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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精美肴选齿舌生香(9)

味美在皮

中国烹饪文化的奇妙,在许多方面是西方厨师无法想象的。比如动物原料之皮,我国厨师能巧夺天工,做出许多风味不同的珍奇、独特的口感来。有名的如杭州名菜“东坡肉”,那是宋代诗人苏东坡所发明的。做法是“慢着火,少着水”(见《食猪肉》诗),而多放酒,做好的菜肴,其皮色泽红润,香味浓厚,吃上一口,只觉得柔糯醇香,在齿舌间软滑如流,而风味就在那层猪皮上。倘用剥皮猪肉做“东坡肉”,那就毫无美味可言了。粤菜中的烤乳猪,起源于三千年前的周代,是“周八珍”之一。广东厨师做这道菜时,乳猪皮酥、脆、嫩三味齐全,而肉嫩如豆腐,特色全在那层乳猪皮上。北魏《齐民要术》赞曰:“色同琥珀,又类真金;入口则消,状若凌雪,含浆膏润,特异非常也。”可见其之珍美。北京烤鸭也是如此,出炉之鸭,皮色金黄,口感脆爽,能干的厨师用利刃批鸭肉时,一只烤鸭能批下三百片。每一片都包括三个部分,即酥脆的鸭皮、香肥的皮下脂肪、爽嫩的鸭肉。裹入特制的薄饼中,夹入葱段,涂以甜酱方完成品尝的准备工作。没有那层金黄色的鸭皮,很难想象烤鸭能保持那种独有的魅力。据说连胡志明、基辛格都对北京烤鸭如痴如迷,爱之难忘。而慈禧太后所吃的清炖鸭子,那层皮的风味又不同了。那是将鸭子用各种相应的调料配制好后,放在一口特制的、密封好的陶罐中,隔水蒸三天三夜。食时,慈禧只吃那层柔软如绸片、清淳似豆腐皮的鸭皮,肉与骨却赏赐给下人,可见此鸭菜的精华,全在那层皮上。

粤菜中的烤鹅,烤得那层鹅皮不仅色泽金黄,而且要达到酥而起小泡的程度,与肥嫩的鹅肉,组成甘美酥香的美味。皮之口感,又是此菜制作成功与否的要领。现在的市场上,没有肉而只一层皮的鸡爪,却要比鸡腿贵得多,真是匪夷所思。其实啃鸡爪比吃鸡腿味道还好,三千年前的先民就感觉到了,因此鸡爪(古人称之为鸡跖),曾被列入“周八珍”之中。下酒时啃鸡爪那层皮甭说滋味有多美了。鸭蹼是筵席名菜,加料清炖上桌,味美之极,不用多说。鹅掌一层皮,自古便列为珍品,古时美食家就有“但愿鹅生四掌,鳖生双裙”之渴求,可见这层皮叫人想入非非到何等程度。裙边是鳖的精华部分,肥糯厚润,是鳖甲四周长的那圈子胶质厚皮。

古人向往鳖生双裙,是感觉到鳖裙之味,实在太美妙,而祈盼一鳖有两裙,虽说可笑,实也可以叫人理解。现在一公斤野生鳖竟达300元,而一鳖之裙最多20-30克了不起了。高档粤菜中,一只鳖裙菜,可以想象其价之昂贵,非上万元筵席,难见此菜也。石鸡(即石蛙)、牛蛙都是可以带皮烹制的,做成菜后那层皮呈胶性,软糯而可口,无论清爆、红焖、铁板烧,都是皮肉之味相互衬托而成佳肴。蛙肉之味在皮,清代乾隆年间的烹饪理论家袁枚,是最清楚的。有一次,他的家厨(自然是名厨了,否则袁枚那能召之入他的厨房)做蛙肉菜时,是将蛙皮剥掉烧的,袁枚吃时发现不见蛙皮,便大发脾气,骂道:“笨蛋,青蛙剥掉皮做菜,那还有什么吃头?”弄得那位厨师下不了台。至于猪爪、火腿爪,更是以吃皮为主,不仅味美,且营养价值要远远超过猪肉。明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说:“(猪)蹄……煮羹,通乳汁,托痈疽,压丹石;煮清汁,洗痈疽,渍热毒,消毒气,去恶肉,有效。”清医学家王士雄在《随息居饮食谱》中说得更全面:“猪蹄爪(味)甘、咸、(性)平,填肾精而健腰脚,滋胃液以滑皮肤、长肌肉;可愈漏疡,助血脉,能充乳汁,较肉尤补。”之所以有这样的滋补功能是因为猪爪之皮及所连之筋、骨含丰富的大分子胶原蛋白;还含有肌红蛋白、胱氨酸等物质。

