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1月)
去年10月党中央召开了各地区、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经济问题座谈会,严肃指出,当前国营企业大量亏损,这种情况如果不改变,国家财政经济状况就不可能根本好转。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的领导都应把扭亏增盈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作为企业整顿的主要任务之一。各行各业,从生产、建设到流通,都要狠抓扭亏增盈,节省开支。要求工业企业今年的亏损额比去年减少一半以上,所有经营性亏损要基本上消灭,盈利企业要力求增加盈利,盈利企业中的亏损产品的亏损额也要大幅度地降下来。这个决策是完全正确、非常及时的,对于保持和促进国民经济的稳定增长,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自从党中央提出要把全部经济工作转移到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以后,有的地区、部门就开始重视扭亏增盈工作。自去年3月全国工交工作会议提出力争消灭经营性亏损以来,许多地区、部门做了大量工作。8月全国工交工作座谈会以后,全国有25个省区市和国务院23个部门分别召开了工交工作座谈会,有的还专门召开了扭亏增盈会议,认真研究了企业整顿和扭亏增盈工作,提出了扭亏的规划、目标、要求,制定了若干有利于扭亏的政策、措施,有力地推动了这项工作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去年1—10月,全国预算内国营工业企业亏损由前年同期的28.2%降为18.5%,亏损额减少27.2%。从国务院各部门直属企业看,扭亏在30%以上的有水电、石油、化工、医药、航空、核工、航天、电子、船舶等。从各地区看,扭亏在30%以上的有山西、甘肃、吉林、河南、陕西、上海、河北、辽宁、湖北、江西、山东、福建、贵州、新疆等14个省区市,其中,山西扭亏56.9%,甘肃53.5%,吉林53%,河南52.9%,陕西45.1%,河北43.3%,辽宁41.4%。从一些工作较好、收效较大的单位的做法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各级领导决心大,亲自抓扭亏增盈工作。吉林、河南、辽宁、山东等省和机械、化工等部都明确由一位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扭亏,省里由省长抓,市里由市长抓,部里由部长抓,厂里由厂长抓。吉林省在省委书记亲自领导下,组织有关部门对亏损企业逐户进行分析,制定扭亏规划,并由各级领导分工包干,1982年全省扭亏26.3%,去年1—10月又扭亏53%。山西省主要负责同志坚持每10天听取一次有关部门扭亏工作汇报,每月检查一次扭亏工作进度,并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分工包干495个企业的扭亏工作,1982年全省工业企业亏损额下降41.6%,去年1—10月又扭亏56.9%。
2.狠抓重点行业和盈亏大户。例如,山东省重点抓煤炭、一轻、冶金、化工等行业和年亏损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并把扭亏任务逐级向下落实,要求抓一个变一个,不变不撒手。机械工业部重点抓亏损300万元以上的10个亏损大户,各厅、局分工抓亏损100万元以上的79个亏损大户和盈利500万~1000万元以上的74个盈利大户,月统计季公布企业盈亏情况,还派负责同志下去督促检查,到去年10月底,79个亏损100万元以上的亏损大户已有32个扭亏为盈,全系统亏损比上年同期减少57%,亏损额下降64.8%。
3.逐级建立企业整顿、扭亏增盈工作责任制。许多地区层层建立起专人负责的制度,完不成扭亏增盈任务的要追究责任,这就把这项工作落到了实处。例如,辽宁省委宣布,所有亏损企业,凡有条件而不能扭亏的,领导干部应申请辞职或就地免职,不能易地做“官”。按此规定,去年已就地免职和撤职几十人,对各企业震动很大,有力地推动了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的开展。到去年10月底,全省工业企业亏损要比上年同期下降53%,亏损额减少41.1%。河北省15个地市、8个厅局、75个亏损大户的负责人向省里递交了“军令状”,规定限期内如不能扭亏,甘愿受降级、降薪处分,甚至自动辞职。去年1—10月,该省扭亏43.3%。
4.制定扭亏增盈的奖惩政策。例如,对完不成扭亏任务的企业,不发奖金,暂缓调资,有的还扣发部分基本工资;对超计划亏损的企业,财政不补贴,银行不贷款,由企业用自有资金弥补;对经营管理混乱、产品无销路、改造无前途的企业坚决关停;对政策性亏损企业,要求按比例减少亏损额,增亏不补;对提前扭亏的企业,实行减亏分成,并酌减税收;等等。这些奖优罚劣的政策,体现了对企业既给压力又给动力的原则,对推动企业扭亏增盈起了很好的作用。
以上情况说明,企业扭亏增盈,只要认真抓,效果就明显,抓与不抓不一样。如果各行各业都这样认真地抓,一年就可以为国家增加几十亿元的收入。
但是,从全国总的情况来看,扭亏增盈工作的发展很不平衡。工业扭亏的进展情况,地方企业比中央部门直属企业好,军工企业比民用企业好。商业、粮食、供销、外贸等系统的扭亏增盈工作,抓得较差,存在的问题较多,亏损额较大。特别是在一部分同志中还存在着“亏损难免”、“亏损有理”等错误思想,这是搞好扭亏增盈工作的阻碍,必须认真克服。今年,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都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从一开始就狠抓企业整顿,改善经营管理,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增产适销产品,厉行节约,减少亏损,增加盈利,保证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扭亏增盈指标。要搞好这一工作,必须做到:
