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3月5日)
利用再生资源,是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大事,意义深远重大。再生资源工作最早是从金属回收开始,当时中央成立了金属回收局,属中财委管。中财委撤销后,金属回收局由冶金部代管。物资部成立后,金属回收局才划归物资部管。国家机构几经变更,再生资源部门一直保留,说明中央对这件事的重视。
人们对再生资源有个认识过程。建国初期,我们对废金属的回收利用,只是作为原材料工业的一部分,作为炼钢的炉料。随着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人们的认识不同了,对再生资源不再只看作是辅助材料,而且从认识上提高到是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问题。物资再生成了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部门。所以,我们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要加深对再生资源重要性的认识,必须在原来的思想认识上提高一步,从根本上改变过去一些旧的、过时的做法,要在实践中不断创新。要扩大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认识,发动更多的人来参与这件事。
作为从事资源再生的组织,应注意培养自己的队伍,培养一批高水平的、高素质的而又乐于献身这一事业工作的同志。没有这些人,没有一批高水准的专业队伍,再生资源行业是不可能发展的,什么事也是做不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