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句俗语:“钱字有两戈,伤尽古今人。”此话把“钱”字的形象表达清楚了,更把它的含义说得淋漓尽致。“戈”是古代的兵器,“钱”字是由“金”和两把“戈”组成的,即指“钱”是靠武器维护着或是经过斗争而得来的。为了“钱”,古今中外多少人伤透脑筋,伤尽劳力,伤尽情感;亦有多少人为其折腰卑膝,以灵魂肉体相换;亦有人视“钱”为粪土,绝不沾一切不义之财,绝不为铜臭折腰。这种观点虽然慷慨激昂,深入中国老百姓之心,但对于商道来说,这句话无疑与其基本精神相悖相离,商道的基本准则就是赚钱第一,怎能视金钱如粪土,又怎能轻视和逃避其中的“两戈相击”——战斗呢?
犹太人哈同,他立志来中国赚钱发财,但自己一无资本,二无专业知识或技术,他决心从一个立足点开始。因他身体魁梧,在一家洋行找到了一份看门工作。要换别人是不愿干的,自己相貌堂堂,却屈于当站门雇员。而哈同却不那么想,他认为看门赚来的钱是一种应得的报酬,没有丢脸和失身份的感觉。另外,他有更深层次的考虑,“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在这份工作找到个立足点,今后通过自己的努力奋斗,积蓄力量,终要找到能赚更多钱的路子。
哈同在当看门工时,非常认真,忠于职守。晚间,他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阅读各种经济和财务方面的书籍,知识增长很快。老板觉得此人工作出色,脑子精明,把他调到业务部门当办事员。哈同一如既往,工作业绩不错,逐步被提升为行务员、大班等。这时,他的收入大为增加了,满怀壮志的他,并没有因此而知足。他认为自己的创业时机到了,1901 年,他找理由离开了打工岗位,自己开始独立经营商行。
哈同自办的商行取名为“哈同洋行”,以经营洋货买卖为主。他看到洋货在中国市场上相对来说竞争品不那么多,消费者难以“货比三家”,因此,他的经营获得了高额的利润。几年间,他赚了许多钱。
随着资本的增多,哈同没有放缓自己的追求,开始买卖土地和放高利贷业务。他买入的土地往往从一些急于等钱用的人处获得,所以他把价钱压得很低,卖主不得不就范。接着,他将低价买入的土地租给别人盖房,到一定年限后收回,这样连房产也归他所有了。另外,他自己也投资建造楼房供出租,从中获取惊人的利润。
可见,赚钱方法无所谓贵贱,也无所谓方式(当然要以法律为准绳),所赚的钱只要是你情我愿,感觉受之无愧即可。
既然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
那么,不想赚钱的老板不是好老板。
经商的目的就是赚钱,既然经商,就应树立“不发大财,誓不罢休”的信念。
如果你想要通过经商发财致富,只有一个秘诀:“多动脑筋,多动双手!”
这几句话,请你把它抄下来,作为经商赚钱的座右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