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8930100000033

第33章 条例(1)

第一节 条例的含义、地位和作用

一、条例的含义

条例和规定、办法、规则、准则、细则等,属于国家行政法律范畴,但条例的地位和法定效力位居同级制定主体的规定、办法、规则、准则,细则等等之上,而仅在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下。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又明确规定,同是法规文件、又是同一个主体制定的文件,如规定、办法、规则、准则、细则等等,都不得称为“条例”。由此可见条例在法规中的较高地位而不可僭越。

二、条例和法规中的不同层次

法规中的条例不仅在与规定、办法、规则、准则、细则等在同一制定主体中存在着不同层次,即不能被超越和混同,而且条例本身也因其制定主体的不同而不同。简单地说,法规文书可分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而条例因此也有行政法规中的条例和地方性法规中的条例。二者的法定的效力和施行的范围不同。行政法规的条例(包括行政法规中的其他法规文件)在全国有效;地方性法规中的条例(包括地方性法规中的一切法规文件)只在本地域、本辖区有效。

三、条例制定的不同主体

1.国务院常务委员会通过、发布、实施的条例 国务院常务委员会通过、实施的条例即行政法规中的条例,无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批准即可施行。这种行政法规中的条例高于地方性法规中的条例,具有全国范围内的法定效力。

2.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条例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批准的条例,并在本省、本区、本市范围内实施,具有地方性的法定效力。

3.较大的市制定的条例 此种条例由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但需报经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批准后在本市范围实施,具有本市的法定效力。

4.自治县以上制定的条例 根据民族自治政策,除全国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条例以外由少数民族自治县以上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但在通过之后亦需报经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在本自治区施行。

以上条例的三级制定主体,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民族自治县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所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除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条例有权批准施行外,其余几种条例都应报经上级人代会及其常委会批准才可施行,以确保条例的质量和上一级机关对于下级制定主体所制定的条例施行进行必要的监督。

第二节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要求

起草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中的条例和规定、办法、规则、准则、细则等等,除应当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外,还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以及《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立法原则的以下规定:

“(一)体现改革精神,科学规范行政行为,促进政府职能向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转变。

(二)符合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相同或者相近的职能规定由一个行政机关承担,简化行政管理手续。

(三)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规定其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同时,应当规定其相应的权利和保障权利实现的责任。

(四)体现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在赋予有关行政机关必要的职权的同时,应当规定行使职权的条件、程序和承担的责任。”

以上规定是以条例为首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要求;或者说,是条例、规定、办法、规则、准则、细则等的立法要求。它们以此补充法规体系中的总体性、概括性和一般性诸方面的不足,使一般法规更具有灵活性、直接性和具体性的特点,从而成为国家机器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和较为生动活泼的部分。

第三节 条例及法规文书的内容和功用

条例以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中的其他文件形式的内容和功用,可分为以下四类:

一、法律性的条例

这类条例主是根据法律和以法律为目的而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并由国家最高权力机构通过实施。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即是一例。该条例原为1980年2月12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1981年1月1日起施行。其后2004年8月28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枙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枛的规定》修正。该条例为具有法律性质的少数条例之一。

二、执行性的条例

这类条例为执行已行法律而制定,是现行法律的配套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即是以《劳动合同法》为母法的条例。这类条例还可以法规文件的其他名称发布。如“××××若干规定”、“××××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就是由国务院批准实施的。此种条例和法规文书不能超过母法;母法若日后有修订或截止生效,条例或其他法规文件亦应修订或截止生效。

三、补充性的条例

这类条例是为了补充现有法律或行政法规而制定的。其所以有补充制定的必要,是因为现有法律或法规在形势发生了变化或有某些未尽事宜,或产生新的行政需求时,不得不以修正和补充某些条款以相适应,使之更为切合实际和更加完善。这类情况一般在条例以下的法规文件中比较多见,可用“补充规定”、“补充办法”、“补充规则”等文字加以限定。

四、自主性的条例

这类条例所规定的事项是在制定主体的职权范围内依法独立行政权力而制定的。此类条例在不违反宪法、法律的前提下,独立依法处理行政机关所遇到的实际问题,一般不需要授权。另外,制定这种法规是行政体系中独立行使职权的最高体现,通常的名称不仅有条例,也有规定、规则等等。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劵条例》,和其他独立行使职权的规定、办法等。

