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出丑闻的保障房领域再度公开出丑,最近媒体报道深圳拟购每平米超3万元的豪宅做保障性住房。4月3日《羊城晚报》报道,记者从深圳保障性住房购置一项中看到,本年度深圳计划安排9亿元购置保障性住房,其中的“首地荣御”则是深圳豪宅代表之一,位于南山区华侨城片区,被“纯水岸”、“天鹅堡”、“香山里”等豪宅簇拥,傲居华侨城核心地段。该楼盘主力户型为150~220平方米的三至四房单位,最小的户型为90平方米两房单位,现在报价为3.5万元/平方米。
尽管我们一而再再而三地看到政府采购质次价高、不买对的只买贵的,但看到政府购置单价3万多元的豪宅做保障性住房,还是不免要再度吃惊一回。正如深圳人大代表杨剑昌所质疑的:市价3万多元/平方米的房子搞成保障性住房,到底是给谁住?他表示,如今深圳保障性住房已经出了很多问题,深圳开豪车住保障房、拥有好几套房子住保障房的情况层出不穷,保障性住房建设、发放更应该谨慎,不应成为某些群体牟利的手段。
保障性住房为何会选购豪宅?记者找到深圳市发改委及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却均未得到回复。
有关部门“沉默是金”,因为再多的问题只要沉默,最终就能顺利通过,不管是明修栈道,还是暗度陈仓。这不,由于《预安排计划》是一个有着211个项目的“一揽子”计划,尽管如保障性住房购置等不少项目仍存在争议,为了不影响年度政府投资项目的进度,该计划预计仍将在深圳的本届人大常委会上获得通过。这就像立法过程中的整体通过而非逐条通过制度,使有关部门大量从中塞私货、进而导致大量的法律法规由应然的“公民权利保障法”变成实然的“政府权力无限制扩张法”一样,项目的整体通过法同样成为部门逐私利夹私货的工具。有代表希望设立“单项暂缓制”,别让那些有争议的项目混在诸多政府投资项目中浑水摸鱼,但这样的良好建议也许只能是长久的泥牛入海无消息。
豪宅变身保障房在证明什么呢?
首先,虽然保障性住房不一定非要建在偏远的贫民窟或者郊区,从城市社会生态平衡的角度来说,实现贫富混居甚至可以说是个最理想的选择。但很显然,即使在同一地段,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房相比也应该是有明显区别的,主要区别在于户型和社区容积率的不同,保障性住房容积率明显要高,而户型明显要小。综合全国各地的经验和规定,一般而言,廉租房一般不超出60平方米,而经适房一般也在90平方米上下。直接购买豪宅用于保障性住房使用,而且主力户型为150~220平方米的三至四房单位,最小的户型为90平方米,这样的“保障”未免太奢侈,太浪费纳税人的税收。
其次,媒体曝光后,“相关人士”才透露,政府购买“首地荣御”,主要是为“人才”提供公共租赁房,配置348套保障房。而具体的定价和配置情况,深圳市发改委及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未给予回复。一位已经购房的客户表示,听说是政府给“海归”的。但这样的分配方式一是不公平,保障性住房都应该采取平等的抽签方式;二是即使是为了筑巢引凤吸引人才,“人才筑巢计划”也不应该鱼目混珠地混入保障性住房行列;更重要的是,吸引什么样的人才,应该给“人才”提供什么样的条件,应该是一件公开提交人大审议并接受代表质询、同时接受当地广大民众监督的公共事务,政府有什么理由遮遮掩掩含糊其辞、使其停留在“听说”和猜测的百慕大三角地?
联想到不少地方的“经济适用房”实际上都只是政府机构工作人员的“定向分配豪华住宅”,联想到很多经济适用房成为某些关系人物的盘中餐,联想到不少中高级领导干部的子女年纪轻轻就成为“海归”甚至年纪轻轻就异地为官的现实,深圳的豪宅变保障房不免让人猜测和不安。
从深圳豪宅变保障房的“云深不知处”里,让人担忧在现行的监督体制机制下,保障性住房的腐败问题根本无法消除,甚至完全有可能愈演愈烈。在豪华住宅变身“保障房”的过程中,豪宅的品质和价值并没有变,变的只是主人的身份。
绝对的权力绝对导致腐败。不受监督和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将有可能使一切人间美好的目标和设想(比如眼前这“保障性住房”)都会变成彻头彻尾的真实的谎言和笑柄,变成权力等既得利益集团“为自己谋福利”的道具。(2010年4月5日《东方早报》)
备注:保障房腐败颇有点长江后浪推前浪、住房如此多娇引无数官员竞折腰的味道。这不,2010年4月20日《经济参考报》报道:限价房本来是政府为了抑制高房价,动用公共财政补贴中低收入人群,以解决他们住房困难的惠民工程。而在山西省忻州市,首例限价房项目不仅专供市直机关,处级及以下干部人手一套,而且被公务员大肆高价倒卖,从中牟利至少五千多万元。市民说,多少家庭“望房兴叹”,限价房成了机关干部的“提款机”。
就是这个与民争利的限价房项目,竟被忻州市有关部门称为“市委市政府办实事、办好事的民心工程”,“落实科学发展观,拉动内需的重要举措”和“市直机关干部安居乐业的载体,实现安定团结、稳定大局的有效保障”,不遗余力加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