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罗西瑙影响,美国学者迈克尔·哈特(Michael Hardt)和意大利学者安东尼·内格里(Antonio Negri)提出了“帝国理论”。“帝国”区别于传统的帝国主义,它不建立权力的中心,不依赖固定的疆界和界限,是一个无中心、无疆界的统治机器。帝国通过指挥的调节网络管理着混合的身份、富有弹性的等级制和多元的交流。哈特和内格里认为,帝国首先是继民族国家的主权之后接踵而来的一种新型主权。它通过单一的主权原则把三种古典形式的政府——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合而为一而取消了这三者的相互更替。其中,一些强势国家和政府间组织在处理国际事务中常常体现出君王般的权力;当少数国家联合行使其权力时,贵族制表现得昭然若揭;而当民族国家并没有足够资格代表他们的人民退而诉诸非政府组织时,帝国就成为具有民主制或者代议制特点的制度。全球公民社会的作用正在于它是帝国民主制借以实现的载体,与其他的力量一起共同支撑着帝国主权。
无论是罗西瑙的二元格局还是哈特等人的“帝国”,实际上都是一种自由多元主义的状态,强调代表、分权、对公共权力的限制以及通过协商进行统治。这与全球治理委员会报告中的精神是一致的,代表着自由主义的全球民主理想。这种自由主义的民主多元主义有助于实现更为有效的代表以及国家和国际组织的透明度和责任性,但它仍无法解决困扰着全球治理的民主不健全问题。正如安东尼·麦克格鲁所指出,民主多元主义既忽视了国际体系中权力结构的不平等,又忽视了全球资本与全球公民社会力量之间的权力失衡;它不愿意承认,权力的不平等往往使得民主成为强有力的既得利益集团的俘虏。
从质疑自由主义的全球民主模式出发,赫尔德的世界主义民主和韦普纳等人的草根民主(或称为激进多元民主)理论都试图破解权力不平等问题,以建构一种不同于自由主义的全球民主模式。
赫尔德的世界主义民主理论以其著名的全球治理理论为基础。全球治理理论力图发展一套管理国内和国际公共事务的新规制和新机制,强调管理就是合作,认为政府不是合法权力的唯一源泉,公民社会同样是合法权力的来源,它把治理看作当代民主的一种新的现实形态。全球治理依赖于多元的决策主体,是一个政治权威和权力中心相互交织的体系,其中全球公民社会的地位受到了特别的重视。赫尔德强调:“如果社会运动、非政府组织、区域性的政治组织等被排除在全球治理的含义之外,那么,全球治理形式的动力将得不到恰当的理解。”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吉登·贝克(Gideon Baker)将世界主义民主理论看作全球公民社会的模式之一。
具体而言,赫尔德认为民主必须服从全球化变革对国内和国际权力中心的影响,“不然的话,民主在决定政治活动的样式和界限方面就很可能变得越来越缺乏效果。从这个意义上说,政治与市民社会的国际形式与结构,必须被构筑到民主思想和实践的基础当中去”。为此,他构想了一种全球新秩序:“在区域性和全球性相互联系的情况下,只有当所有其他各种行动、政策和法律都是互相联系、互相交织的共同体都做出承诺时,人们在自主性方面的共同利益才能得到充分保护。因为,民主法若要有效,它就必须国际化。于是,民主主义者的责任,就在于实施世界主义民主法和建立世界主义共同体——所有民主社会的共同体。他们有责任建立政治行动的跨国性共同结构,这一结构本身就能够最终为自决的政治提供支持。”此即世界主义民主。
其中,自主性被视为民主的核心,它是在七个权力位域中充分实现的自主;而民主法则是民主得以实现的前提,它设定了基本的权利和义务。
在世界主义民主模式中,理想的世界秩序的建立依赖于各共同体建立一个联合的规则体系,全球公民社会受制于世界主义民主法的广泛框架,它既是治理的主体也是客体,本身并不具备一个自治的、积极活动者的身份。用赫尔德的话说就是,“自上而下的全球治理问题,不能仅仅通过基层民主的扩展来解决”。这种观点仍属政治中心主义。世界主义民主想要超越国家主权,但在其理论中,国家仍是实现其建议的唯一行动者。这体现出“自上的”全球民主模式实际上在用国家主义模式思考公民社会问题,它预设公民社会和全球公民社会需要生长于一个既定的权力构架之中。这样,一个世界“国家”必须在世界民主之前产生,以作为全球秩序的司法者,但这样一来,全球公民社会又会陷入与政治权力的契约关系中,再次出现代表性问题。同时,因为“自上的”世界民主所依托的全球治理并不基于传统的领土权威和政治权威,而是基于对议题的处理,即专业权威和道德权威。如何选举代表对议题做决策,尤其当议题的边界频繁变动时?这些问题进一步加深了全球治理的“代表性”难题。“自上的”世界民主的不尽如人意之处还在于,它较多关注如何有效治理全球公共事务,而对多元权威如何联合以及每种独立权威的民主化问题缺乏兴趣。
草根民主理论关注全球公民社会本身,关注外在于国家和国际法的政治行动方式及组织运作方式,这与世界主义民主的国家视野形成了鲜明对比。
该模式认为全球民主的建立与其依赖于国家的主动建构,不如从业已形成的全球公民社会中寻找动力。这一理论的代表人物韦普纳曾指出,全球公民社会具有建构全球秩序的功能,它的影响总是能波及到全球生活的制度:首先,由于全球公民社会的多样性,规范集体的制度就可能因之而在无意中产生。