吃(白切)冷板羊肉,尤其要带皮,带皮羊肉好像包了一层半透明的琼胶,吃来更可口,耐咀嚼,有回味。在广州,有一道用蛇皮胀发后,配以其他高档辅料而制成的菜,据说风味特异价格昂贵。有的地方吃狗肉,褪毛而不去皮红烧,味道更好。驴皮虽不入菜,吃客不知其味(谅不会差),但熬成驴皮胶,却是大补气血的珍品,尤宜妇女食用;最着名的,即是山东阿县用阿泉之水所熬之驴皮胶,人称阿胶,是驴皮胶中的精品。

不起眼而常被人们忽视的动物原料的皮,能在中国烹饪中,变得如此味美诱人,确见中国菜的博大精深,内涵丰富。

神秘而味美的葛仙米

民间相传,世上有一种葛仙米,为神仙之食,史籍屡有记载。清代野史笔记《岭南杂记》记道:“韶州(今广东韶关一带)仁化县丹霞山产仙米,遍地所生,粒如粟而色绿,煮熟大如米,其味清腴。大抵南方深山中皆有之。”又有《宦游笔记》一书记道:“(葛仙米)出粤东葛仙洞外,有流泉喷薄石上,遂生苔菌之类,其状如米粒,青色。芼以为羹,味极鲜美,土人呼为葛仙米。”看来葛仙米为“苔菌”一类。

葛仙米的味道如何?清代医学家赵学敏在《本草纲目拾遗》一书中说:“(葛仙米)以水浸之,与肉同煮,作木耳味。”更进一步说明葛仙米“作木耳味”。

因为民间传说中此物与东晋葛洪及其隐居之地有关,其未长成前的幼体,又细小如米,故有“葛仙米”之称。

其实,褪去历史笼罩的神秘色彩,葛仙米实际上就是地耳,浙江民间叫它地塌皮或地木耳。笔者上世纪70年代后期在新安江畔一家大型有色金属工厂工作时,就曾在雨后的草地上发现过它的踪迹。它色泽淡绿,极薄的一层,隐藏在草间,常常看见人们在草地上拣此物,问及吃法,说是挑去草叶,洗净,可炒肉、炖肉与做汤。

地耳在种属上,与名贵的宁夏发菜是同类,都属于陆地藻菜。但品位、身价却悬殊之至。

地耳并非如《岭南杂记》所言,只产“南方”,全国都有它的踪影。老家在河南卢氏县的着名翻译家曹靖华先生,在散文《乡情小札》中说,童年时“最爱到山上拾‘地软’(地耳的一种俗称)。拾回来后,用它下面条、包包子或炒菜,最好吃不过了”。美食家聂凤乔教授上世纪60年代在青海,说:“在农场劳动吃不饱,跟老乡到山根扫地耳,晚上煮了加点盐吃了填肚子。”由此可见,北方与西北地区,均产地耳。

