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题目】
阅读下面的文字,根据要求作文。
甲、乙两个好朋友吵架,乙打了甲一拳,甲在沙地上写了“今天我的好朋友打了我一拳”。又一次外出时,甲不小心掉进河里,乙把他救了上来,甲在石头上刻了“今天我的好朋友救了我一命”。乙问甲为什么要这样记录,甲说:“写在沙地上,是希望大风帮助我忘记;刻在石头上,是希望刻痕帮助我铭记。”
生活中有许多事情是可以忘记的,有许多事情又是需要铭记的。请以“忘记和铭记”为话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自定立意,自选文体,自拟标题。所写内容必须在话题范围之内。
【文题诠释】
这是一道既平中见奇,又富含哲理的关系型话题作文题目。该命题的出发点,侧重于培养青少年辩证地看待忘记和铭记,提高处理社会关系的能力,学会宽容,健康发展。从题义上看,文题分为导语、话题和要求等几部分,引言在简单地叙事中蓄势,蕴涵了话题中的哲理。然后水到渠成,引出作文的话题。
审题立意时,忘记和铭记二者都需兼顾,不可偏废,善于忘记和铭记的人和事在历史上可以说不胜枚举。考生只要巧选角度,深刻立意,精心选材,精密布局,选取自己得心应手的体裁,针对“忘记和铭记”的性质意义、关系作用等,或进行生动地叙写,或进行深情地言说,或进行深刻地说理。充分调动一切积极的语言因素,亮丽自己的文面,那么就够能写出文质兼美的作品。
【优秀作文1】
雨正大路也正长
陕西考生
漫天大雨降落在高考前夕,无情的纸花将爷爷送走。
这一刻,我很清楚,我在高考;这一天,我终生难忘,是爷爷的头七祭日;这一刻,爸妈正在麦地里挥洒着土黑的汗水拼命地收割,而不孝的儿子却在考场上无奈地发呆!
是的,这一刻,谁都应该铭记!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爷爷念书只有小学程度,然后便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十几岁已是家中的主要劳力,一个人承担了家里几乎所有事务。为了生计,他学过盖房,做过生意,又唱戏,精通各种乐器,他是农村的能人。他曾告诉我,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方向,有一个明确的目标,都要吃得苦中苦,这一点,我至今铭记。
看着窗外,阳光洒满大地,这一天对许许多多人来说是快乐的、享受的一天。对于我,对于农民,却是残酷的,家要割麦,儿要高考。太阳暴晒,汗水挥洒,娘是高兴的,因为我在高考;儿却无奈,因为我知道娘在做梦。
这一刻,是刻骨的一刻,是疼,是痛!是该铭记,还是该忘记?我不知道!
时光慢慢推移,命运的坎坷开始一点一点暴露,当然,我不怕。农村的孩子都这样,贫穷与闭塞已经不能将他束缚,走出去,要富裕,挣脱贫穷,挣脱知识的贫乏,挣脱所有的无知与偏见!这一刻,思想在混乱中高度清晰,这是积极健康全面奋进的一刻,要铭记!
那么,忘记什么呢?当无休止的大雨在高考前泼向大地时,我将爷爷送走,将自己一半的生命送走。恕孙子不孝,这些是悲痛,是悼念,是无奈,是过去了的日子,为了前行,我要把它们忘记!
6月5日,雨正大,我坐在长途汽车上,感觉自己像是在逆着命运奔跑,但我心里清楚,这是唯一的路,是我十几年寒窗苦读才等来的,对我来说,对我的家来说确实不易,应该铭记,应该奋进!
雨正大,路也正长!
坚强地走下去,忘记一切自怨自艾的眼泪,铭记农村,铭记贫穷才有动力,才会奋进,才会懂得珍惜奉献!谨记:路正长,仍需努力!
