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8913900000030

第30章 政府对货币作伪的惩处和防范(4)

早在西汉文帝时,著名政论家贾谊就提出了禁止民间铸钱的具体措施,其中之一就是由政府控制铸币的原材料——铜。文帝前元五年(前175)“除盗铸钱令”,允许私人铸钱,结果导致“奸钱日多”,国家币制更为混乱。对此,贾谊向文帝提出了著名的《谏除盗铸钱令》,分析私铸货币的三大危害,并针对当时“禁铸钱则钱必重,重则其利深”,私铸者必多,而“弃市之罪,又不足以禁”的实际情况,提出“上收铜,勿令布”,认为国家应该在禁止私铸的同时,实行垄断铜源的政策,禁止私人开采铜矿和买卖铜料,不使铜分散在民间,这样,私人得不到铜,违法私铸就可绝迹,伪劣钱币因此消失,官钱也就随之稳定,有利于市场的整肃。同时,铜掌握在国家手中,可以有效地控制货币的铸造量、调节市场,使物价不致大起大落。这种集中铸币和垄断铜源的主张是正确的,但在当时西汉初期中央政府的力量尚不足以完全控制地方的情况下,还难以把铜的开采权完全收归中央统制,所以他的这一建议在当时未被采纳。不过他所提出的禁铜主张对后世的影响很大。汉武帝时随着中央集权的增强,就采取了禁铜措施,设立专门的铸币机构——上林三官,把全国的铜材和各种杂钱运到京师,统一销熔,铸造三官五铢钱。铸钱机构的设立和政府对铜源的控制,断绝了民间盗铸的原材料,暂时控制住了私钱的泛滥。

王莽上台后,实行了一系列货币改制措施,发行了众多大面值货币。为了推行他的货币政策,不仅禁止私人铸钱,甚至“禁民挟铜炭”。百姓家中只要发现有铜和炭,就被指控私铸铜钱,连邻伍一起治罪,全部罚做官奴婢。

东晋孝武帝时,针对岭南地区居住在广州的蛮夷部落,曾发布敕令禁造铜鼓。南朝刘宋孝武帝也曾禁止民间用铜。

唐代尤其是唐中叶以后,曾多次下令禁铜。高宗仪凤中(676-678),濒江之民多私铸钱为业,朝廷乃下令:“巡江官督捕,载铜、锡、铅镴过百斤者没官。”玄宗开元七年(719)规定,私人可以采铜矿,但开采冶炼的铜一律由官府收购。十一年“禁卖铜锡及造铜器者”,再次规定所有开采的铜、锡、铅都只能由政府收购。此后一度解禁。开元二十二年(734),刘秩在反对自由铸钱政策时又提出了禁铜主张,他说:“夫铜不布下,则盗铸者无因而铸,则公钱不破,人不犯死刑,钱又日增,末复利矣,是一举而四美兼也。”不过这一建议当时未被采纳。这以后,代宗大历七年(772)、德宗贞元九年(793)、宪宗元和元年(806)、敬宗宝历元年(825),文宗大和三年(829)都曾实行过禁铜措施。禁铜政策虽时紧时松,但基本上已成为国家常制。

五代时期,后唐、后晋、后周等朝也先后实行过铜禁措施。后晋天福二年(937),“诏禁一切铜器。其铜镜今后官铸造,于东京置场货卖,许人收买,于诸处兴贩”。后周世宗实行铜材国有政策,禁止民间藏铜,显德二年(955)九月敕令:“……今后除朝廷法物、军器、官物及镜,并寺观内钟、磬、钹、相轮、火珠、铃铎外,其余铜器,一切禁断……限敕到五十日内并须毁废送官,其私下所纳到铜,据斤两给付价钱。”并规定熟铜一斤给钱一百五十文,生铜给付一百文,过期隐匿不送铜器者,五斤以下徒三年,达五斤者处死。

