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纲”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要求为臣、为子、为妻的必须绝对服从于君、父、夫,同时也要求君、父、夫为臣、子、妻做出表率。它反映了封建社会中君臣、父子、夫妻之间的一种道德关系。
“五常”即仁、义、礼、智、信,是用以调整、规范君臣、父子、夫妻等各种人伦关系的行为准则。董仲舒认为,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是处理各种人伦关系、上下尊卑关系的基本法则,统治者应该高度重视。在他看来,人不同于其他生物的一个重要特点,就在于人类与生俱来就具有五常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