以上四类条例或规定、办法等似以执行性和自主性的法规文件居多。同时,在以后将要介绍的规定、办法和其他法规文件中也是以执行性和自主性的居多,不再赘述。

第四节 条例的结构

条例以及规定、办法等等的结构,与法律的结构基本相同,由标题和正文构成。

一、条例的标题

标题由制发主体加主题和文种“条例”构成。标题下一般有题注,注明该条例于某年某月某日,由某某制定主体或由某届某次会议通过或批准,于某年某月某日起施行。

二、条例的主体部分

条例的主体部分包括总则(总纲)、分则。总则(总纲)一般是说明条例的目的和依据等。

分则二字不出现在章条标题中,它是条例的调整对象,即所规定的具体事项,包括该条例所规范的工作或事务,它的性质、目的、要求、措施、方法和责任与监督等;以及对于违反条例规定所应处的惩戒等等条例,此种调整对象与法律及其他法规文本相同。

三、条例的结尾部分

结尾部分为附则。附则用来说明实施要求、生效时间、解释与修改权属及其与原来有关文件的关系和未尽事宜的处置等,亦与法律及其他法规文本相同。

第五节 条例的写作要领

一、条例写作,如同法律

条例写作,如同法律。条例不同于法律以及其他规定、办法等的地方,只是在制定主体、法定效力、规定事项诸方面的不同,在体例格式、语言文字等方面完全一致,无非是重要或次要、繁杂或简约而已。在写作方面最重要之点是要重申:抛弃个人的风格,也扔掉个人的偏好,通过郑重严肃的态度,采取符合逻辑周密谨严的语言文字,表述人民的意愿和国家的发展方向,务使内容有条有例,明白无误。

二、斟词酌句,坚持使用法律法规语言

条例除了要在态度上、导向上要求写作如同法律一样之外,在语言上也应同于法律。它要求要素齐备,行文有据,备而不繁,务求简练;也要求斟词酌句,语言准确。俗言说“差之微厘,错为千里”,需知法律法规在语言表达上容不得半点含糊和差池,准确、准确、再准确!至于语言的其他要求,还在其次。

同类推荐
  • 谜语故事(语文新课标必读书目)

    谜语故事(语文新课标必读书目)

    国家教育部颁布了最新《语文课程标准》,统称新课标,对中、小学语文教学指定了阅读书目,对阅读的数量、内容、质量以及速度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对于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培养语文素养,陶冶情操,促进学生终身学习和终身可持续发展,对于提高广大人民的文学素养具有极大的意义。
  • 开阔眼界的文学故事

    开阔眼界的文学故事

    文学是什么?文学就是人学。文学是人们日常生活的反映,也是人类和自然界关系的再现。文学既可以揭示生活的本质,又可以体现人们的喜怒哀乐。人类如果没有文学,其生活就会枯燥无味。因此,伟大的文学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 语文新课标课外读物:鲁滨逊漂流记

    语文新课标课外读物:鲁滨逊漂流记

    现代中、小学生不能只局限于校园和课本,应该广开视野,广长见识,广泛了解博大的世界和社会,不断增加丰富的现代社会知识和世界信息,才有所精神准备,才能迅速地长大,将来才能够自由地翱翔于世界蓝天。否则,我们将永远是妈妈怀抱中的乖宝宝,将永远是温室里面的豆芽菜,那么,我们将怎样走向社会、走向世界呢?
  • 玩游戏测试智力(青少年挖掘大脑智商潜能训练集)

    玩游戏测试智力(青少年挖掘大脑智商潜能训练集)

    潜能是人类原本存在但尚未被开发与利用的能力,是潜在的能量。根据能量守恒定律,能量既不会消灭,也不会创生,它只会从一种形式转化为其他形式,或者从一个物体转移到另一个物体,而转化和转移过程中,能的总量保持不变。
  • 教你学谚语(上)

    教你学谚语(上)

    语言文字的简称就是语文。语文是人文社会科学的一门重要学科,是人们相互交流思想的工具。它既是语言文字规范的实用工具,又是文化艺术,同时也是用来积累和开拓精神财富的一门学问。
热门推荐
  • 疼妻入骨:总裁好好爱