入宋,民间铜器制造业不断发展,铜器作坊当然主要制造铜器,但有时也私铸铜钱以牟取厚利。为集中币材以供政府专铸钱之用,也为了从根源上杜绝私铸,宋政府也实行铜禁政策,禁民采铜。宋初规定:“凡山川之出铜者悉禁民采,并以给官铸焉。”宋代铜禁中最重要的内容是禁止民间私造铜器,因为“私人采铜、冶铜、占有铜,都主要通过铸成铜器实现价值、获取利润”。因此规定宫廷寺观法器、军器、铜镜、铜锣等铜器,均由官府制造出售,民间不得自造。凡不宜官造的器物,如铜钟等物,由有关方面提出申请,获准后须在官府派员监督下铸造;至于门上铜钉、铜饰等铜制品则一律禁绝。太宗时多次下禁铜之令:太平兴国二年(977)“始颁铜禁于江南诸州”;雍熙元年(984)复令江南诸州官府所贮杂钱,“每贯及四斤者送阙下,不及者销毁。民间恶钱尚多,复申乾德之禁,稍峻其法。京城居民蓄铜钱者,限两月悉送官”;淳化二年(991)又诏:“私销铸铜钱为器用杂物,并令开封府严戒坊市捕之,犯者斩,隐匿而不以闻……并同其罪。”真宗以后,私铸之风略息,故而处罚稍轻,原先百姓旧犯铜禁,七斤以上就要处死,咸平四年(1001)改为“满五十斤以上取裁,余从第减”,大大减轻了对违禁者的刑罚。天禧三年(1019),又诏:“犯铜石私酒麴,并免极刑……令所在杖脊黥面,配五百里外牢城。”

以杖刑和黥刑替代了死罪。仁宗朝时,见于《嘉祐编敕》中有关铜禁的规定为:

犯铜并石一百两杖一百,一斤加一等,九斤决讫刺配逐处牢城,十斤以上决讫刺配千里外牢城。仍许人陈告。

其因告获合支赏钱者,一两以上一贯,每一斤加二贯,过徒三年,每一斤加五贯,并至五十贯止。若犯铜矿或夹杂者,只据烹炼到实铜科罪,仍委转运司将条约逐季举行。

除发布各项禁铜的诏令以外,为切实垄断铜利,政府在矿区采掘冶炼的过程中,也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如“置立隔眼簿、遍次历”以检查坑户采掘冶炼的情况;又比如每日书填“某日有甲匠姓名几人入坑,及采矿几箩出坑;某日有矿几箩下坊碓磨;某日有碓了矿末几斤,下水淘洗;某日有净矿肉几斤上炉烹炼”等等,即从采矿、碎矿、洗矿、选矿,至上炉冶炼等,都在簿历上登记清楚,以确保铜料在每一个环节上的控制。

由于铜禁的实施,既保证了铸币原材料的供应,降低官铸成本,又使小平和折二铜钱的私铸被基本控制住了。加之当时大量官钱的发行,也使私钱的存在受到了一定的局限。

不过铜是日常所需之物,铜器是重要的生活资料,禁铜会造成人民生活的不便。而且由于实行铜禁,禁止民间私相铸造铜器,导致铜器供需之间存在极大的缺口,这样就使铸造铜器有很高的利润,在利益的驱使下,就有人冒禁销钱私铸铜器。

神宗熙宁时王安石变法期间,随着铜钱铸造数额增多,曾于熙宁七年(1074)一度解除了铜禁。在《熙宁编敕》中,将《嘉祐编敕》的钱禁和铜禁予以删除,允许铜出界,每贯收取五十文税钱,并允许民间买卖铜及铜器,当时规定:“诸不产铜铅锡地分,铜铅锡官自出卖,许通商贩及听以铜铅锡或石铸造器用卖买,仍并免税。”

王安石开放铜禁的政策保留了官方对铜矿开采的垄断,但解除了对铜器铸造和贸易的限制,其目的是为了解决私铸的问题,在保证铜和铜钱供给的情况下,对理顺铜市场的秩序有好处。开放民间铸铜器,可以缓解铜器市场的供求矛盾,降低铜器价格,民间可以自由买卖铜,又可解决毁钱铸器的问题,因此这一措施对私铸和私销问题的解决都有益。但是,由于取消了铜禁,使铜钱大量外流,加上民间的销毁,又出现了“钱荒”。因此哲宗即位后,即再度申严铜禁。徽宗时期,又多次下诏严令禁止销钱为器,实行保伍连坐,并立定赏格。

政和六年(1116),诏书中的赏格为:

