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用“谪”、“黜”、“去”等词来表示官员遭到贬谪。
降职贬官或调往边远地区称“谪”。《岳阳楼记》里“滕子京谪守巴陵郡”中的“谪”就是贬官。
“黜”与“罢、免、夺”都是免去官职。如《国语》:“公将黜太子申生而立奚齐。”
“去”指解除职务,其中有辞职、调离和免职三种情况。辞职和调离属于一般情况和调整官职,而免职则是削职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