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8687200000050

第50章 农村宅基地,没有继承权

于华是个农村孩子,家里条件并不好。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父亲依靠做农活将他拉扯长大。在父亲的支持下于华上了大学并顺利毕业,毕业之后进入某城市的一家公司工作,户口也从农村迁到了城市。2008年,于华的父亲因为心肌梗塞突发去世,农村的房子就一直空在那里,没有人居住。过了一段时间,于华收到了村委会的一封信,信上表示,因为于华的父亲已经去世,按照规定,村里将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或是将房子卖给村里符合条件的村民。然而于华认为,这块土地以及房屋,都是父母遗留给自己的私人财产,应当由自己继承,村委会没有权利进行处分。双方就此事争执了许久,但一直没有结论。于华于是将村委会告上了法庭,要求继承宅基地。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宅基地并非私人财产,因此于华没有权利继承,最终驳回了于华的诉讼请求。

案例分析

宅基地是指农村当中已建房屋、曾经建过房屋或者决定将来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因为住宅需要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是村民委员会进行经营和管理。由此可知,宅基地作为集体所有的财产,是不可以作为私人的遗产继承的。占有宅基地的农户或者是个人只享有使用权,而不享有继承、处分等权利。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作为私人财产,则可以被继承。如果房屋的继承人是本集体的组织成员,并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经过村委会批准之后,可以取得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如果继承人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则可以将该房屋卖给村里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村民通过申请并买下房屋之后,则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继承人如果不愿意出售房屋,也不得私自翻建、改建和扩建房屋,需等到房屋不再符合居住条件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由此可见,在本案当中,于华没有继承宅基地的权利。那么,他能否申请宅基地,继续保留自家的房屋呢?

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宅基地需要符合以下条件:第一,因子女结婚等其他原因需要分户,急需宅基地的;第二,外来人口加入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并在本村落户,没有宅基地的;第三,因实施乡镇规划,或是出于集体需要,需要搬迁的。在本案当中,于华已经进入城市工作,户口已经迁出该村,已经不再是该村的集体成员,所以他也不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因此,于华可以继承父母的房屋,同时将其出售给村里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村民,他将随着房屋的灭失而失去宅基地的使用权。

同类推荐
  • 国际法的理念与运作

    国际法的理念与运作

    本书立足于从法哲学角度,对有关法治的两重含义进行审视、反思和设想。一是法治的理念,这是一个民族基于其独特的文化背景与社会结构及其情感,对法产生的一种内心信念与基本精神;概言之,法治理念是人类社会特有的情感和精神。二是法治的运作,这是法治原则与精神现实化的过程,从而使法治内容与形式在社会关系中得以具体实现。在承接《国际法的理念与运作》撰写任务后,经过《国际法的理念与运作》合著同行们几经切磋,形成《国际法的理念与运作》的基本思路和总体构架。
  • 校园生活法律一本通

    校园生活法律一本通

    我国著名的文学家鲁迅先生说过:“看几岁的孩子便可预料20年后中国的情形。”鲁迅先生这句话的意思是说:现在的孩子,再过20多年已是壮年,为国家的中坚力量。他们的思想和行为将决定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几十年的命运和兴衰。为此,我国对青少年的保护和违法犯罪的预防是非常重视的,国家及时出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为保护音少年的健康成长和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青少年朋友因为不懂法而受到伤害,特别是学生,下面就让我们一起认识法律以期提高青少年朋友的法律意识,帮助青少年学法、守法和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每天学点法律常识

    每天学点法律常识

    本书针对当前许多人对法律的需求,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针对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纠纷和人们所关心的法律问题,列举了大量案例进行深入分析。
  • 金融市场典型案例法律研究

    金融市场典型案例法律研究

    本书选取银行、证券、保险、期货四大金融市场发生的一些典型案例及其法院的判决进行介绍,从法律的层面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讨。
热门推荐
  • 槐樹的約定

