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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暑假工的初恋

生平第一次来舞厅,豪华喧闹,男男女女,花花绿绿。像一锅煮沸腾的粥,糊得一塌糊涂,难分你我。我极度不自在。一边看着希斯在舞池里疯狂地跳舞,一边喝着让我瞠目结舌的名贵饮料。男人眼睛盯着希斯,却问我问题,比如在哪儿读书,哪里人。我小声作答,料他压根听不到。看他心不在焉的,便不再说话。

坐了一会儿,脑袋发晕,感觉自己要被震没了。重音乐震耳欲聋,乐队打击的仿佛不是乐器,而是重重打在我的心上。不知是不是和心跳共振的缘故,我开始气闷胸慌。男人看我难受的表情,忙问我怎么了。

我勉强挤出一点笑容,捂住耳朵:"没事,只是不习惯这种音乐。"

"第一次来这样的地方吧?没事,习惯就好了。"

但我没法习惯,再待下去,估计就得晕倒了。"抱歉,我出去透透气。"临走时,趁着男人不注意把希斯包包里老板给的工资拿出来和自己的放一起收好。尽管希斯说得很有道理,但我得以防万一。可不能白白辛苦一个月,谁知道眼前这位是不是骗子加小偷。

来到外面,虽然比里面热些,但到底舒服些。我尽情呼吸外面燥热的空气。想起刚刚来到西城,最忍受不了的便是空气和水。总觉得身在一个封闭的空间里,夹杂着各种各样的气息。这气息让我不由自主地感到燥热憋屈。想起家乡的空气,那么新鲜,泥土的气息,花草的清香,单单闭上眼睛,深呼吸一下,便是美美的享受,胜过一切山珍海味。而水则是山上流下来的,清澈无比,还有一丝甜甜的味道,令人回味无穷。而西城的自来水,不仅有化学成分的味道,难闻难以下咽,而且流下时还有白白的颜色。我变得不爱喝水,即便非喝也必须加些家乡的茶叶,去去那种味道,方能下咽。此两件小得不能再小的事让我怎么都不明白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往城市里挤,到底城市好在哪里?难道就是这些所谓的人为制造的灯红酒绿吗?比起乡间的自然风光,这又算得了什么?像我这种榆木疙瘩脑袋自然不会明白城市的奥妙所在。

正想着,忽听到有人叫我。定睛一看,却是暑假工。"你怎么在这儿?"

"希斯呢,还在里面?"

"嗯。你怎么不进去找她?"

"这些看门狗狗眼看人低,不让进。"

"要不要我叫她出来?"

"不用。你怎么出来了?"

"我受不了里面的气氛。男男女女,露肩露腿的,看着伤眼睛。"

"哈哈!"暑假工先笑后鄙视说,"我倒想去看。"

"你跟来是为了希斯,你喜欢她?"

"谁会喜欢。不过是闻到了她身上的骚味。"说完,猛地喝了一口不知哪里来的啤酒。

"啊!怎么能这么说她呢。"

"少在我面前装。一路货色!"

"我用得装吗我!我装什么了!"莫名其妙地被人这样说,还是头一次。

"动不动就上男人车的女人,难不成去谈生意?也对,谈生意,交易,不是东西!钱这个东西,真叫人发疯,一个这样,两个、三个都这样。无可救药。"他又"咕咚"喝了很多,一边喝,一边骂。

我同样气鼓鼓的,里面空气差,外面也好不到哪里去。想着回去催希斯回家,却不想被暑假工给拉了回来。

"回来!陪我过夜去!不就是钱嘛,我也有。"说完,把手中的啤酒瓶狠狠摔在地上,一地的玻璃碎片,剩余的啤酒像血一样流出来。

我赶紧逃也似的离他远远的。常听人说外面世界变幻无常、复杂多变,况人又是千变万化各种各样的,今日一见,果然如此。不知不觉中我萌生了对世界战战兢兢的感觉,但只觉得只有家乡的山家乡的水家乡的人才是亲切的不可惧怕的。

