

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校长戈德诺和政治学教授韦罗佩曾任民国初年北洋政府政法方面的顾问,对中国来的学生很有好感。为了增进知识,也是出于好奇,倪徵去听戈德培校长讲授的国际法,也去听韦罗佩教授的国际关系史。对韦罗佩,他更多了份亲切,因为韦罗佩是张凤桢的专业导师。他没有说,但可以推测,他之所以去听韦罗佩的课,极有可能是为了陪伴张凤桢。他承认,那时他经常去华盛顿,除了时不时去国会两院旁听外,主要是到国会图书馆搜集有关资料,帮助张凤桢做博士论文。

在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一年,给了倪徵与张凤桢进一步了解和增进感情的机会。从在沪江相识、初恋,到张凤桢最终取得哲学博士学位,他俩共同走过了7年感情路。在这7年里,他们的感情如溪流涓涓,平缓中蕴涵执著,温婉中涌动热烈,慢慢聚集,终于水到渠成,瓜熟蒂落。

从传统的或者世俗的眼光来看,倪徵妻子张凤桢的一生,可以用两个字概括:牺牲。也是博士,但她却为丈夫牺牲了自己原本也应该灿烂辉煌的事业。对此,她在生前并非没有微词,只是她的“埋怨”仅仅为了情绪上的宣泄,而没有实质意义上的怨怼和责备。

1930年的初夏时节,张凤桢双喜临门。首先,她终于如愿以偿地获得了博士学位,成为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第一位

倪徵和张凤桢的结婚照政治学女博士。6月14日那天,她与倪徵相携相挽,走进了在华盛顿的一个浸礼会教堂,幸福地踏上了红地毯。尽管到场祝贺的亲属,只有凤桢的胞弟、正在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进修英美文学的张沅长一个人,但婚礼仍然在朋友们真诚的祝福中充满了温馨与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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