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注重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前提条件和物质基础
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土地产出率,生产足够的食物和纤维,这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前提条件和物质基础,必须打牢这个基础,使农村劳动力转移没有后顾之忧。必须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平整土地,打井修渠,进行山、水、田、林、路的综合治理。山,主要是封山造林,绿化荒山,保持水土,调节气候,发展林产业;水,主要是治理大江、大河,进行小流域治理,打井、修建水库,提高抵抗水、旱灾害的能力。加强农业机械化的建设,提供又好又快的农业机械;加强农业院校的建设,培养更多的农业生产和经营管理人才、农业技术人才,提高农业人员的素质;加强农业育种工作,提供各种优良品种;加强农产品重点县建设,加强粮棉油生产基地建设,提供大量的农产品商品;对种粮大县实行财政补贴,对种粮大户实行奖励,通过激励机制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加强农田防护林的建设,为农业生产创造良好的自然环境;加强动植物病虫害的防治,减少农业的经营风险;加强农产品市场的建设,使农产品商品货畅其流;加强农产品期货市场建设,使农民能够预测农产品的市场需求,发现价格,规避风险;加强农村交通、通信建设,使农民能够及时得到信息。
(三)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既要发展城市工业,也要发展农村工业
工业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渠道,这是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关系决定的。根据世界工业化国家的经验与我国人口多的特点,要兼顾工业化和充分就业的关系,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的工业化新路子。既要发展城市工业,也要发展农村工业,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就业岗位,为农业现代化提供生产手段,为农产品提供销售市场,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政策。要特别注意发展乡镇企业,乡镇企业是转移农村劳动力的重要渠道,多年来,乡镇企业对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安排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后还要继续发挥这种作用。要继续优化乡镇企业结构,按照“积极扶持,合理规划,分类指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引导乡镇企业继续推行两个转变,加快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体制创新。2005年乡镇企业从业人员达到1.418亿人,到2010年有可能增加到1.5亿人。积极引导乡镇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运销业,鼓励发展新技术产业和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发展农村工艺性企业,安排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就业。优化乡镇企业区域布局,引导乡镇企业相对集中,把发展乡镇企业与城镇化结合起来,为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创造条件。继续推行乡镇企业体制创新和经营机制创新,实现科学管理,加强乡镇企业科技创新,提高产品档次和质量。有条件的乡镇企业要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通过发展乡镇企业,既可以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又可以加速国家工业化,还可以增加农民收入,是一举多得的事情。
(四)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
农业和农村工业化过程必然导致人口和生产要素的集聚,从而导致城镇化。推进城镇化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推进城镇化,可以提高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从而拉动经济增长。城镇化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素质,提高劳动生产率。城镇化意味着产业结构高度化,促进二、三产业特别是第三产业的发展,与此相应的是城市就业机会的增加,和劳动力在二、三产业就业比重的增加。统计分析表明,城镇化和二、三产业就业比重具有高度的正相关性。1870—1970年,美国城市化与二、三产业就业比重的相关系数为0.6055和0.97;1920—1990年,日本城市化率与二、三产业就业比重的相关比重的相关系数为0.8452和0.9237。各国的情况表明,城市化所带来的二、三产业特别是第三产业的发展,使整个社会就业结构得到优化,从而有利于扩大就业。据有关专家分析预测,我国城镇化水平每提高一个百分点,能相应带动500万个就业机会。据统计,1978年我国城镇人口为1.72亿人,城镇化率为17.9%;2002年我国城镇人口超过4.8亿人,城镇化率上升到39.1%以上。1992—2002年十年间,我国城镇从业人员的比重从27%提高到33.6%,上升了6.6个百分点。
(五)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扩大农村就业容量
随着机械化的发展,种植业需要的劳动力的确是越来越少了,但是广义的农业,比如林业、畜牧业、蔬菜、花卉产业、水产业等等,仍然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如果我们能够把我国的自然资源充分利用起来,在广义的农业内部采取措施,仍然可以安排相当一部分的农业剩余劳动力就业。
(六)建立健全城乡统一平等就业的劳动力市场
当前,农民进城打工就业的限制已经打破。但是,就建立城乡统一平等就业的劳动力市场来说,还有许多障碍。例如:城乡就业不能公平对待,对外地农民工实行不平等的制度;一些城市的劳动力市场实行二元分割,缺乏公开合法的农民工就业中介服务市场;尚未建立劳动力市场有序的监管制度,劳动合同签约率低;市场劳动力供求信息不通畅,难以引导打工农民跨区域有序流动,等等。
