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礼楠的新秘书通知廖一星去他办公室,当一星走进去的时候,发现曲岚也在。
“曲律师,您好!”先和曲岚打了个招呼,然后对金礼楠说:“金律师,您找我。”
“一星,坐,有两个事情要和你说一下。”金礼楠说。
“这第一件事儿呢,所里决定升你为主办律师,你知道我们所主办至少也得五年的工作经验,你这四年不到就升了主办,也算破格了,当然,这与你一贯的优秀表现是分不开的,再接再厉,前途不可限量;这第二件事情呢,就是我下周就要去美国了,我打算让你去跟曲律师专门做IP(知识产权)诉讼,当然啦,这个也要听听你自己的意愿。”
“谢谢金律师,也谢谢曲律师,我对IP诉讼也挺感兴趣的,况且是跟着曲律师学习,非常愿意。”一直担心金礼楠走后自己会被分给哪个合伙人,坊间传闻曲岚是个不错的老板,而知识产权诉讼又是个欣欣向荣的领域,能跟着曲岚,廖一星心里还是非常高兴的。
“那就太好了,眼下就有个棘手的案子,需要你的参与。”曲岚说。
曲岚说的棘手的案子本身并没有多复杂,只是这个案子的当事人、之前参与的律所都非常知名,而且案子打了好多年,也较为典型,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影响力甚远,大家都在坐等二审开庭,坐等法院的二审判决结果。
案子很简单,一个商标权转让合同纠纷引发的商标侵权案件。A公司是电子行业领域知名度甚高的跨国公司,其电子产品一经问世便引来无数拥趸,绝对算作是业界的老大,公司创始人更是个神话,奇迹一般的存在,只可惜年近五十之时罹患癌症,不久便撒手西去,有人说这个案子是要让老大死不瞑目啊。
案子的对方是一家频临破产的中国公司B公司,其实,B公司本无人力物力财力去和A公司耗这场漫长的诉讼官司,但是,B公司欠了一屁股债,后面有八家大银行正指望通过这场官司从A公司捞到赔偿金偿还B公司拖欠它们的贷款,所以,这场官司B公司是打也得打,不打也得打。B公司背后的律师团队全部由八大银行聘请,是业界享有较高声望的HG律所组成的律师团,领头人张建军在知识产权法律界的地位不容小觑,赢了不少场颇具影响力的诉讼。
A公司早前聘任的律所是一家老牌美国律所BM,该律所进入中国时间较长,业界名望很高,也是A公司的常年合作律所。鉴于外国律所在中国不能直接从事诉讼业务,外国律所一般会选择一家中国本土律所与其合作,中国本土律所又不能太强劲太招摇,否则容易踢掉外国律所直接与客户沟通,进而抢了外国律所的客户。一般情况下,中国本土律所在诉讼案件中充当的角色就是外国律所手中的枪,所有的战略制定、文件撰写、沟通交流基本上都是外国律所在背后操作,中国本土律所只需要指哪儿打哪儿就行。但是,该案件的产生正是由于BM在前期交易文件的准备上出了纰漏,进而导致了一场漫长的诉讼,而后来BM在诉讼中的表现也差强人意,令A公司非常不满意,一审败诉后,A公司找到了海若。作为IP领域的资深专家,理所应当地这个案子分给了曲岚,不过,何胜男为自己也争得了一席之地,只不过把控全局的依然是曲岚。
案情本身是这样的,A公司生产了一款电子产品,一直使用的商标是“拉风”,该款电子产品深受消费者喜爱,在全球都非常畅销,在中国的销量更是惊人,中国市场为A公司创下了巨额的利润。可是早在十年前,B公司误打误撞在电子产品上便注册了“拉风”商标,B公司对“拉风”商标享有绝对的商标专用权,后来,A公司与B公司在台湾的母公司签署了商标转让协议,由于约定不明导致协议里是否包含B公司在中国大陆注册的“拉风”商标成为悬而未决之案。其实,本意上A公司和B公司在台湾的母公司签署的商标转让协议是个一揽子协议,转让标的包含了中国大陆、香港以及台湾注册的所有商标,只是BM作交易文件的律师可能并不是知识产权律师,或者不太懂知识产权这块业务,忽视了商标权的地域性问题,没有调查清楚每件商标的权利人到底是哪家公司,便做了明显存在瑕疵的交易文件,以至于酿成后面不可收拾之残局。待A公司意识到这个问题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期望打掉B公司的“拉风”商标,在中国大陆注册上自己的商标,均未果。全国那么多专卖店摆着那么多的“拉风”电子产品在卖,B公司拖欠八大银行一大笔贷款未还,八大银行怎么能轻易放过A公司这块偿贷的肥肉,尤其是在胜负如此明了的情况下,这一案势必一战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