地耳吃法多种多样,可炒、可拌、可烩、可炖、可羹、可汤,无不味佳。清代杭州着名美食家袁枚在《随园食单》中介绍的吃法是:“将米细捡淘净、煮半烂,用鸡汤、火腿汤煨。上(席)时,要只见米,不见鸡肉、火腿掺和才佳。”清代另一美食家薛宝辰在《素食说略》中介绍的吃法是:“取细小如米粒者,以水发开,沥去水,以高汤(鲜美之素汤,如笋干汤、豆芽汤等——笔者注)煨之,甚清腴。余每以小豆腐丁加入,以柔配柔,以黑间白,既可口,亦美观也。”溥仪在《我的前半生》中介绍,用地耳与鸭肉丁配合做菜,名曰“鸭丁溜葛仙米”。着名电影明星黄宗英曾吃过用地耳做的咸甜两种羹与炒的菜,认为“味同发菜”。美食家聂凤乔吃过由地耳、猪油、猪肉、白糖所做的“陕西四色包子”,其中地耳包子,馅心除地耳外,另配豆腐丁、大葱,外加芝麻油、姜粒、花椒面及盐、味精,“清淡隽雅,别是一般滋味”。

地耳性味甘淡、寒,有清热明目作用,能治目赤红肿、夜盲症、烫伤等。此外,它还以含钙丰富着称,是一种大自然中极为普通的野蔬。

夏秋双休日,到野外去游玩,特别是雨后,在林间草地上,都可以拣到地耳;拣地耳不仅是休闲度假中一种有利调节身心健康的野外活动,而且还能得到一种味美而有营养的美蔬,岂不一举两得,甚乐融融?

乌米饭,神仙食

按照农历划分二十四节气,农历五月五日为传统的立夏节。是日,人们要采南烛叶(乌饭树叶子)捣烂取汁,浸泡糯米,烧乌糯米饭吃。这种乌米饭,色泽紫黑,颗颗闪着光泽,用白糖蘸了吃,香甜清口,别有一番风味。相传,立夏节吃了乌糯米饭,强身健体,连蚊虫也不敢来叮。杭州人历来信此,代代相传,老祖宗遗风一直流传至今。只是到了上世纪50年代后,四郊开垦菜地、兴建住宅,野生的南烛叶越来越少,年轻后生孤闻寡见,更不识此树了。好在有关食品部门,不忘此节物,每年都加工一些乌饭糕上市,使得市民们在进入立夏后,都能吃到此一美食。

南烛叶为杜鹃花科植物,是一种高1-3米的常绿灌木,主要产在我国南方各省。用此种树叶汁水加工做成的乌糯米饭,古时称青精饭,被人誉为“仙家服食”。唐代大诗人杜甫吃后,有诗句赞云:“岂无青精饭,令我好颜色”,他的诗句是有科学根据的。明代大药物学家李时珍高度评价它的养生功效:“强筋骨,益气力,固精驻颜。”“驻颜”,就是杜甫所说的“令我好颜色”,也就是现代所说的“美容”。清代范祖述所着《杭俗遗风》一书所附《江乡节物诗》中说:“青精饭,食之延年,本道家者言。杭人呼为乌饭,亦有制以为糕者,于立夏食之。”这是一种有利人们养生的好的食俗。

说起乌米饭的来历,其源远流长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两千五百多年以前。当时神州大地正是群雄逐鹿中原的战国时代,齐国出了一个军事家孙膑。此人曾与魏国人庞涓同拜鬼谷子先生为师,学得满腹兵法。庞涓回到故乡任魏国大将,妒忌孙之才能,将他骗到魏国,处以残酷的膑刑(去掉膝盖骨,使人终身不能站立),又将他关入猪圈。但是派去看守孙膑的一位老兵,心地非常善良。为了不让这个有用人才饿死在猪圈之中,便偷偷上山去采集民间流传的、强身健体的中草药南烛叶,与糯米一起制成乌米饭,捏成圆段,给他抓吃充饥。这外表紫黑、又圆又长的乌米饭,色泽与形态都极似猪粪。人见其吃“粪”,以为他已疯了,也就放松了对他的监视。孙膑吃了此饭,精神大振,又不怕猪圈里的乌蚊叮咬,终于在别人的帮助下逃出了魏国,来到齐国,并在马陵道上出奇制胜,大败庞涓,在中国军事史上写下辉煌的一章。据说,孙膑第一次吃乌米饭是在立夏之时,故民间相沿成习,成为一种食风,一直流传至今。

