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整理书架,无意中翻弄到架上岳父大人的《何凡文集》。随手翻看,翻到了一九五八年十一月十六日他写的《小学生与大书包》一文。在这篇文章中,他所写的是抽象的概念,意在幼小学生所学习的课业问题。约而言之,岳父大人认为小学生所学的内容才是当前国民教育值得重视的问题,而不在于讨论小学生身上所背负的书包的大小、颜色及式样。近四十年了,令人感慨。
说起书包,我幼小时因值抗战,后方民生艰困,上学实际上并无今日的“书包”一物。所用乃一块比较粗硬的布(俗称“包袱皮”),把书包在布内,免得遗失或弄破。该时铅笔一物,已经被公认是侈奢的宠儿,很难见到。谁要是从身上的口袋内掏出一支铅笔来,那简直太令人艳羡了。今日之钢笔根本没有,即使有,也仅是蘸水钢笔,自来水笔实属罕见稀客。父亲当时身上总别插着他青年期赴国外购买得的一支“派克”牌自来水笔,每当他取出使用时,四周观看的人的眼神嘴角都显出难言的欣羡。实际上,学生日常所用的是毛笔。毛笔有铜笔帽,故携带也比较安全方便。除了带墨及砚以外,多半的学生用铜制墨盒,内中放置丝棉一块,先把磨好的黑墨汁倒在丝棉上,俟丝棉吸取足够用的墨汁,就成为学生每日携带上学的学业用具了。墨盒当然比土制的砚台方便,也靓丽得多,打开即可使用不说,还便于携带,不会像带砚台往往弄得狼狈不堪。那时的小学生,课本很薄,也没有所谓的课外参考书籍,除了习字簿与作文簿外,就只有课本了。这情况不似时下台湾小学生大书包内的丰富多彩。
抗战后期入川,才有了书包。那时的书包,是手提式的。包是布料制,顶上有两只耳朵提带,就跟时下仕女所用的纸制“瞎拼(Shopping)袋(bag)”一样。书包是有了,但钢笔、铅笔仍阙如,还是毛笔当家。自然,参考书及其他时下小学生书包中的宠物是不存在的。那时也没有“便当”(可能今天台湾的小学生也很少捎带“便当”了),午饭是放在食盒内的。搪瓷制食盒仿佛蒸笼,高高叠放三层,两侧有提钩,穿上便可捎带旅行了。总的来说,书包仍是相当“单纯”的东西,无有小收音机、电玩、药品一类附件。
这样的情况一直延续到抗战胜利由渝复元还(南)京。到了肩负斜挂帆布书包时,已经是渡海迁台的时候了。那时,除了正式的帆布书包外,还有人以日本方式,用一根状似皮带的带子,把书册叠为一叠,然后以带子绑提了。时序进入五十年代以后,美军专用的帆布行军包大为流行,中学生都以挎背一袋包为荣。那样的书包体积不若中式学生专用书包的笨重庞大,内装三五册书本及便当盒一个,大小正好。但,最重要的及最令学生中意的,是美军军用行军包上有一条帆布带,可以将包系在胯骨及腰间。斯时如果再足踏单车,便风光无限了。
五十年代我上大学,书包基本上已被学生弃用。大学男生只把书册及笔记本以手托承在胯骨左近。读理、工科的更将黑市盗版英文书的封面故意露在外面,而女生则捧抱于胸前。六十年代我初至美国,方才见到美国学生背在背上如驮夫驮负竹筐竹篓般的帆布书包。书包颜色不等,可谓五颜六色,然大小皆一(美国人一向喜用所谓的“标准式”Standard size,门、窗、信纸信封、马桶、炉灶……皆然,不似中国人在这些方面爱搞特立独行)。最近两三年来,当年中国学生肩负斜挂的那种标准式书包不知是何缘故,又在学生当中流行起来了。美国人崇新善变,不论在哪一方面大都如此。但,不管怎么说,我注意到美国学生的书包里,并不似中国学生那般只置放了仿佛与个人前途息息相关的书册,外国人对不带书包的学生,也并不似中国人看视不带书包的学生那样的轻蔑不屑。一般地说,美国人重视思考,他们不鼓励学生以书包的厚重分量来衡论一个青年。读死书、死读书,而在其他方面一无特长的青年,并不为别人看好。
从我自己的成长过程中所得到的对于“书包”一物的感受,那仅仅是学生实际上需用的一种工具而已,此物本身并没有任何尊贵特异的意义。但是,对一般的中国人来说,则似乎视书包为一个学生的基本成其为学生的必然条件。如果一个学生身无书包,旁人会觉得那根本不可思议。不管书包内贮放的究竟是什么,至少书包可被视为一个青年学生器识品德的标识。一个瘦小的学生倘若背负着过重的一个大书包,在旁人眼中,似乎并不容易觉得那是过分了,大家觉得那真是“有出息”的好现象,因为书包本身似乎已经显展出背负的人的似锦前程来,令众人艳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