全球公民社会仅仅由于它的存在就对世界政体施加了影响;其次,通过对民族国家施加影响而使相关政策制度化;再次,通过激发国家体系之外独立运作的治理方式来参与全球治理。草根民主的另一股力量新葛兰西主义则看到一个由新自由主义推动的全球公民社会已经形成,它和新自由主义的国家一起构筑了资本主义的全球霸权。全球公民社会的民主意义在于它是无产阶级反抗资本主义霸权的阵地,是弱势力量寻求保护和变革的途径。
草根民主模式试图通过存在于全球公民社会中的分散的多元权利对抗政治霸权,实现全球秩序的民主化。然而,这种“自下的”民主忽视了全球公民社会自身的“民主赤字”。基于各种关于全球公民社会的统计数据,我们就会发现一个极不平衡的体系。如果遵照两分法,将经济纳入全球公民社会,则经合组织国家(OECD)在主导着跨国公司;从全球性公民组织的数量来看,西方远远多于东方,北方多于南方;从全球性交往和网络来看,一些国家甚至根本没有参与进来。不但如此,全球公民社会因其与国家和政治的紧密联系,其独立性和代表性都值得再思考,而全球公民社会与资本的微妙关系也使其所蕴含的民主意义变得复杂。正如赫尔德所说,全球公民社会的民主背景非常单薄,“全球政策进程的许多参与者,特别是那些全球公民社会的主导实体,也根本代表不了世界各国和人民的利益”。更重要的是,“自下的”民主模式并不能回答目前依然很弱小的全球公民社会如何才能获得对抗政治权力的地位以及如何穿透政治构架等问题。另外,这种民主模式更多地强调全球性伦理,强调道德和知识权威,在不同的价值取向尚未锻造出最基本的内聚力之前,这必将导致更大的冲突,放任的全球公民社会甚至可能会重返霍布斯所谓的丛林状态。
当前全球民主的推进,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自由主义的全球民主、世界主义民主和草根民主模式所包含的因素,但这一进程本身是复杂的,并且现存的主要理论都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难以以某一种理论作为全球民主的未来图景。当前和未来的全球民主建设,正如理查德·杨的研究所强调的,我们最好将它看作是一个政府、公民社会和多国公司共同努力的过程,每一方都要克服自身存在的局限性,妥善处理合作共处中存在的冲突和斗争,以形成良性的互动关系。为达成这一目标,一种被称为协商民主的民主理论有必要引入到全球民主的讨论之中。
协商民主又被称作程序民主或话语民主,它建立在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和程序民主理论的基础上,吸收了当代各种民主理论的精华,它主要关注以有效的形式充分实现民主的本质,体现了后议会民主和反思民主的特点。协商民主的主要内容是建立一种合理的语言交往条件使政治的进程可以预计并且得到合理性结果,其出发点是政治活动的走向,也即从意见和意志的形成过程出发,从形成构建意见和意志的普选活动和议会决议过程出发,所要实现的是一个非集权化的公开政治的构想。协商民主“既不低估对于全球治理制度改革自由依恋的价值,也不低估建造世界秩序的民主宪法的世界主义式的要求”,但它更强调一个开放、理性的全球公共领域对于民主建设的关键意义,因此它更多地授权予全球公民社会。协商民主关注自由、规制、理性和积极的表达,尤其重视民主程序;它强调协商是一个没有边界的过程。
这与哈特和内格里所构想的斯宾诺莎式的“绝对民主”——没有任何界限,也不可度量,它不仅属于平等的个体,而且属于对于合作、交流、创造都平等开放的各种权力——极为相似,但更加明确。协商民主理论为全球民主研究开辟了新的道路,但这一理论本身也存在着许多需要加以论证的地方。对协商民主最主要的批评在于认为这一民主模式忽略了对话各方的差异性,也没有回答一致性如何达成以及权力在对话中的地位等问题。对协商民主最深层次的追问则来自劳伦斯·汉密尔顿(Lawrence Hamilton),他提出,以同意作为民主化的核心要素,必须追问构成对话基础的各种需求是如何形成的,特定的体制造就了特别需要,因此,民主化的第一任务是重建需要和权利体系。协商民主理论如何对这些问题做出回应将直接决定着它的生命力和适应性。当然,对此的具体讨论将构成另外一个话题。
总之,全球性的民主危机促使人们寻找摆脱这一危机的方案,在这一过程中,全球公民社会因其民主化的诉求而被认为蕴含着一种新型的全球民主的希望。然而,虽然全球公民社会在全球民主化进程中正在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由于它自身地位的确立尚需时日,并且它自身也面临着民主赤字问题,因而并不能仓促地对它寄予厚望。如何突破当前的种种局限迈向全球民主以及全球公民社会将在这一过程中扮演什么角色,都是需要进一步思索的问题。将协商民主理论引入到对全球民主的谈论之中,也许有助于我们加深对这一问题的理解,尽管协商民主理论本身也是值得深入讨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