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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第三辑:恬淡安然幸福来

人生是一场漫无目的的旅行:从温暖的故乡,到举世陌然的异乡,从看似热闹的他乡,到物是人非的故乡。心灵在时光流转中,落下厚厚的茧,岁月老去,我们便在这茧中,品读沧桑人世和华彩人生。豁达安宁和恬静淡定,那是孕育幸福的温床。

是哀婉给女人签下美丽的注脚吧。哀婉的女人,是这个世界别样的风景。她们遭受不幸的人生际遇,化悲伤为契机,破茧成蝶,在一代女人中独树一帜。

哀婉给美丽签注

小时候,住在村东头的麻嫂是四方闻名的“懒婆娘”。她成了远远近近的乡民教育自己儿女的活教材。人们对未成年的女儿说:“从小就要学勤快点,可别像麻嫂那样,害了三代人。”大人对自己的儿子耳提面命:“可要学好,否则,长大了,就只能娶麻嫂那样的女人,那是要苦一辈子的!”

就这样,麻嫂成了姑娘家的反面典型,小伙们的警示牌。

生活是一出最具悬念的戏剧。麻嫂从不愿烧火做饭,不会拿针缝补,更不懂荷锄耕种,出人意料是,在丈夫客死他乡工地之后,一切全变了。洗衣做饭,栽禾种菜,带孩子,选种子,打农药,里里外外一把好手。村里人,在麻嫂男人去世之后,都替她捏了一把冷汗,怕她不会打理生活寻了短见,姑叔一帮人暗地里,都筹划好了怎么去帮她的。

等我离开村庄,村人教训孩子,还是拿麻嫂说事,只不过是换了一种口吻。对男孩说:“要学好,长大后才能娶到麻嫂那样的好老婆,幸福一辈子。”对女孩说:“从小要像麻嫂那样学勤快点,否则,得害了人家三代人!”

同样是女人,同是一个人,反差怎么就会这么大呢?

1963年,美国总统肯尼迪遇刺身亡。作为美国“国母”的总统夫人杰奎琳·甘乃迪,哀泪双垂,神伤心碎。

风雨过后艳阳天。伤事之后,她走出至亲逝去的阴影,投入到变幻的社会,在时尚、文化和生活价值领域,成了一个风靡全球的偶像人物。她随时准备更新自己,要求明天的我,必定要和今天不一样,丰富的人生韵律,契合了当时求新求变的时代节拍。上世纪60年代,美国社会是年轻人集体反叛的时代。而年轻人公认的代表,正是的杰奎琳·甘乃迪。

如果不是遭遇丧夫之痛,如果不是进入了人生的黑洞,她永远只是总统夫人,就无法用自己的美妙的声音,驱逐人生的黑暗,将自己美丽的形象,镌刻在历史的尘页里。

奥黛丽·赫本,形象清丽,秀外慧中,被世人公认为好莱坞第一个“知性”女明星。她主演的《罗马假日》,已然是荧幕上的经典。她其实是一个很内向的女人,天生害羞,即使名满天下,也少有公开活动。她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营造家庭温馨氛围上去,即便这样,仍然经历了数次婚变。这个在荧幕上不断提升了女性“知性”形象的大明星,终于疲累于婚恋,而进入人生衰境,成了哀婉女人。她演完《窈窕淑女》之后,激流勇退,从演艺界抽身而退,专门从事慈善事业。

1988年,奥黛丽·赫本出任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大使,把慈善之光,普照在儿童世界,让世人感受到,她美丽背后的温良与博爱。从荧幕到现实,她将“知性”演绎到底,成了20世纪后半叶,“知性”女人的代表。

女人,平凡如麻嫂,抑或高贵如“国母”,哪怕她的品性惹人非议,哪怕她在别人的光影下黯淡,一旦迎头撞上哀婉,刹那间,就美丽动人了。是哀婉给女人签下美丽的注脚吧。哀婉的女人,是这个世界别样的风景。她们遭受不幸的人生际遇,化悲伤为契机,破茧成蝶,在一代女人中独树一帜。

百色人等,千样女人,如果她们在经历离异甚至丧夫等人生哀婉之后,积蓄在身体深处的母性力量,会让她绝地反扑,成就世间最独特的丽人风景。

是岁月让我们着上了如此悲哀之色了吧。少年梦想,哪怕异想天开到严重地不切实际,抑或,卑微到落入尘埃里寻不见,其实,都不轻贱,都是值得尊重的。少年梦想都不贱,呵护它,尊重它,是最佳的选择。

年少梦想都不贱

1992年夏,河北省南和县农村,8岁的男孩,与母亲一道下地干农活。夏天的风是那么奢侈,一点一点地从远方吹来,难解少年的热与渴。

少年直起身来,望着远方的高高低低的绿树和起起伏伏的麦浪,突然来了灵感,有了一种不得不抒发的情致与心绪。是的,这个想法,自从看完电影《少林寺》之后,就在他心里秘密珍藏着,藏掖了许久。现在,他很想告诉妈妈,让妈妈与他一起来分享。

少年对着正在劳作的妈妈说:“妈,我想去少林寺学武,然后去拍电影!”妈妈停下手中的活计,微微一笑,和悦地说:“好事啊!妈支持你!”少年裂开大嘴,呵呵地笑了,然后,更加卖力地帮母亲干农活。

之后3年,少年远赴河南,拜释延宏师傅为师,学习各种拳术,并得到了师傅“悟性不错”的称赞。

时光如白驹过隙,一晃过去多年。当年那个在农田里与母亲一起劳作的少年,已成长为青年。那个非凡的梦想,在他不断的努力,以及命运的眷顾之下,终于实现了。他那个好似经过28层过滤的纯净形象,那个“傻根”,在影视人物中,独树一帜。

这个少年就是在《天下无贼》、《盲井》、《士兵突击》和《集结号》等影视剧中有出色表演的青年演员——王宝强。

成名后,王宝强有一次陪妈妈在地里干活,想起8岁那年,告诉妈妈自己的梦想,感到十分庆幸。庆幸自己有一个这么好的妈妈,宽容,理解,并一直默默地支持自己。如果当时,妈妈说:“儿子,你要知道我们是个农民,农民怎么可能去演电影呢?”如果妈妈一直反对自己异想天开……人生,就会是另外一番景象了。

这让我想起另外一个人来。他叫王凌云,是我一文友的儿子,从小喜欢把玩家里的电器,拆拆装装,十分着迷。问他长大后想干什么,他说:“我当一个修理工。”我那文友,当时已是功成名就的作家了,如果儿子成人之后,是一个开修理铺的,那他这张名人脸往哪搁呢?所以,从那时起,就打压他这个卑贱的梦想,直到儿子成了一家大型公司的办公室文员,才心安理得,笑容满面。

然而,公司倒闭之后,王凌云走投无路,还是在自己社区门口开了一间电器修理铺,干得乐呵呵的。有一次,王凌云对我说:“陈叔,我开这个铺,比干那无聊的秘书,强多了。”梦想实现之后,他笑了,是由衷的,是源自内心的开心。

《英国天才秀》2007年度总冠军保罗·珀兹那平凡而又非凡的事迹,流传到我国之后,“梦想”一词开始如烈焰一般,灼痛我们的心。是的,我们很久没有理会自己的梦想了,既使不期而遇,面对孩童或不着边际或低微如尘的梦想,我们也开始嗤之以鼻了,统统以低贱来概括。

是岁月让我们着上了如此悲哀之色了吧。少年梦想,哪怕异想天开到严重地不切实际,抑或,卑微到落入尘埃里寻不见,其实,都不轻贱,都是值得尊重的。少年梦想都不贱,呵护它,尊重它,是最佳的选择。

每一个梦想,都会在岁月长河中,如珍珠一般,闪闪亮,金灿灿。

烦恼的时候就去看看云!云在何方?当然是在天上。抬望眼,他看到蓝天白云,看得人心旷神怡,烦恼顿消,看得人豁达开朗,幸福悠远。

幸福就在抬头间

有一个朋友,半夜里给我打来电话,哭哭啼啼,良久说不出一个完整的句子来。原来,男友正和她闹分手,她感到天塌地陷,没法活了。劝了大半夜,她才勉强去就寝。

谁知,第二天我一到办公室,她又给我打电话,劈头盖脸给我来了这么一句:“我要死了,这是我在世上的最后一个电话。现在,我在我们办公大楼的顶层,过一下,就跳楼!我要让那个负心汉,后悔一辈子!”

老天,她居然要走这么一条路,自绝于人世?不可思议!

我赶紧报警,当我赶到时,朋友办公楼下,已围满了人。警察早把她男友叫来了,并在楼下设置气垫。

现场气氛,紧张万分,生怕一个闪失,让如花的生命,垂直陨落。然而,就在大家焦急的等待中,朋友竟然若无其事,自己从天台上走下来了。

她对我说:“抬头间,我看到一片湛蓝的天,刹那间,感觉自己不再处于不幸的漩涡中,而是天底下幸福的人。”

幸福,就在抬头间?

我想起一个奇妙的统计结果:据调查,城市居民的幸福指数,要比农村人的要低得多。按理说不应该呀,论生活条件,可支配收入等等,农村人都是无以堪比城里人的。那么,城里人的幸福指数怎么会更低呢?

据此,多数人的结论是,金钱与幸福成反比。

见证了朋友由不幸而幸的转化,我觉得幸福与金钱未必成比例。幸福是一种心理上的平和与安宁,是源于内心的一种感觉。同样是生活,城里人与农村人,都将面对“人生不如意常八九”的尴尬与困惑,而城市逼仄的天空,压得人喘不过气来,无形中,在心里把“不如意”放大。而农村人,奔走在大地上,抬望眼,高远的天空让心灵辽阔起来,让“不如意”渺小到忽略不计的程度。一个人,在蓝天之下,是容易接近剩下的人生那“如意的一二”的。

有一个朋友,自小在农村生活,居城后,一直秉承在故乡悟得的人生妙法:烦恼的时候就去看看云!云在何方?当然是在天上。抬望眼,他看到蓝天白云,看得人心旷神怡,烦恼顿消,看得人豁达开朗,幸福悠远。

我们的住房越来越大,而心胸却越来越狭小;我们的城市越来越大,而天空被分割得越来越碎小。幸福,也就被我们瓜分得越来越渺小,然后,丢进一方小小的不知名的角落,久觅而不得。

幸福,在我们无尽的追求中,渐行渐远离。

感觉不幸,你就抬眼望,看到了湛蓝的天吗?——那里是上帝赐予我们最珍贵的馈赠:幸福。

幸福是什么?幸福在哪里?答案并不那么重要,追问更无任何意义,因为,幸福就在你身边。

幸福,经不起追问

她是我早年的邻居,显著的特点是嗓门奇大,说起话来,破锣似的,吼得整个单元楼都不得安宁。最常听到的一句是:“跟着你,我幸福过吗?”显然,她是在追问自己的丈夫。

经她这么一问,他就受不了。这是催他离家的号角,不由地,怒气冲冲,摔门而去。下楼时,他虽行动迟缓,但透露出内心急切离家的渴望。每次他逃也似地出门,那鼻梁上架的高度近视眼镜,总也掩饰不住眼神的无力和呆滞。

她的丈夫,文文弱弱的书生样,像是刚从《聊斋》里走出来似的,而她,不是他的狐仙。一次次,她“破锣”鸣响,追问迭起,他便要气恼,便要自卑,把头低下去,直低到尘埃里。

有一次,我和他相遇楼下花园的凉椅上。他呆呆地看树兜下的蚂蚁搬家,一枝烟,缩短了我们之间的距离,云淡风轻地聊开了。谈到女人和家庭,他话里透着无尽的苍凉和伤感:“我最烦她问我幸福不幸福的事!她这么一问,仅有的一点点幸福,也全被她问跑了!”

