晁错
【解题】
晁错(前200?—前154),颍川(今河南禹县)人,西汉著名的政论家。年轻时习法家之学,文帝时为太子家令,有辩才,号称“智囊”,后迁中大夫。景帝即位后,历任内史、御史大夫等职。他多次上书主张重农贵粟,削减诸侯封地,加强中央集权。前154年,吴、楚等七国以“请诛晁错,以清君侧”为借口,发动叛乱。景帝无奈将晁错处死。
本文是晁错给汉文帝的奏书。文帝时大地主、大商人兼并土地,百姓被迫流亡,致使大量的土地得不到耕种,民不得其食,危及封建帝国的安全。针对这一问题,晁错写了这篇奏疏,提出了重农抑商的主张和奖励粮食生产的办法。文帝采纳了他的建议。经过文帝和景帝两朝的推行,汉初的农业有了很大发展,出现了“文景之治”的盛世局面。文章条理明晰,说理透辟。
【原文】
圣王在上,而民不冻饥者,非能耕而食之,织而衣之也,为开其资财之道也。故尧、禹有九年之水,汤有七年之旱,而国无捐瘠者①,以畜积多而备先具也。
今海内为一,土地人民之众,不避禹、汤,加以亡天灾数年之水旱,而畜积未及者,何也?地有遗利,民有余力,生谷之土未尽垦,山泽之利未尽出也,游食之民未尽归农也。民贫则奸邪生,贫生于不足,不足生于不农,不农则不地著②,不地著则离乡轻家,民如鸟兽。虽有高城深池,严法重刑,犹不能禁也。夫寒之于衣,不待轻暖;饥之于食,不待甘旨;饥寒至身,不顾廉耻。人情一日不再食则饥,终岁不制衣则寒。夫腹饥不得食,肤寒不得衣,虽慈母不能保其子,君安能以有其民哉?明主知其然也,故务民于农桑,薄赋敛,广畜积,以实仓廪,备水旱,故民可得而有也。
民者,在上所以牧之,趋利如水走下,四方无择也。夫珠玉金银,饥不可食,寒不可衣,然而众贵之者,以上用之故也。其为物轻微易藏,在于把握,可以周海内而亡饥寒之患,此令臣轻背其主,而民易去其乡,盗贼有所劝,亡逃者得轻资也。粟米布帛,生于地,长于时,聚于力,非可一日成也。数石之重,中人弗胜,不为奸邪所利,一日弗得而饥寒至。是故,明君贵五谷而贱金玉。
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亩,百亩之收,不过百石。春耕,夏耘,秋获,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给徭役。春不得避风尘,夏不得避暑热,秋不得避阴雨,冬不得避寒冻,四时之间,无日休息。又私自送往迎来,吊死问疾,养孤长幼在其中。勤苦如此,尚复被水旱之灾,急政④暴虐,赋敛不时,朝令而暮改。当其,有者半贾而卖,亡者取倍称之息⑤,于是有卖田宅、鬻子孙⑥以偿债者矣。而商贾大者积贮倍息,小者坐列贩卖,操其奇赢⑦,日游都市,乘上之急,所卖必倍。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蚕织,衣必文采,食必粱肉,亡农夫之苦,有阡陌之得。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过吏势,以利相倾;千里游敖,冠盖相望,乘坚策肥,履丝曳缟。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农人所以流亡者也。今法律贱商人⑧,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故俗之所贵,主之所贱也;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也。上下相反,好恶乖迕,而欲国富法立,不可得也。