告获销、磨错、剪凿钱取铜以求利及买之者,杖罪,钱一十贯;徒一年,钱二十贯,每等加一十贯;流二千里,钱七十贯,每等加一十贯。诏于赏格内杖罪添作五十贯,徒一年七十贯,流二千里一百贯,余并申明行下。

南宋时由于铜材难得,故政府的铜禁更严,高宗绍兴五年(1135),权户部侍郎王俣请官卖铜器,以防止私铸,次年,“遂悉敛民间铜器以铸钱,又诏私铸铜器者徒二年”;并同样设立赏罚措施:

“销毁钱宝及私以铜石制造器物买卖兴贩者,一两以上并依服用翡翠法,徒二年,赏钱三百贯,邻保失觉察铸造,并杖一百,赏钱二百贯,许人告,仍令州县每季检举”。绍兴十年,因赏罚皆过重,难以遵守,故恢复旧法,即:

一两杖一百,一斤加一等,令众三日,配本城,十斤配五百里,乡耆巡察人失觉察,杖八十。杖一百罪赏钱五十贯,徒二年钱七贯,每等加十贯,流二千里钱一百贯,每等加十贯,邻保知而不纠者,以犯人减一等。

此外,政府还多次下令搜刮民间铜器,强行收买或强没入官。规模最大的一次是绍兴二十八年(1158),高宗率先“出御府铜器千五百件,送铸钱司”,接着就大敛民间铜器,规定民间所有铜器限一月内输送至官府,限满不送者处以重刑,私铸铜器的工匠则投入钱监服重役。这样搜刮民间铜器共计二百余万斤,政府悉数回炉铸钱。

高宗以后,铜禁的措施更趋于完备,在《庆元条法事类》中更把铜与盐、茶、香、矾一起列为禁榷品,对私人占有原铜和铜矿石的处罚规定为:

诸私有铜及石者(原注:铜矿及夹杂铜并烹炼净铜计数,其盗人许存留物者免,烹炼每两除豁三钱),一两杖八十,一斤加一等,十五斤不刺面配邻州本城。为人造作器物者,与物主同罪,配亦如之,作具没官(原注:自造者准此)。

另外,对地方里长知而不纠者亦有相应的处罚,同时对“诸巡捕官任内亲获私置炉烹炼若买卖不入官”的则有一定的奖赏。

为防止官吏作弊而使应得赏者得不到奖赏,宋廷还多次强调要确保应赏者得赏。崇宁四年(1105)四月,中书省下令:“获私铸钱宝、私造铜器合支赏钱,才候见得情由,即据合支数目立便支给,各于犯人名下理纳入官。”此后又多次颁布类似的命令。

在禁铜的同时,宋政府还实行对铅和锡的禁榷。宋初对铅锡的禁榷仅限于局部产铅锡地区,如太宗至道二年(996),“始禁道、贺州锡,官益其价市之,以给诸路铸钱”。广西贺州(今贺县)与钟山接界的西弯一带有丰富的铅锡矿,它和湖南道州同是宋代重要的产锡州。真宗大中祥符九年(1016)十一月,“禁广南西路白镴”。

这或许与循州产锡、浔州邕州产铅有关。此后铅锡之禁便渐渐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崇宁四年三月,命“诸路并榷白锡”。南宋以后,铅也进入禁榷行列,绍兴五年(1135)三月开始禁铅锡,诏“应产铅锡坑冶,尽行封桩,具数并价申部。令榷货务依盐法措置,印造文引,许客人算请给卖,赍赴指定州军坑场”。在《庆元条法事类》中对与铅锡的禁榷也有较完备的记载:

