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疯狂地抵抗着。但他的抵抗显然不是出于对我们的恶意,因为当他发现抵抗已是白费力气时,他居然友善地笑了起来,并且说希望他挣扎的时候没有伤着我们。他对歇洛克·福尔摩斯说:“你肯定要把我送警察局吧,我的马车就在门口。要是你们把我的腿松开,我可以自己走下楼去。我可不像从前那样容易被人抬起来。”
格雷格森和雷弥瑞德交换了一下眼色,仿佛认为这个要求太过份了,但福尔摩斯却立刻接受了罪犯的要求,解开了捆绑在罪犯脚踝处的毛巾。罪犯站起身来,伸伸腿,像是要证明一下它们是否获得了自由。我至今还记得,这辈子还很少见到体格像他这么魁梧的人。他那被太阳晒得黝黑的脸上带着刚毅而不服输的神情,就像他强劲的体力一样令人望而生畏。
他带着由衷的钦佩之情,两眼紧紧盯着我的同伴说:“如果警察局长的位置还空着的话,你是最佳人选。你侦破我这个案子所用的方法,真是细致周密。”
福尔摩斯对那两位侦探说:“你们最好和我一起去。”
雷弥瑞德说:“我来给你们赶车。”
“太好了!格雷格森可以我和一起坐在车上。还有你,医生。你一直对这个案子很感兴趣,所以不妨也跟我们一起去。”
我高兴地点头,于是我们押着犯人一起下了楼。罪犯再也没有企图逃跑,而是平静地走进那原来属于他的马车。待大家都上了车,雷弥瑞德爬到车夫的座位上,扬鞭策马前进,不一会儿就把我们带到了警察局。我们被领进了一个小房间,一个警官把罪犯的名字和他被指控谋杀的两个人的姓名全都记录了下来。这位警官面色白皙,表情冷漠,呆板地履行着既定程序。
“犯人将在本周内提交法庭审讯。杰弗逊·侯坡先生,你在这之前还有什么话要说吗?我必须提醒你,你所说的每句话都会被记录下来,并且都将被用作指控你的依据。”他说。
罪犯缓缓地说:“我有很多话要说。我要把一切原原本本地告诉诸位先生。”
警官问:“等到审讯时再说不是更好吗?”
他回答说:“我也许永远不会走上法庭了。你们不要以为我会自杀。你是位医生?”说这最后一句时,他把那炯炯有神的双眼转过来看着我。
我回答说:“是的,我是医生。”
“那好,请你用手按在这里。”说着,他微笑了一下,用他那被铐着的手指了一下胸口。
我照他的话按了按他的胸口,立刻感觉到他的胸腔内有一种不正常的、杂乱的悸动。他的胸腔壁在微微颤动,就像一座不结实的房屋内开动了一架强有力的机器。在这静静的房间里,可以听到他的胸腔内发出一阵阵轻微的嗡鸣声。
我叫道:“啊,你得了主动脉瘤!”
他平静地说:“他们都这么说。我上星期找个医生看了一下,他说这种瘤子要不了多久就会破裂。这个病是我当年在盐湖城周围的山中得的,因为我风餐露宿,长期饿着肚子饥一顿饱一顿,而且劳累过度。这病一年比一年恶化,但我现在已经完成了使命,根本不在乎什么时候死。可是,我想在死之前把这件事情原原本本地讲出来,留下一个记载。我不愿意被人看成一个普通的杀人犯。”
警官和两位侦探商量起来:现在获取详细供词是否合适。
他们转问我:“医生,你认为他的病情很危险吗?”
“是这样。”我给了肯定的回答。
“那,为了保持公正,我们有责任把他要讲的录下来,虽然这不是我们的职责。”警官和侦探们又转向侯坡,“先生,你可以自由地讲了。不过,需提醒的是,你所说的话我们都要录下来。”
“请允许我坐下讲吧。”罪犯一边说,不待允许不客气地坐了下来,“我的病使我容易感到疲劳,而且半个小时以前,我们还搏斗了一番。我是快要死的人了,而且事实本身也没有必要对你们说谎。我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发自内心的。至于将受到什么样的处置,我毫不在乎。”
杰弗逊·侯坡说完这些话,就靠在椅子背上,说出了下面这篇令人惊心动魄的供词。他述说时态度平和,讲得有条不紊,好像那件事情与他无关。我敢保证,这篇补充的供词绝对准确无误,因为这是我从雷弥瑞德的笔记本上抄下来的,而他笔记本中的记录,又是按罪犯的供词逐字逐句地记下来的。
他说:“我为什么这么恨那两个人,对你们来说,没有什么关系。他们罪大恶极,曾害死过两个人——一个父亲和一个女儿,所以我杀死他们,他们必须偿命这是他们罪有应得。他们犯罪的时间已经这么久了,我也找不出什么证据,在法庭上控告他们。但是,他们有罪,我下定决心要替法官、陪审员和行刑人员完成这个任务,使他们受到惩罚。假如你们是血性男儿,站在我的立场上,也一定会像我这么干的。
