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阶级形成理论
阶级形成问题是工人研究领域中最为复杂和困难的问题,这种复杂性与困难性不仅是指各个国家阶级形成的经验都表现出自身的特殊性,因此研究者难以基于经验得出具有一般解释效力的阶级形成模式,而且是指就阶级形成理论本身而论,是否存在阶级形成以及阶级形成的标准何在,此类阶级形成中的核心问题都没有比较一致的答案,因此酿成了阶级形成研究上的尴尬局面。此处笔者无意介入理论界的纷争,而是扼要地介绍具有代表性的阶级形成理论,并尝试着呈现各种理论解释相互之间的分歧。
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传统之中,阶级的形成是一个双重的过程,换言之,必须从双重的向度来分析阶级形成问题。在《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言道:“经济条件首先把大批的居民变成劳动者。资本的统治为这批人创造了同等的地位和共同的利害关系。所以,这批人对资本说来已经形成一个阶级,但还不是自为的阶级。在斗争(我们仅仅谈到它的某些阶段)中,这批人联合起来,就形成了一个自为的阶级。他们所维护的利益变成阶级的利益。而阶级同阶级的斗争就是政治斗争。”(《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93)不难发现,马克思含蓄地使用了两个描述性的概念,即自在阶级(classinitself)和自为阶级(classforitself),来诠释阶级形成。自在阶级就是同处一定社会结构位置的社会集团,列宁对自在阶级作了经典的阐述:“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大的集团,这些集团在历史上一定的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同生产资料的关系(这种关系大部分是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了的)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取得的归自己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列宁选集》第4卷:
11)自在阶级是对社会结构的描述,而不关注处于一定社会结构中的社会成员是否认识到自身所处的社会结构位置,后者是自为阶级区别于自在阶级的关键。
自为阶级则是认清了自身的社会结构位置,理解了共同利益,从而组织起来进行政治斗争的阶级。这就意味着,自为阶级是在社会结构的基础上获得了阶级意识并展开阶级行动的阶级,是社会结构、阶级意识和政治行动的结合体。而阶级意识恰如卢卡奇所言:“阶级意识不是个别无产者的心理意识,或他们全体的群体心理意识,而是变成为意识的对阶级历史地位的感觉。”(卢卡奇,1999:136)从社会结构到阶级意识、政治行动的逻辑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在于阶级意识是怎样产生的?马克思的答案是源自现实生活中的剥削与被剥削关系、压迫与被压迫关系、统治与被统治关系的阶级斗争。“无产阶级经历了各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它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是和它的存在同时开始的。”最初是分散的某一工厂,然后是某一地区的某一劳动部门的工人,同直接剥削他们的资产者作斗争;但是随着工业的发展,无产阶级的人数大大地发展了,生产技术使得劳动的差别缩小了,无产阶级内部的利益、生活状况也越来越趋于一致,工业所造就的交通工具把工人联合起来,许多性质相同的地方性斗争汇合成全国性的斗争。
一句话,经济斗争上升为政治斗争,政治斗争发展到以阶级斗争的形式进行,阶级斗争最后发展为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两大阵营之间的决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
