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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草木与幻影(32)

趁他们又放下担架,略作休息的时候,史坦利往旁边晃了两晃,扑地倒下。他故意两眼紧闭,装作昏了过去的样子。大伙儿围集在他的眼前,望着他,却无动于衷。

“真格的,咱们把他就搁在威尔逊的身上得了,”里奇斯说,“再要有人倒下,就再往上堆。剩我一个人也要把你们都送回去。”他疲惫地打了个哈哈。史坦利常常挖苦他,他觉得这一下算是小小地出了口气。不过他马上感到一阵羞耻。他冷静了下来,对自己说:算了,骄者必败。他听着史坦利失神地抽泣,隐隐感到倒也有趣。这使他想起从前家里有一头骡子,一次在盛夏的烈日下耕完了地就倒下了,他现在的心情正和当时无异:觉得又有趣,又可怜。

“怎么办呢?”布朗喘吁吁地说。

冷不丁威尔逊却抬起了眼皮。他此刻看上去似乎相当清醒,原来是胖乎乎的大脸盘儿显得那样萎靡而憔悴,简直叫人不敢相信。“哥们儿,不要管我了,”他有气无力地说,“咱老威尔逊已经不行了。”

布朗和戈尔斯坦动了心。不过布朗还是说:“我们不能丢下你不管。”

“别再抬下去了,哥们儿,算了吧。”

“这可怎么好呢?”布朗说。

戈尔斯坦突然一摇头,说:“我们无论如何也要把他抬回去。”自己也说不出什么缘故,脑海里蓦地又出现了坦克炮摔下坡岸时的情景。

布朗又盯着史坦利看了一眼。“可我们也不能扔下他只管自己走路哇。”

里奇斯听得都不耐烦了。“做事嘛,总要有始有终。我们总不能为了他一个人,就都干搁在这儿吧。”

戈尔斯坦忽然得了主意。“布朗,那你何不就留下来照顾史坦利呢?”戈尔斯坦自己也累透了,简直都快虚脱了,不过要他撒手那是不可能的。布朗则差不多已经跟史坦利一样寸步难行了。所以眼下也只有这个办法,不过戈尔斯坦的心里是很不乐意的。我总得比别人多照顾点儿人家——他心想。

布朗问:“可你们有谁认识回去的路呢?”他现在应该老老实实,有什么不可行之处就应该提出来。打了败仗,可不能忘记保持最后一丝尊严。

“路我认识。”里奇斯咕噜了一声。

“那好,我就留下吧,”布朗说,“史坦利也总得有个人来照应。”他把史坦利摇了几下,史坦利还是只管哼哼。“他今天恐怕起不来了。”

“我看这么办吧,”戈尔斯坦说,“等史坦利能起来了,你们就赶上来,帮帮我们的忙。你说这样总可以吧?”

“好,就这么办吧。”布朗说。其实两个人心里都知道这也不过是说说罢了。

里奇斯说了声:“咱们走吧。”就跟戈尔斯坦一前一后费劲地抬起担架,挪动踉跄的步子出发了。走了二十码又把担架放下,在担架上只留了一个背包、一把枪,其余的都取了下来。戈尔斯坦说:“布朗,这些家伙就请你们给带来好吗?”布朗点了点头。

他们又抬起担架走了,步子慢得叫人看着也难过。虽然卸下了大部分装备,担架上躺着个威尔逊还是有两百多磅重。半英里外横着一道小山坡,他们花了将近一个小时,才翻了过去。

等他们走到看不见以后,布朗便脱下靴子来,揉了揉脚上的水疱和肿处。他们还有近十英里的路要走呢。布朗叹了口气,慢慢捏了捏自己的大脚指头。我这个士官,也真应该辞职了——他想。

不过他知道自己是不会辞职的。我还是会一直这样混下去,混到有朝一日被革掉士官,当个小兵。他瞅了瞅史坦利,史坦利还在地上躺着。唉,我们两个真是彼此彼此。他过不了多久也就会有我这些烦恼的。

克洛夫特似乎生来就是个懂地质的。当初是什么样的内因外力引起的岩浆喷发形成了这样的地层构造,哪儿受过风蚀,哪儿受过水蚀,他都看得出来。他带的路还会有错?这种看法在侦察排里早已根深蒂固。他们相信由他领路万无一失,好比夜尽必然日出,长途行军之后必然感到疲劳,决计错不了,所以干脆连想也不再去想了。

克洛夫特自己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譬如,他绕着一处悬崖转了一圈,发现有一高一低两道险坡同时贴着崖壁回旋而上,他就说不出是什么道理促使他决定攀登高坡,或者攀登低坡。他只知道他所不取的那道坡走到头来准是一落到底的断崖。登上低坡,他也许会攀到中途便坡尽路绝;登上高坡,他也可能会上了一座孤峰、一方危岩,就无路可走。换了一位研究多年、富有野外考察经验的地质学家,其选择的准确性也不过是如此,倒是选择起来更费工夫:先得等助手在他的行话术语里拼命兜上一阵圈子,权衡一下各种因素,估计一下无从确定的数据,把消长增减的情况一一标绘成图列在一起,这才由地质学家来决定,地质学家还会拿不定主意好一阵呢。自然界的情况可毕竟太复杂了。

