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入烟台的第三个早上,我和哥哥早早去上学。一开门,两人全愣了。家门口的小土路,从来荒得我们通过它回家时都好好看看路尽头的四排瓦房还好好在那儿吗,再走上去。一夜之间,它翻天覆地了,火热得抢不到手。浩浩荡荡的车队,从酱菜厂院里一直甩到上西山的唯一大马路的坡底下。烟台周边种芥菜根的农民,全赶来酱菜厂送秋收的芥菜根——芥菜根腌制好后,就成为那个时代的代表菜——咸菜疙瘩。一连几日,家门口的车队好像故事书的插图,老那么长。最多的是马车。哥哥和我在车缝里穿梭蹦跳,路上太多马粪了,走路得跳着走。车队偶尔挪动一下,满尖装车的芥菜根随之滚落四处。我们捡着玩。第一天拣芥菜根玩,第二天就不要了。因为不仅有芥菜根,还有小白萝卜、鬼子姜。
爸爸让我们只拣鬼子姜。
爸爸那几日还没正式上班。他那时还没平反,背上的包袱搞得家里的烟囱也受牵连,遭堵,不通,做饭烧大锅灶,火好容易点着了,死命倒烟。那是深秋,北风呼呼的。三间瓦房若门窗关紧,窗缝门缝老鼠还进出自如呢。被黑烟呛着,滚滚大开,我在屋里写作业得缠围巾,戴手套。
妈妈下班回来,累了一天饭又做不熟,脸就黑锅底了。
爸爸最开始自己动手捣鼓炉灶,直径比我还长的大铁锅都掀在地上了,这么搞那么搞,妈妈回来也加入了,两口子弄得浑身上下不像个样也做不熟饭。没法子,后来的几日,爸爸找来好几拨人,送芥菜根的老乡在我家门口蹲一排等着车队挪动,就也有人进我家帮把手的。家里家外人烟滚滚的。
只有吃鬼子姜时,爸爸黑炭球的眼睛才露出最明亮的光芒。
那几天,我们从早到晚吃半热不热的馒头就咸菜、盐津鬼子姜。
鬼子姜是爸爸弄的,很费事。因其形状不规则,洗净,削皮,要有很大耐心,然后切成白脆的小薄片,撒葱丝、花椒和盐。嚼起来咯咯吱吱的脆响,回味却甜甜的。哥哥和我都不觉得是吃咸菜。爸爸说:“烟台人只知道疙瘩头,没人真认得鬼子姜的。鬼子姜不用种,我小时候家房后,春天自己冒出长长的一排,贴着房根,夏天开花了,花茎细细长长的,比人还高,花像小向日葵,金黄的,一开窗,风吹着花在屋里开花。那个漂亮啊!”
爸爸那时瘦得像个门框。可他说鬼子姜开花那种无限沉醉的美好神情,让我呆呆地听着,那个开花的房子让我身临其境。我出生时,爷爷奶奶去世好多年了。爸爸童年的房子我第一次听说。好几年后,当我第一次终于见到这所房子时才明白,爸爸多诗人心。那是一所在时间之外生长的房子。爸爸一辈子带着我们全家在这所房子进进出出的。我们家的房子,也就变成了这所开着鬼子姜漂亮黄花的房子了。
夏天的夜里爸爸常和我一起爬西山。那时候我明白,爸爸有很重的心事。他一声不吭,只拉着我的手一路上山去。窄窄的山路是人硬踩出的,很崎岖,坑洼颠簸,有些路段两人并行很难。我最记得有一段是山洪冲出来的小沟壑,爸爸让我走平的沟底,他自己踩灌木茂长的沟坎,土石直落地侧身而过——山顶有旧时的炮台和一尊炮,总有很多小孩在那儿玩,很热闹。爸爸总带我远远避开,只在炮台下的杂树林里静静坐下。他长时间看着遥远的某一处一动不动。目光越来越涣散。我紧挨着爸爸坐,他消散一点我就靠他更近一点,再近一点——而山下的烟台离我们越来越遥远。
只有海不变。
那种永远的宽广无边。
我永远记得月亮又大又圆的那些夏夜,爸爸涣散的目光总有一个时间被月亮慢慢聚拢在一起,月亮明净得啊,人心里所有其他情绪只能全消失了,只发出“啊”一声的深深叹息。
爸爸便又开始指着月亮,兴致勃勃地给我文学播种了,“看,月亮,大文学家们都怎么说月亮的?”
于是,你一句我一句,散发着中药味的小纸片上的闪光字句,叮叮咚咚随着夜风飘出小树林,飞过夜晚的城市落在海面上,一条铺有奇异光亮的月光之路在海面上直直的,一个夜晚又一个夜晚,去了海的——哪里呢?
