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6月6日)
企业高级经理人才职业化、市场化,是多年来大家都非常关心的问题,我们这些从事企业管理工作的人,从抓企业整顿开始就关注到这个问题。经过20年的改革,现在可以说,实现“两化”的条件已基本具备。
中国有句老话,“为政在于得人,得人者昌”。企业也一样,只有得人才能兴旺。得人,在于知人善任,用其所长,凝聚并培养、造就一批专业人才。而人才的培养与造就必须建立在竞争和双向选择的基础上,才得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所以,市场化有利于发现人才、得到人才。职业化、市场化这两个问题,在改革开放前是办不到的,因为那时政企不分,企业管理人员也是国家“行政人员”,不说“市场化”,就是“专业化”也不可能。现在,情况发生了变化,企业人事改革条件已基本具备:
第一,我们有了一些实践经验,例如,深圳就做了这方面的试验,是成功的。深圳在企业人事制度改革方面走出了一条新的路子,可以借鉴。
第二,有组织部门的带头改革。这也是深圳的做法。他们由市委组织部出面组织领导这一改革。组织部门起来“革自己的命”,自己带头改革,这项改革必能成功。党管干部的原则必须坚持,但如何管,是大有文章可做的。这个问题,过去我们同中组部的同志合作研究了多年,都有共同的感受,就是要走出一条新路子来很不容易。对此,我最深刻的感受是,阻力来自人们旧的思想观念,来自根深蒂固的习惯势力,若能突破这一点,我们的主管部门带头进行改革,革自己的命,并探索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适合于市场经济所需要的干部管理制度的新路子,“两化”必能成功。
第三,客观实践在逼着我们必须走改革之路。企业要现代化,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人才,特别是企业的高级经理人才,必须走职业化和市场化之路,这也是我们同中组部的同志共同呼吁多年的一个意见。1992年,我到浙江考察,从杭州到温州,对那里人才的职业化、市场化感受很深,我写了一个意见报国务院,提出国有企业经营者的管理不能再沿用国家公务员制度,应实行职业化。因为用公务员制度管理企业经营者,不符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我的意见,得到李鹏同志的赞同。大家知道,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做到人才流动和双向选择,即人才能够自主选择职业,企业也能够自主择优录用。而实现双向选择,必须实行人才市场化,只有市场化,才能真正做到科学公正。而人才市场化,必须使人才职业化,没有职业化,就不可能有人才市场化。换句话说,没有职业化的大量企业高级经理人才,没有企业家队伍,哪来人才市场化?对于这个问题,现在各方面的认识正逐渐趋同。
当然,人才的职业化、市场化与管理机制的科学化是相辅相成的,就是人们现在经常议论的建立人才的选拔机制、培训机制、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四个机制是企业人才健康成长不能缺少的。对此,中组部文件里已作了重要说明。当然,真正落实“四个机制”任重而道远,真正做到、做好四个机制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不会在一两年内就能完全实现的。其中除制度改革本身外,还有一个最重要的问题,那就是企业高级经营者的数量,尤其是素质的提高需要一个过程。有同志告诉我,我们现在一年只能招收2500个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同时有2500个左右的在职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合计一年也只能培养5000人左右,这比过去虽大有进步,但就需要而言,也是杯水车薪。据经贸委预计,总需求量在10万人左右。一年5000人,就得20年,而且即使能如期把这批人培养出来,现有的人有些又要退出生产第一线。所以我说任重而道远。积极的办法是加大培训力度,积极推行现有企业高级经理人才职业化和市场化,以“两化”促使人才的快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