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房产管理局局长刘辉
深入贯彻市六次党代会、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五个鄂州”和宜居宜业组群式大城市战略目标,坚持调整房地产业发展思路,优化产业发展布局,强化政策调控和市场监管,提升行业服务,抓好住房保障、折迁安置、物业管理等各行工作,着力打造“五型房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一、建设和谐房产。坚持惩治与预防并举,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和企业经营行为。减少暴力拆迁、野蛮开发和违规交易行为。依法取缔黑中介。大力清除“恶物业”。进一步加强市区房产部门之间、房产部门与各职能部门、社区之间的沟通、协调,建设和谐房产。
二、建设宜居房产。稳定商品房价格,将涨幅控制在全市GDP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之内。加大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推广建筑节能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优化户型结构和设计。不断提高物业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老旧城区物业管理全覆盖,营造良好人居环境,建设宜居房产。
三、建设数字房产。按照统筹规划、全面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推进房产系统信息化建设。完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和物业维修基金信息查询系统。加快房屋产权产籍数据库建设。基本完成我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和房地产市场基础信息数据平台建设,逐步构建统一的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网上签约、交易过户、产权登记、信息查询的综合信息平台,实现“以图管房”,建设数字房产。
四、建设服务房产。对房产部门而言,第一要务是服务,即服务园区、服务项目、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要在全系统内培育重商文化,打造亲商、重商、留商、暖商的投资环境。坚持“最快、最优、最简”的原则,按照职权法定,流程再造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窗口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建设服务型房产。
五、建设廉洁房产。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阳光操作,做好保障性住房和拆迁安置房的建设和管理。坚持和完善财经制度,抓好各种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认真开展廉政督查和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和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建设廉洁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