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的大学正试图应对全球化的挑战。不同的大学正以不同的方式在行动,而且是在一种更具竞争性的社会环境中行动。许多大学也意识到:任何一所大学只是大市场中一个小的弄潮儿。因此,许多大学正在组建一些协会以共同奋斗。在少数个案中,正在讨论合并之事。这些通常涉及相邻的高校,这些较松散地组合起来的联盟看来是以国内的学校为基础的。考虑到各国政府给高等学校所施加的压力,即要求学校实现国家的目标,这种国内高校间的联合(而非不同国家间的联合或全球性的联合)并不令人吃惊。对一所高校来说,和一个合作伙伴在相同的政策框架、相同的资助和质量保证体制内共事比较容易。反之,如果两所高校处于显然不同的两种环境,则合作起来就要困难得多。
不过,大学间国际联盟的数量正在增加。一个当前的例子就是21世纪大学协会(Universitas 21)①,它是由10个国家的17所大学组成的一个协会,第七章中将由斯瓦瓦·比贾纳森(Svava Bjarnason)对其作更详细的考察。这17所大学都是积极开展研究工作的大学。它们认为,它们合作奋斗会比各所大学单独行动取得更大的成功。最初的计划是开设有关学科硕士层次的联合课程,这些学科应在全世界有大量自费的生源,例如商业和信息科学。这一联合组织(即21世纪大学协会)将寻求通过资格鉴定以成为一个国际性的学位授予机构,从而为其开设的联合课程授予学位。该联盟也正在建立一个带有一家出版公司的商业组织,从而把它的成员即17所大学现有的课程投向市场。
21世纪大学协会和其他类似的国际性协会的成员通常来自全世界,而不只是来自某一地区。地区性的大学协会的发展前景将会如何呢?坚持《波伦亚宣言》的原则会创造那有助于建立地区性大学协会的条件吗?我们已描述过欧洲大学间很大的差异(国与国之间有差异,同一国家内不同的学校间也有差异)。可是,通过和美国高等教育的比较,可以看到,美国高校间的多样性比欧洲的更大。然而美国的制度从整体上来说似乎更连贯、更一致。
这里有两个主要的因素在起作用。第一,美国的体制已逐步形成了一种集中的方式。根据这一方式,每个州既要试图创立一种能更好地服务于本州的利益的高等教育模式,同时又要准备接受基本的教学结构(即两年制的社区学院和四年制的大学)、接受一个全国公认的学分制。第二,尽管高等教育的结构主要以州为基础,但全国的影响很大。虽然鉴定是由许多单独的机构所作的(其中最有声望的机构是地区性的),但这种鉴定是一种有效的国家制度。此外,联邦政府通过对教学和研究的资助从而施加了很大的影响(尽管对教学的资助是间接的,但还是根据要求向学生提供资助)。如果这种分析是正确的,那么,当欧洲试图使它的高等教育的“空间”更连贯、更一致时,我们从中可以得出什么呢?
乍一看,一个结论就是,欧洲所需要的是在欧洲层面上的更强的联合行动,以创建一个资助和质量控制的框架。但是那也许是错误的和行不通的:至少在可以预见到的将来,各国政府绝不可能允许欧盟获得对欧洲大学的资助权和其他控制。大学被所有国家看成是它们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至关重要的贡献者。以上这样一个建议也会受到大学本身的强烈反对,其反对的理由是:国家政府的官僚主义已经太令人不安、太脱离实际了,一种距离更远的超国家的行政管理将更为糟糕。美国的经验可得出以下的结论:资助大学时,既要在安排学校总的预算时提出一些问题,又要在决策和战略上给大学以更大的自治权。试图强加一种欧洲式的自上而下的鉴定和质量保证体制将会受到更强烈的抵制。
以上所说难道就意味着束手无策了吗?《波伦亚宣言》就必定会令人失望吗?不一定。当欧洲的大学开始适应周围环境中正在发生的许多变化时,在大学中就出现了许多新的事物,这其中也包括大学已意识到了以下这一点:在一个更具竞争性的世界中,机构间的合作也是成功地竞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国际合作相当重要,并且越来越重要。波伦亚进程的意义是:它重视国际合作的发展,并在欧洲范围内进一步促进这种发展。
不管是通过欧洲委员会还是通过各国教育部长的联合行动,如果欧洲国家政府的行动包括一些更为经常性的和更有组织的活动(同时吸引大学以及国家级和地区级的协会参与),并且这些活动的目标特别是要确定并帮助开展有可能创新的合作、是要承认成功的经验、是要建立有关的体系(出于广泛宣传的目的),那将特别有益。这将需要合理的财政资助以鼓励进行实验并相互交流好的做法。但更重要的是,政府要和大学一起努力以对质量保证做出安排,这些安排将和一些成功的校际合作活动共同发挥作用,所有这些也要考虑到我们目前全球化和技术革新的时代里的变革方式与传播体系。
最后,如果负责质量的学术人员有信心,并且相信质量保证的程序是恰当的,那么这些程序将只会鼓励大学之间进行更多的合作。不管是在国家还是在欧洲的层面上,政府将需要鼓励、促进和支持大学合作的各种新形式,但不应试图对合作进行限定。这就是在寻求建设一种更有效合作的欧洲高等教育体制的过程中来自美国的最重要的启示。