此语迅速勾起了我的同感。是啊,天下女人,都喜欢追问自己的男人:“跟着你,我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累!我幸福过嘛我?”是否女人都想通过自己的男人作为介质,以拥有通导幸福的电能?可是,男人会是这种神奇的介质吗?

幸福,能从追问中得来吗?

幸福是乌鸦嘴里的肉,你吃着,就幸福,若硬要追问:“幸福在哪里?”那么幸福就无情地掉落下去,无从寻找。

后来,我搬离了那里,很久地没有他们的消息。再见他们夫妇俩,她不再操起破锣似的嗓子问老公幸福在哪里,只是笑,甜甜地微笑。和他拉家常,他的话都能挤出幸福之水来。临别,她一手牵着儿子,一手挽着他,说说笑笑,极幸福的一家三口。

这让我想起一则小故事。

古时候,兄弟三人,很小就去找幸福,他们分三路,各自踏上寻福之旅。一路上,老大见一棵树、一把草、一个人、一条河、一座山、一栋屋、一口井……都要问一问:“幸福在你这儿吗?”老二在旅途中,也遇见了一棵树、一把草、一个人、一条河、一座山、一栋屋、一口井……所经之处,都要对着它们追问:“你看,我幸福吗?我找到了幸福吗?”只有老三,见树酣享荫凉,见人畅快交谈,遇河涉水而过,逢山攀援而走,至屋歇脚过夜,临井汲水而饮……

老之将至,兄弟三人再度相逢,老大老二忙不迭地后悔:“走了那么多路,遇见那么多人,我就是没有找到幸福!幸福到底在哪里呢?我怎么就不幸福呢?”

而老小,只是笑笑,什么也不说。其实,幸福已在他心间留驻。

幸福是什么?幸福在哪里?答案并不那么重要,追问更无任何意义,因为,幸福就在你身边。

世上最幸福的人,都不追问“我是否幸福”,更不询问“幸福在哪里”。

幸福,在若有若无间,经不起我们,哪怕是轻轻地,问。

台湾唱歌家苏芮有首歌唱得道——“没有风雨躲得过”。乘车穿过风雨之后,我终于明白躲不过的风雨总有机会穿得过,不管自然的风雨,还是人生的凄风苦雨!是的,人生多少凄风苦雨,总能穿得过去。

凄风苦雨穿得过

进入梅雨季,暴雨空前地多了起来,绵长而透着劲道。心,随雨阴着,加逢家事不济,便着染墨黑之色。绝望,如风雨中的枯叶,片片飘零,落地无声,而心却是碎裂般地疼。出去走走,也许,是唯一的优质选择。

一年多,没有跨出省界,而今,出走江苏,那一个个鲜活在各大媒体经济新闻中的地理名词,我就要置身其中了。

在南昌,豪雨如注,街上行人慌乱地奔跑,都想躲过雨的浸淋。人影乱,大家的心,也跟着乱如麻,这从各种车辆急促的喇叭声和惊心刺耳的刹车声,灵动地反应出来。

省气象局的预报,着实让我有些灰心,赣东北全境有雨。也就是说,从南昌到南京的路上,江西全境都下着雨。雨,宿命般地缠着,任怎么摆脱也无济于事。这像极了当下的心情:原本以为坐上火车,什么不快,都可以一刀两断。其实不然,各种恶劣因子,阴魂一般缠上原本就相当不良的情绪,使之坏得更地道,坏得更让我难堪一击。

车过进贤,雨下得更得意了。适时收到居住于此的一好友的真诚问候,心情莫名地涂抹上一丝亮色,再看雨,它跳跃的姿势是调皮的,它沙沙的声响极具韵律美,甚至它的朦胧,它的潮湿,都带有形而上的唯美印迹。

才知道,雨色,无非是心之原色的显示板罢。心明,天阴亦晴空万里;心暗,天晴也风雨如晦。

在东乡与余江之间,火车越晃越慢,最后索性就停下了。车厢广播里说:“因风雨太大,现在车辆临时停车。”这种遭遇,我真是头一次——火车居然会因风雨而停滞不前。

转念一想,也不觉稀奇。在大自然面前,人类是渺小的,人类用智慧造出来的钢铁巨龙,难免不渺小。在新疆,沙尘暴突起,火车还被掀翻过呢。风雨中,我们停下来又算什么呢,至少不会有倾覆之虞吧。

火车再次开启,我头沉沉,心亦沉沉,爬上铺位,沉沉地睡去。

醒来时,我看见西天火红的晚霞,一大片,一大片,像故乡旺火的灶膛。我惊呆了,雨呢?那脾性顽劣,毫无顾忌的夏雨,到哪去了呢?——行驶数小时,火车终于穿过了风雨。

目之所及,尽是火烧云,我像孩子似的,饱览这一天象奇观。在城市,云彩被高楼划得七零八落,而火车行进在赣东北平原,了无遮拦,一眼望到天。变幻着的火烧云,每一次变化,都挤得云彩,幻化出各种小花小草小猫小狗的模样,以及一些见所未见的奇形怪状。天光云影,一丝一丝,透着红亮,透着阳光,照彻我灰暗的心空。打开窗,呼吸到新鲜的田园之气,情不自禁地要陶醉过去。

我问对面铺的陌生旅客:“现在到哪儿了?”

他说:“万年。”

“万年晴朗。”多好的词,想想都觉着美,美得人心醉。

台湾唱歌家苏芮有首歌唱得道——“没有风雨躲得过”。乘车穿过风雨之后,我终于明白躲不过的风雨总有机会穿得过,不管自然的风雨,还是人生的凄风苦雨!

是的,人生多少凄风苦雨,总能穿得过去。

人活着为了什么?——拖延死的到来!活着有什么意义?——期待爱的降临!

活着的意义

他是一位作家。敏感,细腻,是他情感世界里最活跃的因子,婚后5年,妻子突然逃离,让这些活跃因子失去了方向。

他的情绪,如春末夏初的天,乌云长久地笼罩着。

人在情绪极度低落的时候,问的问题都会让人感到恐怖,这不,他的两大人生疑问,让不少朋友替他紧张起来。——“人活着为了什么?活着有什么意义?”

只要是认真活着,人,难免不会问起一些终极疑问。迈过而立之年,他的生活空间陡然间阴云密布,直接原因是妻子因怀孕而与他长期分居。没有过多赘语,也没有什么解释,她弃条件尚好的新家而去,一个人跑去住在简陋的娘家。

知晓内幕的他的朋友,第一反应就是:世上怎么有如此忘情的女人,天下怎会有这般无理的岳母?

而深陷其中的他,情绪没有这般锐利,自然对谁也恨不起来,只是感觉生活像一锅稀粥,汤汤水水,捞不出一点内容来。天天烦闷着,心情像被顽皮孩子弄乱的一团毛线,怎么理也理不顺。但他倾向于一个好友的观点,觉得自己是一个没有能耐的男人,连老婆都搞不定,后院老是处在风雨飘摇之中,什么事都没心事去做。

世上有些问题,永远也得不出一加一等于二式的明确答案。他就在这迷乱中,心里起了疑问:“人活着为了什么?活着有什么意义?”

不少朋友从这两句话里读出了他的悲观和厌世,纷纷来劝导,如人生良师一般,口吐莲花,微言大义。当然,朋友劝得最多的是:生比死好!古话都说“好死不如赖活着”嘛!他们只是劝着,然而,真正要回答这两大问题,却是欲言又止。这的确不是一个好回答的问题,而且,只要生活得不怎么沉郁,情绪不至于灰暗到黑云压城低,没有谁会对这两个问题感兴趣。

他的一位编辑朋友,在给他的短信中说:毕淑敏老师曾写过一篇文章,说在北大演讲,回答学生的提问,其中有一个就是“人生有什么意义?”毕老师的回答是“人生没有意义”,但转而,她又补充道:“活着,就是要给人生设定一个意义!”

这是第一个正面回答他问题的朋友,尽管是借名人现有的答案,尽管只答了一半。

很多朋友劝过他之后,也会诙谐地反问他,你对这两大人生疑问有自己的答案吗?是的,他有自己的答案。

人活着为了什么?等待死亡!活着有什么意义?没有意义!

探明他的答案,朋友们更是惊疑,你这两个答案,也太灰暗了吧?这比仅仅知道他的疑问,更让爱他关心他的人揪心般地疼。好像他马上就要学海子在山海关诗意地死去。那些时候,他经常接到朋友们的电话,大都王顾左右而言他,无非劝他不要自寻绝路,毕竟远方还有很多朋友关注着,而且还有很多读者在期待读新作呢。除了感动之外,他一切照旧,情绪依然不稳定,暗无天日似的,像霉味深重的久未开启的地窖。

直到有一天,一位陌生的读者朋友,给他发电子邮件,内容才短短的两句:其实世上哪有什么最昂贵的死法,最珍贵的是活着,活在爱中,就是幸福的。先得活着,爱才能有所附丽!(摘自你的大作《最珍贵的是活着》)

他蓦地惊醒了。曾经谆谆教导别人的话,被别人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方式奉还了。的确,医不自治,但陌生朋友的这番良苦用心,给他打了一剂清醒剂。

他的问题,出现在爱上,归根结底,要从爱的层面来破解。妻子的彻底疏离,是因为无心的堵气?无爱的绝望?还是因为别的?最真实的答案,需要时间来检索。

他曾知道,爱她有多么的长久与深沉,是否,她也曾知道爱他有多深?因为疏远太久,换了天地,眼下一切,似乎都有些模糊了。这些,不打紧,也许,明天会好起来吧。

由此,他为自己的人生疑问给出了一个新的答案:

人活着为了什么?——拖延死的到来!活着有什么意义?——期待爱的降临!

当每一个人,都拥有自己的空间,哪怕是相对独立,我们这个社会就算富足;而每一个人能够自觉给他人一个独立的空间,哪怕是相对独立,那么,我们这个社会就是文明。文明,比富足,更具有人生的厚重感和生命的质感,更让人向往和迷恋。

尊重

1

当年,父亲对我说:“只要你能考上中学,我就让你一个住一间。”我反问道:“哪有?”父亲坚定地说:“我们做新房。”

从挖地基,到卸砖瓦石块,从拉水泥石灰,到砍树做檩椽梁檐……父亲事事亲躬,整整2年,新房才落成。为了给我安排一个单独的房间,父亲花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

我去镇里念初中的时候,还住在老屋子里,当我回来,一家人,已在新房里等我。

推开西前屋,里面摆着一张大床,一张书桌,明净的玻璃窗透着极亮的光。我在床上翻滚起来,心想,这儿,就是我的独立王国。

自从有了属于我的房间,父亲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最明显的就是,他不再动手打我了,甚至大声喝斥也很少。他想在院子里栽果树,还问我:“是栽枣树呢,还是柿子树?”我说:“就枣树吧!”

