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他们开着汽车,住着洋房,成了都市大龄女青年的香饽饽。
那些乡村少年变成了乡村青年,拜房地产蓬勃发展所赐,他们比上一辈有福。什么房产交易细则,对他们统统不管用,自从把民房翻修成了大别墅,汽车都能开进自己家院子来,两辆都行。除非脑子坏掉,不然这辈子也用不着买房。要是遭遇拆迁他们能分到更多的房子,尽管那结果不是他们最想要的。当一个年轻人不用为房子发愁,他使不完的力气就可以用来无休无止地恋爱,搞发明创造,最不济也可以用来呼朋唤友彻夜麻将——多美好的生活。
并不一定热爱种树养花,但他们对树木花草的了解可深入了,知道哪些树哪些花会散发出他们喜欢的香味。用一串红和宝石花装点门前庭院,鸡冠花热烈鲜艳更适合放在前排。蛇蝎出没的地方不会让他们产生丁点儿恐惧,小鸡小狗也并非完全是他们的宠物,称之为伙伴更合适些。从小他们就在一起生活。
到了夜晚推开窗户他们就能看见星星,白天那种晴朗而澈蓝的天空一年至少有一百五十次属于这片土地。
他们熟悉邻居孩子们的口味,知道哪个小王八蛋最爱吃酥心糖,兔崽子们瞒不过的;又能对另一些小萝莉装一两次怪叔叔,逗她们说这世界上最好玩的莫过于跟着我闯荡那未知的世界。
听音乐常常开得很响亮,因为根本没人愿意去找麻烦到派出所投诉,派出所太远,骑摩托车都得花二十分钟。再说,那些民警就是他们任何一个人曾经的大哥,小时候最爱跟他们一起踢球,还喜欢踢他们的屁股。
孩子们长大了,偶像换了一批,到处被播放的“乡村音乐”从小虎队张学友变成了周杰伦蔡依林。
随着音乐打麻将和晒太阳的人们也能顺便扭扭身子,根据随便听到的什么音乐节奏而开始他们的运动。
在那些曾经堆满稻谷的水门汀上他们能把球踢得更远,跑步不容易喘气,面对着夕阳笑容灿烂。他们一起在河边散步,无论是清晨或者黄昏,有时候是几个男的,通常才十四五岁,有时候则零星包含几个女生。没错,慢慢其中几个就产生了边际复杂的感情,但不会爆发严重的冲突。因为他们知道爱情本身没那么绝对。随着外来人员的不断涌入,爱情的方式也随之变化。
嗯,那些外来妹学着城里人,打扮成乡村青年慢慢习惯了的模样,最后她们就赢得了他们。
要是拿影视剧作为例子,那么《活埋》里最后没准获救的主人公,那位是乡村青年不会有错,他勇敢多情,毅力非凡,而且口才欠佳。而《127小时》里那个热爱远行的上辈子就是乡村青年也不会有错,尽管这辈子他和之前的那位一样生在大洋彼岸,可依然热爱空旷和散步,那么超凡脱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