方今之务,莫若使民务农而已矣。欲民务农,在于贵粟;贵粟之道,在于使民以粟为赏罚。今募天下入粟县官⑨,得以拜爵,得以除罪。如此,富人有爵,农民有钱,粟有所渫⑩。夫能入粟以受爵,皆有余者也。取于有余,以供上用,则贫民之赋可损,所谓损有余补不足,令出而民利者也。顺于民心,所补者三:一曰主用足;二曰民赋少;三曰劝农功。今令:“民有车骑马一匹者B11,复卒三人。”车骑者,天下武备也,故为复卒。神农之教曰:“有石城十仞B12,汤池百步,带甲百万,而亡粟,弗能守也。”以是观之,粟者,王者大用,政之本务。令民入粟受爵,至五大夫以上B13,乃复一人耳,此其与骑马之功,相去远矣。爵者,上之所擅,出于口而无穷;栗者,民之所种,生于地而不乏。夫得高爵与免罪,人之所甚欲也。使天下人入粟于边,以受爵免罪,不过三岁,塞下之粟必多矣。
【注释】
①捐:抛弃。瘠:瘦弱。
②地著:在某地定居,此指编入户籍定居于某地。著,附着。
③石:计量单位,汉制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
④政:同“征”。
⑤倍称之息:指借一还二。称,此指本利相等。
⑥鬻:卖。
⑦奇赢:利润。奇,指余物。赢,余利。
⑧法律贱商人:据《汉书·食货志》载,汉初规定商入“不得衣丝乘车,重税租以困辱之”。惠帝时,对商人的限制曾有所放松,但仍限制商人的子弟做官。后来对商人的禁令名存实亡。
⑨县官:汉朝人对朝廷、官府的称呼。
⑩渫:散出。
B11车骑马:指装备齐全有战车和鞍辔的马。
B12仞:长度单位,八尺为一仞。
B13五大夫:爵位名,汉承秦制,设爵位二十级,五大夫为第九级爵位。
【译文】
圣明的君王在位的时候,百姓不至于挨饿受冻,这并不是因为君王能亲自种出粮食给他们吃,织出布给他们穿,而是因为他给人民开辟了获取财富的途径。所以,尽管尧、禹的时候有过九年的水灾,商汤时也有过七年的旱灾,但那时却没有弃家讨生、面黄肌瘦的人,这就是因为积蓄的粮食多,早做好了准备啊。
现在全国统一,土地广大,人口众多,不亚于汤、禹的时代,又没有连年的水旱灾害,然而积蓄却比不上汤禹之时,为什么呢?就是因为土地还有潜力,老百姓还有余力,能生长庄稼的土地还没完全开垦,山林湖泽的资源还没完全开发出来,游手好闲的人还没全部回乡耕种。百姓穷了就会去做邪恶的事。贫穷产生于物资不充足,不充足是由于不耕种,不耕种就不能定居于一个地方,不能定居在一个地方就会轻易地离开家乡。百姓像鸟兽一样,即使有高大的城墙,深深的护城河,严厉的法令,残酷的刑罚,也不能禁止他们出走。人冷了不会等到有了轻暖的衣服才去穿,饥饿了也不会等着有了美味才去吃,人在饥寒交迫时也就不顾什么廉耻了。人的情况是,一天吃不上两顿饭就要挨饿,整年不做衣服就要受冻。肚子饿了没有饭吃,身上冷了得不到衣穿,即使是慈母也不能留住他的儿女,国君又怎能保有他的百姓呢?英明的君主懂得这个道理,所以让老百姓耕种生产,采桑养蚕,减轻他们的赋税,积蓄粮食,充实仓库,以防备水旱灾年,因此也就能拥有百姓了。