如此一想,便无限黯然起来。更加不明白这些闪烁的霓虹灯背后的情爱欢颜,那些在舞池里蹦蹦跳跳的男男女女到底所为何来。挥霍青春,乐在其中,如果这就是所谓的享受青春,我宁愿不要。为什么我总是听到死亡的号角在不停地吹奏,又为什么这号角只召唤像我这样的人,难道他们都听不到吗?匪夷所思。

远远地看着暑假工烂泥一样倒在大街上。如果他清醒地知道自己的行为,会不会感到羞愧?这世上,爱本就千联万系,倘若不巧爱上一个不爱自己的,能有什么办法,退出便是,用得着半死半活地折腾吗?想想自己不是也正忍受这样的痛苦,也并非就是不可活的,我照样艰辛地活着。况且自己的痛苦,成就了清月的幸福,不是很值吗?这世界大概总有人欢喜有人愁的,所谓的能量守恒吧。

但看着暑假工痛苦的样子,我想我或许未必真正体会到他的痛苦。怜悯之心让我走到暑假工跟前:"喂,你不要这样,凡事总有解决的办法。"

这时舞厅的保安走过来,问我:"你朋友?赶紧带他走,在这儿影响市容。"

"我?"我一时也不知自己要说什么,想简短地表达,又找不到合适的词汇。

"喝醉了吧,叫辆出租车,送回去。"

"我不回去。"暑假工叫道。

"麻烦帮帮忙,我一个人弄不动他。"我请求道,心想也只能按照保安的说法去做,总不能见死不救吧,"我先去叫车。"

"好吧。你快去,遇到这种酒鬼,真叫人可气可恨。"他看到我未动,又说,"快去啊,我可不能在这儿待太久。"

"抱歉,我还不知道他的地址。"于是我再次蹲下来问暑假工,"你住哪儿?"

"说了不回去。女人,麻烦!"

"看样子,无能为力。"保安耸耸肩,离开。

我只有再次问他,得到的答案依旧一样。没办法,我返回舞厅看看希斯有没有办法。

进去时看到希斯正和男子头靠得很近地聊天,我示意她过来一下,她欠身抱歉,便跟着我出来。远远地看到大门口的暑假工,她生气道:"没用的家伙只会喝酒。"讲完拿出手机打了个电话,挂了电话又对我说:"你看着他,等下大厨会来接他回去。你等他们走了再进来。"

我点点头:"还是你有办法。"

希斯得意道:"都像你这样,世界还怎么进步!"说完便回了舞厅。

我仔细回味她这句话,怎么我和世界前进的脚步挂上关连了,难道我有阻止过社会的进步吗?总也想不明白,事后问希斯,希斯说:"你这人总想回到原始社会吧,巴不得我们都住茅草屋吃自己种的菜、穿自己做的衣服,没事光着身子在小溪里洗澡也没人会看到?"我点点头,无比臣服地问:"你怎么知道我这样想?茅草屋多浪漫,自己种的菜多环保,还有洗澡,你想想看,在自然界里就你一个,多自在、多享受啊。"

"你和我说过的,倒忘了。原先我也觉得那很浪漫,可茅草屋没有空调,夏天热死,冬天冷死。还有,自己洗澡,没人看,再美有什么用。女孩子嘛,最终还不是找个能够欣赏自己的有钱有车的嫁了。都是你这样想法,空调怎么会有?车、漂亮的别墅都是多余的吧?你说你是不是阻碍社会发展的脚步了。"

我笑笑:"只是想想,又不可能真的回到古代。"

"想法决定行为。可以说什么样的想法,什么样的人。"

"那我岂不是罪人一个啦!"

"可不是罪人一个!好在并无大志,对人类危害不大,姑且留你性命,好好改过才是。"

"哈哈,怎么听着,像法海。"

"法海,说到法海,王总想带我去西湖游玩。"

王总便是带我们去舞厅的男人。这次谈话已是开学半个月后,正逢国庆节。

"这个王总不安好心,你可得小心点。"

"暑假工告诉你的吧?什么时候你和他倒好像好了似的。"

"别胡说,他只是好心提醒你。"

"我也好心提醒你,别跟他走得太近。古话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总和没本事的交朋友,自己将来也好不到哪儿去;总和成功人士打交道,自己的未来也出路些。"

"那么,我呢,怎么看都不像是会发大财的人。"

"说来不生气?"