得分指数
审题:★★★★
立意:★★★★★
语言:★★★
结构:★★★★
名师点评
文章真实感人,自成风格。开篇一句“漫天大雨降落在高考前夕,无情的纸花将爷爷送走”,既扣住了标题中的“雨正大”,又给人以悬念,接下来运笔自如,写考场上的“这一刻,谁都应该铭记”,写爷爷的教导“我至今铭记”,写“为了更好地前行”,“我”要把“悲痛、悼念和无奈”忘记,写面对高考这“唯一的路”“应该铭记,应该奋进”,篇末则以“忘记一切自怨自艾的眼泪,铭记农村,铭记贫穷”“谨记:路正长,仍需努力”结尾。文章语言简洁但情深意厚,行文自然流畅,体现了作者较高的写作能力。
【优秀作文2】
风,可以穿越荆棘
四川考生
生命如风。
好一个亘古的比喻。你也许感慨于它的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不着一丝痕迹;我却跋山涉水,在时空里淘尽沙砾,找到了这个比喻的真谛:唯有风,可以穿越荆棘。
狄金森把人生描绘成篱笆墙的内外,我们一层又一层地爬过。事实上,这层层篱笆缀满荆棘,我们通过时,往往遍体鳞伤,身心俱疲。这时,你看到,风在墙外千萦百折,不屈不挠地呼啸而过,空气中凝结下壮观的痕迹。
我们趋行在人生这个亘古的旅途,在坎坷中奔跑,在挫折里忧愁缠满全身。我们累,却无从止歇;我们苦,却无法回避。烈日暴雨来过,飞沙走石来过,我们布满伤痕,却还要面对一片片荆棘的丛林。
梭罗说:“这儿可以听到河流的喧声。那失去名字的远古的风,飒飒吹过我们的树林。”或许回首远古,能把生命如风的真谛领悟。
苏轼看见了风。这个曾经辉煌的文人,因黄州诗案而开始落魄,流落四方,辗转难安。在赤壁的月夜,他心灰意懒,看“江上之清风,山间之明月”,做他那个神鹤翩跹而舞的梦。面对如江水般深沉的失意,他看见风在山顶呼啸,盘旋,然后带着阵痛穿越漆黑的荆棘林。刹那间,他心中郁结的块垒、缠绕的苦痛随风而散。挫折、痛苦,唯有忘记。
顿悟。
于是他逍遥红尘,寄情山水,最终文名垂千古。只是,那夜的风,已遗落于岁月,无人见得了……
凡·高看见了风。他在向日葵田地中懒散地躺着,纠结于一个难解的疑问与痛苦:耗尽心血的画作,竟是一幅也无人理解,一幅也卖不出去!对于一个把艺术当生命的人来说,无人欣赏自己的艺术好比无人重视自己的生命,这是一种被轻视、被鄙弃的巨大痛苦!这是一个人生命中最大的挫折!
幸而他看见了一阵风穿过向日葵田地。那阵风被阻挡了,发出愤怒的吼叫。然而它们向前!向前!全然不顾被招摇的枝干划破身躯,它们成功了。
于是他也成功了。
《向日葵》等画作在他死后不久,直至今日,都是价值连城的稀世珍品。
……
关于风的故事太多。
在风吹着号角越过一座又一座沉默的荆棘林时,相信很多睿智的眼睛已经看到它在昭示着什么。
唯有风,可以穿越荆棘。
唯有学习风,我们才能藐视一切挫折,让痛苦烟消云散,让快乐洒满旅途!
得分指数
审题:★★★
立意:★★★
语言:★★★
结构:★★★
名师点评
作者以“风”为意象,寄情于“风”,表现了自己要像“风”一样,“藐视一切挫折,让痛苦烟消云散,让快乐洒满旅途”的坚定信念。作者不但打造出一个韵味十足的标题,而且以风设喻,紧密扣题,拟就了一个饱含哲理的开头。然后审视历史,评说古今,议论中外,摆事实,讲道理,作喻证,分别列举狄金森、苏轼和凡·高的感人事例,表明自己钟情于风的理念。所谓“唯有风,可以穿越荆棘”,就是指唯有藐视挫折,才能化解痛苦,让快乐洒满生命的旅途。不仅如此,作者还引用了著名作家梭罗关于风的名言,使文章更显魅力。
【优秀作文3】
执子之手
陕西考生
一九九五年九月八日,当洛杉矶探员古斯曼打开大学区一所公寓的大门时,这位蓝眼睛的西洋人无法不为眼前凄艳的景象动容:古色古香的家具散发着迷人的光晕,一位身着褐红色旗袍的华裔老妇人躺在客厅中央一块华美的地毯上。桌子上还摆着一沓文稿和一枝未合盖的钢笔。黑白的瓜子壳散落一旁……古斯曼自然不知道他面前的正是声名响彻华文文坛的才女张爱玲,他更不知道这个在寂然中悄悄辞世的才女有着怎样的心思与感情!
也许张爱玲早已计算好她的逝去,不然她为什么留下“把遗骨带回上海”的遗言。友人们曾邀她回国,然而她又不愿:“能回去的已然不是上海了。”是呀,她是属于中国的旧时代的,十里洋场,纸醉金迷,而那个时代已成为过去,她所能够的只是忘记,忘记前半生的喧嚣,忘记前半生的浮华,忘记他人带给自己的伤痛或是不快,以至忘记自己,在一群柏克莱学子健步如飞的身影中完成对灵魂彻底的放逐。张爱玲将一切浮华写在沙地上,大风呼啸而过,痕迹渐渐淡去,一切都是那么落寞……于是,她说:“我的心轻了……”
五十年前,张爱玲把自己最心爱的照片夹入《流言》的扉页——那张年轻的脸上洋溢着微笑。五十年后,面对许多往日旧影,她毅然提笔,在每张旧照片下记录随想,记录追忆,记录当年的感恩与感动。
无法不爱亦无法不恨,爱情在时光的流转间更加刻骨铭心。而追忆恍若回旋的楼梯,上上下下,回还往复,没有人知道会在哪一级迷失方向,没有人知道会在哪一级停下。于是,《对照记》成了张爱玲的绝笔。张爱玲把自己的真心、真情、真思想深深地刻入石头,石痕在岁月的冲刷下更加清晰……
在《倾城之恋》中,张爱玲道出了“与子相悦,死生契阔,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不正是她铭记在心的爱么?这不正是她“忘记”之后,用以支撑生命与心灵的“铭记”么?
