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警察乘来的那辆马车把摩丝坦小姐送回了家。她是一位天使般的女人。危难之际,在比她更为脆弱的人的身旁,她会表现出镇定自若的神态。我去接她回家时,见她精神旺盛,神情自若地陪伴在惊恐不安的女管家身旁。但坐上马车,经历这一夜那么多的惊险离奇,她再也无法忍受内心的痛楚,先是萎顿不振,尔后便开始嘤嘤抽泣。事后她曾责备我,说我当时太冷漠无情了。其实她哪里知道,我当时内心的激烈斗争是何等剧烈,是如何强行抑制自己的痛苦。当我们手握着手肩并着肩站在院中的时候,我的那份同情及对她的爱已溢露出来。我虽然饱经世故,但若没有碰到今天这样的遭遇,我也难以了解到她那温柔和勇敢的天性。但我当时没有公开向她示爱。因为两种顾虑使我难以启齿。一是她正处在危难之中,孤苦伶仃,无依无靠,若在这时莽撞地向她求婚,那岂不是乘人之危;如果福尔摩斯真把案子给破了,她就能得到一批宝物,就变成了一位富姐。而我一个只有半俸薪水的医生乘着和她亲近的方便向她求婚,她会不会怀疑我仅仅只是一个庸俗的淘金者呢?我不愿给她这样不良的印象。这批阿格拉宝物就像一道不可逾越的障碍横在我与她之间。
我们到达塞西尔?弗里斯特太太家时已近深夜两点。仆人们早已入睡,但弗里斯特太太却没有睡一直坐等摩丝坦小姐回来,她对摩丝坦小姐收到怪信这档子事非常不放心。是她自己亲自给我们开的门。她是一位举止大方的中年妇女,她用胳臂亲切地搂着摩丝坦小姐的腰,像慈母一样轻声细语地慰藉着她,我目睹此景,真让我欣喜快乐。显然,摩丝坦小姐在这里不仅仅是一位雇佣者,更是一位受尊重的朋友。经过摩丝坦小姐的介绍,弗里斯特太太诚恳地请我进屋休息,还请我讲讲我们今晚的奇遇。我只好向她解释,我今晚还有要紧的事,并诚恳地向她保证,以后一定把案情详细介绍给她。在我辞别她们登上马车后,我情不自禁的回头瞥了一眼。两位端庄的身影仍相互依偎在台阶上,透过彩色玻璃照出来的灯光,隐约可见那半开着的门和墙上的晴雨计,还有锃亮的楼梯扶手。在这种焦虑烦闷的时刻,看见这么一副宁静的英国家庭景色,我很感欣慰。
想到今天所发生的一切,我愈来愈觉得破案前景渺茫。当马车穿行在昏黄路灯下的寂静街道时,我再次回顾起这一连串的反常事情。现在完全明白了的基本事实是:摩丝坦上尉之死、寄来的珠宝、报上的广告及摩丝坦小姐收到的信件,不过这一连串真实事情却把我们引向了更为神秘莫测的境地:印度宝物、摩丝坦上尉行李箱中的古怪手绘图纸、舒尔托少校临死时的怪状、宝物的再次发现和宝物发现者的立即被杀,犯罪者留下的各种踪迹、脚印、奇怪的凶器,一张与摩丝坦上尉的那张图上所留下的相同字迹的纸。所有这一切真是盘根错节,只有像我的搭挡福尔摩斯这种具有天赋的人,才有可能解开这团乱麻。
皮钦巷位于郎伯斯区的尽头,那是一排破旧的两层石砖房。我在三号房门上敲了好一阵,楼上的百叶窗后亮起了一点烛光,一张脸从窗口露了出来。
那张露出来的脸说话了:“滚开,醉鬼,再这么大声喊叫,我就放狗来咬你。”
我说:“你就放一只狗出来吧,我正是为了狗来的。”
那声音又叫道:“滚开!我这里有块抹布,再不走开,我就扔到你头上!”
我叫道:“可我只要一条狗。”
“别啰嗦了,站远点,否则数到三,我就扔锤子。”
于是我赶紧说:“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我伙伴的名字真有威力,话没说完,楼窗关上,门打开了。谢尔曼老头是个有些驼背的瘦高个子,脖子上青筋直露,鼻子上架着蓝光眼镜。
他说:“我是永远欢迎福尔摩斯先生的朋友的。先生,里边请。小心,那只獾咬人。”这时一对红眼睛的鼬鼠从笼里伸出了脑袋,他又赶紧说:“别淘气,别抓这位先生。您别害怕,这只蜥蜴没毒牙,放在这儿,是让它吃甲虫的。我这儿常有调皮的小孩吵闹,吵我的觉,我以为您……,请原谅刚才的不礼貌。对了,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想要什么?”