“我刚才提到的那个姑娘,本来在二十年前应该嫁给我,但是却被强迫和德雷伯结了婚,结果她含恨而死。我从她遗体的手指上取下这枚戒指,而且发誓,要让德雷伯看着这枚戒指死去,让他死个明白,他罪恶深重,才有今天的下场。我不辞辛苦万里迢迢走遍了两个大洲,带着这枚戒指一直在追踪德雷伯和思特杰逊,到我追上他们,他们想通过东奔西跑的方式,来把我累垮,但是,这真是枉费心机,我是不会放弃的。就算是明天我死了,当然这极有可能,我也死而无憾,因为,我已经达到了我的夙愿,而且是出色地达到了。他们两个都死了,都是被我亲手杀死的,今生我也没有什么过多的奢望了。
“他们都是有钱的人,而我是一个穷光蛋。所以,追上他们确实是件难事。当我来到伦敦时,几乎身无分文,我必须找一份职业来维持我的生活。赶车、骑马对我来说,没什么问题。于是,我到一家马车厂去找职业,很快我成功了。我租了一辆马车,每个星期除了缴纳一定的租金,余下的钱归我自己。但是,每次剩下的钱都不够用,为了复仇,我必须勉强支持下去。最困难的是开始我不认识路。伦敦城的街道比我见过的所有城市的街道都要复杂。所以,我总是随身带着地图,直到我熟悉了一些大旅馆和几个主要车站以后,我的景况才开始有所好转。
“过了很长时间,我终于找到了那两个仇人住的地方。我不断地打探寻问,最后,在无意间发现了他们。他们就住在泰晤士河对岸肯伯维耳地区的一所公寓里。我找到了他们,他们就在我的手掌心里了,我已经留起了胡子,他们不会再认出我。我紧紧地跟着他们,伺机下手。这一次,无论如何不能再让他们跑掉。
“即使这样,还是差一点儿叫他们溜掉了。我总是尾随着他们,形影不离。有时我赶着马车跟着他们,有时步行跟踪。我觉得赶着马车最好了,因为这样他们摆脱不了我了。我只在清晨或在深夜才做点生意,赚点钱,所以我就没有足够的钱去交租金了。但是,这些我都咬牙挺住了,只要我能亲自杀死他们,就什么都不顾了。
“这两个家伙也非常狡猾。好像意识到有人在跟踪他们,所以外出时绝不一个人出去,也不在晚上出去。我赶着马车跟踪他们两个星期,从来没见他们分开过。德雷伯经常喝得醉熏熏的,而思特杰逊却很小心谨慎。我每天起早贪黑地窥视他们,但总没找到下手的机会。我并没有因此而丧失信心,我隐隐约约地感觉到,这回报仇的机会就要来了。惟一使我感到担心的是我的病,不知道它会什么时候破裂,如果时间过早,就会使我的复仇大事前功尽弃。
“终于,一天晚上,当我赶着马车在他们住的托奎街来回徘徊时,看到一辆马车驶到他们住处的门前。不一会儿,有人把一些行李拿了出来,接着德雷伯和思特杰逊也跟了出来。他们一块上马车走了。我立刻赶着马车远远地跟在他们后面。我非常着急,生怕他们又要换住处。他们在尤斯顿火车站下了马车,我找了一个小孩帮我看马车,自己紧跟着他们来到月台上。我听到他们问去利物浦的火车,车站值班的人说一列火车刚刚开走,下一列车要等到几个小时之后。思特杰逊听了之后感到很懊丧,但德雷伯却显得很高兴。我混在嘈杂的人群中,离他们很近,所以一字不漏地听到了他们的谈话。德雷伯说,他还有一件事要办,要思特杰逊等他,过一会儿就回来,思特杰逊竭力劝阻他,并提醒他说好了要两个人呆在一起的。德雷伯说那是件非常微妙的事情,他必须一个人去。我没有听清思特杰逊说了什么,但听到德雷伯破口大骂起来,说思特杰逊只不过是他雇佣的仆人,没权利干涉他。这么一来,这位秘书只好自讨没趣,不再说什么,只是提醒德雷伯,如果没能赶上最后一班火车,可以在哈利代旅馆找到他。德雷伯回答说,他一定赶在十一点钟之前回到月台上来,然后他就走出了车站。
“等待已久的时刻终于到来了。我已经把我的仇人们牢牢掌握在了手中。他们在一起时,可以互相保护;一旦分开,就更好下手了。但是,我并没有鲁莽行事。我早已发誓,一定要让仇人知道是谁杀了他,让他知道为什么受到这种惩罚,只有这样,复仇计划才能令我称心如意。我要让这恶棍明白现在是他恶贯满盈的时候了。说来也巧,几天前有一位坐我的马车去布利路看房子的先生,把开房门的钥匙忘在了我的车里。虽然他当晚就把钥匙认领去,但我已经取了钥匙的模子,并且配了一把。这样一来,我在这座大城市中找到一个可靠的地方,在那里我可以自由行动而不会受到干扰。最后就剩下如何把德雷伯弄到那里去的难题。
“他沿街走着,先后进了两家酒店,在最后一家呆了将近半个小时。出来时,走路摇摇晃晃,显然已经喝醉了。街上有辆双轮马车,他招呼一声就坐了上去。我紧跟在后,我的马首一路上离那辆马车最多只有一码远。跑了好几英里之后,我们经过滑铁卢桥,我惊讶地发现,回到了他原来住过的地方。我不明白他为什么回到那里去,但这不重要,不管他到哪儿,我决不再放过这千载难逢的机会。于是我毫不犹豫地跟了过去,在离房子一百码左右的地方停住车。他走了进去,那辆双轮马车便驶走了。请给我一杯水,我的嘴都说干了。”
我递给他一杯水,他一口气喝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