克洛夫特似乎摸熟了岩石和土壤的脾性。就像了解自己如何练就了这一身肌肉一样,他完全了解那些光圆大石都是在亿万年的暴风雨中过来的,经历了无数的冲撞翻滚,一直摔打到大地成形。他只要一望着大地,心里自会想起那场混沌初开的急风暴雨;他只要看到一座山冈,通常总能知道山冈的背面是怎么个模样。这同他找水的本领其实是一种能耐的两种表现——他不管到了怎样陌生的地方,只要就近有水,凭直觉都可以察觉出来。

这种本领也许是天生的,也可能是因为他在野外赶过许多年的牛,带了队伍搞过许多侦察活动,遇到过需要当机立断选定道路的千百次考验,才渐渐培养起了这样的本事。总之,当时他就毫不犹豫地带领侦察排上了山,从一道山梁翻上又一道更高的山梁,从一个峡谷拐进又一个峡谷,尽管很不乐意,还是得不时停停,等后面的人赶上来,歇口气。他停一次就要生一次气。他虽然前几天就已经够劳累了,可这时候仍然按不下、耐不住,只觉得自己内心有一股咄咄逼人的压力,驱策着他往前赶。他像一条嗅到了气味的猎狗,兴奋地钉住了这座大山死也不放。老是过了一道山梁又迫不及待地想再上一道山梁,急于要看看前边到底还有些什么。这么陡这么大的山,爬得他眼睛都红了。

他带领部队进了大山,先是顺着那条黏土沟往上爬,爬到顶上停了一会儿。那里,紧靠一堵三十英尺高的岩壁有一道坡,坡面虽陡却甚少巉岩,长满了白茅草,于是他就向右一转,把队伍带上了那道草坡。过了草坡又向左拐去,看到有一连串的板岩,可以爬得上去。板岩顶上乱石纵横,形成了一个尖细峭拔的山梁顶,逶迤通向大山的中腰。他就带领部队沿着这山梁顶走,一路跳上跳下的,穿过茂密的草丛往前闯,直要走到两边紧逼、中间极窄的险处,才勉强停一下。

山梁上光圆大石比比皆是,山梁的一侧几乎直削而下,下临一片悬崖。白茅草里有些地方立脚不稳,踩在草里就看不见膝头以下,所以他们只好把枪横在背包上,双手抓住高高的草梗,小心翼翼缓步前进。这样顺着山梁一直走了半个钟点,才休息一次。此时离克洛夫特带领他们爬上第一条深沟其实还不过一个小时,太阳仍然挂在东天,可是他们早已累透了。他们也真巴不得歇息一下,于是就在那窄窄的山梁顶上前前后后躺了下来。

这最后的二十分钟路,怀曼走得气咻咻的,喘得厉害,他一声不响,仰面朝天躺着,巴望那僵直的腿快快恢复弹性。

罗思问他:“你觉得怎么样啦?”

“筋疲力尽。”怀曼不由得直摇头。今天就要这样走一天了,根据他这次行动中的切身体验,他知道这样下去自己是撑不到底的。他就对罗思说:“我打算轻装了。”

可是背包里全是少不了的东西。怀曼盘算了一下丢掉干粮好还是丢掉毯子好。他们出来时都带了二十一盒干粮,至今只吃了七盒。不过假如他们翻过了大山,深入日军后方去侦察,那至少要一个礼拜才能回去。可不能冒这个险。怀曼就从背包里抽出了毯子,就近一扔。

正好给克洛夫特看见了,他就走过来问:“那是谁的毯子?”

“是我的,上士。”怀曼说。

“去拿来装在背包里。”

“我实在用不着了呀。”怀曼轻声说道。

克洛夫特对他一瞪眼。侯恩一死,军纪如何现在就是他的事了,他可不容许手下的人目无纪律。侯恩当家的日子里惯成的懒散习气,他非得整一整不可。再说,他看见乱糟蹋东西就要生气。“你这家伙,没听见我说吗?去捡起来!”