于是,我家的院落,春来,枣花片片落,秋后,枣粒累累挂。

2

近日,读关于西南联大的史料,有一个细节,让我感动了许久。

西南联大,是由当时北京的北大、清华和天津的南开三校南迁合并而成的。他们南迁至湖南,抗日名将张治中,配给校舍,拨付资金,极力挽留他们在湘地办学。但是,没有任何办法,他们要继续南下。临走时,张将军亲自送行,见一个步行团的师生那么苦,就嘱属下,给他们每人配发一套军装。为了师生的安全,张治中将军还让黄师岳率团护送。

在经贵州去昆明的路上,非常之难,“天无三日晴,地无三里平,人无三文银”。师生毕竟不是兵,组织纪律性差多了,走着走着,队伍就越拉越长。

贵州山区,很多“之”字形山路,如果从小道直上直下,便近了许多,能省不少时间,学生们大都跟着战士抄近路走。偏偏有一个着长衫的老教授,有大路绝不走小路,逢弯必拐。战士不高兴了,准备驾着他,抄小路。黄团长严厉训斥着有这种想法的战士,指示他们,必须顺着老爷子的脾气来,跟在老教授后面,护着他。

一路走,一路等,他们终于安全抵达昆明。

3

香港中环,是跨国公司亚洲总部汇聚之地,这里寸土寸金,极其珍贵。香港汇丰银行总行大厦,一直以来,就是这儿的标志性建筑。这座大厦高80层,底部全部架空,只用钢墙柱支撑,下面完全开放,行人可任意穿行。

这一设计,实在是浪费惊人啊!如果他们把底座全部利用起来,开发成商铺出售或出租,那将是多大的收益啊!然而,自建成以来,这儿一直就是公共用地,供行人走路。

每逢休息日,这儿就云集一大批菲佣,他们自带草席或塑料布,席地而坐,有人打牌,有人唱歌,有人看书写字,更多的聚在一起聊天。这里,成了他们免费的娱乐总会。

菲佣的疯狂“占领”,确实与这个国际大都市的繁华中心极不协调,不少人建议请他们撤出此地,另觅他处。但是,这些城市底层的外来者,到哪儿能找到免费的去处呢?

最终,这些来自菲律宾的佣工,依然故我的在这处免费的天堂,舒展自己的身心。

4

去柜台或ATM机上取钱,或者在POS机上刷卡,在输入密码的时候,旁人都会主动退到一边,或将头偏向他处。这已然是大都数人的自觉行为了。

尊重,就是给他人一个单独的空间。从我的父亲,到张治中将军;从黄师岳团长到香港汇丰银行总行的领导,无不在践行这一点。

当每一个人,都拥有自己的空间,哪怕是相对独立,我们这个社会就算富足;而每一个人能够自觉给他人一个独立的空间,哪怕是相对独立,那么,我们这个社会就是文明。

文明,比富足,更具有人生的厚重感和生命的质感,更让人向往和迷恋。

发呆,生命在无意义地浪费;发呆,亦是生命极珍贵的休整。所以说:不为无益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

七年一闲田

无言之时,朋友关切地问:“在想什么呢?那么深沉。”

我摇摇头,仍是无言。

我能做什么?有什么值得深沉呢?无非是发呆罢了。

这世上,没有什么比发呆更无益的事了。如果说,发呆是一种病,那么它的传染速度,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因为,几乎每时每刻,我们都有可能在发呆。此刻的忙碌,也许下一刻,就要发呆了。

发呆是这么一种状况,眼睛盯着一样东西看,却是什么也没看见;耳朵在听风吹鸟鸣,却是什么也没听到;心里,什么都想,却又什么也没想……

发呆,生命在无意义地浪费;发呆,亦是生命极珍贵的休整。

所以说:不为无益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

春种一粒种,秋收万顷田。

庄户人家,于风调雨顺的年景,喜笑颜开地忙碌着;于穷山恶水的境地,愁眉苦脸地忙乎着。“良农不为水旱不耕”,良农亦于不为田肥地沃而乱耕。

1988年,我在乡中学读初二。一个周末,回到家里,路过自家的承包田,看到田里兀自长满了笔杆草,绿油油的,煞是荒疏。周围的水田,水稻迎风笑,与我家的,形成鲜明对比。

回到家里,我问父亲:“我们家的水田,为什么不种水稻呢?”

父亲乐了,说:“七年一闲田啊!我们家的水田忙忙碌碌,累了7年,也该歇一歇了。”

田也会累的,给点时间,让它与风与草,发呆去!

土地在大量施入化肥之后,会板结。土地在过度种植之后,会负累。天与地,也有周期的啊,也是要歇息的。

在看《大国崛起》的时候,看到牛顿曾注目过的那棵苹果树,看似平常的一棵树,在历史上,却是那么神奇。

几百年的风雨,几百年的沧桑巨变,树早已不是那棵树,人也不再是那个闲看苹果落草地的那个人了。如果牛顿生活在当下,他还会没事坐在苹果树下,愣愣地看苹果落地吗?如果他没有那份闲心,那个影响世界的定律,会在当年诞生吗?

我们都忙啊,忙得自己不认识自己了,忙得没有机会发呆。忙到最后,反倒不知自己到底在忙什么,又忙了什么。

闲境,乃至境;无益,有大益;不为,为有为。

把自己开成一朵花,把生活妆扮成花的海洋,不需要华服美食,不需要金银宫殿和香车宝马,其实,只要健康的身体,一点爱与幸福的感觉,就足够了。

需要什么

一位富商在捐款仪式结束后,被安排到各捐助点视察——看看荒蛮穷乡那些可喜的变化。一路上,有个小孩瞪大圆溜溜的双眼,紧盯着他手上喝了一半的瓶装矿泉水。这位富商发现之后,让秘书取来一瓶未开启的矿泉水,亲手递给那位小孩,并关切地说:“你口渴是吗?拿去喝吧。”爱心拳拳,细而不漏。此举虽小,亦承袭他扶贫济困时一掷千金的豪迈与宽厚。

那个小孩领走那瓶矿泉水后,急速地把瓶盖旋开,然后,口朝下底朝上,把一瓶水倒了个精光。他稚气的脸上,挂满了成就感和幸福感,仿佛成就了一番宏伟大业似的。的确,这个瓶子,在他,那是白花花“银子”——可换回一毛钱呢?

富商实在看不下去了,价值一元的水就这么被这小孩给糟蹋了,而换回的才仅仅十分之一的钱。况且,钱是小事,浪费水资源,从小没养成节约用水的习惯,那可是大事啊!富商把小孩招呼过来问话,希望他能早点明白一些事理。

富商问小孩:“那一毛钱就那么重要吗?不是给你免了学杂费了吗,而且还赠送书包文具了啊!”

小孩说:“这个瓶子是我自己捡来的,把它卖掉,证明我能赚钱了。如果我能赚钱,我妈妈治病就有希望了——”

一瓶水,让富商明白了,不管自己在商场如何叱咤风云,在社会上如何人情练达世事洞明,对眼前的这个小孩,却是无论如何都不知他真正需要什么。原以为他不应该需要钱来供自己上学,却不知他急需钱救母于病患之中;原以为他需要的是钱,却不知他最需要的是赚钱的能力,那才是他生生不息的希望……

这让他懂得一个事理:捐钱是一时的扶助,捐助贫困者最需要的,那才是长久的温暖与关爱。

可是,我们最需要什么呢?

我们不知别人需要什么,甚至也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心如一口缸,本以为是用来储水的,实际却是农妇用来腌制过冬的腊白菜。愿望朝东行,欲望却拉它掉头西去。太多的障眼法在施展其魔力,太多迷魂药在扰乱人心。

在饭店酒肆大快朵颐,一饱口福,却罹患营养不良,甚至三高(高血压、高血指、高血糖)——我们不知道自己身体需要什么;在商场采购狂捡如抢,潇洒刷卡之后,大包小包往家提,恨不得把商场往家里搬,时隔多年,所买之物有些原封未动就因过了保质期而丢弃,像是扔掉一双双破鞋——我们不知道自己的生活真正需要什么;年轻时加班加点干活,身兼数职地做事,把每一寸光阴都用来换取金钱,也不管不顾身体是否能承受,年老之时,用挣来的钱买命,却发现钱是那么地不值钱。

——我们真的不知道自己到底需要什么。

心如荒原,仿佛需要很多很多,却不知道,似锦繁花是唯一的目标,而催生出一片花海,只需一粒种子、一缕阳光和一滴雨露。这种子就是我们的肉身,而那阳光和雨露,分别是爱与幸福。

把自己开成一朵花,把生活妆扮成花的海洋,不需要华服美食,不需要金银宫殿和香车宝马,其实,只要健康的身体,一点爱与幸福的感觉,就足够了。

人的需要,看似无穷大无穷多,其实,就是那么一丁点,甚至还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感觉。

幸福不是难买之物,人们之所找不到它,是因为常常在生活之中,自摘树叶,一叶障目,所以才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见幸福感觉一点儿也不像幸福。找到幸福,扔掉障目之叶是标,具备老渔翁的豁达安详和小保姆的恬静从容才是本啊!

幸福三重三

德国作家海·伯尔在《一桩劳动道德下降的趣闻》中,讲了一个耐人寻味的故事:

一个衣着鲜亮的游客来到西海岸一个港口旅游,在一条小渔船上,看到一个邋里邋遢的老渔翁,这是一个非常穷困的老渔翁。这么好的天为什么不出海捕鱼呢?游客对老渔翁的偷懒颇不理解。

他问老渔翁:“为什么不出海呢?”

老渔翁说:“因为我今天一大早出过海了,捕的鱼够我三四天用的。”

游客仍是不解,满怀着恨铁不成钢的情绪,给他描绘作为一个勤快人将会有怎样美好的未来。他说,如果天气好一天出海三四次,一年内就可以买摩托艇,然后再买单桅船,然后再盖一个冷藏库,开一个熏鱼作坊,或者一个鱼类食品厂,产品专门出口到国外,再到巴黎开一个海鲜馆,然后,乘着自己的直升飞机寻找鱼群,通过无线电指挥船队,然后……

老渔翁有点不耐烦了,问道:“然后怎么样呢?”游客被他这一问倒是问住了,想了一会,说道:“然后,您可以像我们一样,来这里旅游,或者,安然地在阳光下的海滩上,幸福地打瞌睡。”老渔翁说:“可是,现在我已经是在这样了,按照您的说法,我已够幸福了,只是您的到来打扰了我的甜梦。”

游客哑然。

这是一个很有哲学趣味的故事,故事中的老渔翁给幸福作了一个全新的诠释。什么是幸福?就是不放弃眼下片刻晒太阳的机会,而不像游客那样,舍近求远去苦苦地寻找。它是一种恬淡的态度,一种宁静的心境,不汲汲于外表,不碌碌于内心,只管活在当下,活出真我风采。

中国有一句禅语是这样说的:“见山是山,见水是水;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见山还是山,见水还是水。”这是三种截然不同的人生幸福境界。第一层是本真的幸福,如一张洁白的纸,人们看惯了,难免不会起腻;第二层是歪曲的幸福,好似一张沾上一个黑点的白纸,人们只见黑点不见纸;第三层是崇高的幸福,一如被去了斑点的白纸,如练临空,羽化而登仙!老渔翁超度现实,直抵“见山还是山,见水还是水”的最高境界。

我们感到不幸福,并不是身边没有幸福,而是我们见幸福不是幸福,总在疯狂地追逐幸福以外的东西,总以为他山的桃子更甜,或者是未来的苹果更香!

