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校长负责制是一种民主化的个人负责制。从党和国家颁布的各项教育法规与政策来看,中等以下学校实施的校长负责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一长制,而是相对开放的、具有现代特征的一长制。学校党支部与教职工代表会议在学校管理方面的监督和参与活动对行政领导工作有一定的制约作用。这也促使一批思想水平较高的校长积极建设党政联系会议制度与教代会的参与管理制度,推行校务公开、民主议政、充分授权等管理方式,将协商、指导和服务行为纳入领导行为结构。这对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集思广义,培养员工参与管理的素质都有很大帮助,也体现了行政首长负责制的现代风格。
中小学实施校长负责制呈现的优点
实行校长负责制,主要是为了协调三个关系:一是协调校长与教育行政部门的关系,试图转变当时学校单纯作为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执行机构的状况。通过实行校长负责制来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二是协调校长与党支部的关系,试图转变当时学校名为集体领导,实际无人承担责任,办事效率低下的状况,通过实行校长负责制,明确校长作为学校的责任人,并从法律上赋予相应的权力。三是协调校长与教职工的关系,试图转变当时学校面临人事制度变革的艰巨而被动的状况。赋予校长一定的决策和裁量权,以强化改革推进的力度。与此同时,也提出了党支部的核心作用和监督保证作用,以及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监督作用,从而形成校内的“三驾马车”管理体制。校长负责制的推行,为加快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注入了强劲的动力,使当时中小学教育的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获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同。
中小学校长负责制是依法治校、以德立校的体制保证,在实践中显现了三大优点:一是有利于校长对行政工作的全面负责。由于校长负责制是非领导制,这就避免了过去在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所带来的“两张皮”的弊端,更有利于校长依法治校,管理到位。二是有利于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前提条件就是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特别强调了上级党委的领导和学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这一思想政治的保证作用,更有利于坚持学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三是有利于推进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校长负责制四个配套文件对校长民主决策、党组织贯彻民主集中制以及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倘若加之于校务公开、民主评议等政治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则更有利于民主办学、依法治校。
当前中小学校长负责制暴露的弊端
1985年至今已有多个年头,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考虑到中小学教育改革面临的形式和任务以及教育改革的社会历史背景发生的诸多变化,考虑到21世纪初国际教育改革的趋势和国内教育改革的新要求,我们不难发现:现行的校长负责制存在一些弊病,而这些弊病在一定程度上会对中小学教育改革的深化起到负面作用。主要表现为:目前存在的弊病主要有:学校仍处于外控的管理模式之下,授权不清,权利空架、过分凸现校长地位,漠视学校民主管理的价值,弱化教师、学生、家长在学校效能改进中的作用、学校民主管理机制尚不完善、没有给社区参与学校管理留下空间等等。
(1)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是校长的权力委任者,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管理干涉还是过多,导致学校成为“执行系统”而不是自主的“管理系统”,这种状况尚未从根本上有所改变。从权力体系上看,它应该能很好地发挥上位监督作用,但由于监督成本的限制,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与校长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导致监督无力。另外为了便于领导,事无巨细一概找校长,有的事都要求在校长会议上表态、拍板,校长从无奈到习惯,无意中助长了校长的专制及权力的扩张。随着校长招生权(特别是择校生)、人事权等权限的进一步扩大,很多地方的监督成了一种上级与下级交易的筹码。
(2)权力过分集中,民主监督机制不完善。在推行校长负责制的实践中,有些地方把校长负责制片面理解为校长说了算。许多学校的党支部不知道应该采用何种形式来发挥其“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学校教职工代表会议和工会要么不建立,要么形同虚设,成为一个空招牌,并且学校的管理工作也缺乏学生家长和社区的参与和监督。校党支部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职能虽然与校长负责制一同写入相关的法规文件中,但如果我们放在校长负责制下来考察它们的监督作用,其功能的发挥同样使人担忧,一方面校党支部的权力在校长负责制中根本没有清晰的规定,而校长负责制的相应责任同样也无明确规定,这种权力和责任的不对等,促使校长的权力扩张,导致校党支部功能退化成教职工或党员职工的思想教育工具,其监督作用可想而知。这种现象与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的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精神相悖。另一方面,从法律角度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根本不是学校的权力主体,同时,其成员都必须接受校长领导,所以,这种下位的非权力监督根本不可能发挥作用。
(3)一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社会、校长本人对校长负责制认识的偏差,普遍认为校长说了算,就是校长负责制。原设立的学校办公室,大多学校已演变成了校长办公室,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校长权力的集中、特权的公开化。实际上,在这种校长负责制的框架内,现在的校长其实不须花主要精力对学校教职工负责,只对赋予他权力的人承担责任,就可稳坐校长位置。一个校长是否优秀、称职或不称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本人的实力、能力、潜力、活力、魅力、定力(自我约束力)六方面的综合素质高低,取决于他本人的道德修养、价值取向。说到底就不存在有效的校长权力制衡机制,其弊端显然。权力失去监督,必将产生腐败,校长的权力势必会扩张和滥用,最终酿成“权力的灾难”。因此,我国“普九”期间学校基础建设中所出现的大量“豆腐渣”工程、“校服”回扣问题,等等,与校长权力缺乏监督存在着明显的因果关系。