"说吧,不气。"

"全班就你一个走读生,我想和你交上朋友,以后不管是买东西还是碰巧回不了学校都用得着你。"

"真够坦诚的。"我冷笑道。

"看看,还说不生气。你不是一向以诚待朋友嘛,现在我以诚待你,反倒惹你不开心,可见所谓真诚也是相对的。关于梁超,你对我就是毫无保留吗?你与他才相识多久,我与他又相识多久,明显他对你的信任比对我要多,和你一定说了我不少坏话吧?大概连我暗恋他的事也告诉你了,看,你们多坦诚、多好、多无话不谈啊。"说完,便背过身去。而我也发现只要一提到梁超,希斯便对我充满敌意。无论我怎么解释,说什么安慰的话,都没有用。她认定的事显然便是那样了,我再怎么说,也无法改变她的看法。

两个月的暑假快结束时,暑假工请我吃饭,我犹豫着要不要答应。

"我只能很真诚地邀请你,不是什么高级酒店,只是路边大排档、小吃摊,你想好了再回答我。可不比希斯带你去的那些高级餐厅。"他如此一说,我倒爽快答应下来。

在附近的夜市找了家还算干净的大排档坐下。

"你点吧,吃什么,总还请得起。"

我笑笑:"西红柿炒鸡蛋、生菜,你呢?"

"来两瓶啤酒,外加煮花生和五香龙虾。龙虾,会吃吧?"

我点点头。这次再和暑假工坐在一起,比起以前要舒服很多。

"请你吃饭,其实是有话对你说。"他倒了杯啤酒递给我,"喝点总没事吧?"

"没事。"

他自己也倒了一杯,这时花生端上来。"吃点花生,很好吃的。"我点点头,拿一颗,剥开放在嘴巴里,用一种缓慢的速度咀嚼着。我不确定暑假工请我吃饭所谓何事。

"以前那样想你,很抱歉。但其实是有原因的。就是怕你不屑于听我说。"

"既然来了,怎么会不愿听。"我呷了一小口啤酒,放在嘴巴里,实在不入口,过了一会儿才吞下去。虽然会喝点,却并不喜欢啤酒的味道。除非味道很淡的清啤,有些喜欢,有股麦子的清香味。

"谢谢。再三考虑,才决定找你聊聊。今日一别,怕是再也不会见面。"

"相逢会有时嘛。"

"不必说好听话。我们注定是彼此的过客。"

"过客也有过客的精彩和必要。你对女孩存有偏见,这不好。"

"我知道。不过如果你知道我的事,就不会那样想了。"

"哦?说来听听。"

"高中时喜欢过一个女生,她家条件相当不错。那时我学习成绩不好不说,还到处拉帮结派、惹是生非。女生的妈妈知道以后坚决反对我们来往。难为的是那个女生,对我也有好感,却害怕伤她妈妈的心,不得已和我分手。后来她妈妈还是不放心,居然联系学校把我给开除了。你知道吗,那时正是高三,她觉得自己女儿转学代价太大不惜牺牲我的学业。虽然我这个人学习差得要命,也不喜欢读书,但被她妈妈这样一弄,反而热爱起学习来。被开除以后,父母恨铁不成钢,要我打工,但我坚决要读书,父母无奈只好送我去了一所三流高中,我却发誓要出人头地。你知道吗,我考了三年大学,才考上的。"