我有一个朋友在青山湖畔买了一栋滨湖别墅,他请了一个大学毕业的女孩作保姆,帮忙照看家里。为了付别墅的月供,他和妻子早出晚归,拼命地赚钱。白天,那个小保姆哼着小曲,坐在舒适的沙发上,欣赏落地窗外美丽的湖景。朋友经常对我感叹:“名义上,女孩在我们家打工,实际上,她免费享受我们夫妻俩给她提供的幸福生活,而我们为了维持她的幸福生活不得不辛苦地去打工!”诚哉斯言。

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在国内的高档住宅区,白天难见到主人们,只有三类人在其中悠游自在:保姆、保安和保洁员。

小保姆和老渔翁不一样,她是那种“见山是山,见水是水”的初始化的幸福,接近最本真的一面。尽管这不是长久的,但它已然是一种可贵的幸福状态。

幸福不是难买之物,人们之所找不到它,是因为常常在生活之中,自摘树叶,一叶障目,所以才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见幸福感觉一点儿也不像幸福。找到幸福,扔掉障目之叶是标,具备老渔翁的豁达安详和小保姆的恬静从容才是本啊!

望着四面白墙,我突然感到空落落的,像是丢失了一件心爱的宝贝。

墙上的母爱

跳槽到报社做记者以后,我新租了一间房子。当房东打开房门的时候,满墙的涂鸦之作以逼人的气势侵略性地进入我的视野。

我惊问:“这墙怎么涂得这么吓人?”

房东说:“我也没办法。这样吧,你找几个民工用石灰浆涂抹一下,我免你一个月的房租。”

这是一个很划算的买卖,我立刻点头答应。

大概一个星期后,我叫来两个民工刷墙。还没开工,一个女人把民工师傅拦住了,双手坚定地比划着,嘴里依依呀呀地叫。她是个哑巴。

我跟她解释:“这房子是我租的,墙上太脏了,刷干净点好看一些。”

女人横在那里,毫不退缩。

我没有办法,只好叫房东来解围。

房东说:“小陈,她以前就租住在这儿,这些东西是她画的。她肯定是舍不得把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刷掉。她很蛮横,要不你还是让着她吧。”

我让民工师傅先回去,把女人留下来,和她笔谈。渐渐地,我明白了女人凄苦的身世,以及她对女儿深深地思念。

女人怀孕的时候,丈夫在一场车祸中丧生。多少亲戚朋友劝她流产,再寻别的男人,她怎么也听不进去,固执地要把孩子生下来。

就在女人临产前夕,丈夫单位要收回房子,将她扫地出门。她强忍着,租下了这间小房子。不久以后,她在这间出租屋里生下了一个女孩。

女人没有生活来源就沿街捡破烂,靠那点可怜的收入养家糊口,女人倾注了全部心血在女儿身上,教她识字看画,教她唱歌跳舞。小女儿变得天真活泼,人见人爱。

女儿三岁那年,女人生了一场大病。医好之后,她成了哑巴,与人交流只有通过纸和笔了。为了女儿的前程,女人把她送给别人,自己一个人过孤独的日子。

女人隔三差五就去幼儿园看女儿。女儿学了“a、o、e”,回来就在墙上写上“a、o、e”;女儿学了一首儿歌,她回来之后,就在墙上写下儿歌的名字。没过几年,四面墙被涂抹得满满当当。

刚开始,房东叫她不要在墙上乱画,但听到她依依呀呀的叫唤之中透着凄苦和苍凉,便由着性子让她去。突然有一天,女人边抹眼泪边进屋,关上门后,整整哭了一宿。

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在墙上写下一个字。房东猜想,她女儿可能是随养父母迁走了,也可能是女儿不认这个哑巴母亲。

在我租这间屋之前,女人在这整整租住了十几年。

知道这个女人背后的曲折与辛酸,我的心莫名地有些感伤,那浓浓的人间温情触及我心灵最柔软的那根弦,让我久久为之感动。我对女人说:“这墙我不会涂的,你什么时候想看它,就来看它好了。”

女人走后,我从采访包里取出照相机,把墙上那密密麻麻的字全拍了下来,准备把照片作为礼物送给她。我觉得作为母亲,她确实不容易。

第二天,我接到异地采访的任务,离开了这座城市。一个星期后,我结束采访,回到租住屋里,不禁大吃一惊,字墙没了,取而代之的是光洁照人的瓷面!房东告诉我,我走后,一个娇艳的女子叫人把字墙给弄掉了。望着四面白墙,我突然感到空落落的,像是丢失了一件心爱的宝贝。

现在,我唯一能做好的就是把字墙的照片冲洗好,这成了我的一种神圣的使命。照片洗好了,我等待哑女的出现。可惜,很长时间过去了,一直都没有她的踪影。

不知她到哪儿去了。

记住他的一颦一笑,记住他的一言一行,记住他的好与不好,记住他的圆熟或稚嫩,记住他的风光和落魄,每一粒记忆因子会因为你的不忘,而飘散迷人的芬芳,那是感情经岁月沉封之后,打捞出的人生佳酿。喝一杯,足以让那个人被你记住的人,醉倒在幸福之中。

被人记住是一种无法言说的幸福

幸福有万千姿态,你是否品味过这一种:被人记住。

大街上,你突然被久未联系的儿时伙伴在吵杂的人群中突然大声地叫出名字,惊疑过后,感觉喜从天降。那是一种无法言说的幸福。电话里,一个陌生的朋友亲切地嚷嚷,要你猜猜他是谁,你猜了半天没猜出来,一经提醒,立马顿悟,原来是你这厮!那感觉就是一种无法言说的幸福,一种被人记住的幸福。

一对外地来的夫妇在我家楼下开了一家小餐馆,每天早上供应南昌特色拌粉,食者如云,生意出奇的好。记得搬来这里之后,第一次去他们那儿吃早点,我给她提了个小小的要求:作料只放葱、蒜、虾仁、花生米和鲜辣椒,绝对不要给大家都喜欢而独我厌恶的豆酱、腌菜、辣椒粉和萝卜干。此后每次去,她总能在那么多顾客当中,清楚地记得我的喜恶。

在这家油渍遍地的小餐馆,我不经意地凿开了一眼泉源,幸福的线泉在心里汩汩地往上冒。所以,没时间在家吃早餐的时候,我都会到楼下那对中年夫妇那里找寻被人记住的感觉。我甚至想,这对夫妇能把这家小早点摊摆上五六年,而且越开越大,其中定有他们能记住顾客习惯这一因素起作用。也许,这正是他们致胜的法宝。

有一则这样的故事。一个小女生其貌不扬,成绩也不出众,几乎所有任课老师都不点她的名。她感觉自己成了被老师们“遗忘的角落”。她很灰心,觉得十分没趣,学习成绩怎么也搞不上去。

一次,她忘了把作业本交给课代表,一个人战战兢兢地来到老师办公室,把本子一放,扭头就走。那一刹那,老师准确无误地叫出了她的名字,表扬她按时完成作业,并鼓励她好好学习。她立在原处,感动得不知所措。

那一声叫唤,小女孩感受到了那种被老师记得的幸福,心里的阴云一扫而光,阳光照亮心窗,她快乐得像一只可爱的小鸟。

这个故事是我刚做教师时,年逾半百的教研组长说给我听的。当时,直感到故事里那种爱的穿透力,直达心灵深处。始信,有一种行为方式,在给人幸福感的同时,也能让人产生自信,甚至由此走向自强。

如果你爱他,如果你对他好,或者,如果你想对他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不需要别的,只要你能够在若干年后,仍然记住他,于万千人名中,准确无误地报出属于他的那一个。记住一个人,是对他最高的敬重,是对他最好的回报。

记住他的一颦一笑,记住他的一言一行,记住他的好与不好,记住他的圆熟或稚嫩,记住他的风光和落魄,每一粒记忆因子会因为你的不忘,而飘散迷人的芬芳,那是感情经岁月沉封之后,打捞出的人生佳酿。喝一杯,足以让那个人被你记住的人,醉倒在幸福之中。

世上有一种爱,以陌生的姿态,以不爱的妆容,涂抹在深爱着的人的脸上。心里,却是最辽阔的情分,最深沉的牵挂,最浓烈的爱。

爱到极处成陌生

风是后半夜起的,很大,很冷。呜咽如哭。

他在寒风中蜷缩成一只受伤的猫,靠着自家的门,任伤心的泪在风里滴落成冰。与泪一起在风中结冰的,还有他那颗渴望温暖的幼小的心。

姨娘执勤回来,已是凌晨3点,见他在冷风中紧缩成一团,不禁泪水打湿双眼。她记起来了,下班之前,他是给自己打过电话的,说是钥匙落在家里。而自己答应了回家帮他开门,偏偏那时接到蹲坑守候的任务,一忙,把这茬给忘在了脑后。悔恨,懊恼,将这位外表刚强,威风凛凛的女刑侦队长瞬间击倒,她终于哭出了声,急急地把他抱进屋。

他的妈妈,就是她的姐姐,和她一样,也曾是飒爽英姿的刑警,但在前年一次追凶过程中光荣牺牲了。临终前,把儿子托付给妹妹。嘱咐妹妹一定要把他当亲儿子看待,拉扯他成人。

那一刻,她从一名警校毕业生,变成一位母亲,去呵护这个年幼的孩子。身边示爱的男子匆匆来,又匆匆去,就像警笛响起,警笛声灭。她无悔,把所有的爱倾注在“儿子”身上。在最疲累的时候,在最无助的时候,她叫一声“儿子”,或者听儿子喊一声“妈妈”,心如海潮起,幸福一波连一波。

而就这个北风凛冽的夜晚,他不再叫她妈妈,一口一个姨。在她听来,那一个一个“姨”从他口中迸出来,仿佛飞来冰雹,打得肉身生疼,内心酸楚。

距离,一夜之间,在原本和睦的“母子”之间产生,仿佛两颗树,根不连,叶不逢,遥遥相对。

在学校,他被社会上的小混混追着打,常常鼻青脸肿回来,却从不向“妈妈”哭鼻子,也不喊痛,早熟得让人心酸。

她关切地问:“儿子,你怎么啦?是不是和同学打架了?”

他毫不在乎地说:“姨,没事,只不过是摔了一跤!”

他甚至在一个她执勤的日子,卷起书包和床单,逃也似的离开,睡到天桥底下。是她的一个同事认了出来,强行把他往警局里领。

她看着儿子一脸不属于他这个年纪的倔强,心里一硬,几乎是押送他回家。曾押解无数犯罪嫌疑人,也是心情沉重,而这一次,除了沉重,还无比伤心。回到家,倒在床上,抱着姐姐姐夫的遗像痛哭。而他却置之不理,走到自己房间,重重地把门关上。

他们之间的距离,一天比一天阔远,终于成了一道天堑鸿沟。

绝望伴着无助,把她折磨得快要疯了。她间歇性地对“儿子”莫名地狂叫,声声如北风呜咽。她曾在一本书上读到一则佛语:爱出者爱返。深信其理,奉为神明。却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抛洒出去的爱,激不起“儿子”一丝一毫的反应。他只是冷漠如一尊月光下的雕塑。

又一次成功执行任务回来,她心里一悦,随手打开本城电台,不经意间,陡然听到“儿子”的声音。

“我怕。我一个人呆在家里,姨娘执行任务去了。

“我妈妈生前和姨娘一样,也是刑警,在一次追逃中,死了。我怕我姨会像我妈妈一样……

“现在,我努力把姨当陌生人看,如果她牺牲了,难受也许会少一点吧。其实,我很怕姨离开我,她是我唯一的亲人啊!

“今天是母亲节,我最愿喊她一声:妈妈!”

