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简略地浏览了一下我保存下来的一八八二年到一八九○年这段时期福尔摩斯侦探案的记录和笔记时,我突然发现眼前有趣的资料简直太多了,就像大海一样,我竟然不知道从哪里入手。有的案件经过报刊杂志的渲染已经家喻户晓,但也有某些案件不能让我的朋友尽情展示其出色的才能,而我朋友的这种才能却是那些报刊想报道的主题。还有一些案件使他不能完全发挥其擅于分析的特殊本领,就像某些故事一样,变成有头无尾的了。又有某些案件,他只是弄明白了其中的一部分,对其情节的分析还只是猜测,而不是以我朋友所重视的、正确的逻辑论证为根据。在上述最后的一类案件中,有一个案件不仅情节非常奇特,结局也是特别的离奇,让我急切的想重新叙述一下,尽管这桩案子的某些真相从未搞清楚,而且可能永远也搞不清楚了。
一八八七年我们经手的一系列案件的有关记录,我都保留了下来。在这些记录的标题中,有以下案件的记载:“帕拉多尔大厦案”;“业余乞丐团案”,在一个家具店的地下室里,这个业余乞丐团有一个豪华奢侈的俱乐部;“美国帆船‘苏菲?爱德森’号失事真相案”;“格拉斯?彼得森在巫法岛上的奇案”;还有“康伯威尔放毒案”。记得在最后一个案件中,当福尔摩斯给死者的表上发条时,发觉在两个小时以前这块表就已经被上紧了发条,从而表明在那段时间死者已经上床休息了。这个推论对于澄清案情非常重要。所有的这些案件,也许有一天我会简述其大致内容,但没有一个案件会比我现在就快执笔的有着错综复杂情节的案件更加怪异荒诞。
那时候正是九月下旬,秋分时节的暴风雨异常猛烈。狂风暴雨已经侵袭窗子整整一天了,此时此刻,在这人类用智慧的双手建造的伦敦城内,我们也失去了平日的工作热情,而不能不承认伟大自然界的威力。它就像是被关在铁笼里还没有驯服的猛兽,透过人类文明的栅栏向着人类狂吼。伴随着夜幕的拉开,急风暴雨更加猛烈。风一会儿大声狂啸,一会儿低低的饮泣,好像壁炉烟囱里发出的婴儿哭喊声。壁炉的一端,福尔摩斯心情抑郁地坐在那儿,编写着罪案记录的互见索引,而我则在另一端埋头阅读克拉格?拉塞尔著的一篇有关海洋的精彩小说。此时屋外狂风怒吼,倾盆大雨逐渐变成海浪似的冲击,和小说的主题好像互相呼应,融为一体了。那时我的妻子探亲回了娘家,因此这几天我又成了贝克街我那故居的旧客。
“嘿”,我抬头看了看我的同伴说,“的确是门铃在响。今天晚上还会有谁来?大概是你的哪位朋友吧?”
除你之外,我还会有什么朋友?而且,我并不鼓励人们来访。”他回答说。
“那么,一定是哪位委托人吧?”
“假如是委托人,那案情一定非常严重。假如不严重,这个时刻谁还愿意出来?但我认为此人更可能是房东太太的亲密朋友。”
福尔摩斯的猜测错了,因为这时过道上已响起了脚步声,紧接着就有人敲门。他伸出手把照亮自己的那盏灯转向客人将要就座的那张椅子一边,然后说:“进来吧。”
进来的是一个年龄大约二十二岁左右的年轻人,他的穿着既整洁又讲究,而且举止落落大方。他手上的伞不断有水注泄下来,身上穿的雨衣发出闪闪的亮兴,这些都表明了他经过了一路的狂风暴雨。灯光下,他焦急地打量了一下四周。此时我发现他的脸色非常苍白,两只眼睛往下垂着。这样的神情往往是一个被巨大忧虑压得透不过气来的人。
“我应该向您表示道歉,”他一边说着一边戴上了一副夹鼻的金丝眼镜。“我希望没有打扰到您,我担心您整齐干净的屋子已被我从暴风雨中带来的泥水弄脏了。”
“您把雨衣和伞都给我,把它们挂在钩子上吧,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干了。”福尔摩斯说,我想,您大概来自西南吧。”
“是的,我从霍耳萨姆来。”
“我看见你鞋尖上粘着粘土和白垩的混合物,很醒目。”
“我是来向您求教的。”
“好说。”
“还需要你的帮助。”
“那可就难说了。”
“我早已听过您的大名,福尔摩斯先生。我是听普仁得噶斯特少校说的,他说是您把他从昙柯维勒俱乐部丑闻案中拯救出来的。”
“哦,那当然。有人诬告他牌场做弊。”
“他说您可以解决任何难题。”
“那他可有点儿言过其实了。”
“还说您从没败过阵。”
“没有百战百胜的将军。我四次失利——三次败在男人手上,一次败在女人手里。”
“可和您侦破的案件数量比起来,那能算什么呀!”