他不时喝点啤酒:"这些话,我以为会烂在肚子里。你一个乖乖女可能无法想象社会的黑暗。当时的我虽然常常惹事,但还不至于被开除。太可恨了,就是因为他们有钱有势就可以任意决定别人的去留死活。就好像我们因为贫穷就只能成为他们手指上的蚂蚁,随他们什么时候捏死我,轻而易举。复读的三年里,完全被折磨得不成人样,按捺住对女生无穷无尽的思念,又无比矛盾地恨着她的家人,还要应付身边无数个和曾经的我一样的寻找刺激和新鲜感的混球男孩。无数个夜晚和一大堆作业面面相觑的无奈,我不懂它们,它们也无奈地看着我。像是两个不同世界里的人,但我就是要记住它们,一个英语单词我至少要背上三天,几百遍几百遍地重复,代数公式我一个个套,几何图形我一遍遍画,唯有语文相对轻松些。可以写出很浪漫的情诗,也可以写出很玄幻的小说,散文也写得相当有味道,富有诗意般的语言。这些夸奖都是来自那个女生,我至今都记得,这也是她对我有好感的原因。我曾在学校校刊上发表过的文章,也获得过一些小奖,她每每向我投递过来崇拜的目光,都让我自豪而感动。"

我问:"后来呢,毕业之后,有再联系吗?"

"哪敢联系。混成这样,连自己都瞧不起。"

"难道就这样算了吗?"

"我被开除离开学校的时候和她见了一面。我把她约到自己家里,那天父母刚巧不在,我当时想不管怎样,她如果来了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定要先毁了她再说,谁叫她父母那么可恨!"

"啊?"我惊讶道。

他笑笑。"当时是这样想来的。可她当真来了以后,我紧张得不得了。她不停向我道歉,她也没办法,父母这样她真的很抱歉。听她这么一说,我当时心就软下来。她还问我有什么可以弥补的。她愿意弥补对我的愧疚,做什么都愿意。一听这话,我更加为自己之前的想法惭愧不已。那天的情形总记得,和她坐在沙发上,她的头靠在我肩膀上,无声地哭泣。看到她难过,我心里更加难过,我拍拍胸脯,无所谓地告诉她:'其实这个学早就不想上了。'她问有什么打算。当时我还在犹豫,她抓紧我的手说,'去读书,我们一起考上大学,离开这里。到那时谁也管不到我们'。我嘲笑自己道'就我这样的,只怕是单相思'。她却很坚定地说'行的,一定可以的。我知道你很聪明,只是不愿读书,就算是为了我,可以吗'。当时那双清澈的大眼睛充满信任与期待地望着我,我便下定决心去读书。"

"不是挺好的嘛。"我说,"后来呢?为什么不再联系?"

"哪有那么好的事。第一次高考失败,我就失去了和她联系的勇气,从同学那里得知她考上北京一所知名大学。我就放弃了和她在一起的想法,她理应有更好的前程,我们终就是门不当户不对。"

"为什么?"

"还用问吗?我永远不可能考上名牌大学,退一万步讲,就算考上,他父母就会接受我吗?不会,我依旧贫穷。再退一万万步讲,我的出路在于考上名牌大学,找到一份好工作,奋斗个十年八年如果运气好能够买房、买车,成为城市人眼中的凤凰男,可她等得了吗?别忘了,她本可轻而易举地得到我奋斗了十几年才有可能得到的东西。"

"差距真的会阻止爱情吗?"我问,"不是说真正的爱情无关金钱、身份、地位?"

他痴痴笑:"这个时代,爱情是奢侈品。"

我问:"怎么讲?"

"消费不起了。一来,谈恋爱没有大把钱是不行的;二来,灵魂被吞噬、青春已逝--"

我打断他:"你才二十几岁,青春正旺呢。"

"我的青春和她一起被埋葬了。我理解的青春,是一种激情,一种生生渴望、努力去追求的过程。青春是一无所有时假想拥有所有的状态。你看我现在和你一样,是个名副其实的暑假工,其实,我对学习早已厌倦,不过是挂个名,为一个毕业证书。我比我的同学都大,有些大出四五岁,我混迹于社会最底层,了解所有苦难和心酸。没错,我也常常误解这样一无所有的我,有一天能看见彩虹。我也曾试图写小说来幻想自己是一个拥有万物的国王。可是,小叶,现在的我,心已死,梦想早已腐烂。我知道有一种病,好像叫衰老症,就是年龄只有二十几岁,样貌却好像是六十多岁的老人,这种病衰老速度比正常人快得多。我的青春,患的就是这种病。"

"非常罕见的病。"此外,我不知该说什么。身边熙熙攘攘的人群,不远处,一个胖乎乎的厨师汗流浃背,仍认真而执着地烧菜,火光染红了他的脸颊。

"是。千真万确,非常罕见,但的确存在。不幸被我遇上,所以常常一个人把自己灌醉。"

"喝酒解决不了问题。"我说,"像这样小酌几杯倒可修身养性。"

他毫无顾忌地盯着我说:"真羡慕你。"

"羡慕我什么?"