她把车泊在路边,趴在方向盘上,泪珠一滴滴落在白色皮凉鞋上,悬在心中的疑团散了,她在午夜收音机缕缕电波里,收获了世界上最为浓烈的极致的爱。

那一声迟来呼喊,于陌生的空间里,交融温热的气息,那大写的爱,将那无边的距离,轻轻地抹去。

世上有一种爱,以陌生的姿态,以不爱的妆容,涂抹在深爱着的人的脸上。心里,却是最辽阔的情分,最深沉的牵挂,最浓烈的爱。

那些浮躁的人,也许都是没有家的原故吧,心无安处,能不浮躁吗?现代人啊,家在哪里?

家在哪里

去一家单位找朋友,被门卫拦住,问我找谁,并让我填会客单。在我填写单子的时候,她迅速拔通朋友办公室的电话,温柔地问:“李先生在家吗?噢!好——”放下电话,她让我别填了,说:“你朋友不在家,去庐山报道省公司的大会去了!”

没有失落,一股暖流在心里涌动,其源头,是那个久违的“家”字。

暂不提,以公司为家敬业的女门卫,我想说的,岁月流转,家似乎也跟着风流云散,踪影渺然。

现代人啊,家在哪里呢?

与人交往,稍深入一些,便会问:“你房子买在哪里?”我特意留心观察,竟从无人这么温暖地问:“你家住何处?”是啊,在城里打拼十年,终于花了35万元买了一套房子,在我们眼里和心中,这套高处5层的三居室,似乎就只是房子。它现在的市值73万元,地标是××西路99号,小区名是洋气十足的“×××花园”,却不是家。

我只是房子买在×××花园,从未意识到是把家安在××西路99号。

母亲来南昌之前,回乡时,总对朋友说:“我要回趟老家。”骄傲之情,畅快之意,溢于言表。仅仅10年,那个我生活了21年的家,被生生地在前面冠上一个“老”字。庆幸的是,那儿毕竟还是家罢。一直相信,母亲在哪,家就在哪。有段时间,我每每在职场打拼受挫,饱受白眼与贬斥,便会想到那个名叫“陈坊”的老家。

2001年8月1日,我甚至穿一件T恤一条短裤,趿一双拖鞋,挤上开往东乡县的班车,着装之轻便之家常,仿佛离家才一会儿的孩子。回到老家,什么烦恼、气馁、愤闷……一股脑地抛开了。家里,风轻云淡,鸟语花香,似人间仙境。

是啊,家在,心安在,“吾心安处是吾家”。

把母亲接来城里之后,“家”轰然塌去。母亲称我们住的地方,叫“这里”,或者“你这里”。我和爱人称“屋里”。没有一个强制执行的标准说法,却是一次次避开那个秀口锦心让人备感温暖的“家”字。家如城市大街上的浮土,漂泊是永远的归宿。

我的家在哪里呢?

同样的疑问,冰心老先生在九旬高龄的时候,也惊疑过,呐喊过。在老人心中,家还是儿时北平的胡同中剪子巷里的那个家,一个淹在黄尘和黄包车夫之中的温暖的家。

即便是战火纷飞的年代,一唱起那句:“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守望家的姿势,便雕刻得栩栩如生。歌者在那个叫家的地方,也没有了房子,没有了稻田,但是,那里的一草一木一瓦片,一花一鸟一石块,都静静地流淌着家的气息,是那么的入心入髓,即便身在千里之外,仍清晰地印在每一句歌里,烙进每一片记忆中。

是的,我们不知道对门姓什名啥,不会和每天为我们打扫卫生的保洁女工打招呼,一回到屋里,就把防盗门重重地关上,看电视看得昏天黑地,上网上得不亦乐乎……如此陌生,如此硬冷,何来熟悉的味道,用什么为那个向往中的“家”作情绪的铺垫?

在现代人的词汇里,只有房子、住宅、屋里、居室、住处、这里和那里……,却是没有给“家”一个安心落脚的地方。古人造字时,一间房一头猪,就是一个家。只要居有所,食有肉,就是家。现代人衣食无忧,开大奔,住大HOUSE,却是没有家的。

漂泊,动荡,婚变……一点点消融了那个温暖了祖祖辈辈的“家”。

我甚至觉得,朋友单位的那个女门卫也应该是一个没有家概念,却十分喜欢“家”的人,所以,把单位唤着家。那些浮躁的人,也许都是没有家的原故吧,心无安处,能不浮躁吗?

现代人啊,家在哪里?

而天下的儿女们,是不是如我般,常常忽视父母的幸福,哪怕那是廉价的呢?关爱父母,给予父母满胀的幸福吧,于我们而言,毋需太多,也许,是40元的一件衣服,4元钱的一个面包,甚或4毛钱的一个电话。

廉价的幸福

那天,母亲帮我提一套衣服去太平洋购物广场换,是一套质地、做工都不错的西服,不算很贵,才800元。母亲很高兴能帮我做点事,哪怕是提提东西。

换好西服从商场出来,母亲在出口处处理商品摊前,停了下来,这样看看,那样问问。曾经,我也在这样的地摊上淘过自己需要的东西,现在,已没有这个必要了。但我还是耐着性子,陪母亲逛。

母亲看中了一件羊毛外衣,一问价格,她大叹了一声:“怎么这么贵?”

既然她喜欢,我觉得就可以买,问销售人员才知道就40块钱而已。刹那间,我不由自主地笑,就这点钱,母亲却喊太贵。不知不觉,岁月已把母亲和我,打造成两种截然不同的价值体系的人。

我没有还价,掏钱把那件价格仅仅是我西服二十分之一的羊毛外套买了下来。母亲还迭声感叹:“太贵了!太贵了!”脸上,却是浓墨泼就的幸福。

此后,母亲天天穿着那件我给她买的那件廉价外套,过年似的高兴,幸福在她每一个毛孔发散。而我,那套价值800元的西服穿在身,只是新鲜一时,快乐片刻,离幸福还有十千八万里呢。

岁月同样把我们这对生活在一个屋檐下的母子,打磨成幸福指数高低迥异的两个人。母亲的幸福是廉价的,也是鼓胀的,如新发芽的豆粒。

而天下的儿女们,是不是如我般,常常忽视父母的幸福,哪怕那是廉价的呢?关爱父母,给予父母满胀的幸福吧,于我们而言,毋需太多,也许,是40元的一件衣服,4块钱的一个面包,甚或4毛钱的一个电话。

是的,多了,滥了,就不稀罕了。没有珍惜,也就没了好感,常常怀念儿时的糯香,甚至在梦里清晰地吃到糯米团子,尝到了糯米酒,一同落肚的,还有幸福。

幸福糯米

“老板,烧麦来两个!”

每每立于早餐摊点前,张口就来这么一句。不为别的,只缘热气腾腾的粘粘的糯米浓香。

南昌的“烧麦”,其实与麦子关系并不是很大,薄薄地一层面皮裹着一团糯米,放在笼里蒸,熟后,糯米像出墙的红杏,早早探出头。约占99%的糯米,名儿却是1%相暗连的面粉,毫不忌讳地叫“烧麦”。

小时候,父亲喜爱吃糯米团子,那个喜欢劲儿,是出了名的。有其父必有其子,我承袭此情,没来由地喜欢糯米团子,连带所有与糯米有关的食物。

圆润润,胖乎乎,白亮亮的一个个,浮在滚烫的水里,母亲用捞勺挑起,放在甜豆屑里滚一滚,立马成了一个黄橙的麻球。这就是糯米团子。放一个进嘴里,豆香缠着糯香,豆的黄映糯的白,豆屑的粗砺衬糯米的细腻,美美地吃进一个幸福。父亲曾创下一口气吃掉36个糯米团子最高记录,足足两大海碗。吃完,他嘿嘿一笑,自谦一句:“村里还有人吃过66个呢!”

糯米团子瓷实,吃进肚里,一个是一个。其味道,常常佐进了人生之喜。谁家要娶媳妇嫁女,谁家动工建房上梁,谁家生儿做周岁,谁家80多岁的老太太过世(喜丧),都要磨豆屑,捋团子,用“甜而不腻,粗里有嫩”的糯米团子待客。吃糯米团子,也吃进人生喜庆。

对于糯米,母亲还会用来做酒。先是用甑蒸熟一盆糯米饭,待冷却,洒上酒引子,然后,用稻草里三层外三层严严实实裹牢。大约三四天,便有酽浓的酒香丝丝缕缕撞入鼻腔,逗引得人心生向往。开酒坛后,用小匙舀一口“酒娘”喝,甜丝丝,酒哄哄,味美香醇。

“酒娘”放入锅里加水烧开,调入红糖,那是新嫁女回门待娘家亲友的佳品,也是新丁上谱时为每一个见证人捧上的喜品。“酒娘”取完后,剩下的酒糟,是煮鱼时最佳的调料。酒糟鱼,别说吃,念着都让人馋。

以糯米的清香扑鼻为盛装的节日,是端午。一个个有棱有角的箬叶粽子,把记忆雕刻成一抹挥之不去的糯香。浸糯米,洗箬叶,裹粽子,煮粽子,一步接着一步,把小孩子们味口吊得老高,起锅那一瞬间,腾腾雾汽,阵阵浓香,直看得嘴流口水,闻得鼻子发酸。

糯米留给我的伴生记忆是喜庆、美味和节日,是一种美丽的期待,是一种幸福的味道。为这,父亲每年都会在一块占谷稻田里划出一小片天地,种上糯谷,为幸福种下希望和期许。

到南昌后,关于糯米,真可谓“想吃就能吃到”。

烧麦常常填充清晨空洞的肠胃,每天早晨只要到早餐车上挑,5毛钱一个。汤圆很廉价,一块钱一小碗酒糟汤圆,什么时候想吃,只要下楼叫上那个挑担的小贩就成了。更离谱的是,春节刚过,超市冷冻柜里就有粽子卖,再仔细观察,一年四季,天天都有,不知道哪儿来的箬叶,也不知是什么机器搅拌糯米,什么工人在哪个流水线上包裹的。其味稀稀,其香淡淡,了无记忆里那一抹挥之不去的深浓。

糯米少了期待,少了喜庆,没了节日的氛围,成了家常一物。这让我多少对城市失去温馨之感,与此一同丢失了还有那可贵的幸福感觉。

是的,多了,滥了,就不稀罕了。没有珍惜,也就没了好感,常常怀念儿时的糯香,甚至在梦里清晰地吃到糯米团子,尝到了糯米酒,一同落肚的,还有幸福。

在清淡的人世里,在平淡的生活中,与幸运握手,保持生命的原色,你就幸福了,其他的都无足轻重,不足挂齿。

活着是一种福

夜里,我骑单车赶回家,途径南京西路,一辆摩托车风驰电掣从一家医院那头驶来,险些与我撞个正着。所幸的是摩托从我的左侧轻插过去,车车相挨,未伤皮毛。我本能地跳下车,未及开口痛骂一句,它已在我的身后撞翻一位老人。借着昏黄的路灯光,我看见老人无声地倒下,瘫在深秋冰凉的大街上,一动不动。老人没发出一丝呻吟,痛至极处往往无声。摩托像没事似的,驾云而来,乘风而去,红色的尾灯消失在茫茫的夜色之中。

老人周围立即围上一圈过路人,有人拿手机拔110报警,打120求助,有人默默地记下摩托的车牌号码。不到10分钟,警笛长鸣,巡警和医生火速赶到。老人被抬上救护车的时候,已不怎么动弹,救护人员对他喊话,也没有反应。此刻,老人生死未卜,生命如风中的残烛。

我从老人身边路过的时候,他还是一个行走自如、精神矍铄的人,几秒钟后,便转入另一番境地,这是他无论如何也料想不到的。生命是如此脆弱,一次小小的意外也让它承受不了。如果“摩托”早一些失误,我的生命也就如悬丝一般,在这个秋日里风雨飘摇了。相比之下,我是多么安逸,避开风浪,与幸运握手;留得青山,与幸福为伍。

时间上溯几个小时,东湖路一间出租的民屋,一余姓男子用刀捅死一姓顾的女子,尔后自刎。通过电视画面和报纸图片的介绍,那血淋淋的现场,看后让人觉得恐怖,令人毛骨悚然。如果说这是一起有预谋的血案,生命是被人为地终止,那么时间推迟几个小时,远近两大灾难,更能体现生命的渺小和脆弱。丰城市坪湖煤矿发生火灾,38人被困在井下,死生难料;台北市桃园机场新加坡航空公司SQ006 班机坠毁,78人不幸遇难。

灾害无情,生命无依。

面对残酷的灾难,再强大的生命也难逃被强迫终止的厄运,这是铁的规律。生,实在是一件不容易的事,自然的风吹草动,人间的自相残杀,无不加快了由生而死的速度,缩短了人间天堂的距离。

生的不易,是否让人感到活的可贵,感到人间的美好?普天之下,芸芸众生,有多少人在红尘路上,奔忙名利,追逐权势,又有多少人在人世间,制造毁灭,生产颓废?红尘混浊,人世污黑,与幸运握手成了昨天的童话,与幸福为伍化为海市蜃楼。生命啊,失去本真,还有多少快乐可言,还有几多意义可讲?