(4)部分校长事业心不强,安于现状,缺乏进取心。我国传统的学校领导体制是一种外控管理模式。学校只是实现教育政策目标的工具或处于外部监督之下的被动执行系统。受惯性使然,不少校长缺乏决策意识,不能从学校实际出发,确定有自身特色的学校发展理念和模式。校长“管上不管下”。一些中小学校长把主要精力放在与上级主管领导的“公关”上,而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却关注不够,对全校师生负责的意识淡薄。
完善我国中小学校长负责制的思考
在广大中小学将继续追求更卓越的办学效能的今天,作为教育改革和办学效能重要保障的领导体制——现行的校长负责制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深化改革和追求卓越的障碍,这就不得不让我们去思考如何去进一步完善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1)优化内外环境条件。实施校长负责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牵涉到方方面面的因素既有学校组织内部的、也有学校组织外部的,既有教育系统内部的、也有教育系统外部的。因此,要真正落实校长负责制,必须优化内外部环境。对于外部环境,首先是教育行政部门要放权松绑,给予学校和校长办学自主权,从而为学校管理创造宽松的管理环境。其次,完善政策法规条件,使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再次,加强配套改革,整体推进校长负责制至于内部环境,主要是指学校内部的环境,具体涉及教职工思想、领导班子水一平、规章制度建设和校园文化培育等方面。
(2)健全校长管理制度。现代各国在教育行政事业发展过程中都己建立起了一套比较完整的校长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校长任用制度,校长评价制度和校长培训制度。我们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校长负责制,也必须建立和健全包含选一发、评价、培训等三个方面的校长管理制度。因为我们的校长负责制是以校长全面负责为核心,突出和强调校长在学校领导和管理中关键地位,故极有必要从制度上规范对校长的管理。
(3)增强决策意识,从学校实际出发,确定有自身特色的明确的办学理念。我国实施的校长负责制,赋予校长的权力之一就是决策权。然而长期以来,校长习惯于惟书惟上,只是上级制定的各种各样政策与法规的贯彻执行者,而忽视自身决策者的形象。而“校本管理”理念认为,学校不仅是国家政策与方案的实施者,而且是一个可以自己计划、决策和管理的单位。校长是学校的组织、管理者,更是学校的决策、计划者。所以校长应增强决策意识,要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结合学校实际提出自己的办学理念和学校发展蓝图,对学校发展做出有价值的选择,提出近期、中期和远期的“愿景”和优化的目标,在多种可供选择的方案中确定最佳的发展方案。
(4)构建监督制约机制。“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要防止腐败就必须对权力实行监督,因为权力和监督是孪生兄弟。同时,科学的领导体制一般包括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制约机制。因而校长负责制的实践中也应建立起科学的监督制约机制,从而防止校长权力的滥用,实现对校长权力的制衡和监控。一般而言,该机制的构成包括建立监督机构、明确监督主体、健全监督制度、革新监督手段、建设监督文化等方面内容,至于如何构建则是我们要进一步关注和研究的问题。
(5)树立大教育观念,建立学校-家长-社区伙伴关系。
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学校、家庭相互配合。在学校与社会联系越来越密切的今天,家长和社区不仅是教育服务的资助者和接受者,而且应当是共同负责学校事务的伙伴。学校必须对社区更加开放,接受社区的关注、支持和监督。然而我们目前做得还不够,学校管理者把管理学校看做学校内部的事务,社区人士及家长没有必要也没有权力过问学校的事务,学生作为教育的对象,也就更难对学校的事务发表自己的看法了。为此,需要借鉴“校本管理”的做法,吸引和鼓励教师、社区人士、家长及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管理,并使其为学校的发展出谋划策。
(第三节)现代学校管理机制
1.学校管理机制的含义
学校管理机制就是学的群革中各个平市、各种要零年学年管理这珍才华再联系、甘于穹作、略调穆学,丛西零零持本事手胡蜂季耶学摔穹理甲修华作方各一般来讲,管理体制由国家通过法规形式统一规定,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而管理机制则是由各个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起来的,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在某种程度上也体现了学校特色。
2.自主办学的经营机制
学校管理的经营机制是学校管理机制的核心。《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的改革决定》指出:“改革管理体制,在加强宏观管理的同时,坚决实行简政放权,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因此,学校管理的经营机制,主要是指学校的自主经营机制。
具有完善的自主经营机制是完善学校管理机制的基础和前提。自主经营机制与计划经营机制相对。所谓计划经营机制是指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学校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计划与指示经营。招生计划、收费标准、课程计划、教科书、校历等都由上级确定;办学经费,上级按计划拨给;教师职员由上级派任,校长不能自主任用教师。学校处于被动办学状态,学校管理活动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左右牵制,十分僵化。各个学校之间,只在工作安排、工作方法、某些措施以及某些作风略有不同,诸如在严格与否、抓紧与否、关心教师与否、是否重视教学研究与研究水平等方面略有差异,基本上是全国学生读一套教材,千千万万所学校都是一个面孔。为了改变地方政府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管得太多、统得过死的现状,合理调整政府与学校的关系,需要在加强宏观管理的同时,适度扩大公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从根本上讲,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需要将学校的所有权和办学权分离。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代表国家,对学校校地、财产、设备等拥有所有权,学校作为独立的办学实体和法人单位,应具有最大限度的自主办学权,唯其如此,学校才能面向社会自主办学,形成相对独立的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激励的自主经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