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四)张居正执政
张居正,生于世宗嘉靖四年(1525年),卒于神宗万历十年(1582年)。字叔大,号太岳,湖
江陵(今湖北沙市郊区)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进士,隆庆元年(1567年)入阁,六年(157
2年)万历帝即位后,出任内阁首辅(相当于丞相)。万历十年病逝。他入阁以后主要是担任首
辅,他任职期间,从军事、政治、经济诸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是明代最杰出的改革家
张居正的先世系凤阳定远人,是朱元璋部下的兵士。曾从大将军徐达平定江南,立功
江、福建、广东,授归州长宁所世袭千户。其后,张居正的曾祖张诚,由归州迁往江陵。张
居正的祖父张镇为江陵辽王府护卫。张居正的父亲文明为府学生,曾先后七次参加乡试,均
落第。嘉靖四年(1525年)五月初三居正降生时,其曾祖、祖父、父亲都健在。十五年(1536
年),张居正十二岁,以才华出众,补府学生,成为名震荆州的小秀才。由于张居正的祖父
是辽王府的护卫,张居正与辽庄王子宪节又是同龄,张居正与宪节遂成为少年朋友。嘉靖二
十六年(1547年),张居正中二甲进士,授庶吉士(见习官员,三年期满,例赐编修),从此登
上政治舞台。
明穆宗在位的时候,张居正因为才能出众,得到穆宗的信任。公元1572年,穆宗死去
,太子朱翊钧即位,就是明神宗。穆宗遗命张居正等三个大臣辅政。
明神宗即位后不久,张居正成了首辅。张居正根据穆宗的嘱托,真的像老师教学生一
,辅导年方十岁的明神宗。张居正对神宗教育十分严格,神宗把张居正当作严师看待,既尊
敬,又惧怕。再加上太后和宦官冯保的支持,朝政大事几乎全部由张居正做主。
张居正是明朝的一个能干的政治家,他掌握实权以后,就大刀阔斧地在军事、政治、
经济几方面着实做了一番整顿。
明朝中叶,贵族大地主兼并土地的情况相当严重。在江南,有的大地主占田7万顷。
在朝廷,大学士徐阶一家就占田24万亩。全国纳税的土地,约有一半为大地主所隐占,
拒不缴税,严重地影响了国家收入。贵族大地主疯狂地掠夺土地,封建剥削的进一步加
剧,激起了社会矛盾的尖锐化,接二连三地发生了邓茂七、刘通、蓝廷瑞以及刘六、刘
七等农民起义。明王朝处于危机四伏的境地。
张居正改革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
在内政方面,他首先整顿吏治,加强中央集权制。张居正创制了“考成法”,严格
考察各级官吏贯彻朝廷诏旨情况,要求定期向内阁报告地方政事,提高内阁实权,罢免
因循守旧、反对变革的顽固派官吏,选用并提拔支持变法的新生力量,为推行新法做了
组织准备。并且整顿了邮传和铨政,他的为政方针是:“尊主权,课吏职,行赏罚,一
号令”和“强公室,杜私门”。
在经济方面,张居正的成绩最为突出。他曾任用著名水利学家潘季驯督修黄河,使
黄河不再南流入淮,于是“田庐皆尽已出,数十年弃地转为耕桑”,而漕河也可直达北
京。
“一条鞭法”则是张居正在经济改革方面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封建社会赋役史上
的重大变革。
明朝初年的赋税制度十分繁杂。当时的赋税以粮为主,银绢为辅,分夏秋两季征收。
此外,还规定农民要服各种徭役,并交纳特殊的土贡等等。“一条鞭法”的内容是:
“总括一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一概征银,官为分解,雇役应付。”就是把各州县的田
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按亩折算缴纳,大大简化了征收手续,
同时使地方官员难于作弊。实行这种办法,使没有土地的农民可以解除劳役负担,有田
