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深刻指出:“坚持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的根本保证。”这个提法是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反映了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客观规律,它是制定和实施今后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一个基本指导方针。
坚持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集中体现。它从思想理论上保证了社会主义现代化第二步战略目标的实现。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与社会主义的中国特色的统一,是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与社会主义在中国的具体形式、具体做法的统一。其核心是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我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经验证明,当我们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并且结合得正确时,革命和建设事业就发展、就胜利;当这两个方面互相脱节或结合得不正确时,革命和建设事业就遭到挫折甚至失败。在我们党领导的民主革命中,曾经有过不从实际出发,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照抄照搬外国经验,从而使革命事业历尽曲折艰险的沉痛教训。我们党经过遵义会议和延安整风,才克服了党内长期存在的主观主义特别是教条主义倾向,找到了一条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有中国特色的革命道路,使中国革命转危为安。
我们寻找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道路,也是在长期反复实践,并经过艰难曲折之后,才逐步达到了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真正找到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党从中国特点出发,采取和平赎买的办法解决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问题,采取逐步集体化的办法把汪洋大海般的小生产者引向社会主义。在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建立后,我们面对着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技术、文化落后的大国究竟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重大历史课题,在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的结合上,进行了孜孜不倦的探索。虽然其间有过教训和失误,但是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地克服自己的偏差和错误,不断地进行勇敢的实践,从而不断地取得新的进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端正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指导思想,坚决果断地把党和国家工作的重心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在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上,迈出了最为可喜的一步。到1982年9月,邓小平同志在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科学命题,指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页)至此,我们党正式形成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思想。党的十二大以后,邓小平同志的一系列重要讲话进一步阐发了这一重要思想,从而使这一重要思想继续得到发展和深化。尤其是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通过的《建议》,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实践,概括出了12条原则。这几条原则就是我们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曲折经历的实践结晶,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新发展,是以邓小平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的新贡献。20世纪80年代,我们之所以取得了历史性的巨大成就,归根到底,就是由于坚持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的结果。因此,实现20世纪90年代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第二步战略目标,最根本的,就是要坚定不移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并在实践中不断地加以丰富和发展。
坚持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以及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针政策。这就从政治上根本保证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的实现。
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也是从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期历史经验中得出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结论。今后,除了发生大规模外敌入侵,我们决不能再离开经济建设这个中心。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思想文化制度,都要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基础来确立、完善和发展;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都要以四项基本原则为依据来制定、贯彻和实施;全国各族人民的言论和行动,都要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准绳来规范和约束。历史经验证明,只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才能真正发挥共产党领导和马克思主义指导的强大政治优势以及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实现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
坚持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经济发展是与改革开放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最终还是要通过生产力的巨大发展来体现。但是,要发展生产力,就必须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那些不适合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环节和方面。在当今世界,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经济文化交流日益扩大,如果不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也就不可能在变幻的国际政治风云和剧烈的经济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我们的改革开放是社会主义的改革开放,目的是为了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不断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增强社会主义的生机和活力。
回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10年,我们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胜利实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第一步战略目标,国家经济实力迅速增强,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全国人民的温饱问题基本解决,一部分居民生活开始向小康水平迈进。这10年的巨大成就,都是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结果,它为今后10年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第二步战略目标奠定了基础,增强了我们克服困难、继续前进的信心和力量。
坚持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我们全党在社会主义实践中总结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所取得的共同认识,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所在,这就从思想理论上根本保证了党领导、动员、组织广大人民群众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第二步战略目标。党在理论上的提高,是党的领导的正确性、科学性的根本保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实践,作为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有机结合达到一个新水平的重要标志,它为党制定正确路线、方针、政策和经济、技术、社会发展战略提供了科学的理论依据。我们党有了这样一个行动指南,就能够领导全国人民胜利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
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为中国共产党人的实践指明了方向;中国共产党人的实践,为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增添了光彩。在中国长期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全国人民从中得出的基本结论是: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坚持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必将大大激发人民群众的政治热情和创造精神。我们坚信,在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起来,同心同德,振奋精神,励精图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一定能实现。
(此文刊于《浙江日报》1991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