她已长眠,她向死而生。当逝去的生命被纳入漆黑的彼岸世界,灵魂则已凝成了剔透的白石。忘记浮华,铭记真心。
让我们再道一声:执子之手,死生契阔!
得分指数
审题:★★★★
立意:★★★★★
语言:★★★
结构:★★★★
名师点评
作者引用《诗经·邶风·击鼓》中的诗句“执子之手”作为标题,描述作家张爱玲后半生孤独凄凉的生活,并将作家的悲情人生不露痕迹地与作文题目联系起来,全文构思新颖,诗意浓郁,挖掘了“忘记和铭记”这一命题在时间上的内在联系,结尾深化了主题。
【优秀作文4】
忘记不快,铭记幸福
陕西考生
又一次拿起《简·爱》,当看到简·爱说出那句“假若上天赐予我美貌与钱财,我一定不会让你离我而去”的时候,我又难以平静了,我甚至为简爱难过。她记住了她自己的所谓缺陷,却忘记了自己具备的独特魅力;她记住了太多的痛苦和无奈,却几乎忘记了罗彻斯特坚强的外表下,那颗柔软的心!
应该铭记在心的东西,简爱却并未看重,甚至在其他事情前,这些该铭记的东西似乎都成了写在沙地上的文字,随风而去了。我想她有她的理由,我只能对书感到遗憾。
有了遗憾,就会追求心中的完美。我经常幻想,假使我可以进入书本,来到荆园,假使我就是简爱,我一定不会离开!我要对自己说:“冷静些,简爱!看看你的优雅、你的娴静、你的善良,你会发现,美貌和钱财其实不算什么,你拥有更可宝贵的财富!”
假使我是简爱,我会铭记寄宿学校中,面对体罚时那个小姑娘的坚强;我会铭记黄昏的原野上,孤身一人拎着行李走向荆园的那位小姐的勇敢;我会铭记深夜古堡中,面对淋漓鲜血时,那位女教师的沉着冷静。在我发现我的心已和罗彻斯特的心交融在一起时,我会忘记自己不漂亮,忘记自己的出身,还有什么能阻挡两个灵魂的融合呢?什么也不能。
可是,这一切终究只是我的幻想,我不是简爱,简爱也无法听到我的话。她被伦理束缚住了,更被自己内心那些忘记不了的东西束缚住了。她退缩了,拎着她的行李,带着满心的伤痛,她选择了离开。
我挽留不住她的脚步,因为连罗彻斯特也挽留不住……
或许上天有和我相同的心情,降下一场暴风雨,让她经受一场彻底的洗礼!在她从昏迷中醒来的日子里,她一定是把自己的记忆重新梳理了一遍,那些应该铭记的和那些应该忘记的终于各得其所!
简爱回到了荆园,当失明的罗彻斯特问“简爱,是你吗?”时,我已几乎止不住泪水,有这份足以让人铭记终身的心灵默契,还有什么伤痛不能忘记呢?
得分指数
审题:★★★★
立意:★★★★
语言:★★★★
结构:★★★★
名师点评
本文作者对《简爱》这一本文学名著熟悉到了令人惊叹的程度,对书中人物、剧情信手拈来,一个句子加从句动辄三四行,如诗歌般的铺陈,渲染情节。同时作者还根据试题,寻找到书中人物与“忘记和铭记”的契合点,并能做出一系列精彩的假设——“假使我是简爱,我……”。因此在出神入化之间,即使文章切合了题意,又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优势,从而写出了优美脱俗的佳作。
【优秀作文5】
《后庭花》的自述
甘肃考生
风萧萧兮雨霖霖,千年的时空如同甩着长尾的流星,转瞬即逝。风华不再,泪亦流尽,让我们在古乐流逝中吟唱我们的千年吧。
我本名《玉树后庭花》,生于南朝陈后主的手中。那是何等堂皇风流的时候,当宫廷乐师将我柔美的琴声弹出之时,美女如云,我被无数的赞美与惊叹所包围,我知道,优美如我,生就注定显赫,我将被代代传唱,世世不息地流传,为文人雅客世间之人铭记永远。
不错,如我所料,尽管之后就再未见过陈后主,但一晃百年,我真的被传唱开来,文人、骚客、乐师、歌妓……不断传唱我,铭记我。在觥筹交错的宴会,在吟诗作赋的宫廷,在茶楼酒肆,在尔虞我诈的氛围中我被传唱着……
我得意非常,人人都铭记着我,百年证明,我的确有资本得意非常。回首当年,大江南北,黄河内外,我的身影随处可见,我被铭记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