人生来是为了寻找幸福的。但是,自从迈开第一步,人便开始寻找财富、功名、权势、地位,美色等等,为此不惜抛弃快乐,丢掉尊严。生命的本原越来越远不可触,人生的幸福也越来越遥不可及。其实,只要自己的生命健康而富有活力,亲友的生命旺盛而不乏后劲,活着就是幸福,平淡也是幸福,给予仍是幸福,寂寞还是幸福。一位相声演员用朴实的话这样诠释:医院没住咱家的病人,监狱没关咱家的犯人,就是幸福。

幸福原来可以是这么简单!

在清淡的人世里,在平淡的生活中,与幸运握手,保持生命的原色,你就幸福了,其他的都无足轻重,不足挂齿。

生命是一张单程票,你与幸运失之交臂,便不得不终止旅行;你与幸福擦肩而过,就无法回头再去追寻。握住幸运的手,生命才不会悲哀。

活着是一种福,有福的人生才会靓丽精彩。

每一颗心灵盛下的爱,盈盈如握,经风一吹,便落在休憩的长椅上,生根发芽,芳香满园,永驻人间。

爱丁堡的长椅

一个远房亲戚在苏格兰爱丁堡大学留学,回南昌的时候,他给我讲那里的风土人情,印象最深的,是那里的长椅。遍布长椅的爱丁堡,风景别样美。

在爱丁堡,公园里、街边上、公共汽车站旁,各式长椅比比皆是,不像我们国内,只在公园和高档小区里才能见到。爱丁堡的长椅有一大特色,那就是它都是普通的公民捐赠的,而且还在醒目的位置,刻有捐赠者的姓名和留言。

看看那些千奇百怪的留言吧:

“女儿今天出生了,我们祝福女儿快乐成长。露丝的父亲母亲捐。”

“纪念哈里·史密斯先生。本椅由他的妻子玛格丽特捐赠,愿所有在此休息的人感到满足和幸福。”

“怀念布鲁士·哈特教授,卒于1985年7月1日。爱丁堡艺术学院音乐系敬赠。”

“庆祝爸爸今天丢下拐杖。汤姆·格思的女儿艾丽丝捐赠。愿天下所有的人都能健康地行走。”

“纪念克拉克·迈肯锡先生创立了艾博化学公司。公司董事会敬捐。”

……

捐赠的缘由五花八门,捐赠的人物形形色色,三教九流,无所不有,而千奇百怪的留言里,处处体现了一个字,那就是爱。关爱自己的儿女,敬爱自己的父母,深爱自己的人生伴侣,尊爱自己的师长、前辈……每一种爱都化作一缕缕思念,镌刻在经风经雨坐行人的长椅上,散发着温馨之光,流淌着迷人的气息。这光比明月还雅洁,这气息比花香更浓郁。

这座长椅遍布的城市,被爱的细节紧密覆盖,被爱的灵语温柔充塞。钢筋水泥是冷漠的,而长椅弥漫着温暖和爱,城市因之而个性飞扬。因为长椅,爱丁堡成了一座爱之城。在这里,不管是凡夫俗子,还是达官贵人,都公开发出了自己爱的心声,大胆地向他人,甚至是陌生人,表达暖意和关怀。

坐在自己家里的竹椅上,兀自羡慕起生活在爱之城——爱丁堡的人们来。在那样一座城市,心应该如雨后碧空,澄澈明净吧。每一颗心灵盛下的爱,盈盈如握,经风一吹,便落在休憩的长椅上,生根发芽,芳香满园,永驻人间。

我们没有爱丁堡那样的长椅,但我们有一张嘴,那就要把心中的爱表达出来,说给我们爱的人听;我们还有一双手,就要为爱多做些事,把真情馈赠给爱我们和我们爱的人。爱要我们说出口,更要我们行动起来,每天奉献一点点。

这正是爱丁堡的长椅,爱的昭示。

是在追求之中,弄丢了晒太阳的幸福。追求所谓的世俗幸福,却把天然的幸福,无心无情地丢弃。唉,人啊,常常迷失,迷失在眼花缭乱的诱惑里,迷失自己的心。

冬天晒太阳是件幸福的事

南方冬天湿冷,直冷到骨子里头去。寒风裹挟着人们进入冬季,雨便缠缠绵绵地下着,不紧不慢,不慌不忙,像个优雅的仙子。雨落无声,仿佛要入了地老天荒之境,才善罢甘休。久盼天晴久落空,便放低了心思,希望天明看早霜,抑或,清晨闻冬雾,在经验的折子里,霜与雾,多少与晴空挨一点边的。

盼望着,盼望着,冬雾来了,过年似的高兴,人们互致雾的消息。电台电视台更是可着劲儿地通报:雾锁城市,司机朋友务必小心驾驶。机场和高速公路已经关闭,雾至,人们干等着,等着云开雾散太阳升。在雾里穿行,行人的步子都比平日里放慢了不少,悠悠然,若云中漫步。这样的天气,即使上班迟到,再凶的老板,也会笑一笑,不置一句詈语,作罢。

因为,雾开之后,太阳就要出来了。

是的,这个浓雾消散的午后,太阳慢慢地爬上天顶,久违的阳光,给大地镀了一层亮亮的金色,地上的蒸汽,一缕一缕,像是太阳吸了去,又像水不甘寒冷,向着温暖之源的冬日飞奔。草地上,衣杆上,窗台边,花花绿绿的衣服摆了出来,宽宽大大的冬被展了出来,接受太阳的检阅。老人们挨墙根坐着,面壁思过样,很享受地晒着背。在他们眼里,再没有比晒太阳,更活泛,更让人消受的了。

而我,却不知在什么时候,丢了这一份本真的幸福。气温一掉到10度以下,空调就开上了,温度值调到25℃,理论上讲最宜人,却是干燥的不行,拼命灌水也不解渴。搬出加湿器,空调干燥症缓解了,却是从人工到人工,生硬的很,再宜人,总感觉不自在不舒服。活在城市,就这样沉在一个人工的环境之中,像温室里的花,娇滴滴地活着,懒而无力地硬撑岁月。

记得刚进城的那些年,和一帮一无所有的邻居,把被子抱到单身宿舍的顶层天台上铺开来晒,一人占棉被一角,享受着冬日暖阳,还不忘自我解嘲:叫花子晒太阳——享天福。一坐就是一大半天,天南地北海聊着,热热乎乎地酣享着。夜里,没有暖气,没有空调的单身宿舍,依然寒冷,躲在被窝里,一被的阳光味道,再冷也不觉得的冷了,天明,一觉醒来,仿佛周身都有太阳味。

是在追求之中,弄丢了晒太阳的幸福。追求所谓的世俗幸福,却把天然的幸福,无心无情地丢弃。唉,人啊,常常迷失,迷失在眼花缭乱的诱惑里,迷失自己的心。

明天,太阳照常升起。而我的迷失,还会继续吗?无论如何,我要关掉空调,去草地上晒太阳,享享天福。耳边有老人言——冬天晒太阳是件无比幸福的事情。

我要放慢脚步,洗洗心,在这个太阳嫣然的冬日,还有什么比晒太阳,更让人享受,更使人幸福的呢?

在我的老家,谢恩,是用“填谢”二字来表达的,好像不感恩,人生就存在一个硕大的黑洞似的,要用真情,用行动,去填这一“人生黑洞”,哪怕十年百年,都要去做的。

迟到二十年的感恩

经常接到老家来的电话,它们就像一张无形的网,让我一刻也脱离不掉那浓得化不开的故土情结。他们的电话,形形色色,五花八门,概括起来就是“求助”二字。有让我给他订火车票的,有让我带他去医院看病,有要帮忙写告状信的,有要找活儿干的……

这天,我又接到一个电话,一看区号就明白,又是老家来的。听声音,他有六七十岁的样子,略显沙哑的嗓音,透着久经岁月的沧桑,他疑疑惑惑的问:“你是志宏不?”接着,解释他自己是谁,说了半天,我仍没搞明白他是哪一位。

信道两边,布满僵冷,握着手机,我平添不耐烦,没好声气地对那边说:“有什么事,你就说吧!”而他答非所问:“我是你家屋前面三幢屋里的。”

这么一说,我彻底明白了。是他,那个与我家曾有过过节的人家。他的声音渐渐在我脑海里掏腾出20年前的儿时记忆。

那时,我家建新房,用父亲的话来说,占了他家巴掌大的一块菜地,而他坚决不许,提出要我家拿最好的一亩责任田来换。父亲当然不同意,只答应拿桥头的水田用双倍的面积来抵。他家也不同意。后来,父亲就强行开工了。

那时,我已在乡里念初中,并不知道家里闹到什么程度,姐姐给我复述那场混战,听得我胆战心惊,心里燃烧着愤怒与无奈。

几年后,他们一家人就迁往县城,把自家所有的田地房屋等全扔在了老家,争来争去,只是一场空。

“今天给你打电话,是想请你娘来我们家喝杯酒。”他在电话那头真诚地说。

我心想,莫非是想化解20年前的仇怨?俗话说,酒杯一端,心胸放宽嘛!他的回答让我十分吃惊,他说:“我孙子正月初九办结婚酒,你娘是贵客,她一定要来。我孙子三四岁的时候掉进粪窑里,你娘恰好路过,把他拉了上来。一定要来,我们一家要填谢一下的。”

转身跟母亲说起此事,她已记不大清了,只淡淡地说:“好像有这么一回事。”我掐算了一番,母亲的施救与他家的结怨,在时间上纠集得紧,结怨在先,施救在后。

我问母亲:“在那种情况下,你可以完全不闻不问地走过去,为什么要救他呢?毕竟,两家是结了仇怨的。”

母亲生气了,厉声喝道:“你怎么能那样想?那是一条命啊!”