诸私有铅(夹杂者并黄丹砂子,并烹炼净铅计数)一斤笞五十,二十斤加一等,过杖一百,三十斤加一等,罪止徒三年。出产地分私烹炼加一等。

诸出产铜、铅、锡界内,耆长失觉察,私置炉烹炼而为他人告捕获,并同保父、保正长知而不纠者,并依界内停藏、货易、透漏榷货法。

诸锡非出产界而官卖者,听商贩及造器用货易,仍并免税。

诸产锡界内民间所用锡器物,听于通商贩处收买,诸当处税务验实,具数给公凭,赍诣所居州县税务覆验,亦听货易。

对铅锡的禁令显然不如铜禁那么严,这与铅锡价廉易得或有一定关系。

铁由于矿产较多,用途广泛,是制造农具和兵器必不可少的材料,而且铁钱的重要性也不如铜钱,因此历代政府对铁的管理与铜锡铅有较大的差异,在大部分时间并不禁止私人开采和贸易,也不采取统购统销的禁榷制。不过在某些时期,一定范围内也榷铁以控制铁源。如五代孟蜀广政中因用度不足而始铸铁钱,即“禁境内铁,凡器用须铁为之者,置场鬻之,以专其利……”宋代前期没有实行对铁的禁榷,只是对铁的应用和贩卖有一些限制性的规定而已。仁宗时开始大规模行铁钱,由于民“盗铸不已”,三司遂上榷铁之议,但未被采纳。神宗元丰六年(1083)政府采纳京东都转运使吴居厚的建议,对徐州利国、兖州莱芜二铁钱监实行官营,并对邻近地区榷铁,由官造铁器出售给百姓。但这次小范围内的榷铁时间也不长,元祐时即罢榷。此后一段时间史籍未见关于铁禁的记载,直到徽宗大观初,朝廷又应泾源皇城使裴绚之请而“官自卖铁”,对铁料进行控制,不过此时也只是“禁铁冶私相交易”,仍未实行严格的禁榷。政和八年(1118),才开始正式地在全国范围内榷铁,“令诸路仿茶盐法榷鬻,置炉冶收铁,给引召人通市。苗脉微者听民出息承买,以所收中卖于官,私相贸易者禁之……”原铁贸易由官方垄断,但不久就放宽了限制,“次年,广东路请以可监之地如旧法收其净利,苗脉微者召人承买,官不榷取,遂并诸路详度之旨不行”。

针对纸钞作伪的泛滥,宋代政府还加强了负责纸币制作部门的管理工作。当时就有人提出将币纸经营权收归官营,成立专门负责钞纸的部门,如熙宁元年(1068),监官戴蒙“请置抄纸院,以革伪造之弊”。崇宁三年(1104)的交子法中,规定私造交子纸者“罪以徒配”。可见,切断民间币纸的来源,在原纸币制作部门基础上成立专门机构对币纸进行管理,也是政府防止伪造的手段之一。

同类推荐
  • 大戏剧论坛(第5辑)

    大戏剧论坛(第5辑)

    本书主要内容包括:纪念周贻白先生一百一十周年诞辰专辑、精神之自由与天壤同久——纪念我的父亲、论恩师在中国戏剧史学科上的建树、发凡起例:周贻白戏剧史研究的历史意义、周贻白先生与戏曲文物、简论周贻白先生曲艺、小说、诗词研究学术成就、周贻白先生对中国戏剧史学的贡献、周贻白与中国戏曲学科体系的建构等等。
  • 相声

    相声

    相声是一种民间说唱曲艺,主要采用口头方式表演,是扎根于民间、源于生活又深受群众欢迎的曲艺表演艺术形式。相声是有着悠久历史的一门民间传统艺术,然而在旧时代没有受到人们的重视,直到解放后,曾经岌岌可危的相声艺术才获得了新生,并且发展迅猛。它从北方的几个城市风靡至全国,由城市发展到农村,由市井阶层的狭小范围扩展到各个阶层,形成“妇孺皆知,雅俗共赏”的发展趋势。
  • 广播影视剧本创作教程

    广播影视剧本创作教程

    剧本乃一剧之本。本书论述了有关广播影视剧创作的最基本、最重要的理论和方法。全书分为内篇、外篇。内篇从激发创作想象力角度探讨剧本创作;外篇通过具体的剧本范例完成实战操作,力图还原一个真实的写作现场。本书不仅适用于艺术院校相关专业的师生,从事广播影视剧和专题片创作的人员,同时对广大的影视艺术爱好者也有相当的参考价值。
  • 练琴:重回音乐