我梦里跟随它,离开了爸爸,去了远方。
而再回家,是离家十七年后第一次回家过春节。没提前给爸爸妈妈说,想给他们一个惊喜。初一晚上我到家时,海上的月亮一定圆得没法再圆了——爸妈高兴得血压都高了。晚饭,也就不知让我吃什么好了。这啊那啊摆了一大桌子,最后,老爸特神秘地把一小碟咸菜放在我眼前。老爸老妈,左一个,右一个,四眼盯着我,特神秘地说:“你不认得这个吧?”
我看了一眼就笑了。
老妈:“不知道了吧。我告诉你,每天晚上我和你爸看《远方的家》,里面介绍这个东西营养价值高得要命,治糖尿病啊,等等,所以,全中国人都吃疯了。你肯定不认识,这叫鬼子姜。”
老爸:“我小时候,俺家房后,每年夏天,鬼子姜自己就冒出土来,花茎细细长长的,开花像小向日葵,一开窗,一片金黄灿烂。”
我期待着爸爸再说啊说啊,可是,他和妈妈都不说话了,慈爱地看着我,只等着看我吃鬼子姜。
我只好自己说了,“我们小时候,咱家刚搬到烟台时,饭做不熟那阵子,不就天天吃这个吗?你不记得,老爸?你教我和哥哥拣鬼子姜,然后——”
爸爸妈妈听着我的话语越来越茫然——两人对望,再对望,妈妈说:“老头,有那么回事吗?”爸爸:“是吗!是吗!那对吗?!那会儿!还不够上火生气去了,哪还有心思做鬼子姜啊。”
人生自有伤心处。这是我记住的一本书的名字。鬼子姜因是我家的伤心之处,所以,给予了我那么多的愉快回忆。爸爸妈妈的遗忘给我颇多的感触。但是,我没说什么,而在他们的陪伴下高高兴兴吃了一个月的鬼子姜。也是这么多年来第一次,陪伴父母亲住了短暂的一月时间。鬼子姜还是我童年的味道,脆脆的口感,清甜的回味,也促我写就了这篇文字。悄悄放在我小时候,爸妈人届中年的路边上。他们沿着一路走过的人生之路再走回去时,我深知,不久后,一定经过这个树木葱茏的路口。我的文字在树下风中掀动着,妈妈第一个远远看见了,说:“老头,快看看,那是什么?”
爸妈树下坐了轻轻翻读时,我和哥哥,拉着手,从背后轻手轻脚地靠近了——
慢的食物
文/鱼小玄
胡兰成在《今生今世》中有这样一段描写:“母亲叫我剪桑叶,要照她的样一把理齐了剪得细,因为乌毛蚕还嘴巴小。她教我溪边洗白菜,要挖开菜瓣洗得干净,上山采茶,要采干净了一枝才攀另一枝来采。”读到这段的时候,我的心早已挪到厨房去了,那里炖着一锅极为磨蹭的汤,在我看来一切都因为砂锅的龟速,我已经开始盘算着下次煮汤是否得换成高压锅。
前些天一个朋友兴致勃勃地跟我讲,他买了一个自动炒菜锅,“你知道多神奇吗,有了这种自动炒菜锅,我才不需要会做饭的老婆啦,超市都有现成切好配好的菜,只管倒进去,再倒上油盐酱醋,把锅盖一关,几分钟后菜就炒好了。”我问他自动炒菜锅炒出来的菜口味如何,他撇了撇嘴,“还不错的。”说完又补充一句:“主要是省时间嘛!”
什么时候开始大家都没有耐心做食物了呢?如果是我自己在家,我肯定是用速食燕麦做早饭,因为它真的很方便,开水一冲几十秒就可以搞定,再用煮蛋器煮几个鸡蛋就得了。那种有自己熬的粥,自己做的煎鸡蛋葱油饼阳春面的早饭,永远是我下一次再下一次的决心。如果非要烧菜呢,番茄炒鸡蛋一定是不由自主的头号选择。
在我的故乡,家家户户自己做腊货过年是大概千百年来的风俗,而香肠又是腊货的主力军,入了冬以后,随便扫一眼各家各户,阳台上一定都排着一连串几十上百根冒着油绷着脸的香肠大军,牛肚猪舌鸭胗也夹杂其间,像是来活跃气氛的文工团。
做香肠很有讲究,最好是用猪大腿,这种肉有筋道。把猪腿上的肉都剔下来,细细地切成薄片,这种时候往往很需要耐心了。记得小时候做香肠是亲戚几家合一起做,各家的女人们都上阵,屋子里都是刀和砧板亲密接触的声响。这种活计往往需要耗费一整天,到了黄昏日落,切好的肉终于被拌上盐和白酒,再一点点灌入肠衣里。