列宁则作出了更加成熟的回答,他在《怎么办?》中如是写道:“各国的历史都证明:工人阶级单靠自己本身的力量,只能形成工联主义意识,即确信必须结成工会,必须同厂主斗争,必须向政府争取颁布对工人是必要的某些法律,如此等等。”“阶级政治意识只能从外面灌输给工人,即只能从经济斗争之外,从工人同厂主的关系范围外面灌输给工人。只有从一切阶级和阶层同国家和政府的关系方面,只有从一切阶级的相互关系方面,才能汲取到这种知识。所以,对于怎么才能向工人灌输政治知识这个问题,决不能只是作出往往可以使实际工作者,尤其是那些倾向于经济主义的实际工作者满意的那种回答,即所谓到工人中去。为了向工人灌输政治知识,社会民主党人应该到居民的一切阶级中去,应当派出自己的队伍分赴各个方面。”(《列宁选集》第1卷:317、363)在列宁的理论中清楚地表达了两个意思:阶级意识是一种关于国家政权性质和社会发展图景的政治知识,也就是关于工人阶级根本利益的认知,显然这种阶级意识与工人阶级自身产生的意识——工联主义——是存在很大的差别的,因此只能依靠无产阶级政党来灌输。既然无产阶级政党一方面是阶级意识的灌输者,一方面是阶级行动的组织者,那么无产阶级形成不是一个自身的自然发展过程,而是一个与介入性的力量,特别是无产阶级政党互动的历史过程,这就意味着无产阶级政党在阶级形成中扮演着关键角色,起着决定作用。
经典作家之后的马克思主义者,都试图发展甚或突破经典作家的阶级形成理论,其中汤普森和卡兹尼尔森可谓是佼佼者。《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一书开篇明义:“阶级是一种历史现象,它把一批各个相异、看来完全不相干的事结合在一起,它既包括在原始的经历中,又包括在思想觉悟里。我强调阶级是一种历史现象,而不把它看成一种结构,更不是一个范畴,我把它看成是在人与人的相互关系中确实发生(而且可以证明已经发生)的某种东西。”“当一批人从共同的经历中得出结论(不管这种经历是从前辈那里得来还是亲身体验),感到并明确说出他们之间有共同利益,他们的利益与其他人不同(而且常常对立)时,阶级就产生了。阶级经历主要由生产关系所决定,人们在出生时就进入某种生产关系,或在以后被迫进入。阶级觉悟是把阶级经历用文化的方式加以处理,它体现在传统习惯、价值体系、思想观念和组织形式中。如果说经历是可以事先确定的,阶级意识却不然。”“阶级是人们在亲身经历自己的历史时确定其含义的,因而归根结底是它唯一的定义。”(汤普森,2001)汤普森的阶级形成理论的核心观点有两个,也正是在这两个方面其与经典作家的阶级形成理论不同:一是生产关系是基础,根源于生产关系的阶级经历在经过文化传统的反思之后,形成了阶级意识,于是阶级形成了。在汤普森看来,阶级形成基本上是工人阶级自然生长的结果,外在的国家、政党等因素在此过程中并不发挥主导作用。二是阶级既非结构又非范畴,所以不存在“自在阶级”与“自为阶级”的区分,也就没有从自在阶级向自为阶级转变的必要,这就是说阶级的“存在”与阶级觉悟是同一的,存在不可能没有觉悟,觉悟本身就是存在的一个必要构成部分(汤普森,2001:995)。
卡兹尼尔森主张一种工人阶级形成的多元模式理论。他指出经典的阶级形成理论秉持一种本质主义立场,即是将阶级形成视为“从阶级结构向革命的阶级意识转变的目的论过程”,所以必须重新理解阶级形成的概念,从而为发展出新的阶级形成理论奠定基础。卡兹尼尔森将传统的“自在阶级——自为阶级”的阶级形成模式分解为四个层面:资本主义结构,即资本主义的发展与无产阶级的无产化;生活方式(waysoflife),即劳动力市场关系、工作与居住的社会分层;意识倾向(disposition),即工人阶级的文化结构,经由此文化结构,工人对自身所处的社会环境作出理性的反应,感知他们的共同利益;集体行动,即根据共同利益展开的有组织政治活动( Katznelson&Zolberg,1986)。阶级的不同层面涉及不同的因素,因素之间的不同组合构建了不同的阶级形成模式,为了解释不同模式,卡兹尼尔森提出了三个由一系列因素组成的变量组合:以经济因素为中心的变量组合,包括经济结构变迁、资本主义发展的时间、劳动力市场。以社会因素为中心的变量组合,包括宗教、人口和社会情境。以国家因素为中心的变量组合,包括国家的形成、税收、公民权以及国家政策。
在理论分析上,卡兹尼尔森认为经济结构是工人阶级形成的必要条件,国家因素和社会因素是工人阶级形成的充分条件,尤其是国家因素为中心的变量组合最为重要(Katznelson&Zolberg,1986)。卡兹尼尔森的阶级形成理论与经典阶级形成理论相比,其贡献在于把阶级形成概念发展成为分析性的概念,与汤普森相比则把阶级形成视为工人阶级与其之外的因素互动的过程,特别是看到了国家因素的重要性。
汤普森与卡兹尼尔森都有着理论上的雄心,且不管这种雄心是作者自我信誓旦旦的表白,还是评论者的溢美之词,不幸的是两位理论家都未能实现对经典的阶级形成理论的突破,他们的理论还是处在经典阶级形成理论的逻辑框架之中。
