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被称为当前仅次于吸毒的社会第二大公害。新中国成立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几次颁布修改实施,都对赌博一次又一次阐明了党和政府坚决予以严厉打击的决心。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为立足于我国国情,更有效地预防和惩治犯罪,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新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明确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一)款也明确规定,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的,处15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既然法律对赌博者有这么多的约束规定,为什么赌风一再难禁呢?笔者认为:一是宣传力度还不够,尽管刑罚、法规作了明确规定,但也只是书上、墙上的警示,在社会上还未掀起全民戒赌的高潮;二是有些人认为玩扑克、打麻将输赢愿打愿挨,纯属个人行为;三是打击力度不够,对玩赌者没有一个惩罚准确的尺度,5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使得一些人罚了放,放了罚(不排除人情因素),给举报者造成一种误解,认为公安机关只是抓痒痒,不得不令人深思。
戒赌工作是一项长期、艰苦、任重道远的工作,各部门各行业都应该积极行动起来,露头就打,打防结合,力争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真正树立起全民戒赌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