每年做香肠都是要循着节气而来的,我家乡所在的南方丘陵地带常年温暖湿润,一般只有入了冬才会有适合香肠晾晒的干爽气候,据说冬至前后的气候条件又是最好的,一年中大概也只有这段时候,每家的主人起床第一件事就是把香肠晒出去,而回家来的第一件事大概也是去看望一下他们的香肠,是不是冒油了,是不是有了香味。如果某天突然刮风下雨,那么一定有许多人赶着乌云密布回家——收香肠,就为了来拜年的亲朋喝完过年酒,道过恭喜发财,再夸一夸自家的这碟腊货。做香肠真是不能急的事情,记得我那急性子的外婆,有一年还是极早极早的时候,估计北风还没怎么刮,她家的阳台上就挂出了香肠,后来被笑称肯定摘了全市做香肠的头一号,香肠晒出来后,连续数天的西南风令她的整整几十斤香肠都腐坏扔掉了。
在我故乡,过年前还有一项重要的准备就是做米酒,做酒这件事情说起来比烧一桌子菜简单多了,但是重要的是要有耐心,有耐心才能等到好酒。很多人家一般都是过年前几个月开始酿酒,等到几个月后过大年,那时候的米酒是青白色的,入口清甜。而真正的好米酒那么早可喝不到,米酒放到第二年会变成黄色,到了第三年,米酒就变成赤色了,像葡萄酒一样的赤,像玛瑙一样的红。这种家常的酒让人觉得就像田间地头的乡下丫头,若是放到深闺待久一些,大概也会有那么一点大小姐的沉静又娇美的姿态吧。
我外婆是个泼辣爱热闹的湖南女人,她常常定期在家里号召饭局,清明要做艾米果,端午做粽子,立夏做米粉肉,老人家对每个节气都会有提前的计划。记得从前到了田螺肥美的季节,外婆是要组织全家人来一天的“田螺宴”的。田螺必须提前好几天买回来养着,好几大盆,放一点芝麻油,田螺就会出来冒泡把泥沙吐干净。当然小孩子最喜欢的事情还是看“杀田螺”,这件事通常由大舅去做,他有一副专门杀田螺的铡刀,把田螺“摁”在铡板上,手起刀落,咔嚓一声田螺的尾部就剪掉了。煮田螺也是要费时间的事情,用八角桂皮干辣椒等各种料材煮,煮到天色将晚才能出锅。现在回想起来,还是要感谢田螺们,让那时候的那个小孩,在许多天都被期待和馋虫塞满了。
那碗满是温暖的酥油奶茶
文/猫语猫寻
小时候,我家前院住的是一户哈萨克族人家,我和他家的两个孩子差不多大,天天在一起玩儿,大的是个男孩叫哈米提,个子还没有我高,但长得很结实,小的是个女孩叫努尔克斯,长着一对小虎牙,甚是可爱。因为他们跟着我们一群汉族小朋友一起玩,他们俩的汉语都已经很流利了,而我倒是一句哈萨克语都没有学会,这件事一直到现在都让我觉得后悔。
前院的女主人叫伊丽斯,是个拥有着白皙皮肤的哈萨克族女人,她很胖,走路很慢,左边尖牙的位置镶了一颗金牙,笑起来总是一片金光闪闪。生活在新疆农村的女人多少总会有些泼辣,到了晚上各家开始准备吃晚饭的时候,那女人们响彻巷子的大声叫自己孩子回家吃饭的声音此起彼伏。但在我的印象里,她总是很温柔,从来没有对那两个孩子大声说过话,她叫她的孩子回家吃饭的时候,总是慢腾腾地走出院子,在大门口一站,两个孩子一看到自己的妈妈站在门口,就知道吃饭的时间到了,于是急匆匆地脱离我们的队伍,跑向她。努尔克斯还时不时跑过去抱住她的腿,挂在她的身上,然后被她有些艰难地一步一步拖回家去。小时候,我每次被妈妈打的时候,心里总想,我要是伊丽斯阿姨的孩子就好了,她那么温和,她的孩子都那么腻着她,而我却连妈妈的手都没有牵过。
那个时候,妈妈打理着一家商店,非常忙碌,爸爸是个木工,经常住在别人家里,给别人做家具。有一次,妈妈带着还没有上学的弟弟去市里进货,因为太晚赶不回来,而爸爸那一个月都在给一家人赶家具,很少回家。在那个没有电话的年月里,我放学回家,面对锁着的家门慌了神。我一个人坐在大门口,眼看着天色暗下来了,妈妈还没有回来,我害怕极了,这时伊丽斯阿姨刚吃完晚饭,准备到我家串门,看到我在大门口趴在地上写作业,便拉着我去了她家。
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独自在别人家过夜。她们家很小,只有两间房,有一间堆放着杂物,她们家人只待在另一间房里。一进门就是土炕,炕上铺着一大张有些破旧的牛毛地毯,整个房间里弥漫着奶酪的香气。她一直牵着我的手,她的手不大,而且满是老茧,但却非常温暖,不知道是我记忆的错觉还是我真的记得,现在我的手好似都记得那个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