“他要借您一条狗。”
“那,一定是托比。”
“对,就是它。”
“托毕就在左数的第三个栏里。”谢尔曼在前边举着蜡带路,引着我们穿过那些搜集来的奇怪动物。在闪烁不定的烛光下,我感到四周有好多双眼睛在盯着我们。我们的举动惊醒了头顶上正睡着的野鸟们,它们懒懒地变换着爪子。
透比是只混血狗,其貌不扬,长毛垂过耳朵,身上间杂黄白两色,走路时摇摇摆摆的。用一块糖就使它信任了我,跟我上了车,刚刚三点,我们回到了樱沼别墅。守门人迈克墨多和舒尔托先生都被当作嫌疑犯带走了,剩下两个警察看守大门。我一提侦探的名字,他们就放行了。
福尔摩斯双手插在衣袋里,叼着烟斗,正站在台阶上等我。
他说:“把它带来了,好一条狗呀。你走以后,我和埃塞尔尼?琼斯大吵了一通,现在,守门人,管家和仆人都被他带走了,也捉走了我们的朋友,只留下了一个警长。现在,在这院里,基本上是归我们了。”我们把狗拴在大门的桌子脚上,就上了楼。死者身子罩上了床单,警长斜倚在角落里,此外这屋里还是老样子。
福尔摩斯说:“警长,借你的牛眼灯用一下,这块纸板请你帮我把它系在脖子上。好,谢谢。现在,华生,等我脱了鞋袜,你把它带下去。我就要展示飞檐走壁的本事了。把我的毛巾蘸点木馏油,好,蘸点就行了。跟我到屋顶室来一趟。”
我们从洞口爬进屋顶室,福尔摩斯再次仔细观察那些脚印。他说:“仔细看看这些脚印,你发现了什么特别值得注意的吗?”
我说:“像是个孩子的脚印,但也许是个子很矮的妇女。”
“除此之外呢?”
“剩下的和普通脚印差不多了。”
“绝对有不同。请看灰尘里的一只右脚印。现在我在这脚印的边上印上一个我的光脚印。你看看两者有什么区别。”
“你的脚印,脚趾都并拢在一起,而这个脚印的脚趾是分开的。”
“完全正确。记住这一点。现在请您到窗子那边去,闻一闻窗框架的气味。我就站在这里拿着这条手帕。”
按他的要求,我去嗅了嗅窗框,突然我闻到一股刺鼻的柏油味。
“这是他临走时走过的地方,现在请你下楼放开托比,等我下来。”
我跑下楼来到院子的时候,福尔摩斯已在屋顶上了。他的胸前挂着灯,像只巨大的萤火虫在沿屋脊慢慢地匍伏行进,当他爬到了烟囱后面,我就看不见他了,后来他又出现了一下,随即又消失到后面去了。当我带着托比绕到后面去时,看见他坐在房檐的角上。
他叫道:“是你吗,华生?”
“是我。”
“我就在那个人上去的地方。下面那个黑东西是什么?”
“一只水桶。”
“附近有梯子吗?”
“没有。”
“真厉害。从这儿下去太危险了。可是既然他能从这儿爬上来,我就能从这儿跳下去。”
说着,他轻轻一跳落到了木桶上,随后又跳到了地上。
他一边穿着靴袜一边说:“这个人的足迹还不难找。一路上的瓦全给他踩松了。不过,在匆忙之中,他遗忘了这个东西。”
他拿给我看的那东西是一个小小的口袋,这口袋是用彩色的草茎编织的,只有香烟盒一般大小,四周围还挂着几颗不起眼儿的珠子。袋子里面装着六根一头尖一头圆的黑色荆刺,与刺在巴索洛纽·舒尔托头上的一模一样。
他说:“这东西危险,当心点,别刺着自己,我真高兴能找到这些东西,因为这也许是他的全部凶器,这样咱们就不用吃这种东西的亏了。要让毒刺来那么一家伙还不如挨枪子呢。华生,现在让你再走六英里路行吗?”
“没问题。”我答道。
“你的腿受得了吗?”
“没事。”
他把浸有木榴油的毛巾放到托比的鼻子上,说:“托比,嗅一嗅,好托比,嗅一下这个。”托比的腿叉开,鼻子上翘,那姿势像是富有经验的酿酒师在品尝着酒。福尔摩斯扔掉毛巾,给狗脖子系了条结实绳子,然后把它牵到木桶下面,托比一下就狂叫起来,同时在地上四处闻着,尾巴高高地翘着,跟着气味往前跑,我们牵着绳子,紧跟在后面。
东方渐渐现鱼肚白,远处的景物已渐渐清晰。我们的背后孤零零一所大房子,黯淡的窗子,光秃的围墙,院里灌木丛生,垃圾遍地,似乎正好应照着昨晚的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