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三十,张某夫妇因涉嫌敲诈勒索被“请”进银川郊区公安分局。
年届三十的张某与马某本是从小玩到大的好友,都做生意。年前,马某到银川张某家中,称有一笔赚钱的买卖欲与张某合作。张某夫妻欣喜万分,忙在家中设宴款待马某。为了“陪”好马某,张某还专门请来俩邻居“陪酒”。就这样,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四人将两瓶高度数白酒喝得精光。
看着都已经有醉意的张、马谈起生意上的事,俩邻居知趣地先行告退。张妻也安排马某同丈夫睡在西屋,自己则到东屋大床上独睡。
二人躺在床上没聊一刻钟,张某便呼呼睡去。此刻,已有醉意的马某酒壮色胆,蹑手蹑脚地摸到了东屋张妻睡处,并色胆包天地脱了衣服钻进了张妻的被窝。熟睡中的张妻以为是丈夫过来睡,迷迷糊糊地同马某做完了那事后方才发觉“错了”。
凌晨5时许,酒醒后上厕所的张某听妻子哭诉了被辱的经过后,气愤不已,遂打电话又叫来了陪酒的两位邻居,揪起马某,一番“公了还是私了”的理论后,马某答应私了,给张某及其妻花钱消灾赔2万元的精神损失赔偿。次日上午,马某从银行取出2万元现金交给张某后,越想越觉得“有些吃亏”,片刻的潇洒花掉了2万元,不值得,遂以敲诈勒索为由向郊区公安分局报案。
目前此案正在调查处理中,尚不好明确定性,但马某的荒唐行为和张某的不明智的做法无疑成了人们茶余饭后谈论的一大笑料。
(发表于2000年2月16日《银川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