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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也许,重要的事情应该在生前办理,死后太无凭,太渺茫难期。也许拣脚印的故事只是提醒游子在垂暮之年作一次回顾式的旅行,镜花水月,回首都有真在。若把平生行程再走一遍,这旅程的终站,当然就是故乡。

人老了,能再年轻一次吗?似乎不能,所有的方式都试验过,失败了。但是我想有个秘方可以再试,就是这名为拣脚印的旅行。这种旅行和当年逆向,可以在程序上倒过来实施,所以年光也仿佛倒流。以我而论,我若站在江头、江尾想当年名士过江成鲫,我觉得我20岁。我若坐在水穷处、云起时看虹,看上帝在秦岭为中国人立的约,看虹怎样照着皇宫的颜色给山化妆,我15岁。如果我赤足站在当初看蚂蚁打架、看鸡上树的地方让泥地由脚心到头顶感动我,我只有6岁。

当然,这只是感觉,并非事实。事实在海关关员的眼中,在护照上。事实是访旧半为鬼,笑问客从何处来。但是人有时追求感觉,忘记事实,感觉误我,衣带渐宽终不悔。我感觉我是一个字,被批判家删掉,被修辞学家又放回去。我觉得紧身马甲扯成碎片,舒服,也冷。我觉得香肠切到最后一刀,希望是一盘好菜。我有脚印留下吗?我怎么觉得少年十五二十时腾云驾雾,从未脚踏实地?古人说,读书要有被一棒打昏的感觉,我觉得“还乡”也是。四十年万籁无声,忽然满耳都是还乡、还乡、还乡——你还记得吗?乡间父老讲故事,说是两个旅行的人住在旅店里,认识了,闲谈中互相夸耀自己的家乡有高楼。一个说,我们家乡有座高楼,楼顶上有个麻雀窝,窝里有几个麻雀蛋。有一天,不知怎么,窝破了,这些蛋在半空中孵化,幼雀破壳而出,还没等落在地上,新生的麻雀就翅膀硬了,可以飞行了。所以那些麻雀一个也没摔死,都贴地飞,然后一飞冲天。你想那座高楼有多高,愿你还记得这个故事。你已经遗忘了太多的东西,忘了故事,忘了歌,忘了许多人名地名。怎么可能呢?那些故事,那些歌,那些人名地名,应该与我们的灵魂同在,与我们的人格同在。你究竟是怎样使用你的记忆呢?

那旅客说:你想我家乡的楼有多高。另一个旅客笑一笑,不温不火:我们家乡也有一座高楼,有一次,有个小女孩从楼顶上掉下来了,到了地面上,她已长成一个老太太。我们这座楼比你们那一座,怎么样?

当年悠然神往,一心想奔过去看那样高的楼,千山万水不辞远。现在呢,我想高楼不在远方,它就是故乡。我一旦回到故乡,会恍然觉得当年从楼顶跳下来,落地变成了老翁。真快,真简单,真干净!种种成长的痛苦,萎缩的痛苦,种种期许,种种幻灭,生命中那些长跑长考长歌长年煎熬长夜痛哭,根本没有时间也没有机会发生,“昨日令我一瞬间”,时间不容庸人自扰。这岂不是大解脱、大轻松,这是大割大舍大离大弃,也是大结束大开始。我想躺在地上打个滚儿恐怕也不能够,空气会把我浮起来。

床前明月光(外二篇)

/林超然

击中我的是乡情和亲情,那种眩晕则源自童年,源自一大段至真至纯的追怀。

那时我们还像一群雏燕,聚居在老屋里。老屋也许早过了百年,没人说得清它的年龄,矮矮的身量,黑黑的泥墙,实在说不出特色,但是我们喜欢。相形之下,今天城市楼房呆板的棱角和室内单调的白色,显得过于乏味和缺少个性。

幼年时便能把李白的《静夜思》倒背如流,可这20个字幕后的深意,却直到20年后我离了故乡才渐渐悟到。“床前明月光”总牵动最敏感的那根神经,而乡间的四季与风物虽相隔遥遥却立时凸现于我的记忆里。

大弟竟然怕雷声。有雷雨的夜晚,四五岁的他便一下子坐起来,张大惊惧的瞳孔,目不转睛地向外看。他说这雨要再不停可怎么办。一家人都凑过来劝,他才不得不重新躺下,但仍心事重重,久久难以入睡。

小弟终于下了决心,把家里的全部积蓄——三元二角钱——偷走了。在母亲笤帚疙瘩的追问下,他泪流满面,只得讲出钱的去处。我在老屋的墙角先是看到一段钢丝,用手一拉,一下跟出来40多只小刀。这时小弟刚刚成为一个小学生,还只是漫长的求学生活的开始。

老屋地势低洼,丰雨的时令常常用勺子就能舀出井中的水。这成了我们的一桩乐事,井成了水缸,玩起水来方便多了。老屋的泥墙留下了醒目的漏痕,大人的脸上是一团愁苦,这些我们根本未曾留意过。我们自己正陷入了一场全面应用“水武器”的战争,直到一方举手投降为止。

