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是什么?
有人说朋友是一起喝酒吃肉的人。
有人说是在你最困难的时候依然把你当朋友的人。
有人却说朋友是无论快乐或痛苦都能与你共享的人,无论你什么时候去找他,都能愉快的和你聊天喝酒的人。
楚十三今年还不到二十五岁,正是年轻有为的时候。他一直以为,人最可怕的其实是孤独,所以他虽然有许多敌人,但是朋友却一定更多。
十一萝卜今天很开心,不仅因为天气好,更因为有个朋友来看他了,他就是楚十三,虽然他还这么年轻,但已经有许多人说他是夏国第一剑客。因此十一萝卜更加开心了,因为楚十三就站在他的旁边。楚十三自然也觉得很开心,因为他自己就是楚十三。
十一萝卜习惯的拈拈耳朵,板着脸说:“今天我不会给你酒喝,哪怕是一口。”
楚十三愕然,道:“为什么,我好象并没得罪你,而且我们好象还是朋友。”
十一萝卜道:“因为我从不和一个傻子喝酒,而你恰好又是一个傻子。”
楚十三轻叹了一口气道:“我不懂,你为什么也要来怪我,她又不是你亲妹妹。”
十一萝卜冷冷的道:“没什么,我只是不懂,我实在打破脑壳也想不出你还有什么理由要拒绝她,你们不但两情相悦,而且还门当户对,简直让人连反对你们在一起的理由都找不到。”
楚十三不做声,显然他觉得十一萝卜说的的确不错,他只能听着。
十一萝卜又道:“唉!可惜她喜欢的不是我,不然她就算是要我的脑袋,我也会割给她的。”
楚十三叹道:“可惜她并不想要我的脑袋,她要的,我已经没法给她。”
十一萝卜感叹地道:“我现在总算明白了,你的确不傻,你是痴!”
楚十三无奈的笑了笑,停了一下,他突然问道:“我们做朋友多久了。”
十一萝卜道:“大概四五年吧。”
楚十三道:“还好,这时间虽然不短,却也不算太长。”
十一萝卜叹息道:“的确不是很长,可惜一个人的青春也并不长,又有多少个五年可以浪费!所以,你不应该怪她。”
楚十三道:“你错了,我从未怪过任何一个人,又怎会怪她!这本是我的错,又有什么资格去怪别人,所以,我只恨我自己。”
十一萝卜接下他的话道:“所以你才会离开声名鼎赫地楚家,放弃天下第一剑的名号,浪迹江湖,过着穷困潦倒地日子,你这样做,只因为你恨自己,你要惩罚自己。现在,这样的日子已经过了五年,可是你觉得这并不算长,还要继续把这种日子过下去?唉!”
五年!多么漫长的岁月。一个人的生命中,又有多少个这样的五年!十一萝卜开始叹息。
他们是朋友,他当然很了解这个男人的心。可是他并没有说出来,他看得出这漫长的五年对他是种多么痛苦的折磨,多么辛酸的经历。
楚十三没有说话,因为十一萝卜说的每一个字都好像针一样刺在他的心里。他看着远处,视线落得很远,心飞的很远。
情人虽是新的好,但朋友总是老的好。
朋友永远第一,朋友的事永远最要紧。
这句话是十一萝卜说的,他也一向是这么做的。因此他的虽然喜欢新鲜地女人,但更喜欢和老朋友喝酒。
十一萝卜把家里藏了十年的陈酒全搬了出来,这些本是他的命根子。
酒要和朋友一起喝才会觉得香,这是个千古不变的道理。
确切的说,这并不能算是他的家,只能算是一个狗窝,而且还是临时的。因为他根本就没有家,谁也不知道他真正来自哪儿,当然也就不知道他的家在哪儿,这个的人,通常都会有一些别人不知道的秘密,所以朋友当然也不会太多,楚十三刚好是不太多当中的一个。
他知道楚十三现在绝对不好过,他的心情不好,自己就应该安慰他,因为他们是朋友。
他也知道世间有些痛苦本是旁人无法劝解的,也许只有酒才能让他麻醉,让他好过一些,这个时候,最让人惧怕的,只有清醒。
十一萝卜今年刚好二十五岁,正是一个意气奋发的年轻人,而且他有一双足以令所有男人都羡慕的手,很好看,十指修长,不但白皙而且温柔。他曾经用这双手抚摩过许多女人光滑细腻的胸膛,也用这双手眨眼间杀过十多个强盗,这的确是一双绝世无双的手。现在他正在用这双手拿着酒杯,为一个心情糟糕的要命的男人斟酒。
酒是好酒,他们也都是懂酒的人,也都是能喝酒的人,所以酒喝的很快,现在已差不多是第五坛了。十一萝卜发现自己居然还没有心疼,于是他又笑了,毕竟他又发现了自己一个好处——大方。
十一萝卜道:“这些酒是我的命根子,我一直都没舍得喝。”
楚十三道:“我当然知道,你对酒和女人向来都这样。”
十一萝卜道:“既然你知道,就应该理解主人的心意,至少还给我留一点,不要一次都喝个精光。”
楚十三笑道:“我也想这样,可惜你老是拼命的往杯子里倒酒,我想不喝也不行了。”
十一萝卜愕然,道:“这么说来,还是我的错了!”
楚十三故意严肃地道:“不错,你的确错了,你请你的朋友喝酒,却连个倒酒的姑娘也没有,实在有些说不过去。”
他的话刚说完,突然听到一个清脆的声音道:“你错怪他了!”两人愣住了,难道这里还有第三个人?
只见门帘起处,一个娇媚的美貌女子走了进来,她穿着紧身的长裙,腰部一收,刚好显示出那曼妙有致的曲线。她慢慢的走到桌子前,轻轻提起长袖,露出一双白如羊脂的手,端起酒坛,小心翼翼的替两人把酒倒上。
她的手很美,无论如何挑剔的人也不得不承认。然而她的脸却比手更好看,看她的样子,实在不像一个随便闯进一个陌生男人家里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