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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是什么?哥哥,我也都东西要给你。”存庄说,这时候他少了一点拘谨,从兜里面拿出五毛钱还有几厘钱,几颗糖,“你看,我有很多钱,你要吗?我可以都给你。”

“哇!阿庄你的钱真多,本来我有一毛钱,打算给你的,不过在你面前好像不够看。”存兴说,“我有泥人,这个是我,这个是你,还有一个大一点的是阿固。”

“真好,哥哥,你能把泥人送给我吗?我不要钱,不怎么用,只在过年的时候买了点糖,你吃吃看,有甜的,有酸的,味道很好。”

“听着,等会儿我们可以去放鞭炮,不过得小心点,别被炸到了。”存兴一本正经说道。

“真的吗?我记得我们以前就一起放过,像打雷一样。”存庄手里还拿着钱,“哥哥你拿着,等会我要什么你帮我买。”

“好,我就暂时帮你揣着,但是不用你的钱,用我的。”存兴摆出了哥哥的架子,“现在好像还不行,等吃了中午饭看看,我们应该就可以出去玩了。”

阿金找来笼子把吴叔带来的鸡和鸭装进去,连声说不用这样,太客气了。阿德的老婆还在柴房做饭,听见吴叔来了,就出来招呼一声。

“今天不是孩子满月吗?怎么没什么人。”吴叔说。

“后来想想还是算了,大过年的,都要忙着走几家亲戚。”阿金说,“自己知道就行了,一样开开心心的,简单多了。”

吴叔明白阿金的意思,有不少挑夫很可能认得出孩子,虽然说事情已经过去了,慢慢在平息,但终究可能惹上麻烦。

“你的孩子呢?我还没有看过他。”

“他睡着了,托老天爷的福,没有长成恶霸的样子,把人折磨疯。就是有个小怪癖,爱吸自己的大拇指,整天离不了口。”

“呵呵,”吴叔笑了起来,“说明那不是一般的大拇指,我看他睡觉的样子有点像在数钱。”

阿金从柜子里拿出一瓶酒,“吴叔,等会儿我们要喝两杯才行。”

这里的一切都能是存庄感到放松,就连阿金的老婆,阿德也一样,他默默地感到好像她也是自己最亲的亲人似的。饭桌上,存兴给他夹菜,他也要给哥哥夹菜,他再也不顾忌自己夹的是不是肉了,饭吃了第几碗。

阿德也喝了几杯,把脸弄红了,她抚着脸说,不能喝了。

“存兴,存庄,你们要不要喝一口?”阿金说,“甜甜的,怪好喝。”

“好,那我就喝一口试试。”存兴接过酒杯,放到鼻子边闻闻,发现味道又辛又辣,迟疑地不敢喝,“阿庄,我觉得他们在骗我们,你闻闻看,敢不敢喝。”

存庄把鼻子伸过去,闻着那味道,皱着眉头,他看看阿金,又看看吴叔和阿德,他们也在看着自己,好像很认可阿金的话的意思。突然下定决心,把酒杯拿到手里,咕噜一口喝了下去,差点没给吐出来,酒都退回了喉咙那了,但是他硬是给咽了下去。

“难喝!难喝!”存庄把舌头都伸出来了,用手扇着,连汗水也出来了。桌子上的人都笑了起来。

存兴仔细看着弟弟的怪样子,“你知道难喝,为什么还喝下去?怎么这么笨。”

“不知道,好像他们都想我喝的样子,我就喝了。我再也不敢喝了,头好像有点晕乎乎的了。”存庄可怜兮兮地说。

“好吧,我也要喝一杯。”存兴说,“不,我要喝两杯。”

“不要喝,哥哥。”存庄劝道,“那味道像早上牛撒的尿,又像一把刀一样,能把人的肚子割坏。”

存兴喝了满满一杯酒,紧闭着嘴,缩着头,脸上一副大难临头的样子。“阿庄,你说得对,我不该喝的,这一杯就差点把我弄死了!”

