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下了整整一夜,到了第二天早上雨势减小,风也停了,但天上依然乌云滚动,电蛇狂舞,雷声阵阵。
邢烈站在店外路边,仰头看着乌蒙蒙的天空,任凭雨点抽打在脸上身上,轻声说道:“看来雨暂时停不了了。”
肥狐站在邢烈身边,皱着眉头说道:“要是这样下个两天,恐怕大凌河就要危险了!”
邢烈慢慢低下头,看着没过脚腕的积水叹口气:“走吧,上面的路不好走,你那个破车就不要开了。”
邢烈深一脚浅一脚的摸黑往家走,肥狐、孙宇、杜志远跟在后面,远远就听到了录音机播放的哀乐。
孙宇急走两步追上前面的邢烈:“六点半出灵,现在都六点二十了,快走吧。”
此时街坊邻居都已经来了,穿着雨衣打着伞,院子里都是人。邢烈走进院子,就听到一个中年妇女喊道。
“哎,老三回来了!”
所有人都看过来,不管男女老少纷纷热情的打招呼。有叫侄子的,有叫外甥的,有叫哥的,有叫弟的,有叫叔的,反正一片乱哄哄,叫什么的都有,这也说明邢烈在村儿里人缘是相当的好。
邢烈是村儿里的第一个大学生,而且还是名牌大学,在这个年代绝对是光宗耀祖的事儿。无论谁家有个大事小情的,有解决不了的也都愿意找他帮忙。而邢烈绝对会不予余力的帮助,这也让他在村儿里有着别人没有的威望,就是现在的村长和村主任都比不了。
邢烈拱了拱手:“各位叔叔伯伯,谢谢你们过来帮忙,太多的感谢话就不说了,那太矫情。”
“对对对!”一名中年汉子说道,“大家这么年多的街坊了,说什么谢,那太见外了。再说你也好,小涛也好,都是我们看着长大的。现在小涛走了,我们每个人都很伤心,但我们也为他骄傲。他是英雄,为我们整个村子争了光。”说完看了看手腕上的手表,“好了,时间到了,出灵。”
这时邢烈的二嫂王娟和邢文扶着白丽华在屋里走了出来,邢烈一皱眉走过去说道:“嫂子,这么大雨你就别去了。”
白丽华摇头,嗓音沙哑的说道:“让我送你哥最后一程吧。”
邢烈说道:“这么大的雨病了怎么办?孩子那么小,你病了怎么给孩子喂奶?”然后看向邢文和王娟,“你们也不要去了,在陪着嫂子还有爸妈。”
邢文眼泪混合着雨水往下淌,哭着说道:“我要去送送大哥!”
邢烈伸手给邢文擦着脸上的泪水,“听话,扶嫂子回去!”
王娟说道:“小文,听老三的,扶嫂子回屋。”
白丽华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声嘶力竭的嚎啕大哭:“邢涛,你这个骗子,你这个大骗子……你答应我要跟我一起牵手到老的,为什么你不打一声招呼就先走了,你为什么要骗我,你让我跟孩子怎么办……”
所有人都看着白丽华默默的跟着流泪,邢烈弯腰把白丽华抱起来送到屋里,王青柔抱着孩子走了过来,坐到炕上,抓着白丽华的手说道。
“哭吧,哭吧,这么多天你一直在忍着,现在哭出来心就好受了。”
邢烈看了一眼外面,刚走到外屋就看到邢振国穿着雨衣在西屋走出来,“你要去哪?”
邢振国说道:“我要去送小涛!”
邢烈叹口气:“你就不要添乱了,家里剩下几个女人,你就放心?”
邢振国不说话,邢烈轻声说道:“爸,大哥已经走了,这最后一段路就让我和二哥送他吧,你留在家里看着她们。”
邢振国身体微微弯了下来,仿佛一下子苍老了很多,默默的转身回了屋里。
雨还在下着,送灵的队伍绵延出几百米。邢烈抱着骨灰盒,邢军捧着遗照走在前面,二十多分钟后来到了坟地。昨天就已经挖好了,一米见方的坑,内里用红砖和水泥砌的,由于下雨上面用塑料布盖着。
邢烈把塑料布扯开扔到一边,骨灰盒放到里面,然后在后腰上拿出用白布包裹着的什么东西放到骨灰盒前面。硬硬帮帮的,谁也不知道是啥,只有肥狐、孙宇和杜志远知道,那是邢烈的枪,那把沙漠之鹰。
邢烈说道:“哥,这是我最后送你的礼物,也是你最喜欢的,就让它陪着你吧。”说着在兜里拿出一包中华,然后撕开把散开的烟扔在里面,“省着点抽,这烟很贵的,下次来看你的时候,可没有这么好的烟给你了。”
邢军蹲在坟前突然失声痛哭,邢烈一瞪眼,吼道:“挺大个老爷们儿,哭什么哭,给我憋回去。”
邢军的哭声戛然而止,不要看他是哥,但邢烈生气他是真的怕。
邢烈深深吸了口气,拍拍邢军的肩膀:“爸的年纪大了,咱家就剩你跟我两个男人了。等我上学走了,这个家只能你一个人扛起来,你这么哭哭啼啼的怎么能行?”说完站起身,搬起身边一块石板盖在坟顶,又在一名街坊手里拿过铁锹,一锹一锹的往上填土。
“各位街坊,不要看着了,快点帮忙!”那名四十来岁的中年汉子喊了一声,所有拿着锹的年轻人过来帮忙,很快高高的坟头立了起来。
雨依然没有停止的意思,天上的乌云越压越低,压得人有些喘不过气来。邢烈站在坟前呆了一会,然后摆了下手。
“回去吧!”
天马娱乐城,是凌河县唯一一家集洗浴、餐饮、娱乐为一体的娱乐场所,可以说天马在整个岭州地区都很有名气,除了豪华的设施之外,只要你想玩,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们做不到的。而天马的老板也是很多人愿意巴结的,他就是卢俊,常务副县长卢长利的公子,所以这里的生意非常好。
天马娱乐城只有五层,在顶层一间超大的豪华办公室内,卢俊阴沉着脸坐在宽大的老板椅上,他对面沙发上坐着两个年轻人,都是二十五六岁的年纪,一个皮肤黝黑,长得五大三粗,他叫邱建凯,是凌河镇镇委书记邱高雄的儿子。另一个比较瘦小,脑袋长得很有特点,下巴很圆但脑瓜顶却有些尖,很难用言语形容这个奇葩的脑袋。而他的皮肤很白,有一种病态的白,不过他的眼睛不小,只是眼神却总是来回飘着,好像永远没有焦点。这个家伙叫夏晨,是现在县公安局局长夏鸿郎的儿子。
这两个家伙是卢俊最忠实的狗,被称为黑白无常。当然了,不管是邱高雄还是夏鸿郎,都是卢长利一手提拔起来的。
夏晨笑着说道:“卢少,那个家伙的身份已经调查清楚了,叫邢烈,是凌西村的,还是什么狗屁的大学生。我估计他是念书念傻了,居然敢跟你抢女人。”
一提到女人,卢俊的整张脸都扭曲的变了形,隐藏在镜片后的眼睛闪着戾气:“我一定要让他死!”
夏晨眼珠转了转,阴森森一笑:“一个乡巴佬而已,弄死他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过让他死的太干脆没有什么意思,正好我们好久没有找到好玩的玩具了,这一次可以慢慢玩,让他后悔出生在这个世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