我羞愧极了。对于恩怨情仇与生命的话题,在母亲面前,我太过肤浅了。

因为是正月,车难坐,路难行,母亲并未成行,那一餐“填谢”的喜宴未能亲赴。

开春后,我又接到老家来的电话,是找我帮忙带路去医院看病,见面后,来人先奉上一个红包,说:“这是你家屋前面三幢的那个叔,给你娘的。你娘没去喝酒,但礼数要到的,每个去喝酒的人都有120块‘打送’钱的。”

拆开红包,里面是12张整齐的拾圆纸钞。我不由地想起他在电话里对我说了那句“一定要来,我们要填谢一下的。”有一句话说,重恩不言谢。母亲对于他的孙子而言,是有救命之恩的,却在此后20年的岁月里无声无息,甚至,在他们一家移居县城后,再也没见上一面。然而,当孩子长大成人,经历人生大喜之时,他的爷爷,那个与我家有过冲突的老人首先想到的是要邀请我的母亲入席。在这种场合,一杯酒,是无声的感谢,亦为至高的感恩,最高的礼遇吧。哪怕,它迟到20年。

在我的老家,谢恩,是用“填谢”二字来表达的,好像不感恩,人生就存在一个硕大的黑洞似的,要用真情,用行动,去填这一“人生黑洞”,哪怕十年百年,都要去做的。

大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曾说过一段话:“滴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自己的事自己干,靠人靠天靠祖上,不算好汉。”做好汉,靠自己吧。这样,才真正“靠得住”!

天下谁人靠得住

岁末年初,几部电影热映,看后,让人平添些许愁绪,生发如许感慨来:《色·戒》告诉人们,女人靠不住;《苹果》告诉人们,男人靠不住;《投名状》告诉人们,兄弟靠不住;《集结号》告诉人们,领导靠不住。一句句“靠不住”,失望如海上升起的浓雾一般,泛着蓝色的忧郁。其实,这此热门电影,远不是一句“靠不住”就能简括之,其内涵之深,意蕴之丰,为近年电影所罕见。

三部风格各异,时代背景迥然不同的电影,真难为国人,居然看出了其中的共同特性来:靠不住。由此,不难看出,有一种根深蒂固的思想积存在我们的脑海里,那就是“靠”!

中国有一句俗话: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

一个人的生存环境,无外乎在家和出门两种,此语生动地反映了,国人无时不靠无处不靠的生活状态。如果没有依靠,或者自认为可以靠一靠的人轻谩甚至背叛了自己,那么北方的朋友就会用一个字来形容那时的愤怒:“靠!”南方的朋友会温柔一些,多用几个来表达:“此人靠不住!”一个“靠”,一句“此人靠不住”,就基本上给对方贴上了“不可交”的标签。

靠是一门精深的学问。不在“靠”上下苦功夫去钻研,很多伟业就无法成就,很多理想也无以实现。靠的关键词有二个:靠谁,怎么靠。

靠的思想,是推动圈子形成的主要推手。先是有一个风云天下的大人物,然后,很多人都往他那里靠。渐渐地,大家便以同道中人相称,在同一标签下,趋利避害,好处大家分。圈子成形后,就你靠我我靠你,固若金汤了。此时,你要靠上此一大人物,迈进这个圈子,那就是热脸靠人家的冷屁股。所以说,怎么靠要选对时候,在初期进入,就像股市里中签买到了原始股,收益最大。投其所好,是怎么靠的最具操作性的选择。大人物恋色,就送美人;大人物喜欢古董,就送到有年头的老东西……

——拉帮结派就是这么来的。

为什么打不破那种小团体,小帮派,或者一小撮人物的联盟?关键就在于,每个人都有靠的思想,每个人都在竭尽全力地去找靠山,去靠人。

国人的交往史,往往是“靠得住与靠不住”的判断史,靠,从此成了“靠文化”了。在家靠父母,上学靠老师,上班靠领导,下级靠上级,老来靠子女,老婆靠老公,男人靠女人……而我想说的是,靠来靠去,就像那四部电影让人衍生出来的感慨一样,那是靠不住的。

有一句普及不广的顺口溜是这么说的:“靠山山倒,靠人人跑,靠自己最好。”我觉得,这才算揭开了遮盖在“靠”上的神秘面纱,是“靠文化”的精髓之所在。与其苦苦琢磨怎样才能得到别人的依靠,怎么才能拉到更大的靠山,不如仔细想想如何靠自己吧。

农民种地时,总会哀叹一声:“种田是靠天吃饭啊!”说归说,但仍然没有停下自己手中的活计。靠天没错,但是,你不劳,上天会让你“获”吗?纯朴的农民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告诉世人:靠谁都靠不住,只有靠自己。

大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曾说过一段话:“滴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自己的事自己干,靠人靠天靠祖上,不算好汉。”

做好汉,靠自己吧。这样,才真正“靠得住”!

从感情上说,衣不如新,人不如故。以生命长度论,有时人不及物,哪怕旧物垂垂老矣,它仍老而有神韵,老而有劲道,而人最终却只能是化为一粒尘埃。

旧物

突然遇见它,内心最柔软处被历史的指针触碰了一下,刹那间,往事扑面而来。它是一只搪瓷碗,伴我从初中到高中,跟了整整六年。我深情地注视着它,很旧了,落满尘埃,瓷片剥落,显露出粗糙沉黑的铁砂,碗底有一个很大的砂眼,漏风漏水也能漏饭粒,显然失去了盛饭的功能。

从第一次拿起这只旧搪瓷碗,屈指算来,已有整整二十年了。人生有几个二十年呢?这么想着,心里莫名地盈满阔远的苍凉。

人在世间走着,自然不自然地要丢弃不少物什,但是,那一丢,只是将之丢出自己的视野,其性状,甚或形状,并不会因为主人制造的那一绝情的抛物线而骤然失去。物还在,只是被人称为“弃物”,换个中性的说法,就是“旧物”了。

物被人赶走了,人被时光赶着走。物消失在人眼前,而人终将永远消失在时光里。李清照曾咏叹道:“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一语道尽人、物和时空的辩证关系,也绘尽岁月短暂人易老的苍凉人世。

有些物速朽,比如我们用过的书包、毛巾、衣服和原子笔等。速朽物是有季的。过了这一季已然无用,丢进垃圾箱,就永远与腥臭为伍,最终化成一滴水,一缕烟。而有些物,我们老去,它还在,比如我们睡过的床,住过的屋,读过的书,生活过的城市、村庄,使过的各种器具,发生过初吻的电杆或歪脖子树等等。它们的命,有时比人长,甚至长到让人惊叹的地步。博物馆里,静静地躺着新旧石器时代,先民们用过的农具,它的命,何止是千年啊。我家门前,父亲曾手植一树双胞胎枣树。他离世之后,枣树长得篷勃,春来开花秋日挂果。枣树,长过父亲在人世的光阴,此后,定将鲜活许久。

从感情上说,衣不如新,人不如故。以生命长度论,有时人不及物,哪怕旧物垂垂老矣,它仍老而有神韵,老而有劲道,而人最终却只能是化为一粒尘埃。

旧物是有品性的。凡夫俗子如我辈用过的的旧物,是废物,勉强没被抛进垃圾箱,躲在灰暗的一角,也是百无一用的。政治家用过的旧物,微至一柄雨伞,一根扁担,那也叫文物,纪念馆质地优良的腥红色的绒布是它安寝的床,游人来参观时,头顶的灯亮亮地照着,金光闪闪。文物哪怕埋在土里,也不掉价,被人挖出来,就叫“出土文物”,身价倍增的。有钱人用过的稀有旧物,叫宝物,一块玉,一幅画,一尊器皿乃是,越是有年头就越金贵,而且有一个具有黄金质感的好名称:老古董。情感丰沛如春江水一样的男男女女,他们珍视自己爱的人送来的旧物,如泛黄的落满青春字迹的旧纸片,褪色变薄的手绢,早已停摆的旧怀表等等。这,就是看一眼也会让主人心颤的情物。

废物虽已无用,却温暖了芸芸众生,在其硬朗健硕之时,便利你我他的生活。文物承担着春秋大义,铭刻民族荣辱和家国兴衰,是一段鲜活的历史,是启迪未来的钥匙。宝物虽好祸害不少,玩物丧志是小事,古今多少纷争皆因此而起呀!凡俗之人劝谕道:穷人莫思宝,思宝穷到老。情物最抓心了。谁都年轻过,谁都曾为情迷为情痴也为情伤,世上谁人没有几样定情之物呢?可是,睹物思人远,情人今安在?

一个人开始有意地珍藏自己用过的旧物,人就老了,至少,心态进入暮年。当我不再毫无顾忌地狂笑,不再执着于一件情一个人,不再地通宵达旦地玩命干活,不再为别人一句话一种做法而大动干戈,不再心怀远大理想……我就有了一个让他人嗤之以鼻的小毛病:收藏旧物。我感觉自己已无缘敲响晨钟,就只好一次又一次在自己内心里,用那收藏起来的旧物击打暮鼓,咚咚作响,响声哀婉,气氛悲怆。

我的日记本里夹满了每次回家所使用过的“南昌——东乡”的火车票;木楼上整齐码放好从初中到大学用过的课本、练习册和日记本;三层塑料袋完整收容我所用过的干电池,听说一节电池能污染一个人一生所饮的水量,便不敢乱丢乱弃,危害于大地;一个方盒里装着我到各大餐馆酒店吃饭用过的餐巾纸彩塑包装袋,不是儿时那种集糖纸的好玩心态,而是想看看自己到底能吃几家饭馆;还有旅宿宾馆用过的浴帽,亲友寄来的信件、明信片,发表过自己文章的杂志,曾打过的电话卡,教过班的学生花名册……

在我心情低落的时候,我喜欢在旧物里徜徉,愣愣地痴看曾经的那个我,感受那时的体温。这是穿越时空的别样享受,心的洗尘。

这个正月,一个人在老家翻遍每一个角落,不期然,我看到这个旧搪瓷碗。记得母亲曾屡次说过,这个碗喂鸡都无用,不扔掉还占位置。现在才明了,母亲亦是如此地珍惜那份往昔情怀。这个碗,还是二十年前母亲在集市上买的,然后,亲自送达当时我就读的马圩中学。

这个旧碗,见证了我的饥饿与奋发,见证着我的青春与梦想,见证着我的欢悦与愁苦,以及生命中那一段青涩的时光,已然是我生命的一部分了。除了母亲,谁还能与我一样,在面对它时,激起心间风云,欢乐共享,哀愁同担呢?

所以说,旧物的旧,不只是面色旧,底子旧,以及所谓的破旧不堪,更承担着由狭长的时光甬道里漫涌而出的那一份沉甸甸的旧情。

一个男人,一旦做了父亲,就能担当。

救命的尼龙绳

正和六个月大的女儿玩耍,电话响了:“队长,南门那边发生一起重大抢劫案,案犯已逃走。局长请你迅速归队,投入抓捕战斗。”

队长警觉地问:“是不是南门那间储蓄所被劫?”那头说:“不是,一位老太太被抢了100块钱。”晕,抢劫100块钱,居然搞得像银行大劫案似的。职业的敏感让他想到持枪,顾不了那么多,火速赶到刑侦大队。局长正在布置任务,听了半天,没有一个字是关于追捕的,全是安抚与善后的安排,他的心为之一沉,这么一个金额不大的劫案,结果却是极为沉重的,出现了人员伤亡。

很快就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队长与一名队员将之围困在城郊南山一座废弃的采石场。

劫犯劫犯原是这座采石场的工人,场子关闭后,没有了生活来源。他的老婆狠心地丢下他和一个半岁的女儿,去了南方,再也没有回家。

劫犯面对队长,背对采石场后的人工悬崖,跪地求饶:“不就是抢了一百块钱吗?我现在还回去还不行吗?你们为什么要逼我走绝路啊!”