笑完以后,吴叔和阿金都忍不住要打趣存兴,说,酒已经倒上了,赶紧把第二杯喝了。

存兴连声说道不敢了,不敢了,存庄也帮着他,显得大义凛然,说是要帮哥哥喝下它,但是又不敢伸出手拿酒杯。

阿德倒是来了兴趣,又多喝了两杯。

“吴叔,要不今晚在这过一夜?让两个孩子多待一会。阿德抱着孩子今晚去她父亲那睡。”

“可以呀。”阿德说,“我也很喜欢这两个孩子,不像其他孩子那样,不吵也不闹的。”

“那真是太麻烦你们了。”吴叔说。

吃完饭以后,存兴和存庄一人手里拿着一支没点燃的香出去完了。

“哥哥,你知道哪里有鞭炮卖吗?”存庄说。

“不知道,等下见到在放鞭炮的孩子我就问问他。”

“哥哥,我今天吃得好饱,撑到了,有点难受。”

存兴就摸摸存庄的肚子,果然撑得像个球一样。“你摸摸我的肚子,也和你差不多了。”存兴说。

“哥哥,你在吴叔家每天都吃些什么?吃得饱吗?”

“嗯,每天都吃得饱饱的。你呢?”

“我其实也可以吃饱,但是我不愿意。”存庄说,他停下脚步,要求歇一歇,他们在路边找了个地方坐下。“我不想让人家说我吃得太多了,我情愿到人家收过的红薯地里找找,大多数时候都可以找到一些。”

“怪不得我觉得你瘦了,等等,我刚才还觉得我比你高了一点。以前我听人家说过,我们是双胞胎,应该长得一模一样的。”存兴说,心疼地看着弟弟。“我们不去买鞭炮玩了,你把钱留着,买东西吃。”

“不,哥哥,要买鞭炮,我知道你很想玩,其实我也想放两个看看。”

“那就买两个好了,别买多。”存兴说,“剩下的钱我给你留着,走的时候全部给你。你应该多吃一点,人家要说就让他们说好了,就是要多吃一点,不然下次见到你的时候就只剩下骨头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惹女主人不高兴。有一次我做错了事,还被打了一顿,我不知道怎么办,她好像天生看我不顺眼。”

“她怎么打的?疼吗?让我看看。”

“早就不疼了,你看。”存庄把裤脚撸起来,单薄的小腿,骨头连着筋。存兴帮他把裤脚放下来。

“我的天呀,你过的是什么日子!我要和你换换,你跟着吴叔回去,我去帮你放牛。”存兴的话里已经显出了哭声。

“哥哥,其实我的日子过得也不是太糟糕,你知道吗?我每天都牵牛出去吃草,他们听话极了,我在没人的时候总要爬到它们背上玩,就像在骑马。”存庄小心地把自己的悲伤隐藏起来,那样子更令人心碎。

他们聊了好一会天,存兴的心情稍微好了点。他问到卖鞭炮的小店在哪儿,带着存庄小跑过去,买了一小盘鞭炮,慢慢地一个一个拆开。

“哥哥,和你在一起太高兴了,不知道我们什么时候才可以回家。”

存兴这时候想起了阿固对自己说过的话,隐隐有不妙的意思,但是又猜不出来,他不想让存庄担心,于是说,“我们好好地放鞭炮吧,现在别想其他的,你敢不敢放第一个?”

他们开始往回走,看见一群孩子一哄而散,四处奔跑,寻找藏身之处。其中一个刚好躲到了他们旁边的一个草垛旁。

“哥哥,他们是在玩做迷藏吗?”存庄问。

“肯定是在玩捉迷藏,你看,那棵大树下有个人,自己蒙着自己的眼睛面向大树,在数数,一会儿他就要来找他们了。”

“好多人!一定很好玩,我以前只和你一起玩过,规矩真多,原来捉人那个要自己蒙着自己数数的,哥哥你会数数吗?”