具体来说,汤普森和卡兹尼尔森的理论成就,或是强调了经典的阶级理论重视得不够的因素,从而重新排列塑造阶级形成的逐项要素;或是局限在使用细致的、可操作性的分析框架,来解释从自在阶级向自为阶级发展的历史过程;然而其对于经典的阶级形成理论中的三个核心要素“结构”、“意识”和“行动”未能产生有效挑战。
第二节劳动过程理论
资本主义的劳动过程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实践基础,正是在资本主义的劳动过程中马克思发现了剩余价值的秘密,从而构成了其社会学说的基础。剩余价值来自剩余劳动,剩余劳动是劳动力的使用,因此获得劳动力或者说使劳动力成为商品就成为资本主义劳动过程逻辑上和实践上的前提。劳动力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它不仅能够再生产出劳动力自身的价值,而且能够生产出超出劳动力自身价值额度的价值,这就是剩余价值,资本家在市场上购买劳动力的根本目的就在于劳动力的此种特殊性,尽可能多的生产剩余价值是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的基本诉求。为了达到更多地生产剩余价值的目的,资本必须充分有效地使用劳动力,希望劳动力在生产中能够像机器一样,资本对劳动力的压榨引发了工人各种形式的反抗,工人的反抗不仅破坏了资本主义的生产秩序,而且威胁到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因此如何有效地控制工人并且使工人服从于此种控制就成为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的一个基本问题。要言之,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理论基本上就是围绕着控制与服从这个基本问题展开的。
尽管劳动过程问题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派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而且马克思本人也为劳动过程问题研究提供了主要的概念和工具,但是在马克思之后的很长历史时期里马克思对劳动过程的研究,既没有受到后来者的挑战也没有得到发展(Burawoy,1985:21),这种局面直到布雷弗曼在1974年出版《劳动与垄断资本》后才得以改变。工匠出身的布雷弗曼立足于垄断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劳动特性来理解资本主义的劳动过程,在他看来人的劳动的一个重要的特性就是“构想”与“执行”是可以分开的,这就是说一个人想出的主意可以交由另外一个人去执行(布雷弗曼,1978:47)。劳动的此种特性在垄断资本主义条件下产生了重要的后果,构想本是劳动的动力,最初与劳动本身是统一在工人身上的,但是现在构想与执行之间实现了分离且两者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构想活动逐渐集中到少数管理者手中,工人则逐渐被去技能化,从而成为管理者手中发挥齿轮和杠杆作用的活的工具(布雷弗曼,1978:124)。
构想与执行分离、劳动的去技能化是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的理性法则,资本的基本诉求就在于获得剩余价值,这就必须购买劳动力,但是劳动力与劳动过程中的实际劳动是不同的,因此当资本在市场上购买到劳动力之后接下来的主要任务就是将劳动力转化成为实际劳动,这个转化过程受到了很多因素的影响,所以带有很强的不确定性。为了减少这种不确定性,对于资本家来说关键性的步骤就是把劳动过程的控制权从工人手中转移到资本家自己手中。劳动过程控制权的转移是一个系统的过程,需要对资本主义劳动过程进行一系列的调整。首先是对劳动过程进行具体的分工,这就是将生产商品的整个过程分割成由不同工人完成的许多工序,每一个工序都只需要简单的劳动就可以完成,这样不仅提高了劳动的效率,而且扩大了能够完成生产工序的劳动力的范围,于是资本家就可以压低劳动力的价格并加强对劳动力的控制。其次是实现构想与执行的分离,把对工作的构想交给管理者去完成,而工人则只需要接受管理者的指示并毫不质疑地去执行。
管理者承担的构想的职能,实际上就是垄断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的相关知识,使工人与知识、技术分离,进而为管理者控制劳动过程的基本环节提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