怀曼叹了口气,站起身来,把毯子重新捡了回来。克洛夫特看着他折好毯子,态度才放温和了些。怀曼一下子就听话了,他觉得很满意。“听我说,这条毯子你还是少不了的。等到半夜里你冻醒过来,裹着毯子谢天谢地还来不及呢。”

“是。”怀曼可是一点劲头也提不起来。他在想的是这条毯子有多少分量。

“罗思,你觉得怎么样啊?”克洛夫特又问。

“没什么,上士。”

“今天可别再给我偷懒啦。”

“是。”罗思嘴上应着,骨子里却是怒不可遏。他看着克洛夫特大摇大摆走去跟旁人说话,气得抓住了一把草,连根拔了起来。“这家伙可是不肯饶人的。”他悄没声儿地对怀曼说。

“哎,也真是,偏偏少尉又……”怀曼突然心里一阵闷闷不乐。他觉得对这件事他现在看得愈来愈清楚了。以前在侯恩的手下,日子至少还不会这么不好过。“真是倒运啊。”

罗思点点头。少尉给人的印象,好像对手下人还不至于会叫人过不去,可克洛夫特简直是狼心狗肺。“要是这支队伍交给我带的话,”罗思的口气总是那么缓慢而自负,“我就决不会跟弟兄们过不去,做事总要讲公道、凭良心。”

“对,要是我的话我也这样。”怀曼大有同感。

“唉,真是从何说起。”罗思叹息了一声。其实那样的处境他以前也经历过。那是在经济萧条时期,他在失业了两年之后,谋到的第一份差事是替一家房地产公司当经租员。他管收租。这份差事他始终干得很不称心,那些房客见了他就恨,恶言相对,他也不知挨过多少骂。可有一次他奉命来到一套公寓,公寓里住的是一对老年夫妇,已经欠了好几个月租了。老夫妇俩一叹苦经,确也够凄惨的——当时他听到的情况哪一家不是这样。银行倒闭,老夫妇俩的积蓄顷刻化为乌有。罗思本来倒很想再宽限他们一个月,可是那天他一文租金也没有收到,不敢空手回公司去。所以,为了掩饰自己的同情,他就故意摆出严厉的样子,扬言要把他们撵走。他们苦苦哀求,他那个角色也愈演愈来劲了。他就百般恐吓他们:一旦无家可归,看他们怎么得了?临了他说:“你们上哪儿去弄钱我可不管,反正要拿钱来。”

现在他想起了这件事,心里倒一时有些不安了,他后悔当时没有对他们厚道些,似乎当时厚道些的话此刻自己也就不至于会如此倒运了。可是随后一想:哪有这个道理呢,迷信罢了。两件事根本扯不到一块儿。他又想起,那么克洛夫特凶相毕露的时候,骨子里会不会也是这样的心情呢?不,鬼才相信哩。他对自己说,得了,过去的事啦,不要再想了。不过心里却总觉得害怕。

这时候怀曼想起的则是他当年在郊外一片空地上打的一场橄榄球。这是他那个街区的球队跟另一个街区球队的比赛,他打的是跑锋[216]的位置。赛到下半场时,他脚下已经一点气力都没了,对方的带球队员简直可以随心所欲地在他前后左右直穿而过,他只好勉强拖着脚步跟东跑西,眼看对方一次次进攻得分,他想起这段事来就要脸红。他本来是想换下去的,却偏偏没人替补。结果对方几次冲过底线得分,把他们打败了,可是他队里有一个小伙子,却说什么也不认输。对方进攻一次,那小伙子总要大喊加油,奋不顾身地扑上去拦截一次,对方得分愈多,他却打得愈猛。

怀曼心想:自己可就不是这样的人。自己不是英雄好汉一类的人物。他今天对这一点领会得很突然,也很透彻,事情要是放在几个月以前,他早就受不住了,可是今天这只是引起了他的沉思。像克洛夫特那样的人,他永远也休想理解,对他们他只想避开点儿,能别碍着他们就行。不过他总觉得想不通:他们的动机是什么呢?他们到底老是在那里追求些什么呢?

“这座要命的大山我简直恨透了。”他对罗思说。

“我也是。”罗思又叹了口气。这山范围好大,顶峰好高。他仰面朝天躺着都还望不见那高山之巅呢。只看见头顶上山势巍峨,重重叠叠,从这儿再上去,似乎就都是清一色的嶙峋山石了。在丛林里的时候他讨厌丛林,只要有条虫子爬在身上,有只鸟儿在矮树里突然啁啾几声,他就要吓上一大跳。密密层层的树遮得他什么都看不见,只觉得充天塞地尽是各种各样的奇臭异味,把鼻子眼儿都快堵住了。可是尽管丛林里闷得简直连气都透不过来,他现在倒是宁愿再待在丛林里。这光秃秃的山峦,这凄凉怪谲的石天一体的拱顶,相形之下倒还远不如丛林里安全呢。他们还有那么高而又高的山要爬,那更是凶多吉少。在丛林里虽说也尽多形形色色的危险,可现在看来那里的危险却似乎并没有这么严重,至少他都已经提防惯了。但是在这儿,一失足就会粉身碎骨。与其走钢丝,倒还不如闷在地窖里。罗思又气冲冲地拔起草来。克洛夫特为什么不往回走呢?他还在妄想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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