    疼妻入骨:总裁好好爱

    他,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冷酷、无情、霸道正是他的节奏!却败在她的‘石榴裙’下,宠妻如命。在一个车站的偶遇,萧子轩把夏唯言当做慕灵……后来,两人渐渐的发展到喜欢,相爱。某一天。管家匆匆忙忙的跑来,:“少爷,少奶奶把厨房炸了!”萧子轩从容的看着报纸,:“炸了,再建!秘书说:“少奶奶,把项目搞砸乐。”萧子轩:“没事,赔钱。”…………夏唯言:“老公,我要打你。”萧子轩:“你不怕手疼,给你免费打。”夏唯言笑道:“老公,你真好!”大家,支持!支持!!!
  • 复仇公主的回归

    复仇公主的回归

    她、她,虽不是同一人,但背负的仇恨却相同,母亲之死,她们必将百倍奉还。他、他,都是天之娇子,受众人仰慕,背后却有令人意想不到的身份。当她们遇见他们,所有的身份与身世被揭开,他们会选择支持还是反对?她们又该如何接受?(求关照,求收藏,铃儿的群:572890526。)
  • 福妻驾到

    福妻驾到

    现代饭店彪悍老板娘魂穿古代。不分是非的极品婆婆?三年未归生死不明的丈夫?心狠手辣的阴毒亲戚?贪婪而好色的地主老财?吃上顿没下顿的贫困宭境?不怕不怕,神仙相助,一技在手,天下我有!且看现代张悦娘,如何身带福气玩转古代,开面馆、收小弟、左纳财富,右傍美男,共绘幸福生活大好蓝图!!!!快本新书《天媒地聘》已经上架开始销售,只要3.99元即可将整本书抱回家,你还等什么哪,赶紧点击下面的直通车,享受乐乐精心为您准备的美食盛宴吧!)
  • 神在地狱魔在天

    神在地狱魔在天

    道脉,人体神秘之最;法海,世间力量之巅。一念天堂,以魔姿态灭世;一念地狱,以神情怀创生。这是陆边尘从迷茫到清醒的争霸路上所发下的宏愿。
  • 难以舍弃的爱情

    难以舍弃的爱情

    “一旦牵手,一辈子我都不会放开你。”“我真希望,可以永远守护在你身边。”“惟一救赎,我怎么可能放任你离开。”夏琳的生命中,先后有两个男人给了她天长地久的承诺,卫明是夏琳不能回首的过往,苏煦会是夏琳忧欢与共的未来吗?而孟宁,原本不应该出现在自己生命中的人,他的执意纠缠会给她带来怎样的伤害?一个女人和三个男人的情感纠结,爱之所爱,恨之所恨,爱恨之间真的是泾渭分明吗?
  • 撼世神尊

    撼世神尊

    丹田被毁的萧正阳,幸得逆天神珠,打开神秘空间,自此命运改写,恢复实力并迅速强大。傲然面对仙妖神魔,震荡九天……设定宏大、高潮迭起、激情不断,带您领略不一样的玄幻世界。
  • 非法盗墓

    非法盗墓

    一个普通的考古系女大学生,在一次次的逆境中找到答案。她的身边有朋友,有兄弟。因为家庭的原因,她的家长以及老一辈的人都不大愿意让她干这一行。出于迫不得已,她走上了一条不能回头的道路——非法盗墓。
  • 易烊千玺之花开若相惜

    易烊千玺之花开若相惜

    他和她,青梅竹马,他爱她,胜过爱自己,爱情的路程不会一帆风顺,他和她的爱情分分合合,但,他却永远深爱着她,夕阳西下,深爱的人终会成挚爱,他和她......
  • 造鬼天书

    造鬼天书

    一幅用油画技法临摹的壁画,引出了一面出自西汉能工巧匠之手的透光铜镜,一群心怀叵测,丧心病狂的寻宝之徒,各自怀有不同的目的,却都走向了同一个终点,他们要的到底是油画,是壁画,是壁画之后隐藏的铜镜,还是铜镜里隐晦的秘密?主人公本无欲无求,却被卷入了一次惊险之旅,从伊犁河畔的察布查尔,到天山脚下的小国遗址,从喇嘛庙地下的古代壁刻,到匈奴王背后的黄金之国。其间,有锡伯勇士的西迁史诗,有西汉工匠的巧夺天工,有乌孙大王的难言之隐,有撑犁小国的昌胜之迷,也有匈奴单于的亡族之痛。路上险象丛生,迷题环环相扣,挑战你的猜想欲。
  • 云笙秋墨

    云笙秋墨

    作者是新人,文笔渣渣,写的不好可以指出来,我会多加修改的,但请不要喷我,我素玻璃心Q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