为促进形成城乡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劳动力市场,应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方针,采取一系列的相应政策和措施。一是打破城乡二元户籍管理制度,进一步消除对农民工进城务工的限制性和歧视性规定。二是实行城乡统筹的平等就业政策,推动统一劳动力市场建设。进一步改变城乡居民之间、本地农民工和外地农民工之间存在的不平等制度,将农民工进城务工纳入政府计划和财政预算。三是构建合法的公共职业中介和就业指导机构。它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良好的市场载体。这种就业中介机构必须经过政府有关部门的资格认证。这样,就可改变就业中介机构过去只对城镇求职者提供服务的制度,要向进城务工农民开放,并对他们提供就业信息、职业介绍、就业指导等免费服务。要充分发挥这种职业中介组织的作用。四是提高劳动力市场的信息化水平。形成城乡、区域、城市之间沟通灵敏的市场信息网络系统,提供劳动力市场状况信息和宏观预测。五是组织对进城务工农民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机能和素质。一般的说,农民技能差和素质低是普遍的,很难适应新的工作岗位和工作环境的要求。六是建立和推广农民工输出地和输入地的区域劳务合作,加强输出地与输入地的对接。七是建立健全良好的执法环境和市场秩序,保护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其中,包括实行劳动合同制,遵守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合同管理,调节劳资关系;建立适合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进一步完善农民进城的就业环境。有许多城市已经采取了相应的政策措施,促进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发展。
(七)组织劳务出口
劳务出口是劳动力就业的途径之一,国内外都有成功事例。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着眼于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的明智之举。中国有大量的剩余劳动力,而世界上许多国家又有待开发的资源,两者结合起来对双方都有利。政府在这方面多做组织服务工作,促成劳务出口的发展,对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大有好处。世界上劳务出口的大国是墨西哥,全国人口有8000多万,每年在国外干活的就有800多万,以人均每年赚回2000美元计算,输出劳务每年就可给墨西哥赚回160亿美元。菲律宾是世界劳务输出第二大国,劳务输出人数占国内人口的1/10,每年海外劳工总收入也在60亿美元—70亿美元。我国虽然是劳动力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但由于各种原因,特别是语言上的原因,派出劳务人员不多。截至2005年底,对外劳务合作完成营业额348亿美元,累计派出劳务人数才345万人。据国际劳工组织统计,2000年中国就业者达2000多万人,以后10年内,世界经济一体化如果有大的进展和突破,跨国就业人数可达60万人,占世界劳务出口的10.7%。如果我国能够创造条件,开拓国外劳务市场,为愿意出国创业的人员提供更多的方便服务,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防范劳务出口的风险,那么,通过扩大劳务输出也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效途径。
(八)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加强培训,提高农民就业能力
面向农村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有针对性地提高农民文化和技能水平以及整体素质,一方面有利于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另一方面,有利于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国劳动力素质总体水平比较低,必须加强培训来提高就业能力。除了加强各类教育事业的发展以外,就是建立职业培训体系,包括就业前培训、转业培训、学徒培训、在职培训、中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培训和适应性培训。在加强就业前培训方面,我国全面实施了劳动力预备制度,普遍建立和实行新生劳动力的就业前培训制度,形成覆盖城乡的择业培训网络,使城镇绝大多数新生劳动力能够接受劳动预备培训,并逐步将农村新生劳动力,特别是从事非农业和向城镇转移的农村劳动力,纳入劳动预备制培训范围。
(九)实施农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
农村也有大量的创业型人才,这些人如果能够开发就业,不仅能解决自身的就业问题,还能带动许多人就业。据《人民日报》报道,中国农村就业促进试点从1997年在河北省行唐县,甘肃省定西县、广汉县、岷县,江西省宜春地区实施以来,在试点地区建立农村就业促进专项经费,直接帮助近3万名农村剩余劳动力实现了充分就业,使相当多受益户增加了收入。200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7部委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对试点任务和工作要求、试点工作的具体安排、试点工作的组织管理进行了具体部署。中心指导思想就是试行城乡统筹就业,制定建立统一劳动力市场的总体规则,逐步建立统一的就业制度,探索建立劳动力一体化管理的制度和政策。
(十)针对农村劳动力由无限供给到有限供给的现实情况,对劳动就业政策进行调整
在劳动力无限供给的情况下,城市和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给予低工资、超时劳动不给加班费、农民工享受不到社会保障等问题,农民工为了能够就业,都作了让步。现在再执行这样的政策,农民工就不会接受了。一来农民工的成分发生了变化,现在农村出来的青年人有文化、有理想、有了追求合法权益的自觉性;二来国家实行的各种对农业的优惠政策,使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的机会成本上升,如果还用过去那样的苛刻政策对待农民工,他们将雇不到农民工,而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宁愿留在农村,也不会贸然走进城市加入打工的队伍。另外,有一些举家在外长期打工的人员,应该适时的把他们转为城市居民,帮助他们解决住房、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问题,让他们融入城市社会,享受市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