    练琴:重回音乐

    作者在本书中讲述了自己作为一名古典吉他演奏者的亲身经历:他从小心怀音乐梦想,在十数年如一日刻苦练琴并体尝演出的成功与失败后,认识到自身的种种局限,忍痛放弃音乐事业,经历多年远离音乐的生活后又重新回归音乐。作者以回忆和现实交替的蒙太奇写作手法,再现了青少年时期的学艺生涯,并以“练琴”二字为核心,贯穿起今日重拾吉他后对练习、表演、乐器、音乐以及人生的思考与感悟。库尔茨作为人文学者的渊博睿智与他的音乐专业知识及体验在书中交相辉映。本书是献给吉他这门既普及又寂寞的音乐艺术的倾心之作,是关于练琴者及其挚爱乐器的动人故事,引发了无数职业音乐人和爱乐者的共鸣。
  • 艺术百科知识博览

    艺术百科知识博览

    艺术家通过艺术创作来表现和传达其审美感受和审美理想,欣赏者通过艺术欣赏来获得美感,并满足自己的审美需要。出于一种朴素的愿望,为了让大家对艺术有一个基础性的认识和理解,王志艳精心编撰了《艺术百科知识博览》。
热门推荐
  • 七十二朝人物演义

    七十二朝人物演义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热血篮球之风之子

    热血篮球之风之子

    他叫刘亦风,他没有外挂,没有系统,没有金手指,他只是一个普通的高中生,但是他有惊人的天赋和对篮球满腔热血的热爱。后仰跳射,干拔跳投,拉杆上篮,风车暴扣,每一个精彩进球的背后所代表的是专注,技艺,和对完美的追求。
  • 空白卷

    空白卷

    平凡的人生,却因一本书而改变。只因一本书便穿越到妖物横行的世界,毫无头绪的花潇晓已不知如何是好,但命运早已将一切安排,随着时间的推移一切都注定改变。
  • 悦读MOOK(第二十卷)

    悦读MOOK(第二十卷)

    世上之书,数不胜数,每天还以成千上万的数字增长。这浩瀚的书海,谁能穷尽?有了这许许多多的书,为何还要添上这一本——《悦读MOOK》呢?当你阅读《悦读MOOK》,你会发现,这是一本与众不同的书,是一本有关书的书,是会激起你阅读兴趣的书。《悦读MOOK》将带你走进茫茫书海,不仅有学者和专家帮你指津,还有一些书界人士为你剖析书坛风云,使你可以从中获得大量的图书信息。
  • 恶魔校草遇上冷艳校花

    恶魔校草遇上冷艳校花

    本是八大家族的继承人,却因其中的四位女孩从小在国外进行封闭式训练,不久回国在圣亚贵族学校以平民身份进入学院,遇上了霸道校草,,,,,
  • 带着忧伤去奔跑

    带着忧伤去奔跑

    站在那段不轻不重的岁月末梢,轻狂、意气、又或者叫它理想,那些原以为会记住很久的天真,开始模糊不清,抬头,阳光灿烂的有些刺眼。ps: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 上古开天

    上古开天

    没有人可以说清楚什么是活着!更没有人能够在死后再去思考这个问题!他死了,却又活了过来。面对时光流转,沧海桑田,在这陌生的世界,他要撕开那片天空,寻找生命最终的意义。
  • 血刃噬神

    血刃噬神

    杀手影一,誓为父母报仇,和莫家玉石俱焚,因巨鼎神秘力量,穿越到另一个不同的世界,这里存在着“灵”,人们修灵而获得操控天地的力量,而做为习得华夏世界各种格斗,修行,暗杀等技能的顶级杀手,影一穿越成另一个家族子弟,开创势力,走上强者之路,自己的命运自己掌握!
  • 穿越极品家仆

    穿越极品家仆

    暑假,张四维和朋友坐动车出去玩,谁料想动车出轨.......张四维醒来时,发现自己一个人躺在了一个名叫洪龙的老伯家中。询问之下,才知道自己所处的朝代叫做“中朝”——这是个张四维从来不知道的朝代。由于生计问题,洪龙老伯推荐张四维去杭州萧家打工。就这样,张四维从金陵开始出发了........
  • 帝武传说

    帝武传说

    乞丐寒枫转生落难少爷,地牢奇遇神秘老人,莫名其妙多了个未婚妻?又被家族小姐抓去当家丁??从此修武道,守红颜,藐众生,浮尸万里,逆天而行,帝武凌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