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机会的洞察和准确把握是企业家的天职。并不是每一个企业经营者都是企业家,只有具备这种洞察力和把握力的经营者才是真正的企业家。只有企业家才能洞察先机并及时抓住先机,进入新产业、创造新产品,从而推动产业升级、经济结构调整。然而,企业家并不是天生的,企业家的生成和成长,既是企业经营实践中经营者的自我培养和自我修养的结晶,也是政府通过创造优良的企业家生成和成长环境(其中就包括对企业家的培训)的结果。因此,从政府培训到企业家素质的提高再到“机会”的发现和把握形成了一个推动产业升级、经济结构调整和国家或地区竞争优势增强的传递机制。政府通过对企业经营者的培训,可以把更多的企业经营者培养成企业家,更多的企业家就会发现和把握更多的产业机会、市场机会和产品机会,进而推动整个国家和地区的产业升级、经济结构调整,使得这个国家和地区的国家竞争优势进入良性循环轨道。
“公费培训私营老板”正是发挥政府在培养和造就企业家、提高企业家素质的职能,是正当和有意义的“公费消费”。通过培训把一大批“草根浙商”培养成真正的企业家,让这些企业家掌握战略思维,提高洞察“机会”和把握“机会”的能力,进而提高这些企业家所在产业的能级,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和升级,扩大产业集群的内涵和覆盖面,提高浙江省在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实际上,浙江省政府也正是从这种战略高度来构想和谋划“公费培训私营老板”的。浙江省政府关于民营企业家培训计划早在2004年浙江省省长吕祖善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提到过,并名之为“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该政府报告认为:“在新的形势下,我省民营企业家面临着树立现代企业发展理念与转变经营方式、增强浙江经济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推动浙江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艰巨任务。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对民营企业家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市场经济‘大浪淘沙’中涌现出来的企业家队伍,是我省最宝贵的财富之一。只有企业家的素质提高了,我们的企业才有竞争力,浙江经济才有希望。”@仅仅花费区区的42万元,就可帮助那30名“草根浙商”提升战略思维、扩大战略眼界、触发头脑风暴、引爆创新灵感(当然要假设这12天的课程真能如此有效),何乐而不为呢?这区区42万元的政府开支实际上可以创造出难以估量的外部经济效应,这些外部经济效应所释放的经济能量和所创造的经济成果不仅将惠及全部浙江省,也将惠及全中国、惠及全世界。浙江省政府的这42万元的财政开支是值得的。
观点三:是“缺知识”补“金钱”的新鲜事。
毫无疑问,能够参加这次豪华培训的老总们都是当地经济发展的“领头羊”,如果通过这次培训他们的素质和能力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将会对当地经济发展发挥更大的带动和促进作用,政府的这笔钱就会产生更大的效用和价值,比用到其他地方的效率更高,“富翁培训、政府埋单”的行为就会变成一次很划得来的投资,这也许是政府方面的初衷。
我们并不否认,金钱可以买到很多稀缺资源,但我们更应看到知识产品的特殊属性,从某种程度上讲,知识产品不是“买”来就可以用的,它还有一个在主体头脑中转化的过程。知识产品的获得更多地取决于人的主观因素,这包括对知识的需求愿望和对知识的接受能力。如果需求愿望和接受能力中的任何一方面存在问题,都会影响主体对知识产品的获取。浙江省有关方面出钱为老总们“买”知识、“买”理念的出发点是善意的,那种认为是“‘权力经济’在作怪”的指责未免有些刻薄。因为政府方面完全可以换一种方式把这笔培训费用“送给”这些老总,比如说是“重奖对经济发展有突出(或重大)贡献的人士”,人们就会觉得理所当然,也就不会遭致如此强烈的非议。从本质上讲,这次豪华培训也是对老总们的一种奖励,对于并不缺钱的老板们而言,奖励“培训”总比直接发钱要积极得多。因为,无论如何长达几天的培训都会对这些老总们产生一些积极的影响。
3.折中说
对于政府出资问题,浙江省人事厅已经做出回应,意在启动、示范和引导,从第二期开始,公家出资行为将逐渐退出。这是个好消息。但是短期学习的效果还是在人们心头画上了一个问号。
浙江省政府部门的出发点无疑是积极的。人才需要培养,各行各业的人也需要不断充电。把受教育程度比较低的“草根浙商”送到名校去进修,肯定是个不错的主意。其实,不仅民营企业家要进修,民营企业里的管理人员和职工也需要继续学习,当地管理和指导民营企业的政府官员更需要经常学习培训,以适应新时期发展经济、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
群众的担心和质疑也有一定的道理。比如说10来天的培训是否管用,就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管理是一门科学,科学不是快餐。培养一名管理方面的大学生需要4年时间,造就一位研究生的时间更长,就是中央党校的干部培训,至少也要一年半载。指望用十几天的时间去提高一个人的素质,恐怕是一相情愿的事情。如果哪所名校吹嘘自己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培养出一批高级人才,那肯定又是一个不可相信的神话。除非这所名校分文不收。
培训学习是一项科学的策划,需要实事求是的态度,来不得半点的虚假和凑合。哪怕是新观念、新理论,也不是几天时间所能说清楚的。真要学习、培训,就要保证一定的时间,才能保证质量。不客气地说,现在有些地方举办各类学习班、培训班、进修班,一是举办单位为了搂钱,所谓“一个班,几十万”,就是此理。二是搞形式主义、走过场,为了体现官员的政绩,吸引上级领导或新闻媒体的眼球。学员到底学到了多少真经,大家都心知肚明。浙江的政府部门不一定属于此类,但民意的反馈也值得重视。