“我会了。”存兴说,“我现在就教你。”

存庄学了一下,勉强记住了一到十,这时候他说,不要学了,你看,那个人数到十就行了。

“本来我可以教你数到三十的,不过眼下的确是够用了。我去问问看,他们能不能加我们进去,一起玩捉迷藏。”

“好啊,我也是这么想的。”存庄高兴得拍起手来。

躲在草垛后面的那个孩子探出头,发现自己完全安全了,捉他的人向另一个方向走去了。

“虚!你们小声点,你们的动作太大了,可能会害得他过来看看。快过来我这里,他去哪了?”

“他现在躲到了那棵大树后面,应该在等人自投罗网。”存兴说。

“哈哈,他完全想多了。”那孩子红扑扑的脸蛋,留着鼻涕,“我既然敢躲到离他这么近的地方,肯定不会轻易跑出去的,你们俩就做我的侦察兵吧,帮我好好看着,有机会了就跟我说,要是他问你们有没有看见我,你们就说没看见,谁也没看见,知道吗?”

“知道了,我们都很愿意帮助你。”存庄说。

“一会儿我们可以加入你们吗?”存兴说。

“当然可以,这事儿我可以说了算!现在你们先把香灭掉,你们看看天上,香的影子已经从草垛后面冒出去了。去看看他现在在干什么?是不是来捉我了。”

存兴和存庄一起走了出去,结果被吓了一跳,看见那个负责捉人的孩子已经蹑手蹑脚到了草垛前面。

“啊!”存兴大喊了一声,“你怎么突然出现了?吓我一跳。”

“阿!”存庄也大喊了一声,用手拍着裤脚。“我们谁也没看见。”

“你们才吓了我一跳,又没有玩捉迷藏,干嘛躲到草垛后面,我要看看那里会不会有蠢才!”

“完了,他要被发现了。”存兴心里想,“没有,”他说,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突然想到了一个绝佳的办法,“我们在放鞭炮,你要不要一起玩?”

存兴从兜里面拿出一个鞭炮给他,“来,放一个吧。”他把香交给了那孩子。

“好吧,我就放一个鞭炮再去捉人,你们等下要不要一起来玩捉迷藏?”

“嗯,好的,太好了。那里有一坨牛屎,我们去炸它。”存兴一边说,一边隐秘的拍了一下存庄。存庄立刻懂了,悄悄落到后面,告诉草垛后面的孩子,快跑!

“哈!我要放了!”那孩子把鞭炮插进牛屎里面,存兴和存庄早就躲得远远的。

一声巨响,他跑慢了,身上沾了不少牛屎星星。“不好!不好!我怎么就没有发现这是土火炮,引索又快!你们两个真是害人精,灾星,要了我的老命!”他抖抖衣服,把掉不下去的牛屎用手指弹开,不停地大发牢骚。

存兴又给了他好几个鞭炮,他才高兴起来。

“你们俩到那颗树下面等着,马上就要重新开始了,我真的要去捉人了。”那孩子叹了口气,扭头看了看自己背后的牛屎印迹。

后来他在土沟,还有草丛,屋门后都捉到了孩子,原先那个躲在草垛后面的孩子像疯了一样向存兴存庄所在的那颗树跑来,结果还是被发现了,被喊出了名字,他就站在那儿,对着存兴,存庄嬉笑,“就差那么一点了。”他说道,“不过我算是赚到了,要不是刚才你们帮了我,我早就玩完了。”

“剩下自由了。”那负责捉孩子喊道,他不想再抓了。

一个孩子从草垛里面钻了出来,他看见了,就自言自语道,“我不可能钻到每个草垛里面看,那样的话,他们都会赢的。”

一个孩子就在他眼皮底下,只隔了一堵墙。他就嗐了一声,跺着脚,说“我该晚喊一点的,你这个坏女孩已经无路可逃了。”

存兴,存庄和几个被抓住的孩子石头剪刀布,结果存庄输了,他偷偷地拉拉存兴的衣角,问他,“三过了是什么?我好像差不多全忘了,怎么办?一会儿我要大声喊出来,好让他们知道我在数数。”