    槐樹的約定

    一個女孩轉學來到了一間學校,遇到了改變她一生的人。
  • 卜贰君的奇葩梦境

    卜贰君的奇葩梦境

    伏案小憩,忽觉凉风袭来。睁开半睡双眼:透过窗前枯凸的树枝,散落零碎的月光,随风摇曳。夜半沉静,朦胧中,似乎有种似乎飘散的声音,定睛一望,却是一朵奇花,——形如美人,柔和的曲线,淡淡的芬芳。不禁惊喜,而再看时,似乎那奇花忽地迎面而来,将我携去。其中历经许多故事,荒诞不经,却历历在目,不能挥去。思来皆与医者有关,其中人物,虽行为荒谬不堪,而又为何此番如临其境,果然怪诞。名曰:《卜贰君的奇葩梦境》
  • 穿梭现实与二次元

    穿梭现实与二次元

    主角龙秦焕,被一个老人不小心用一个盒子砸到了头上,补偿了能力之后穿越在现实与二次元之间的旅程。【火影忍者(完结)→斩赤红之瞳(在写)】写轮眼?有我的永恒万花筒写轮眼牛吗?轮回眼?有我的九勾玉轮回眼牛吗?血继界限?有我的斩魄刀牛吗?六道仙人?在我面前你什么都不是,一句话,就是战斗力只有五的渣。龙秦焕在现实世界做一个妹控,在二次元做一个有爱的禽兽,半后宫。主角无敌。
  • 苏氏攻略

    苏氏攻略

    你所经历的只是一个开始,你不会天真的以为你那几十年的寿命,只当得这么一人心愿的了结便可吗?还是你更想就此灰飞烟灭?难道你不想体会会不同的世界不同的人生吗?那时她才知道一纸契约,签下的不仅是一个交易而是一场灵魂穿梭帮助与拯救那些等待着的灵魂本文为快穿小说,不喜勿入!
  • 少爷不乖没糖吃

    少爷不乖没糖吃

    纯傻天真爱幻想,外花内专小怪兽!!!荤元素难得。。。
  • 青冢之陌

    青冢之陌

    一代绝色,天之骄子;以父之名,颠倒六界苍生;仇恨过后!不过是,一片浮华锦,几度云中歌!“竹先生,这世上,真的有什么东西永生永世生生不息的么?”“有。”“那是什么?”“那叫爱情!”“我花未染恨了这么多年!杀了这么多年!绝情绝欲了这么多年!为什么......还是死在你手里!”“因为,我是迦楼啊。呵呵,是你太蠢了!这个世上从来没有爱情!”“未染!这么多年我才发现:不是我放不下执念,而是我做不到放下执念你让我生我就生,你想我死我就死。我可以不要这青春不老万世永驻的躯体。”
  • 霸道少爷:甜心丫头你要乖

    霸道少爷:甜心丫头你要乖

    同居......他们居然要同居......林紫柔怎么也没想到......
  • 金牌幕后

    金牌幕后

    台前的明星闪耀着光芒,那片背景的幕墙后,有些人默默的付出着。我叫夏初,我写歌、我编曲、我写剧本。我只是个幕后人员,默默地见证着台前幕后的喜怒哀乐。一个平行世界的幕后工作者的故事,从北漂开始。======================Ps:本书引用内容除作品外,其余纯属虚构,切勿对号入座。(本书已A签,请大家放心收藏,多多支持。附上群号522246483,欢迎来水。)
  • 隆美尔(名人传奇故事丛书)

    隆美尔(名人传奇故事丛书)

    隆美尔是纳粹德国军队公认的天才战术大师,在北非的戈壁沙漠中成就其一世英名。他一身兼备“虎”威与“狐”气,当他率军冲锋陷阵时,像一只下山猛虎。当他施展各种诡计蒙骗对手时,又似一只狡猾的狐狸。
  • 重生之丑女翻身大作战

    重生之丑女翻身大作战

    我哩个擦。。。没想到丑女也有春天,意外竟让自己重生在自己小时候,我去。。。。我一定要在小时候好好保养,长大成美女,帅哥、金钱兜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