一切清晰如昨,我却在倏忽间近了而立之年,与往昔一样的月光之下,已是妻甜美的睡颜。对这一生,我也早就有了自己的设计。做个好的凡俗人,“闲花淡草不与牡丹争艳,不妨自在从容”。而当初,我曾有过那么多彩色的理想,它们与我们的人生实在是恍若隔世。

小弟曾在近日一封书信中提及他小学时代的那桩“丑闻”。他说自己那时太喜欢小刀儿了,班上的一个同学因为小弟没有小刀而常常嘲笑他。八岁的小弟想:要树立自己的尊严应该从小刀开始。信末他说,其时真傻,少买几只小刀,买几块糖吃,也不枉了母亲那顿惩罚。

大弟则是一个机关中人了。一次闲聊中,不知怎么就讲到了他的胆小,他的“怕听雷声“。他拿出自己新发表的一篇小文给我看:“我只在老屋里害怕雷声,每一阵雷声滚过,我都听得到一种吱吱嘎嘎的呻吟,老屋在发抖。此时真正恐惧的不是我而是老屋,它太老了……”许多人叹服过人弟的早慧,这也是个例证了,他曾有过那么超越年龄的担心。

月亮只有一个,可在我们心上,此时与彼时竟是那样的不同。

忌伞者说

20午前,乡间常见的还是几十个人共爨的大家族,我们这一族也有20多人,就是这样一大群人,却只有一柄伞,而且这柄伞只属祖父一人专用。这柄伞极为奇特,通体竹制,做工相当考究,只是岁月的风雨早已使它现出老态。

祖父日日伞不离手,阴雨天自不待言,它会为祖父辟开一块晴空;万里无云的日子,它是祖父的一根拐杖,尽心搀扶。祖父年岁很大了,身子又弱。看到祖父佝偻的背影,看到祖父拄竹伞的枯瘦的手,我的心上便有一种隐隐的痛楚。

本地的人也很少有用伞的,谁都记得这样几句民谣:“今天攒明天攒,攒来攒去买把伞,一阵犬风撸了杆。”其中自有对不幸者的同情,但更多的还是对“抠门儿”者的幸灾乐祸的嘲笑。这表明乡人的骨子里是推崇及时行乐精神的,在当地买伞也因为这几句民谣成了一种忌讳。

我对伞的印象也一直不佳。我始终以为伞无人用,只在路途短且无风的时候才可一用,否则举着吃力,又仍要遭受淋漓之苦——上半身如在晴日,下半身弄个透湿,同是一个人的身体,待遇却迥然不同,实在有失公平。我有一个偏见:一个有顽强生命力的人不必带伞。每次雨中归来,我总是连衣服也不换,自己的身体就是天然的火炉子,一会儿就可以烘干,换它何用?读初中二年级时,班上最没有男子汉气概的就是洪琛,这是大家公认的。依据是:一、洪琛是全校上千同学中惟一一个戴近视眼镜的,这眼镜使原来就瘦削的他显得弱不禁风;二、我们常到几十里外的一个镇上参加统考,别人(包括女生在内)都是一个人去,又是洪琛,总少不了奶奶陪着;三、洪琛在雨天总带一柄三折的花伞,仿佛从远处就可以嗅到一股浓重的脂粉气。

班上的女生常趁洪琛不备,夺了他的眼镜或花伞跑到操场上,把这战利品炫耀给全校看,这时我们的心中总是一种轻蔑、一种豪迈。连女生也热衷高唱“男孩下雨天从来不带伞”,遇到这阵势,洪琛照例要远远躲开,一个人去享受孤独。

这样的豪迈始终激励着我,直到去年。家里的琐事工作上的枝枝节节弄得我疲惫不堪、焦头烂额,一个骤雨的午后,我从外地归来,依着习惯,我又淋成了一只落汤鸡,可是在我还未来得及用那只火炉子就先晕倒了。医生说都是淋雨造成的,以后千万要注意了。家人的一脸惊悸渐渐遁去,我的床头早已摆了一柄花伞。躺在病榻上,我很是沮丧,也许我真的过了不需带伞的年龄,也许我已缺失了一种生命顽力。

闲来翻看一本摄影集,有一幅题为《荷》的作品一下子震撼了我:荷的叶是各式的花伞,而荷塘竟是整个雨日。过了几天,我到天津去,又见到了这幅叫做《荷》的画面,只是这“荷”阻挡的不是风雨,而是大大的太阳。我随手在笔记本上写了这样一句话:“强者亦不可拒绝遮拦和卫护,这与生命的韧性存否无关。”

那以后,撑伞走在路上的我,内心一片坦然。

乳名

乳名,大抵因为唤起来既简便又亲切,所以成为人群中的普通现象,古今中外无不如此。一个人想到自己的乳名,就能记起一大堆与此相关的旧事,那时他还是三尺之童,那时在他的眼中满世界都还是林林总总的新奇。