千年蟹香飘杭城

螃蟹双眼突出,形体似龟,八脚如蛛,本丑陋之甲壳动物,但因其味美可口,因此而成为人们嗜食之物。自然,第一个尝试蟹味的人必是勇士,否则至今,我们尚不知此物是否可食。从历史记载看,我国食用螃蟹已有三千年左右历史,可惜史料中没有记载第一个吃蟹者的姓名。至于说到杭州,令人兴奋的是,在野史中倒能找到最早的吃蟹人。

古时杭州人风俗崇尚吃蛙而鄙视食蟹,直到唐代末年才有人公开品尝。当时武林门外半道红,有个名叫田彦升的农民,非常孝顺母亲,他的母亲就非常喜欢吃蟹。他怕在当地捉蟹会惹人讥笑,常常到苏州、湖州一带买蟹,煮熟后,用布袋装了带回家,供母亲享用。唐昭宗乾宁三年(896),他买了一袋湖蟹回到杭州,刚好碰到淮南节度使杨行密派军队偷袭杭州,企图吞并吴越国。当时杭州百姓纷纷外逃,田彦升亦带着老母、背着湖蟹逃到外地山谷中去避难。他人皆因缺食而亡,独田彦升母子得以安全而归。一袋湖蟹救了他们母子两条命,此事一经传开,杭州人便开始将蟹视作吉祥之物。到五代十国时期,湖蟹已成为市民招待亲朋好友和王室宴席上的名菜。成语中有一句“一蟹不如一蟹”,这个典故就出在杭州:后周显德五年(958),周世宗柴荣派大臣陶谷出使吴越国,吴越王钱弘俶设宴款待,宴席上罗列了从青蟹至蟛蜞十多种螃蟹。从蟹体看,先上的青蟹最大,之后上的一只比一只小。陶谷开玩笑说:“真所谓一蟹不如一蟹”,以此言说吴越国自钱镠开国后,三代五王,一个不如一个。以蟹喻人,亦是新奇之喻。

到北宋时,欧阳修在《归田录》一书中又记载了另一个爱吃蟹的杭州人的故事:北宋初期,各地都有通判(地位略次于州府长官,但有连署州府公事及监察之权)与知州争权之事。有个名叫钱昆的杭州人,特别爱好吃蟹,在杭州买不到蟹,便托人到外地去采购,有人问他有什么愿望?他说:“但得有螃蟹无通判足矣。”螃蟹横行,其味鲜美,而通判横行霸道,却很惹人讨厌,因此,他作如是言。

此外,两任杭州地方官的苏东坡也是一个爱吃蟹的老饕,他在《丁公默送螃蟹诗》中,曾风趣地写道:“堪笑吴中馋太守,一诗换得两尖团。”“尖”指尖脐,“团”指团脐,苏东坡笑说自己用一首诗换了两尖两团四只蟹,洋洋得意之态,使人备觉这位诗人“市长”的可爱。

至清代,杭州又出了个着名的吃蟹专家、家居云居山的李渔。此人吃蟹真格吃出大学问,你听他对蟹的评价:“蟹之鲜而肥,甘而腻,白似玉而黄似金,已造色香味三者之至极,更无一物可以上之。”关于吃法,他主张“凡食蟹者,只合全其故体,蒸而熟之,贮以冰盘,听客自取自食”。杭州人吃蟹,正是按此金科玉律照办。

旧时杭州人吃蟹不易,因价格昂贵,一般人难常尝鲜。现在随着人工养殖事业的发展,蟹价大跌,持螯品酒,已成为寻常百姓亦能一快朵颐之乐事。杭州人真是有口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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