第一,加强领导,逐级建立扭亏增盈工作责任制。开展扭亏增盈工作,必须像控制基本建设规模那样,实行首长责任制。各部门、各地区都要有主要负责同志分工抓扭亏,把扭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情况,及时研究和解决问题。管企业的必须负财政责任,过去中央各部门又管企业又不负财政责任的状况必须改变。农垦企业亏损问题多少年未解决,后来一包干就不亏损了。地方企业扭亏情况比中央各部直属企业好,原因就在于地方负有财政责任。因此,企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如计委、经委、财政等,都要建立起扭亏分工分级负责制,确定专人负责,切实抓出成效。对亏损大的行业、企业,部门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扭亏;问题多的还要带工作组下去,帮助企业具体解决问题。
第二,把扭亏增盈作为企业整顿的重要任务。企业整顿的出发点和目的,就是要提高经济效益。扎扎实实地搞好企业全面整顿工作。提高企业的素质,是尽快实现扭亏增盈、提高经济效益的根本途径。各部门、各地区都要把亏损企业的整顿作为企业全面整顿工作的重点,列入规划。企业是否扭亏增盈,是整顿验收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对于亏损大户,要集中力量进行整顿。整顿的关键是调整好企业领导班子。主管部门对那些经营管理混乱、损失浪费严重、连年亏损的企业,首先要把班子整顿好。不称职的干部要免职或撤职,就地安排,不能让“常败将军出征”,屡战屡败。新班子调整好,要支持他们并放手让他们抓整顿、抓扭亏,这本身也是对新班子的考验。对于领导班子一时难以调整好的重点亏损企业,主管部门要派负责干部到企业去把工作接过来,边扭亏边整顿,不能贻误时机。对亏损大户和盈利大户,要进行具体分析和诊断,帮助企业弄清亏损原因,提出扭亏增盈目标,定出措施,层层分解,逐级落实。
第三,对亏损企业要给压力、动力,制定促进扭亏增盈的政策、措施。根据各地的经验,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有:(1)对经营性亏损企业要限期扭亏,提前扭亏的,原定当年亏损补贴照发;到期不能扭亏的,停发亏损补贴,不准发奖金,不得调工资,实行关停并转。(2)对连年亏损的小企业,在兼顾国家、集体、职工个人三者利益的前提下,实行集体承包责任制,自负盈亏,一年内免征所得税。(3)对政策性亏损或因特殊原因造成的亏损,实行定额补贴,减亏分成,超亏不补。(4)在1983年9月29日财政部、国家经委下达工业企业扭亏指标后新发生亏损的工业企业,或亏损企业所增加的亏损额,财政一律不予补贴。(5)对生产市场急需的短线产品的企业,因设备不配套、工艺技术落后出现亏损,可将核定的亏损补贴提前拨给企业进行技术改造。(6)凡是年亏损额超过工资总额,而产品又不是国家急需的企业,先停产整顿,然后再研究解决办法。(7)对停产整顿的企业和关停企业,停止供应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和燃料动力。各部门、各地区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并且在执行中会同财政部门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以推动扭亏增盈工作的深入发展。
第四,重视抓政策性亏损掩盖下的经营性亏损和盈利企业的亏损产品。这方面的损失浪费是很大的,又往往为人们所忽视。各部门、各地区要重新研究和正确划清政策性亏损与经营性亏损的界限,严格控制和大力压缩政策性亏损,绝不允许用政策性亏损掩盖经营性亏损。辽宁省近年来认真抓了生猪经营中的扭亏工作,1982年生猪收购比1979年增长60%,猪肉销售增加了一倍,但亏损额下降,由1.03亿元降为9900万元,可见减少政策性亏损是大有可为的。对盈利企业的亏损产品,也要一一排队,认真分析原因,分别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把亏损额降下来,不能长期以盈包亏。
第五,认真搞好财务大检查,严格财经纪律。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去年第四季度开展了全国性财务大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要把财务大检查作为企业全面整顿的重要内容,配合财政部门把这一工作搞好、搞彻底。对企业扭亏情况必须认真核实,不准弄虚作假,更不准为了调资和发奖金采取不正当手段搞假盈真亏。也要防止为了调资和多发奖金而拼设备、吃老本。对此,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监督。商业部门也要加强价格管理,不准随意提级提价、压级压价和降价削价。违者应严肃处理,并追究企业领导和主管部门的责任。
一年之计在于春。对扭亏增盈工作,我们今年一开始就应该切实抓紧,尽快抓出成效。经济战线的广大职工,要发扬工人阶级主人翁精神,在大打扭亏增盈的硬仗中,同心协力,献计献策,艰苦奋斗,保证完成和争取超额完成今年的扭亏增盈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