当老百姓的,在于帝王用什么方法来管理他们,他们追逐利益就像水要往低处流一样,不管什么东西南北。珍珠、宝玉、黄金、白银这些东西,饿了不能当饭吃,冷了不能当衣穿,可是人们还是看重它们,这是因为皇上看重它们的缘故啊。珠玉金银这些物品,分量轻,容易收藏,拿在手中走遍全国也不会挨饿。这就会使臣子轻易地背弃他的君主,使百姓随便离开他的家乡,使得盗贼受到鼓励,使得犯法逃亡的人有了轻便好带的财物。粟米和布帛,从地里生长出来,在一定的季节里长成,收获储藏也需要一定的人力,不是短时间里可以办到的。几石重的粮食,一般人挑不动它,坏人不会贪图它的。但是这些东西,只要一天缺少了就要挨饿受冻。因此,英明的君主贵重五谷而轻视金玉。
如今农夫一个五口之家,家里能劳动的不少于二人,能够耕种的土地不超过一百亩,一百亩的收成不会超过一百石。他们春天耕种,夏天锄草,秋天收获,冬天储藏;还要砍柴,修理官府的房屋,应付各种官差。春天不能躲避风尘,夏天不能躲避暑热,秋天不能躲避阴雨,冬天不能躲避寒冻,一年四季中没有一天休息。亲戚朋友间要交际往来,吊唁死者,探望病人,扶养孤老,养育幼儿,所有的费用都包括在这当中。农民们辛苦到这种地步,还要遭受水旱灾害,官府又急征暴敛,收税不按季节,早晨发出的命令,晚上就改变了,使农民苦上加苦。交赋税的时候,有粮食的农夫按半价卖掉粮食来交税;没有粮食的农夫就得出加倍的利息借债交纳。这样就出现了卖地卖屋、卖儿卖女来还债的人了。而那些商人们,大的就囤积粮食,追求加倍的利息;小的开店贩卖,投机取巧,每天都在集市上转来转去,利用朝廷急需物资的机会,便成倍地抬高价格。所以商人家里男的不必耕地锄田,女的不必养蚕织布,穿的必定是绫罗绸缎,吃的是上等白米和鱼肉。他们没有农夫的辛苦,却坐享田地的收获。凭借着雄厚的财富,与王侯结交,势力超过官吏。他们利用钱财互相倾轧。他们游玩各地,车乘络绎不绝。他们乘着坚固的车子,赶着肥壮的马,穿着丝靴,披着绸袍。这就是商人并吞农民,农民流亡在外的原因。当今法律上虽然轻视商人,但商人实际上已经富贵了;法律上重视农民,农民实际上已经贫贱了。因此,俗人所看重的,正是国君所轻贱的商人;官吏所鄙视的,正是法律所尊重的农民。上下相反,尊重的和轻贱的颠倒,却想要使国家富强,法制生效,是办不到的。
当前的事情,再没有比引导人民务农更重要的了。要想使老百姓务农,关键在于重视粮食;重视的办法,在于让老百姓用粮食作为受赏或免罚的手段。现在应号召全国的老百姓给朝廷上交粮食,交粮可以得到封爵,也能用来赎罪。这样,富人可以得到爵位,农民可以得到钱财,粮食就能得以流通。能交纳粮食得到爵位的,都是粮多的富人。从富人那里取得粮食,以供应政府需要,那么贫苦农民所担负的赋税就可以减少,这就是所谓减少有余的补不足的,法令一颁布老百姓就能得到实利。它符合百姓的心愿,有三种好处:一是国君的财政费用充足,二是百姓的赋税减少,三是鼓励从事农业生产。按照现行的法令:“老百姓出驾战车的马一匹,就可以免除他家三个人的兵役。”因为驾战车的马是国家战备所必需的,所以给他免除兵役。神农氏的书上说:“即使有七八丈高的石头城墙,百步宽的沸水护城河,百万全副武装的兵士,可是如果没有粮食,那也是守不住的。”这样看来,粮食是帝王最重要物资,是治理国家的根本。让老百姓纳粮买爵,封到第九级的五大夫以上,才免除一人的兵役,这同出战马相比好处差得太远了。爵位,是皇帝专有的,只要皇帝开口封就无穷无尽;粮食,是老百姓种出来的,从地里长出而不会缺乏。得高爵和赎罪,是人们十分向往的事情。如果允许全国的人献粮给边境,并以此来换取爵位或赎罪,那么过不了三年,边境的粮食就一定很充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