培训学习也要讲究节约。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把节约放到了一个十分重要的位置。这是符合国情、符合全体人民利益的重大决策。节约要从每一件事情上做起,身价“亿”元的企业家要节约,政府部门更要以身作则。学习充实本来是件好事,但是如果十几天的培训与几十万学费挂钩,只能让人产生“富豪”一掷千金的联想。
培训的主办单位不是说意在“引导”吗?用公款高价培训企业家也是一种引导,说得重一点,是“奢侈”的引导,会产生负面的效果。这可能是主办单位所始料不及的。
四、其他有关材料
1.2007年2月9日人事部《“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规定
“为全面加强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促进‘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发〔2006〕3号)、《中共中央关于印发〈2006—2010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中发〔2006〕21号),结合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纲要。”@纲要第三部分的“保障措施”之(七)“保证培训经费的投
入”是这样规定的:“根据公务员法关于将公务员培训等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的规定,各级政府要把培训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证培训经费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同时,对重要培训项目应予以重点保证。加强培训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2.MPA学员政府财政支持与教师读研究生需交纳保证金
据报道,人事部于2004年6月发出《关于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积极创造条件,支持鼓励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其中,最引人注目、也是争议最大的地方,在公务员取得MPA学位证书后,其所在单位可对公务员在职攻读MPA的学习费用予以支持。一纸公文引出了诸多争议。政府鼓励公务员在职攻读MPA,是有计划有组织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的重要措施,对于提升公务员队伍行政能力、优化公务员队伍知识结构、进而提高政府的管理效能,无疑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然而,也有不少人认为,对公务员在职攻读MPA给予费用支持的做法,值得商榷。有的认为此举将使“公款进修”合法化,额外加重财政负担,还有可能诱发其他社会群体的不平衡心理。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教育局从2003年开始实施一项新规定:该区教师考上研究生后必须缴纳3~5万元的保证金,否则不能提档。教师读研须额外缴纳巨额保证金与公务员读MPA能够得到学习费用支持,这是多么巨大的反差呀!
香港的做法:据《燕赵都市报》报道,香港特区政府公务员事务局出台的一项鼓励公务员进修的计划,该计划在香港公务员管理的历史上破天荒地允许公务员可以休半年至三年的假进修或照顾家人,并允许放假期间从事“兼职”赚取外快,还保证在假期过后确保其可重返政府岗位,但却明确规定休假期间停发薪水,并在公务员达到退休年龄后要在退休金中扣除相应的津贴。香港特区政府鼓励公务员进修的政策,是不是值得我们借鉴呢?
思考题
1.政府出资培训与一般的民众自己出资培训的社会公正性如何?怎样体现社会正义?
2.本案例反映的突出问题是谁更需要政府出资培训?是老总们,还是普通员工,特别是知识和技术相对较弱的群体?为什么?
3.政府在出资培训中所体现的角色如何定位?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有何不足?
4.分析比较社会公正下的不同培训所蕴涵的价值链及其社会向度。
参考文献
1.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
2.特里·L·库珀,《行政伦理学:实现行政责任的途径》,张秀琴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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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肖锋,“30位亿万富翁清华脱产学习浙江省政府42万埋单”,《京华时报》,2005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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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盛翔,“‘富翁纳税多’等于‘政府照顾多’?”《青年记者》,2005年第12期。
8.潮白,“平静看待政府埋单富翁培训”,《南方日报》,2005年11月9日。
9.建达,“浙商上名校民意反馈值得重视”,人民网,2005年11月15日。
10.“专访清华大学教授,浙商清华深造充电还是做秀”,《人民日报》,2005年11月14日。
11.陈媛媛、王新磊,“政府埋单42万草根浙商清华镀金”,《经济视点报》,2005年11月24日。
12.傅瑞雪、顾一水,“谁更需政府免费培训花纳税人钱的规矩在哪?”,《现代快报》,200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