的农民能够用较多的时间耕种土地,对于发展农业生产起了一定作用。同时,把徭役改
为征收银两,农民获得了较大的人身自由,比较容易离开土地,这就给城市手工业提供
了更多的劳动力来源。没有土地的工商业者可以不纳丁银,这对工商业的发展也有积极
作用。
“一条鞭法”的推行,使明政府的收入有了显著的增加,财政经济状况也有不少改
善。国库储备的粮食多达1 300多万石,可供五六年食用,比起嘉靖年间国库存粮不够
年用的情况,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张居正在军事上也采取了一些改革措施。他派戚继光守蓟门,李志梁镇辽东,又在
东起山海关,西至居庸关的长城上加修了“敌台”3 000余座。他还与鞑靼俺达汗之间
行茶马市贸易,采取和平政策。从此,北方的边防更加巩固,在这二三十年中,明朝和鞑
靼没有发生过大的战争。
经过上述改革,强化了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机器,基本上实现了“法之必行”、
“言之必效”,国家的经济状况有了改善,财政收入有所增加,在国防上增强了反侵略
的能力。当然,张居正倡导改革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减轻人民的负担,而是为了巩固明朝
的封建统治。因而,他的变法不可能触动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只能做一些修修补补的
改良,挽救不了封建社会必然灭亡的历史总趋势。尽管如此,张居正的改革在一定程度
上限制了大官僚地主的既得利益。
万历十年(1582年)六月二十日,张居正遗下他呕心沥血建树的改革业绩以及年近八旬的老
、三十余年的伴侣、六个儿子、六个孙子,静静地离开了人间。终年五十八岁。张居正生前
神宗曾经对他说:“先生功大,朕无可为酬,只是看顾先生的子孙便了。”自然,张居正在
九泉之下也用不着为自己的子孙担心了。张居正病逝后,神宗下诏罢朝数日,并赠他为上柱
国,赐谥文忠。“文”,是曾任翰林者常有的谥法,“忠”,是特赐,据谥法解,“危身奉
上曰忠”。显然在赐谥时,神宗对于张居正功勋业绩的估价还是相当高的。然而,张居正尸
骨未寒,时局却急骤逆转。张居正花了十年努力,进行了大胆的改革,使十分腐败的明朝政
治有了转机。国家的粮仓存粮充足,足够支用十年。但是这些改革自然触犯了一些豪门贵族
的利益。他们表面不得不服从,背地里却对张居正恨之入骨。
张居正死后,明神宗亲自执政。原来对张居正不满的大臣纷纷攻击张居正专横跋扈。第二
明神宗竟把张居正的官爵全部撤掉:后来还派人查抄了张居正的家。张家子孙十几人,被关
在屋子里活活饿死。大儿子被拷打后自杀。张居正的改革措施,当然也遭到破坏,刚刚有一
点转机的明朝政治又走了下坡路。
张居正改革被废止后,神宗皇帝嗜酒、恋色、贪财、尚气的私欲大肆发作。他横征暴敛
挥金如土。整个统治阶级糜烂不堪。各种社会矛盾急剧发展起来,一发不可收拾。再也没
有一个能人志士脱颖而出力挽狂澜了。这时一些有政治头脑的人才又想起张居正以及他的改
革业绩。天启二年(1622年),熹宗帝下诏为张居正平反昭雪。万历五年(1577年)曾因上疏反
对张居正“夺情”(按明制,父母丧,凡官吏俱发原籍为民,守制二十七个月;由皇帝特别
指定,不许解职,称为“夺情”)被廷杖致残的邹元标,天启二年又成了为张居正昭雪的
积极倡导者。崇祯三年(1630年),礼部侍郎罗喻义,又挺身而出为张居正讼冤。崇祯十三年
(1640年),崇祯皇帝诏复张居正长子张敬修原官,并授张敬修的孙子同敞中书舍人。国家到
了危难之际,又回过头来缅怀张居正的业绩,试图召回已被废止的新政,固然仅只是一枕黄
粱,但它却从反面告诉人们:张居正当政期间所建树的改革业绩是不可磨灭的,张居正是
明代最杰出的改革家、政治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