队长对他喊话:“你知道抢了什么人吗?一个寡居多年又没有任何收入来源的老太太,那100块钱是她的一个月的口粮啊!她被你抢劫之后,就自杀了。我把你带回去,就是要给被害人一个说法。”

听到这番话,劫犯背脊发凉,疯也似地跑远了。队长见势不妙,拔出枪来,对着他脚下的乱石堆射击,阵阵枪声,层层灰土,气氛陡然紧张起来。而劫犯,不管不顾,亡命天涯。见鸣枪无效,队长带着队员追了上去。

也许是被枪声吓怕了,劫犯跌倒了,队员一把将他铐了起来。就在这时,队长一脚踩空,滚下崖去,困在了乱石堆里。见队长的裤子上渗出血来,队员二话没说,一把将劫犯铐在松树上,自己也爬下山崖去,设法营救。

这是一座被采空的石山,再下去,是无底的深谷,下来后,想爬上去就非常难,更何况队长还身负重伤了。队员掏出手机,向队里求救,却发现,没有半格信号。现在,他们俩困在乱石堆里,除了死等,一点办法也没有。

上面,劫犯大声说:“警察同志,把手铐的钥匙扔上来了,我去找人来救你们。”队员喝斥道:“别做美梦了,我把钥匙给你,你立马就跑没影了。”队长说:“扔给他吧!”开了锁,劫犯冲他们做了一个鬼脸,用怪腔怪调说了一声:“拜拜!”然后就跑没影了。

队员大骂了劫犯一声,转而对队长说:“我说过,这人肯定会跑掉的!”

火热的太阳当头照,热气从乱石堆里往上冒,他们就像在巨大的石蒸笼里蒸烤。队员给队长进行了简单的包扎,血水混着与汗水还是不停地渗出来。队长的脸色渐渐惨白了。队员向着空洞的山大喊:“来人啊,救命啊!”喊破喉咙,也只喊来山鸟啁啾的回应,以及山谷单调的回声。

过了许久,从山头扔下来一条粗长的尼龙绳,接着露出劫犯那张的不断冒汗的脸,他说:“让你们队长抓住绳子,我先拖他上来。”

两人被拖上来后,劫犯背着队长走下山,那里110和120正等着呢。原来,劫犯离去之后,不但找来绳子,还主动报警,叫来救护车。医生说,再晚来一些时候,你们队长可能就会因失血过多而死。

劫犯入狱之前,特意来看望队长,问他:“你当时放了我,真的不怕我跑掉吗?”队长说:“因为我知道,你像我一样,也有一个半岁的女儿。男人做了父亲,就能担当。不是吗?”

我们这个世界,有多少“众人皆醉我独醒”的事儿,就有多少永远留存于人心中的英雄罢。只是,如果英雄的名字还没刻进墓碑,就记得他,重视他,那该多好呀。

英雄

大火是从后半夜烧起来的,熊熊大火,燃尽草木,焚毁民宅。天亮后,起风了,火借风势,在山林里迅速铺延开来。

救火车一到目的地,全副武装的他,迅速投入战斗。长这么大,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山火,从警二年,历经无数火场,亦是不敢相信,火居然能烧出如此惊人的气势来。所有能出动的火警,全部上场,他们且战且退,火如山中兽王一般,打遍天下无敌手。

退到不能退,上面来了一道死命令:这场大火,必须在二公里之内控制住。原来,在五公里外,有一座大型油库,而油库的后面,就是一条铁路干线和一座繁华县城。一旦山火烧至油库,引起大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陆续有战友退出战斗,伤亡大至让人恐惧的地步。他因窒息过长时间,被老乡发现,抬至离县城医院。在医院病房,从电视新闻中,他知道大火的巨舌,冲过数千军民修筑的三道隔离带,吞噬了所经之处的每一样生灵。二公里的控制目标失败了,危险只有不到三公里的距离。

火场已了无专业救火队员,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没有任何专业设备的群众,在勉强坚持着,终因火势太猛,不得不撤离。山火没有任何阻拦地长驱直入。

他斗胆向自己领导提出一个奇特的救火方案:在离火场不远的地方,倒置装满油的油桶,等大火逼近,打开油桶盖,并点燃它们,让爆炸的火力与大火合二为一!

领导说:“只听过以毒攻毒,我从警几十年,没听过用火救火!”

他说:“我曾经在网上收看过一部外国的消防纪录片,里面提到过这种方式,效果不错!”

领导说:“你是不是被火烧胡涂了?头脑发热!”

他进而找到县防火指挥总部,找到副县长,陈述自己的观念。他告诉副县长:“总指挥,用火救火是有科学道理的,油桶爆炸与山火合流,瞬间可以消耗完氧气,从而将火熄灭!”

“谁让他进来的?”副县长责怪秘书,然后,又指向他,“我说你这个小战士,不去救火一线,跑来这干嘛?”

他直接前往油库,却发现,空无一人,他们都逃命去了。面对一桶桶的油,他想实现自己的愿望,却找到帮衬手。

蓦地,他想到县高中的孩子们,曾经,他作为校外辅导员,给他们讲过消防常识。走投无路,他只有向孩子求助了。

这是一帮热血沸腾的孩子,他们在他的指挥下,从油库时里滚出一桶桶油来,距离油库1000米,围绕油库摆成一条油龙。

在每上横卧的油桶旁边,都站着一个正在读高中的孩子。他们每个人手上,都拿着一个打火机,只待他一声令下,就打开油桶盖,用打火机点燃泄露出来的油,以爆炸油桶!

山火近了,更近了,他手举扩音器下令:“开桶——点火——快跑!大家快跑——”

孩子们跑了,火顺着泄露出来的油慢慢爬上油桶,大爆炸如期而至,巨大的火舌与山火汇在一起,更大的火在半空中盘旋。

奇迹出现了:浓烟散去,山火熄灭了!

孩子们喘着气,聚拢一起,发现他不见了,在灰烬里,他不成人型地静静地躺着,手里紧紧攥着那个已被烧黑的扩音器。

一个人倒下,一个油库和一座县城得救了。

之后,很多人被到处请去作英雄事迹报告,仿佛个个都是生龙活虎的英雄,而他,生生被忽略了。

孩子们在油库旁的小山坡上,把他那个扩音器埋进地里,垒起一座小坟,并竖起一块墓碑,碑上写着“救火英雄墓”几个大字。

我们这个世界,有多少“众人皆醉我独醒”的事儿,就有多少永远留存于人心中的英雄罢。只是,如果英雄的名字还没刻进墓碑,就记得他,重视他,那该多好呀。

那甜美的少女的微笑,本应是纯洁的象征,友谊的使者,却给了我深深的伤害。

少女的微笑

小镇座落在一个叫岗上的小地方。一条逼仄的小街,一排矮小的房屋,两行硕大的栗树便是小镇的全部风景。镇外不远,一所中学朝来书声朗朗,夜来灯光闪闪。那声光袅袅婷婷,涂上小镇的颜色,蒙上闭塞的阴影,显得空旷而辽远。

十二岁那年,我进入中学读书,激情满怀,信心百倍,因为我以小学拨尖的成绩而深受老师们的器重。然而,我却没挡住班里一个女生的微笑,以至整天失魂落魄,成绩一落千丈。

班里五十多名学生分成男女两派,之间沟壑横卧,山崖兀立,谈笑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男生打打闹闹显得亲亲热热,女生说说笑笑一派文文静静。男生以与女生接触为耻,迫不得已和女生说话,那腔调像是对深仇大恨之人发泄愤怒和不满,转过身来,立即在同伴面前扮成一副不屑和女生说话、无可奈何的样子。我却对班上一个名叫春梅的女孩子存有朦朦胧胧的好感。春梅是一个出众的女孩子,成绩好,人也特漂亮,一双含情脉脉的眼睛,一头齐耳的短发,笑起来露出一对浅浅的小酒窝和一双白白的小虎牙。一袭红衣,一身活力,把她衬托得楚楚动人。

我爱在背地里冲春梅发愣,看她像清风一般来,白灵一样去,想象她的生活细节和她的情感世界。

一天晚自习,我躲着同伴,偷偷地给春梅写纸条,倾诉连日来对她的想念,渴盼与她交朋友。我隐在她必经的路旁,当她逐渐接近,心急速跳动,血一个劲地往头上涌。她大大方方地收了我折成心形的信,脸上绽放了一朵灿烂的微笑之花。那晚,月亮很好,空气很香。

春梅在第二天晚上给了我回音,信不长,折成非常漂亮的“心心相印”形,信上说,我很喜欢你,你做我的弟弟吧。我们就这样秘密地建立了“姐弟关系”。那封信,因为怕别人发现,被我悄悄地撕了,纸片洒在校外一个池塘里,像浮了一塘翻肚的鲫鱼。

在无人的时候,春梅会冲我甜甜一笑,然后,低下头,抚弄头发,作羞涩状。我回之以笑礼,心慌乱不堪,匆匆逃离现场,走远了,转过身来,偷看她渐渐远去的袅娜的背影。过了一段时间,我们在教室也敢相视一笑,不过是我们在各自跟同伴说笑时巧妙传递的。有一次,她上黑板答题,取粉笔的时候,我对她悠悠一笑,她转身之际,莞尔一笑,笑得那么自然。没有人知道她是为我笑,但我的脸还是红得发烫。

她的笑有一股巨大的冲击力,能把我摧得粉碎;她的笑还有一股强大的吸引力,能把我全身心地吸引过去。没见到她,我的心空落落的,怅然若失。她在场,我便不声不响地偷看她,观察她的一举一动,盼望着她能冲我笑。我的一颗心飞了,飞到春梅的身边。

我和春梅始终没有说上一句话,更没有在一起呆过。我却傻傻地想:春梅是我的,往后我要跟她过一辈子。那时节,大人取笑我某某是我的对象,我据理力争,说我的那个是我同班同学。这当头,却没一点脸红,也没一丝害臊。

我终于受到严厉的惩罚。因为心不在焉,学习成绩直线下降,我屡次被老师召去谈话,批评、鼓励、教导的话堆积如山,却收效甚微。我的父母整天唉声叹气,不知怎样才能把我劝导回来,更不知如何才能让我有出息。他们都不明了,我陷进一个微笑的泥潭,不可自拔。

读初二的时候,因为班里优秀生过多,学校出面调节,春梅被调到别的班去了,令我感动的是我仍作为优秀生被留下。我和她再无偷笑的机会,心渐趋平静。偶尔在操场上,相逢一笑,心湖上也只上微起涟漪,已见不到惊涛骇浪了。我不知道什么力量把我心头刚冒起的对女孩子的朦朦胧胧的倾慕无情地给扼杀了。我开始害怕对异性微笑,不敢和她们接近。

一天黄昏,我独步到镇外一个名为伏马园的山林,一片罂粟花吸引了我的注意。罂粟花鲜艳夺目,独压群芳。种花的老农说:“罂粟其实是一种药材,然而世间却有不少人将它做成鸦片去害人。”我想起春梅的笑,那甜美的少女的微笑,本应是纯洁的象征,友谊的使者,却给了我深深的伤害。究竟是什么原因?细想一番,都是小镇那浓得化不开的氛围造成的。

初中毕业,离开小镇的那天,我给春梅赠送了一张明信片,三言两语描述了一番三年来对她微笑的喜欢和对她的爱恋。春梅回赠了一份,只有两句古诗:此地为一别,孤篷万里征。

几十年没见春梅了,她一定不再有少女的矜持和微笑,小镇也一日一个模样,再也不是封闭的被情感遗忘的角落。地方和人都已远去,但我依然记得那个逼仄的小镇和小镇上一个挂着罂粟般微笑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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