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娇十八岁,高挑的身材,白皙的脸蛋,水灵灵的大眼睛,不是西施胜似西施。当村长的父亲将她视为掌上明珠,私底下盘算着要为她找个好婆家。殊不知,娇娇早已心有所属。
娇娇的心上人是邻村的孤儿阿亮。阿亮身量魁梧,相貌堂堂,为人憨厚诚实。娇娇和他一见钟情。偷偷恋爱了半年后,两人已到了如胶似漆的境地,一日不见,双方便会食不甘味,如坐针毡。
不料有一天,娇娇的反常之态引起了父亲的注意。村长大人察言观色,旁敲侧击,终于知道了女儿瞒着父母私自“出轨”的事情,直气得额头青筋暴起,嘴中呼呼吐气,脚步团团乱转。一旁的母亲也急得不断唉声叹气,大骂娇娇不孝顺。
娇娇低头不语,任由母亲斥骂。
母亲刚骂完,父亲又接着训斥道:“从今天起,不许出门!若不听话,我打断你的腿!阿亮算什么东西,既无父母又无背景,简直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娇娇轻声辩解道:“人家就是喜欢他嘛!”
“喜欢你个头!门不当户不对的。”父亲立即大声说,“我已给你物色好了一个对象,是乡长的小儿子。人家很中意你,说好了年龄一到便谈婚论嫁。”
“乡长的小儿子是个花花公子,我是不会嫁给他的!”娇娇开始哭了起来,抹了一把泪又道:“我和阿亮情投意合,誓不分离!”
“你敢不听话!”父亲吼叫着,“乡长的小儿子仪表出众,人才难得,打着灯笼都难找。”
“你喜欢就自己嫁给他吧!我是不会答应的!”娇娇也大声地反驳。
女儿的离经叛道,激恼了村长大人,他一怒之下将娇娇关进房中锁了起来。
娇娇不吃不喝,以示反抗。
一连几日未见到娇娇,阿亮心神不宁,寝食难安。他不时跑到与娇娇约会的老地方去等,但始终没有见到娇娇。阿亮顿时意志消沉,沮丧极了。
娇娇绝食后,身形开始消瘦,面容也憔悴了许多。母亲心疼女儿,悄悄将她放出了房门。娇娇在母亲的劝慰下勉强进了点饮食,然后偷偷跑了出来。见到阿亮时,娇娇猛然抱住他不住地抽噎。了解了事情的原委后,阿亮伤心欲绝,忍不住失声痛哭。哭了一阵,阿亮忽然说要带娇娇远走高飞。
娇娇犹豫了一会,摇头拒绝了他。
阿亮又说:“既然我们生不能长相厮守,那就死在一起,做一对地下鸳鸯。”
娇娇默默沉思了一会,毅然点头。两人当即来到后山的山崖边,相拥着闭上双眼,纵身往下一跳。瞬间,他们的身子像掷出的铅球快速向山下坠去,但他们的脸上却漾着幸福的微笑。
一声闷响,一对苦命情人坠地而亡。
然而,半小时后,阿亮却奇迹般地醒了过来。恍恍惚惚中,阿亮只觉得自己好像做了一场梦,他梦见自己和娇娇腾云驾雾来到了天堂,天堂的美景尚未看清,接着就被两个青面獠牙的鬼怪将他们带入了阴森森的地狱,刚进地狱之门,娇娇便吓得紧抱着他尖声喊叫……对了,娇娇哪里去了?阿亮揉了揉蒙眬的眼睛,目光向四周搜寻。猛地,不远处的地上,娇娇血肉模糊的躯体映入了他的眼帘。他突然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放声痛哭着扑向娇娇的尸体……
是自己害死了娇娇,阿亮心如刀割,后悔不迭。他欲再次爬上山崖重新跳一次,但全身的筋骨疼痛难忍,无力上山。加之经历了生死攸关的考验,感受了人间与地狱的滋味后,阿亮不禁心虚胆怯起来。他决定不再自杀了。
第二天,阿亮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不久,检察机关又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了阿亮。
开庭那天,市法律援助中心的一位女律师出任了阿亮的辩护人。
庭审过程中,公诉方与被告方进行了言辞激烈的辩论。争执的焦点是被告人阿亮究竟有罪还是无罪?检察官认为,相约自杀就是相互约定自愿共同自杀的行为,如果有一方自杀未遂,则该方构成故意杀人罪。而女律师认为,本案的当事人双方相约自杀,并付诸了行动,只是由于双方身体素质的强弱而产生了不同的结果,被告人并不构成故意杀人罪。而且,当事人双方同时实施了同样的自杀行为,我们不能因为产生的结果不同,就非得要幸存者一定要同归于尽,这样未免太不人道,甚至有些残忍……控辩双方争论不休,莫衷一是。
最后,法官宣布休庭,此案择日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