“没关系,我代替你。”存兴说。

大多数孩子都说这样不行,乱了规矩,他们之前帮过的那个留着鼻涕的孩子站出来,全力说“行,人家是两兄弟,还长得一模一样,要是悄悄地换了个主,我们还不是一个样,完全发现不了。我说就那样吧,他们爱谁就谁,只是要留一个人出来捉就行了。”

有几个小女孩立刻改变了主意,认为可行。“看呀,他们是双胞胎,我出来没有见过,简直长得一模一样,不过好像有一个要瘦小一点。”

如果你感到欢乐,那就准备好被袭击,因为它短暂无比,只眨了一次眼皮就已经快要消逝了。天色已经有开始变黑的迹象了,存兴几次想说出来,但是存庄都用快乐的浪潮把它瞬间冲到天际,突然远处有大人大喊一声,点一个名字,然后那个就孩子匆匆地跑了。

游戏又玩了一轮,只剩下意犹未尽的孩子。“我们也该走了,存庄。”

存庄看看天,“我记得我们才开始玩,天怎么就要变黑了?哥哥,我们回去吧。不玩了。”

他们和剩下的孩子告别,把剩下的几个鞭炮分给了他们。“存兴,存庄,明天也过来一起玩,”那爱流鼻涕的男孩大声喊道,同时吸了一口鼻涕,“我们还可以玩弹珠,你们要是没有,我可以借给你。”

“哥哥,明天我们也可以过来玩吗?”存庄问。

“我也不知道,应该不行了。”他不敢说离别的话题,那样会同时伤透两个孩子的心。

他们回到家的时候明显有点晚了,大人都在屋里等着他们一起吃饭。阿德刚盛好饭,阿金的岳父过来了,他推开门,说自己已经吃过饭了,过来看看,看了存兴,存庄一眼,说他们长大了一点,跟吴叔打了一声招呼,接着端了跟板凳到屋外,闷着头卷烟,抽起来。

阿德端着碗出去,屋里听见他带有温怒的说话声,“你们还要留那两个孩子下来过夜?你们俩脑袋里在想什么?总让人操心。你们不怕,我还怕得很!”

时间就那样过去了,三年,四年,五年,六年,该种地的种地,该放牛的放牛,孤独和厄运总爱抓着一些可怜人不放,但是他们已经会学了面对,那些过去的岁月沉淀出两张朴实的面庞,总在紧张兮兮地心灵已经把善良的种子孕育开了,白晶晶,亮闪闪,他们的品性就像一面镜子,能看见自己,也能印出别人的形象。

曾经以为可以回去的家已经没有了,那对给自己命的人,他们的父亲,母亲也早就离开了这个世界。过去能够击溃他们的秘密已经不复存在了,他们俩是地主的孩子,周围的人都知道了,没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只是眼光稍微惊讶一下,而已。

黑夜里的那阵哭声令人难受,它从被窝里传出来,荡漾在大地之上,风声应和着,虫兽呼应着。听,除了人类之外,它们都被感染了。

活着的痛与累就像一只缓慢爬行的蜗牛,当它缩进壳,并非意味着一切结束了,那阵哭声铭刻下的伤痕永远也不会愈合,它只是坐下,看着自己的脚踝,它们成了什么样子了,以及等待那半具倒下的身体重新站起来。

大自然用时间推着所有的生命前进,你不能后退,因为这股力量来自地下或者天上。生命的尽头是虚无,虚无是未知,未知是恐惧。生命的意义衍生出的各种痛与累都无法战胜它,所以天亮的时候蜗牛必须出壳,它的挣扎声渐行渐远。

存兴送给他的几个泥人早就开裂了,烂成了灰。他把这包灰和衣服一起包起来。牛没了,这里不需要他,日子越来越艰难,而他所见到一切也都是愁云惨淡。

庆幸的是存庄以前放牛的主子替他跑了一场,他去了八捻塘村,替存庄说了很多好话,说他听话,诚实,会放牛,每天都把牛撑得饱饱的,还会编草席,饭量又小,而且只需要管饭,不需要工钱……

