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第一次发现写东西的乐趣,骄傲的说是在十年前。
那一年他十五岁,正在念初二。整个初中他都觉得无所事事,要不是作出这样一个决定,他会后悔那三年的。
1995年一个暖洋洋的春日午后,他把他的脑袋剃光了!整个过程都有他亲爱的叔叔陪伴,叔叔一路都在鼓励他这样做。天知道他的叔叔是个多么癫狂的人!
而他的干爹是个职业理发师,干爹执行了对他那些乱糟糟的有头皮屑和头虱的枯黄的微卷的头发的死刑。
“我剃光了脑袋,是为了更好地迎接明天的太阳。”谁的诗歌在他的耳边响起?这简直就像是恶魔般的语言。
第二天是礼拜一,他要上学了。他有一些预感,知道人们会怎么看待他,只是他似乎不了解人们那时的激情根本无处发泄。
同学们见到他之后就哈哈大笑,笑声大过了任何一种怒斥。那些小混混也爱上了他光秃秃的脑袋——他们看见他就要来摸他,他的脑袋那时候甚至比初中女生们微凸的胸部更吸引小混混们。
他终于慢慢觉得害臊了!早操时候他恨不能遁地……
后来的几天他为自己准备了一顶帽子,虽然早操的时候他还得以光头示人。
坐在他身后的女生下课后对他说:“上课的时候我容易分心,我盯着你的后脑勺觉得心惊肉跳的!”
班主任找他谈话,说:你这是干嘛呢?想不想罚抄书啊你?
他支支吾吾地说他也不知道:“我大概喜欢陈佩斯!”他竟然这么解释他做出这个愚蠢举动的动机。
过了一个礼拜之后他更加懊恼不已,天开始变热,戴着帽子的他的整个脑袋在烈日下滚滚发烫!
好在,时间是一剂良药,总算,他的头发慢慢又起死回生了。就像春笋般的那些板寸毛让他恢复了一部分自信心。就是那个黄昏,当他摸着自己的脑袋觉得已经告别了昨天的光头之后,他去杂货店买了两本作文簿。仅仅花了一个晚上他就把两本作文簿涂满了。他写的是他剃了光头之后的所见所闻。
他的语文老师,亲爱的老诸是个文学青年,他写完后把两本作文簿递给他要他作一番评论。
“哟,你这作文水平,已经是高二学生的水平了!”老诸假装赞扬他。接着老诸还在作文课上重复了这种虚伪的赞扬。
同学们的兴趣迅速地从他的头来到了他的作文簿。这本名叫《光头日记》的本子在之后的一个月里到处流传,几乎成为了男女生们互相搭讪的主要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