本地人是热衷于给小儿起乳名的,并且有个惯例,那就是这乳名需“贱”些、随便些,据说这样这小人儿就好抚养一点儿,前路平坦。因着这样的考虑,新生儿一落地,某个长辈抬眼望到的第一件物什,常常就是这小宝贝的乳名,于是就有了“山墙”、“二蛋”、“晚瓜”……在“随便”的前提下,也有比上述的文雅一点儿的,甚至可能还用到了“借代”这种修辞一以部分代整体,比如“大头”、“壮壮”,让人一听而知此人的显著特征。本人的乳名似乎也属于这个范畴。

村上叫“大眼睛”的,统共有三个。其中一个孩子眼睛大却不好看,鱼一样外突,并且白多黑少,无疑这对他的形象有坏的影响,或许是缺陷,可他的父母偏在这上面作了强调,把本该遮掩的东西摆到桌面上来,这可是不小疏忽;另一孩子眼睛小得奇特,竟也有这样一个乳名,这里面大概包含着一种理想、一种盼望,名副其实的只有我一个,别人唤我乳名时,我总要响脆脆地应答,那时心上是别样的欢喜。

读了中学,走出了故乡,被广泛使用起来的当然是我的学名。对于乳名,虽未淡忘,但它至少像某件玩具一样被暂时搁置在一边,能够想起的次数并不多,到这个时候,我还不曾料想日后乳名会给我带来什么压力。

一群城里的女同学,说没见过玉米、大豆,更想看看“高梁涨红了脸,谷子笑弯了腰”是什么样子,也是,据说有些大都市,甚至已出现父母带孩子去动物园看鸡的情形,因为这些孩子从未见过,但又不是每个动物园都有鸡的,鸡毕竟不是什么稀罕动物。我的那些女同学非要到乡间来见识一回,其中一人坚定地认为每株玉米至少要结七八个棒子,我懒得和她理论,建议她到第一现场亲自看看。这群人还没进村,麻烦就来了。

李二姑正在村口放鸭,她眼尖得很,我们从小山梁上刚转过来,就给她认出,跟着她的高嗓门就开始嚷起来,几次喊出我的乳名。我一下无地自容。还好,因为距离远,加之我这些女同窗正陶醉于乡间奇美的景致,心无旁骛,这一关我还是侥幸蒙混过去了。但此后我对乳名开始多些警惕、陪些小心了。

在带女友回家之前,我上上下下都关照过了,可能出现漏洞的地方都事先打过招呼。虽然乡间的蚊子对女友不太友好,但她的心情还是愉快的,我心里总算踏实了。可就在我们要出发还没出发的空当,家住二十里外的姨表姐碰巧来了,她一张嘴,就涉及我的乳名,弄得我哭笑不得,真个是“一招不利,满盘皆输”。

归途中,女友见我闷闷的,似乎看出了原由。“你的乳名真好,怎么不早告诉我?其实谁的乳名细一想都有些意思。”我那根绷紧的神经这时才松了下来。

再后来,我读到过几句诗:“直到有一天/当我的乳名被唤起时/我好像被什么击中/突然感到一阵眩晕。”今天的我终于知道,击中我的是乡情和亲情,那种眩晕则源自童年,源自一大段至真至纯的追怀。

家园是故乡

/杨新雨

在夏天的丰茂的田野里,你坐在一个地埂上,看着阳光漫染的某一片叶手,你会感到有一些京西在心里静静地滋长,你会感到一种奇妙的激动。

家,是一个很温馨的概念,所有切实的人生幸福大约都可以包容到其中了。那种缥缈的幻想中的幸福,因为缺少凭依,总是空茫而易逝,而幸福的感觉停留于幻想中,也是因为还未曾拥有过真实的幸福吧。家是温暖的,是盛满了爱的。因此许多志士在表示决绝的态度时,便常要说舍弃了家,“匈奴未灭,何以为家?”革命的氛围笼罩一切的年代,曾号召人们要以某种集体为家,比方有“以厂为家”,“以矿为家”,“以部队为家”等提法,教导人们要有一种“大家”的观念,而从各方面贬抑着自我的“小家”,这却也正暗示了“小家”的温馨可爱。家本来就应该是我的,便如爱情只能发生在两个人之间一样,家如果成了所谓“大我”的家,那就又成了集体或社会,那还能算是家吗?

“挈妇将雏鬓有丝”(鲁迅诗),是引领着妻小共走艰辛的漫漫人生之路,全诗虽然是表达着与社会相关的悲愤情怀及其他较复杂的心绪,却不经意地描写出一个感人的家的形态。“别妇抛雏断藕丝”(郭沫若诗),好像是为了表示民族的义愤和气节,而毅然决然地舍弃了日本的妻儿。虽然我不大明白,在当时的情形中,民族的义愤与气节,是不是一定要以抛弃妻儿来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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