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8687200000032

第32章 赠品不好也要赔

2004年春节,某电器商场举办大酬宾活动,顾客在商场消费满一定金额,就可以获得相应的赠品。张先生在该商场消费之后,该商场赠与张先生一只电暖瓶。张先生很高兴地带着这只电暖瓶回家了。

谁知道第二天,张先生在使用这只电暖瓶烧热水时就发生了意外。电暖瓶在烧水时突然爆裂,导致张先生面部大面积烫伤,不但要接受住院治疗,而且造成其面部留下了永久性的疤痕。后经过法医鉴定,伤残等级为6级。张先生因此而需要休养大半年,同时给他的生活造成了难以磨灭的影响。张先生后来将该电暖瓶送到了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验。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的检验报告证明,该电暖瓶的内胆存在明显的制作瑕疵。为此,张先生将这家电器商场告上了法庭,要求该商场赔偿自己的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0万元。

在庭审过程中,该商场辩解说,给张先生的电暖瓶属于赠品,商场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然而法院经审理认为,该电暖瓶是商场提供给张先生的服务项目之一,商场应当为此给张先生造成的损失提供赔偿,因此判决该商场赔偿张先生医药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计95800元。

案例分析

本案的一个焦点问题在于,商家赠与消费者的赠品出现了问题,是否应当由商家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案当中,商场就认为,张先生在商场得到的电暖瓶是属于赠品,商家没有从中得到利润,也就自然谈不上为此出现的问题承担责任了。然而根据我国《合同法》当中的规定,所谓的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无偿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同时受赠人接受财产的合同。根据这一定义,赠与合同要符合两项条件:第一是赠与人无偿将财产赠与受赠人;第二是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财产。而在本案当中,张先生得到的电暖瓶,并非是商场无偿赠与他的,而是带有附加条件的,即在该商场消费满一定的额度。换句话说,在赠与合同当中,受赠人完全是在不花费任何代价的情况下得到的,而本案中,张先生则是消费了相应的额度之后,才获得了电暖瓶这一赠品。因此商家认为他们和张先生之间是赠与合同关系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同时,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给予受赠人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是附有其他义务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给予受赠人的财产有瑕疵,并且给受赠人带来利益损害的,赠与人应当在附加义务的限度之内承担与出售者相同的责任。在本案当中,赠与人与出售者都是该商场,因此根据这一规定,该商场应当按照权利义务对等原则承担由于商品瑕疵带给受赠人的损害。

同类推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金融市场典型案例法律研究

    金融市场典型案例法律研究

    本书选取银行、证券、保险、期货四大金融市场发生的一些典型案例及其法院的判决进行介绍,从法律的层面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为了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促进科学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科学技术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热门推荐
  • 陨山记

    陨山记

    “皇太子萧廪,无德无能,大逆不道,意图弑君。今日废去太子之位,逐出皇宫,贬为庶民!”萧廪以一介布衣之身,来到皇城。他文能考状元,武能杀奸臣。在这里,引发了一场腥风血雨……
  • 盗天途

    盗天途

    冥冥中一只大手,命运从此改变!历经万千杀劫,难道只为他人修得嫁衣?即使,朝生夕死,我也不甘于被你随意左右的宿命!一介普通少年,将如何在冷漠无情的天地间主导自己的生死!
  • 凶残宠妻:相公太坏娘子太帅

    凶残宠妻:相公太坏娘子太帅

    王牌佣兵穿越古代,变身秀才的小娘子?不过,秀才娘子的任务难道就是每天吃饭睡觉武力斗“小三”们?只是,“小三”们要斗就都斗,为啥要对我三叩九拜的?难道是被我的美丽帅气掰弯了?什么?!我是你们的主人?你们要来抢的不是相公是抢的我?!还有,秀才你动不动就咳血三升,为啥拉灯之后还那么龙精虎猛?!最后,秀才你告诉我,你是怎么做到不种田也不经商,然后:夫妻双双把家还,升官发财死情敌?
  • 粉色的俘虏

    粉色的俘虏

    他是一介文弱书生,为了考举人,中状元,彻夜发愤读书,到现在都没有入睡。一个没有武功的人是不是也可以走江湖呢?答案是肯定的。没有武功的人同样可以走江湖。不过话又要说回来,没有武功走江湖,风险肯定比较大一点。当然,这个道理田无勤很难去明白。不然,他绝不会一门心思去想着要去走江湖。在这种很不现实的思想蠢动下,田无勤已在暗中定下走江湖的计划。
  • 火影之永恒主宰

    火影之永恒主宰

    顶尖的实力,火影的地位,无数的美眉,难道这就足够了吗?一个因为搞人体实验而穿越到火影世界的学霸摇了摇头露出了危险的笑容:“我的目标可是永生啊!”且看一个医疗技术比纲手厉害,好色程度比自来也强,危险性比大蛇丸还可怕的时宇如何实现永生的梦想,顺带成为忍界主宰。
  • 盛夏的夜

    盛夏的夜

    三小只,遇到了三个要好的闺蜜,因为一个爱字,,让他们相爱相斗,他们六人会发生什么。
  • 穿越之三国当曹操

    穿越之三国当曹操

    【数万人收藏,火热三国】一场车祸,穿越到了三国,卷入了纷争大世(我写了新书,换了马甲:三国之剑行天下)。
  • 鬼夫凶猛:娇妻,开开门!

    鬼夫凶猛:娇妻,开开门!

    【暖婚蜜爱,宠上天】“轻一点,不要了…”“到底是轻一点还是不要了,宝宝说清楚。”“我说,给我滚!”“好,咱们一起滚。”她是身兼数职的阴阳师,为了生计在娱乐圈混口饭吃,谁知意外重生后,竟然缠上了一段阴缘—被一只美男鬼套路了!那只男鬼不仅夜夜撩情,还化作霸道总裁,白天都要撩到她脸红心跳!“死鬼!当你的学生兼属下太累,我要辞职!”“那就当我老婆,换我伺候你?”婚后,某女扶腰咆哮:真是信了你的邪!什么一三五你上,二四六我下,离婚!
  • 情丝何仟往

    情丝何仟往

    她,本是孤儿。一次意外,当上了灵界最受尊重的殿下。一个失误,当上了冥界的帝爵。一次手滑,收了一只醚冥界的妖孽美男。一次失算,差点丢了自己的性命。一次偶然,找到自己的父母。这时,美男突然化猛兽......五界锣鼓齐喧闹。“五界为聘,你可满意?”她看着美男,微笑着问。“不满意。”美男正襟而坐,严肃道。“你到底要什么?!”她有些愠怒了“要你.......”美男轻笑一声,抱起脸颊微红的她,踏入他梦寐的地方.......
  • 菩萨生地经

    菩萨生地经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