存庄被安排到了一个亲戚家,后来才知道那女的是他大姨。严格来说存庄不是一个农民,因为他没有一个农民的父母亲,也没有一毛钱的土地,所以可以很随便地说,你怎么对他都行。

存庄亲戚家没有多余的房间,不过无所谓,他可以住在柴房。放牛是个轻松的活路,要是地里收东西了,他就有得累了。刚到的第三天,存庄的大姨就为他准备好了两挑芋头,差不多七十斤,都是在家里就称好的,要他挑到同蓬乡里去卖。

天没亮,鸡没叫,他大姨就踢了一脚柴门,把存庄叫了起来,她怕卖不完,让他早点出发。

存庄挑起芋头,感到有点吃力,虽说16岁算是大人了,可他确实没有哪怕半点大人的样子,又瘦又小。他大姨只是交代了芋头卖五厘钱一个,可是没说自己在哪吃饭,难道要他一直饿着回来?自己实在没有把握做到这点,因为肚子在这个时候已经叫了起来。

他大姨乜斜着眼睛看着存庄,用良心想到了她家到同蓬一个来回60公里,可能不吃点东西还真不行。“中午吃一毛钱的饭,别用多了,知道吗?”

“嗯。”存庄点头,他感到高兴,自己午饭有了着落,一毛钱的饭!虽然现在还不知道有多少,但是肯定会比在家里吃的多。

存庄走出八捻塘村的时候,天已经有点蒙蒙亮了,周围的树木,房屋变得影影卓卓。他已经感到累了,不得不停下来休息一下。

恰好小路边是一大块红薯地,虽然现在不足以看清它们,但是他已经可以闻出它们特别的气息了,葱绿的叶子,又柔又软的茎,下面藏着一个个又大又结实的红薯。

假如在平时,他完全可以克制这种把他人的食物据为己有的不恰当食欲,但是现在不行了,他必须挑着芋头走三十里路到同蓬,他需要一点食物来帮助自己完成它。

存庄开始幻想,从他突然有了一个红薯开始,挑起芋头往前走,在有水的地方把它清洗了,咬上一口,脆生生,甜滋滋,它顺着喉咙往下滑,最后到了空洞洞的胃里,一点点地充满它,把它胀得又大又结实,自己永远也不会饿了。

天又亮了一点,这个信号使人心慌,假如再不有所行动,一切将成为泡影。存庄决定尝试,找到了一根棍子,他觉得老天爷似乎也在帮他,自己刚想到,手就摸到了。

四处张望,一个人也没有,他跳到红薯地里,用棍子刨,用手挖,会突然害怕了,抬起头紧张地四处看看,接着继续挖他的红薯,它一点一点地现出来了,运气真好!光是看红薯已经露出来的轮廓就知道它很大了。

存庄默默地笑着,加快动作。忘了,他把一切都忘了,只看见红薯。当他捧着红薯的时候,除了愉悦还有回过神来的负疚感,担心事发的恐惧感。他赶紧用泥土填补了红薯的小坑,紧张地爬到小路上,回头看看,谁能知道那里曾经发生了什么?也许就算是这块地的主人来了也发现不了。

他担起芋头,匆匆行走。他敢肯定自己从未见过这么大的红薯,无法塞进衣兜,只能夹在胳膊窝里。

天已经大亮了,洗得干干净净的红薯夹在胳膊窝里,存庄在小路上一拐,进了树林,开始吃起来,他紧张的样子连自己都忍不住笑了。

存庄打了一个响亮的饱嗝,他站起来,感到自己有力气了,好像阳光也有了一种好闻的味道。

存庄赶到同蓬的时候差不多快中午了,他感到精疲力竭,现在就想吃午饭了。但是没有办法,他身上一厘钱也没有。

到了集市他才想起来,一三六是赶集日,人比较多。他找了个地方把芋头放下,学着其他人的样子喊起来,“芋头,芋头,五厘钱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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