“当然你说的大体不错,一般说来我还是成功的。”
“那您对我的事儿也准会成功。”
“请你把椅子挪到壁炉这边来一点儿,把这个案子的有关情况说给我听听。”
“这件事极不寻常。”
“是吗?委托给我的案件个个是这样的。我这里成了最高上诉法庭了。”
“可是,先生,我想冒昧地问一句:您所经历的事件中有没有比发生在我自己家的那一连串事件更加神秘莫测、更加令人费解的呢?”
“你一下子就抓住了我的兴趣。”福尔摩斯说,“请把事实先从头至尾告诉我们,然后我会问些我认为至关重要的细节问题。”
年轻人把椅子挪近壁炉,把那双湿漉漉的脚伸到火跟前。
他说:“我叫约翰·奥彭肖,我认为我和眼前发生的这桩骇人听闻的事件没什么关系。这是上代人遗留下来的问题,为了让您了解有关事实,我必须从事情的起因说起。
“我祖父有两个儿子——我伯伯埃里亚斯和我父亲约瑟夫。我父亲在科温特里开了家小工厂,自行车问世后,他扩大了工厂规模。他有销耐磨损轮胎的专利权,生意空前兴隆。因此,他把工厂出让后还是能依靠一笔巨款过着富裕的退休生活。
“我伯伯埃里亚斯年轻时就移居到美国去了,后来成了佛罗里达的庄园主。听说经营得很不错。在内战时期,他在杰克逊麾下英勇作战,后来成了胡得的部下,升任上校。当南方统帅罗伯特?李投降后,他回到了庄园,在那里住了三四年。大约在一八六九到一八七○年间回到了欧洲,并在霍夏姆附近的撒塞克斯买下了一个小庄园。他在美国赚了大钱,那为什么还离开呢?之所以离开那里是因为讨厌黑人,痛恨共和党给黑人以选举的权利。他性情古怪孤僻,脾气暴躁,脾气一来就满嘴污言秽语。在他住在霍夏姆的那些年里,他好像从没有进过城。他有一座花园,房子四周还有二三块地。他就在这里锻炼身体,但经常是一连几个星期足不出户。他每天都喝大量白兰地,烟也抽得很凶,但他拒绝社交,不要任何朋友,连自家兄弟都不来往。
“他起初并不关心我,但他第一次看见我的时候,我是个十二岁的孩子。他开始喜欢我了,于是在大约1878年前后,他回英国已经有七、八年了,他请求我父亲同意我和他同住,也用他的方式尽量疼爱我。他清醒的时候喜欢和我玩十五子棋或者国际跳棋,还让我代表他和仆人以及各种生意人打交道。所以到十六岁上,我已经俨然成了一家之主。我掌管着家里所有的钥匙,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上哪儿就上哪儿,只要我不打扰他的私生活就行。不过有个奇怪的例外,那就是他在阁楼上有间放杂物的房间,长年锁着,既不让我进去,也不准其他任何人进去。我曾像所有好奇的男孩一样从锁眼往里窥视,可令人感到奇怪和失望的是,除了一大堆木箱和大大小小包袱外,其他什么都没有。
“一八八三年三月的某一天,一封盖了外国邮戳的信摆在我那上校伯父的盘子前的餐桌上。他的帐单全是现金支付的。而且没一个朋友,所以对他来说,收到信确实非同寻常。‘是从印度寄来的!’他拿起信封说,‘彭地切瑞的邮戳!这是怎么回事?’他急忙拆开信封,五粒干瘪的橘核劈哩啪啦掉到了盘子上。我一看不禁笑了起来。可刚张口,抬头看见他的脸色,立刻令我大惊失色,笑声嘎然而止。只见他咧着嘴,面色死灰;那只拿着信封的手颤抖着,鼓着的两只眼睛里充满了惊惧。‘K?K?K’他尖叫道。‘天哪!我的天哪!这真是罪孽难逃哇!’
“‘怎么回事,伯伯?’我大声喊着。
“‘残废。他说着就离开桌子回到自己房间去了,留下那句让我心惊肉跳的话。我惊疑不止地拿起那个信封,发现在它的内侧,也就是封口涂脱的那个地方上端,有三个用红墨水草草写的字母K。除了那五颗干橘核,再加上三个字母K,信封里就什么都没有了。到底是什么把他吓得魂飞魄散呢?我随后也离开了餐桌,准备上楼,恰好碰见他一手拿着一把生锈的钥匙,那准是阁楼上那个房间的;另一只手提着一个黄铜匣子,很像钱箱。
“‘他们可随心所欲,我也要把他们打个落花流水。’他赌咒似地说,然后对我吩咐道:‘要麦蕊今晚在我房间生上火,再派人到霍夏姆把佛德·汉姆律师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