"你空白的青春。"

我摇摇头,表示无法理解。他继续说:"等你明白了,你的青春也就入墓了。"

我继续沉默不语。

他话锋一转,提到希斯,说:"希斯还好吧?"

"这么关心她,为什么不自己问?"

"由你去向她表达我的关怀,比较能打动她。这是恋爱技巧、小把戏。"说完,苦笑一声。

"好累人的,这样。"

"没关系。我的人生只剩下这些:赚只够自己吃喝玩乐的钱。我得活下去。我要是找回曾经的灵魂和梦想,我只能从广播电台18层楼顶跳下去。你可以看不起我,但我活得真实,我们被人骂,那也是我们该得的。希斯也是这种人。和她玩这种游戏,我们都会欢娱。你就不同。。。。。。"说到我,他停了下来,若无其事地吃菜、喝酒。

我没有追问。

他接着说:"够了,能有今晚,和你这样。。。。。。"他示意我们这样面对面喝酒聊天。他补充道,"足够了。真的,有一天,你都会明白的。所有的,一切。"

我一定在掩饰什么,因为谈话的中断极少会让我感到尴尬,然而,此时我却突然滔滔不绝,甚至有点不知所云起来。

他听了我说的各种趣事,笑起来:"真是万花筒。荒诞小说也没这么写的。"

"对了,还写小说吗?"我突然想起,毫不遮掩地问他。他还是我遇到的第一个写小说的人呢。瞬间涌满亲切感。

"哪有时间写哦,忙着生计。"他一带而过,继而讲起其他事,微不足道。我却仍然沉浸在他写小说这件事中。我暗暗写过小说,除了写很多发不出的信、日记,偶尔写些爱情小说、不像诗的诗。当然,没人知道,连清月也不曾告知过。我并非刻意隐瞒,只是从未有人提到过,也无人谈论。我只好一个人独自面对了。

后来他很绅士地送我回家。用他破旧的自行车。我坐在自行车后座上,他讲起被偷走的三辆自行车的故事,其中有两辆是新买的。接二连三被偷,仿佛命中注定。后来就买了眼下这部旧的大自行车。他说,那以后他的自行车再也没丢过,陪伴他近一年了。他说:"它看上去又旧又破,但关键部位都换了好零件,很好骑。"说完,飞快地载我驶向夜色。他像所有男孩一样故意骑得弯弯曲曲,想让我抱紧他。但我天生对男孩保持警惕,只抓住他的坐骑大喊大叫。我仿佛天生知道怎么让男孩对我保持距离,不让他们对我产生不必要的误会。那以后,我们再也没有见过面。我甚至不知道他的全名,只以暑假工相称。

如他这般短暂出现在我生命中的过客,时间会磨平所有记忆吗?而他对我的倾诉,是否如韩野所言"陌生人是安全的"?

只一点是肯定的,我喜欢他这样有故事的人,喜欢倾听,喜欢别人信任自己。我喜欢收藏别人的秘密,守着自己的秘密,在时间的长河中,不时把玩。这好比,我种着自己的玫瑰花园,也偷看或得到邀请参观别人种的香草花园,尽管花园所种花种不同,却同样清香迷人。因而我总是不自觉地遇着一座花园,我既不怀抱希望地刻意寻找,也不带有偏见地拒绝,只是顺其自然地遇见、相识、相知、相惜、相离、怀念。我打造着这样的故事--自然而然相遇、随心所欲交谈、满心欢喜地分别、时不时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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